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能源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的能源金融策略
2016-03-29秦领
■秦领
世界能源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的能源金融策略
■秦领
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新政”进行了考察.通过将这一新的制度框架与我国过去的地方债管理制度、与日本的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发现我国地方债管理新制度是一种行政控制下的市场约束型制度,与过去简单的行政控制制度相比更加完善,转变成规范的行政控制,中央政府控制债务发行总规模和利率;与日本的行政控制型的制度相比,我国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方面更趋向于市场化,债务风险更易于分散化,但是风险监督体系、预警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能源是关系全球经济和金融命脉的重要资源性商品。随着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能源金融发展迅猛,能源市场不仅成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而且成为世界大国实现金融战略意图的武器。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能源金融化却明显不足,在国际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本文在分析全球能源金融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能源金融的策略选择。
一、世界能源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能源的金融属性日益增强,且呈现出过度金融化的趋势
能源金融由来已久。早在1886年,世界最早的煤炭交易所就已开始运用远期合约等金融工具对煤炭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和市场运作。20世纪70年代,随着两次石油危机的爆发,石油期货相应产生,并在随后的30多年中发展成为全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尤其引起关注的是,围绕能源资源创造的期货、掉期、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其交易量大幅度超过了实物的产量。以石油为例,从1995-2012年,全世界原油的消耗量增长不到2倍,而原油期货的交易量增长了将近17倍,远远超过现货市场的供需规模(见图1)。此外,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统计,2005年在交易所交易的铜的期货、期权合约规模相当于其全球产量36.1倍。而且,在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市场的主导力量已不再是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买卖方,而是为了获取超额价差收益的各类金融机构。在这种背景下,能源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相应发生了改变,能源金融市场逐渐替代现货贸易和长期合同机制,成为国际能源市场的定价基础;非商业性因素对能源类产品的影响越来越大,能源类产品的价格对不确定性因素常常反应过度,价格波动频率和幅度显著加剧,能源已过度金融化。
(二)能源金融化的范围不断延伸
1.随着与能源领域相关的诸如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能源金融不再仅仅局限于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领域,旨在应对各种环境风险的能源金融衍生品也应运而生,能源金融的范围拓展至了碳金融、能效市场、新能源投融资等新领域,能源金融已成为一个巨大的体系,按能源种类分类可分为石油金融、天然气金融、煤炭金融、电力金融、碳金融、环境金融与新能源金融等;按表现形式主要有能源类期货期权交易所、能源期货及期权等能源金融衍生品、能源基金、石油货币、能源金融服务、能源银行、能源类上市公司等。
2.能源效率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在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之后,世界各国都先后把节约能源作为重要的能源发展战略。以“节能”为中心的能源效率市场也不断发展。能源效率金融特指能源效率改进项目的融资,目前该领域除了传统的借助金融市场、商业银行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外,还发展出了诸如合同能源管理(EPC)和白色证书交易等创新商业模式,不仅可以实现节能技术的推广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更重要的是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培育了从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和配额交易中获取利润的节能产业,并形成了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节能项目投资模式和节能市场交易机制。目前,美国和欧盟地区都建立了能源银行和节能公司(ESCO)。截止到2010年,美国已经有46个州通过了对EPC的立法,。
3.能源储备的金融模式开始出现。原来,能源的储备方式主要是陆地或海上储备方式,2009年以来,中国陆续与俄罗斯、委内瑞拉、安哥拉、哈萨克斯坦和巴西五国签订了总额高达45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未来15到20年间,中国将通过向相关国家的石油企业提供贷款,换取每年3000万吨左右的原油供应。这说明中国改变了单一的陆海储备模式,增加了合约模式,是能源金融范围上的进一步延伸。
(三)碳金融与碳交易发展迅速
1.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全球碳交易在2005—2010年间,市场规模平均每年递增220亿美元,2010年全球碳排放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419亿美元,比2005年的110亿美元增长了11.9倍,未来有望成为和国际石油市场并肩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2.在世界国家努力节能减排、以缓解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的背景下,国家级和地区级的碳交易市场蓬勃发展,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英国排放权交易制(UK ETG)、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E)、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国际信托(NSW)等。而且,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日趋成熟,已形成了场内、场外、现货和衍生品等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伦敦能源经纪协会(LEBA),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欧洲能源交易所(EEX)、法国Blue next交易所、荷兰Climax交易所、法国Power next电力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ic pool)和奥地利能源交易所(EEAA)等8个交易中心。
3.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主导机构,如世界银行设立的碳基金、各国的碳交易所等,也包括私营部门的参与者,如金融机构、各类基金、中介机构、企业乃至个人等。广泛的参与主体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全球石油交易货币多元化迹象日益显现
进入21世纪后,国际石油市场也进入了多元化发展阶段,美元的国际石油贸易计价货币的主导地位开始受到挑战。2006年,第四大石油出口国伊朗成立了全球首个以欧元计价的石油交易所;委内瑞拉则与拉美国家建立石油易货贸易机制,并且积极推动欧元代替美元作为外汇储备和石油交易的计价货币;2007年俄罗斯在圣彼得堡成立了以卢布计价的石油交易所;2008年5月伊朗提出彻底“去美元化”;2009 年10月委内瑞拉表示支持在石油交易中弃用美元;2010年中国与巴西及委内瑞拉签定的“贷款换石油”协议中,写入了我国用人民币支付从巴西进口的石油及向委内瑞拉贷款700亿人民币的条款;2010年8月伊朗进一步提出将把美元和欧元从伊朗外汇交易中剔除,在石油等跨境交易中更多使用伊朗本国货币里亚尔以及其他所有愿意与伊朗合作国家的货币。法国政府也支持欧元在国际石油贸易中发挥更大作用。日本近年来在中东推销以日元为计算方式的日本国债。石油交易货币多元化对美元的国际地位形成挑战,也是各国能源战略和货币战略的一部分。
(五)非传统能源金融服务逐渐兴起
传统上能源企业获得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贷款、融资等,目前非传统金融服务也逐渐兴起,包括保险、可转换贷款、次级贷款、可转换债券、第三方融资以及成立能源金融服务机构等全方位服务,这有力的推动了能源金融一体化的融合趋势。能源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从以前纯粹关注的规范产品交易、控制金融交易风险扩展到重视能源金融安全、研发替代能源的金融创新等综合层面。
(六)主要发达国家对能源金融市场的监管加强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认识到能源市场过度金融化的弊端,认为“石油市场过度金融化及其过度投机,引致石油价格背离供需基本面,由此推升的油价通胀直接冲击世界经济复苏和稳定”(Wahl,2008)。为此,二十国集团自2009年匹茨堡峰会后,特此推出两大国际监管主题: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以降低金融风险;强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监管(UNCTD,2009)。对能源市场,则以金融监管与石油市场监管相结合为治理机制改革重点。上述国际监管主题不仅纳入二十国集团国际合作监管议程,而且直接促成美国这一世界重要石油市场所在地相关监管立法体系和治理机制的重建与改革(IEA,2013)。为防止从事过度投机的金融主体对能源市场价格进行操纵,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于2013年批准了通过程序化来设置能源大宗交易以及掉期交易的最低交易规模,并将强制性要求能源交易实行公开报价。此外,欧盟自2010~2013年也初步了建立对大宗商品市场过度金融化监管的法律框架,重点监控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以及对大宗商品衍生品产生直接影响的金融市场,以此增强市场稳定性,防止市场滥用、市场操纵和提高透明度。
二、我国的能源金融发展策略
针对世界能源金融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为核心,同时兼顾对应气候变化和环境安全问题”的能源战略,我国能源金融发展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实施能源金融一体化战略
在世界能源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要想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就需统筹制定能源与金融安全战略。首先,加大金融业对能源产业的支持。通过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能源金融市场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实现金融业对能源产业的支持,实现能源安全;其次,利用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尤其是近年来与多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及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有利条件,推动人民币在对外能源贸易中作为计价货币或结算货币,提升我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降低当前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弊端,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安全稳定。第三,把单纯的货币储备及外汇储备与能源等资源的实物储备、期货储备密切结合起来,更好地规避能源风险及金融风险。
(二)努力发展、完善碳金融市场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发展中国家当前主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碳交易市场中CDM项目交易的最大供应方。然而,由于我国CDM项目运行模式单一,机会成本高、市场影响弱、交易行为不规范,没有规范、完善的公开交易平台,使得CDM项目交易中信息不透明,造成中国在碳交易中处于提供廉价资源的状态,位于国际碳交易市场和价值链的低端。此外,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建立了多家环境能源交易所,但交易所推出的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很少,且交易所内真正完成的自愿碳减排交易也非常少,交易所大都处于“有场无市”的状态。
鉴于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必要性及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种种不足,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碳金融市场,我国可以以现有环境能源交易所为依托,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国外碳金融及其衍生产品的设计技术、管理经验和交易机制,增加碳金融产品的供给,提高我国发展碳交易和设计碳金融衍生品的能力,增大中国在碳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其次,可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建立起科学的碳排放指标检测、审核、认证体系,完善碳交易产品的信用评估体系,保证碳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三)大力发展能源效率市场
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二,然而通过与世界主要国家万美元生产总值能耗对比发现,我国的能源经济效率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远低于高收入国家,甚至还不如中等收入国家。能源利用效率低是我国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这一方面与能源价格体系不能完全反映能源资源的稀缺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能源效率市场不发达,导致节能技术扩散缓慢有关。因此,我国需要建立有效的、市场化的、绿色的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向节能减排、重点污染防治、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倾斜。同时,通过国际合作项目,突破传统金融服务模式,为缺乏融资手段的能效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大力发展节能产业,开发新能源,推广区域白色节能证书交易机制,激励能源供应商参与市场。 》
(四)防范世界能源过度金融化带来的风险
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与主要国家监管机构一道,完善能源金融产品交易规则,降低能源金融交易的杠杆率,警惕能源金融产品过度衍生化,维护能源市场的稳定与金融系统的安全。
另一方面,在世界能源过度金融化的背景下,能源价格的剧烈波动容易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国际资本“大进大出”,我国往往也不能幸免于难。据相关研究,近年我国热钱的流入、流出与国际能源价格的变化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当国际上能源价格大幅下跌时,大量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我国楼市、股市甚至农产品等大宗商品领域,带动了我国资产价格、物价水平乃至人民币汇率的上升。相反,一旦能源价格上扬,热钱迅速撤离中国,我国的国内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稳定将面临冲击。为此,在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短期内我国还不能放松对短期流动资本的管制,以避免世界能源过度金融化带来的威胁。
本文为兰州财经大学重点项目“甘肃省能源金融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Z201206)的阶段性成果。
[1]Wahl,Peter.Food Speculation:The Main Factor of the PriceBubblein2008〔R〕.WorldEconomy,Ecology& Development Briefing Paper,2008.
[2]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Trade and Development Report,Chapter II The Financialization of Commodity Markets〔R〕.UNCTD Report,2009.
[3]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Oil Market Report〔R〕. August 2012-January 2013.
[4]姜英梅.中东能源金融化与中国能源金融战略构想[J〕.阿拉伯世界研究,2014(6)
[5]何凌云,刘传哲.能源金融:研究进展及分析框架[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9(5)
◇作者信息:兰州财经大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力恒
◇责任校对:张力恒
F810.2
A
1004-6070(2016)04-0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