精准扶贫 共谋发展
2016-03-29戴进
精准扶贫共谋发展
摘要:我国贫困人口众多,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层出不穷,长期以来,传统的粗放扶贫成本高,效率低,方向不明确,内容不清晰,针对性不强,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发展的现状。本文针对各地扶贫工作实际,提出精准扶贫建议,以期解决当前最迫切的民生问题。
关键词:精准扶贫;必要性;措施
1 精准扶贫的丰富内涵
2013年11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调研扶贫攻坚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分类指导,把工作做细,精准扶贫。”2015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贵州考察时指出,扶贫开发工作要做到“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提出了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的新思路,并将“精准扶贫”概括为六个方面: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和精确考核的治贫方式。
2 推进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就开始了扶贫事业的发展步伐,迄今为止,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贫困人口基数不明、情况不清,扶贫项目指向性不强,扶贫资金指向缺乏精准。过去长期一段时间以来都是粗放式扶贫,抽样调查后逐级往下分解的贫困居民数据缺乏真实性,低质低效问题层出不穷,表面上反映出我国广大扶贫干部工作方法缺乏科学性,深层上则是广大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出现偏差;其次,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扶贫制度存在设计缺陷,长期以来扶贫开发犹如“大水漫灌”,指向性不强,与其说是在扶贫不如说是在“扶农”。
因此,需要改造和完善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旧有的扶贫体制和机制。换言之,扶贫资金和扶贫政策的指向性必须明确,必须考核其指向的对象,即用在谁身上,怎么用,以及扶贫效果如何,这就涉及到扶贫的“精准度”问题,专项扶贫更需指向贫困群众,国家的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必须重点指向贫困群众。扶贫要做济困扶危的事,扶贫切莫搞形象工程,不能把扶贫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这样不能实现真扶贫。国家的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扶贫资金应专款专用,重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八年来,已使几亿国人摆脱了贫困的桎梏,但我国目前的扶贫形势仍不容乐观,依据我国扶贫标准,到2015年底,仍有5 575万贫困人口分布在广大农村。我国广大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广大扶贫干部应对困难群体的强烈诉求给予关注和帮扶,尤其是涉及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诉求。习近平主席指出,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
3 推进精准扶贫的举措
3.1必须精准识别,明确扶贫对象。这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前提。首先必须把农村中真正贫困的人找出来,明确其贫困程度以及贫困原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合法、合规、有效的程序,把贫困群众识别出来,摸清楚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贫困原因,有利于做到因人施策和因户施策,总的原则是: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切实建立“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的动态数据库。
3.2因人施策,精准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深入到村到户,分析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贫困原因,帮扶到贫困群众最需要帮扶的地方,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习近平主席要求:“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一旦识别出困难群众,就必须依据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确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取得既定的帮扶效果。必须切实做到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通过实地调研和考察,进村入户,深入分析贫困原因,做到因人因户施策,落实扶贫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项目以及相关的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3精确管理,为精准扶贫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基于扶贫目标实行精细化管理战略,脱贫责任细化到个人,变以前的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按照“一人一责一户一策”的要求,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并细化帮扶规划,严格落实帮扶措施。一是精确农户信息管理。及时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以及动态情况录入到网络系统,对贫困户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实行“三个一工程”,即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一本台账,不仅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而且帮扶到贫困群众最需要帮扶的地方。年终可以根据扶贫对象的发展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使实现了脱贫计划的贫困村户及时退出,将符合扶贫标准的对象及时纳入,实现扶贫对象的进出有序,扶贫信息的可靠、真实、有效。二是实行阳光操作管理体系。基于国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基金实行史上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实行公示、公开、公告制度,对扶贫对象的筛选实行全程公开,适时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扶贫资金实行严格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三是推动扶贫事权管理。必须明确省、市、县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责任和任务,对于项目监管和扶贫资金,省市两级政府负主要责任,原则上县拥有扶贫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权限,实行资金、任务、目标、权责的“四到县”制度,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精准扶贫,集中力度解决重点和突出问题。
3.4明确责任,实施精准化考核。必须及时有效地评估政策实施后的扶贫效果,有利于保证脱贫成效。精准扶贫必须明确脱贫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对“谁来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坚决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考核到位。对于扶贫工作必须实行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贫困县脱贫成效考核,实行干部驻村工作日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包括专项督查、定期督查以及明察暗访,凝聚推进落实合力,必须以超常规力度实施超常规举措。地方党委和政府面对脱贫攻坚任务特别重的情形,应该把脱贫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地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来处理,以脱贫攻坚统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层层立下军令状,并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把脱贫攻坚作为任命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在扶贫攻坚战线上各显身手,把扶贫攻坚与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度结合起来,选优配强一把手,保障实现科学和精准扶贫。
3.5实施脱贫“五个一批”工程
3.5.1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实现脱贫一批。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多样化,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当地就业,进而实现脱贫。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实现旅游扶贫,可持续开发当地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实施设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劳务培训力度,实现输出输入地劳务无缝对接,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和第三产业。
3.5.2优化生态补偿,通过局部生态补偿实现贫困群众脱贫一批。实施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修护工程,特别是加强重点贫困生态脆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生态保护,就地消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现就业。
3.5.3实施教育扶贫计划,实现脱贫一批。教育落后是导致贫困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国家财政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优选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尤其是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适当给予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教育补助,提高当地教育水平。
3.5.4条件恶劣地区实施异地搬迁,助力脱贫一批。对于强烈安土重迁观念的群众,要做好针对性的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异地搬迁工作,搬迁安置要因地制宜,坚持能致富,有事做,稳得住。
3.5.5完善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兜底一批。确保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适度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和扶贫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的转移支付和其它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国家财政部应适当在大病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方面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参考文献
[1]冯静.习近平论扶贫工作——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J].党建,2015(12):5~7,13.
[2]王瑞芳.精准扶贫:中国扶贫脱贫的新模式、新战略与新举措 [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6 (01):82~85.
530007广西民族大学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