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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乱象——清末新政时期安徽民变及其原因

2016-03-28黎俊祥

池州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安徽

黎俊祥

(池州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安徽池州247000)

末世乱象——清末新政时期安徽民变及其原因

黎俊祥

(池州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安徽池州247000)

清末新政时期,安徽民变频繁发生,社会剧烈动荡。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的苛捐杂税,民众负担太重,加之这十年来自然灾害频繁,社会经济残破,民众对灾荒的抵抗能力降低,而官府劣绅对普通民众的盘剥压榨,以及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共同构成了民变迭起的社会历史原因。

安徽;清末新政;民变

清末十年间,国内社会剧烈动荡,呈现出一片末世景象,其表现之一即为民变的频繁发生,几乎到了“无时无之”的地步。据统计,从1902年到1911年,各地民变多达1300多起,而这1300多起民变中,安徽省的民变次数位居前列,共有79起①。因各种原因没有记载而无法统计的民变亦当有不少。

关于“民变”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存有一定的争议,其内涵外延也颇多分歧。为了便于行文,本文将民变定义为:民众不以推翻清政府为目的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而突发的反抗斗争。

对于安徽民变的研究,邹翔贯在《1906—1910年安徽人民的反封建斗争》中有所涉及。作者分析了安徽各地反封建斗争不断发生的直接原因,剖析了反封建斗争的内容,并认为这一时期安徽人民的反抗斗争“推动了中国旧民主主义发展的进程”[1]。翁飞等著的《安徽近代史》,在介绍辛亥革命时,辟专节谈到了“抗捐抗税”与“饥民暴动”[2]。在资料方面,中国近现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3册中汇编了1910年皖北民变的档案资料;《辛亥革命安徽资料汇编》中节录了“安徽人民的反清抗暴斗争”部分资料;《皖政辑要》中涉及到自然灾害、捐税、摊还赔款、教案等方面的资料;《辛亥革命资料选编》第6卷中摘录了有关安徽民变的报刊资料。比较系统的民变资料为张振鹤、丁原英编《清末民变年表(1902年——1911年)》,年表从报刊、档案等资料中汇编整理了清末民变,其中关乎安徽民变的有近80种[3]。本文在梳理以上所列资料的基础上,重点论析民变频发的原因,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根据目前已掌握的资料,民变大致有饥民暴动、罢市、罢工、罢课、闹教等形式,其中以饥民抢米抢粮发生次数最多,商人罢市其次。饥民暴动以抢米为表现形式,抢过境米船、抢米店、甚至于抢夺赈灾粮食,共约21次,主要发生在自然灾害严重的1906年和1910年。罢市的主因是抗捐抗税,亦有其他的一些突发事件所引起,共约16次。其他如学潮、罢工、闹教、毁学、冲击官府机构和工商场所等,共约16次。如此频繁的民变,勾画了一副清王朝因衰而乱的末世景象。而其中因由,一言以蔽之,为天灾,为人祸。细究之,概有如下几种。

1 苛捐杂税的繁重

苛捐杂税的繁重主要有两方面因素,其一是清政府转嫁庚子赔款及巨额外债。据载,安徽摊还汇丰银行借款每年5万两,俄法借款每年15万两,英德借款每年21.25万两,摊还庚子赔款每年100万两[2]358-359。这些款项最终都转嫁到安徽百姓头上。其二,筹措新政经费而加重了百姓负担。庚子之变后,清政府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进行了新政改革。这些改革有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早期现代化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却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新政规模宏大,扩张太多,政府财政竭蹶便大肆增捐加税。仅以军费筹措为例,军费主要来自于烟酒税、房田税契及地方政府自筹经费,其中安徽摊派的烟酒税每年为20万两[4]916,房田税契为15万两[4]915。此仅仅是军事改革,其他如教育、地方自治改革无不需要经费支持。腐朽的清政府既无法开源,以苛捐杂税来创收就成了政府推行新政的必然之路。

据《皖政辑要》所载,安徽厘捐税有盐厘、茶厘、烟酒加税、土药额税、瓷器统捐、牙税、米捐、杂税有田房契税、牛猪税、花布税、商税、船税、牙帖原额税、茶税、鱼税等,其中既有旧税的加征,又有新税的增加。据《太湖县杂志》载,太湖有商税、马路河地税、牙贴税、典税、房地税、新镇驿站税、契税、棉花税、油税、烟税、布税等13项[2]359。再如1908年铜陵县“抽收姜蒜各捐以充学费”[5]633。盱眙县(时属安徽)抽牛头捐,并按户捐洋一元作为筹办警察经费。太和县抽册书费以举办新政,按每亩捐稻二升折钱三十文计[5]637。正如时人评论到:“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6];而“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菜蔬等项,凡民间所用,几乎无物不捐”[7]。乃至于清政府1904年刊发上谕承认“近年以来,民力已极凋敝,加以各省摊派赔款,益多不支”,要求地方官体恤民情,不准“籍端抽派”[8]。

苛捐杂税的征收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导致民变,还要看整个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民众的经济承受力。清末之时民众的经济承受力极其虚弱。御史叶芾在1906年上奏时谈到当时的社会情形时说:“士为四民之首,近已绝无生路,农、工,终岁勤劳,难谋一饱,商贾资本缺乏,揭借者多,获利维艰,倒闭相望。城市村落,十室九空,无业游民居其大半,弱者转于沟壑,强者流于盗贼,土匪蠢动,此灭彼兴,民不聊生,何堪搜刮,加以各省水旱蝗蝻,哀鸿遍野,徐海饥民数百万,遮蔽江淮,困苦流离,生无所赖”[9]448。苛捐杂税导致百姓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早已不堪生存的民众极易铤而走险,引发民变,如前所述16次商民罢市多是因抗捐税引发。

2 自然灾害频发

晚清时期,安徽自然灾害呈现频发、多发、危害大、范围广等特征。1901-1911年各年的灾害情况简介如下:

1901年,安徽遭受水患,“被灾地方包括泗州、当涂等四十五州县,暨宣州、建阳等八卫”[10]678,“安、宁、池、庐、和五府州属沿江圩堤漫溢溃决,茫无畔岸,饥民数十万流离失所”[11]427。

1902年,安徽北部地区夏季有旱情,并伴有蝗灾。据上谕,“本年安徽泗州、合肥等州县灾欠”[10]693。

1905年,“安徽凤台等二十八州县,遭受水、旱、风、虫灾害”[10]717-718。

1906年,全国灾情严重,湖南、湖北、江苏、安徽等省份都爆发特大洪灾,“居民之生命财产付之一洗;数百里间,汪洋一片”[10]721。安徽“40个厅州县被水”[12]329,御史李灼华回忆颇能让我们回顾一下那段悲惨的历史:“皖北自去岁春夏之交,淫雨六十余日,山水爆发,淮、泗、沙、汝、淝等河同时并涨,平地水深数尺,上下千余里,尽成泽国。间有高阜地方,其麦之成熟登场者,大雨兼旬,全行霉烂,颗粒无收。入秋水退,赶种秋禾,乃中秋前后雨势倾盆,不减于下,河水复相灌注,晚稼扫荡一空。遍野鸿嗷,流亡相属。……近闻饥民饿毙者,日凡四五十人。有阖家男妇投河自尽者,有转徙出境沿途倒毙者,道殣相望,惨不忍闻”[13]223。

1907年,“安徽33个州县,……因晴雨不调,遭旱、水、雹、虫等灾”[12]330。

1908年,“安徽五河等四十州县灾欠”[10]747,皖北瘟疫流行[2]360。

1909年,安徽北部春旱,进入夏季则全省发生水灾,皖北水灾尤重,全省44州县受灾[10]758-760。

1910年,“江苏、安徽水灾仍以北部为重”[12]331。全省遭受水灾地区有宿州、灵璧等37州县。江苏、安徽20余州县的灾民达300万人,其中“已饿死者约七八十万人,奄奄待毙者四五十万人”,得食者仅“一百四五十万人”[14]726。根据传教士罗炳生的报告,皖北被灾面积达一万八千一百三十平方公里,“人民被灾而无衣食者,约有二百万”,“死亡之惨,日甚一日”[13]231—232。地处皖南的安徽宣城,1910年6月11-15日,宣城“大雨四日夜,平地水深数尺”。6月24日至7月1日,“又复大雨八昼夜,山洪暴发,东西北三乡大小数圩,接续溃决”[15]525。当涂县“去岁大水为灾,情形极重,今春阴雨绵延数十日,目下饥民遍野,惨不可言,传闻每日饥毙者,以十数计”[5]641。

1911年,春夏之交,复遭水患。据安徽巡抚冯熙奏电称:“周览无为州境,上下九连各圩一片汪洋,高及树巅,村落庐舍全归巨浸。灾民或蜷伏高地,或麕聚小舟。渡江觅食者,已十数万”[10]794。安徽北部“涡、蒙、灵、宿”等县,亦“被灾至重,往往数十里炊烟断绝。有地未被潦无人耕种者,有地为水没欲耕不得者”[10]795。

频发的自然灾害对本就遭受残酷剥削压榨的百姓而言更是雪上加霜,生存更为艰难。灾民常为数百万,饿死者常以数十万计,更多的人流离失所。困苦不堪的灾民以草根树皮为生,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剧。张廷襄在《不远复斋见闻杂志》中记载:“灾民以草根树皮为生活,周围数万方里不闻鸡鸣犬吠之声”,“饥民至饥不能忍之际,酿成吃人肉之惨剧,最无天理者,为数万之饥丐寻觅倒卧路旁将死未气绝之人,拉至土坑内,刮其臂腿臀肉,上架泥锅,窃棺为柴,杂以砻糠,群聚大嚼,日以为常。”“驯良之饥民,以草根作饼,以树皮用磨研为细末为丸,每日吞丸救急,奈人多树少森林濯濯,到处有树无皮,一片白林,为百年所仅见”[16]12。

自然灾害使社会秩序进一步崩坏,抢米风潮时发,聚众暴乱迭起。如前所述之饥民暴动共20余起,其直接原因就是灾荒。1906年6月20日,安徽南陵县民众强抢过境的谷米,并捣毁了衙署[3]146。21日,徽州府屯溪县发生饥民抢粮事件[3]146。12月24日,宣城县饥民抢粮闹事,遭到官府镇压,由此造成八百多人群起反抗[3]155。1910年,安徽抢米事件达到高潮。4月,和州(今和县)发生饥民抢米,到6月6日时发展到千余人哄抢米店及富户,愤怒群众更捣毁了自治公所[18]95,98。5月28日,铜陵大通镇饥民抢掠米船[18]98。6月25日,由于徽州府所属各县米价上涨,价格昂贵,导致贫民抢米[18]100。7月7日,宣城双桥镇千余人抢掠裕泰砻坊米二百数十石,并和防营巡逻队哨勇发生暴力冲突[16]525。8月20日,霍山县农民数百人挨家挨户的索食,并进城“哄闹”[17]104。有的更是爆发大规模起义,如1910年的双涧集起义,起义军活动于蒙城、凤台、怀远等地,即是因为灾荒所导致,其时清廷袁励凖向清廷奏称:“皖北灾乱相寻,凤颖一带饥民为会匪煽惑,聚众抢掠,其势渐及燎原”[15]526,整个起义队伍万余人,多为灾民。

3 敲骨吸髓的盘剥压榨

捐税的泛滥和灾荒的频发,已是安徽民众不能承受之重,而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及奸商又借机渔猎,盘剥压榨,恰如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清末安徽民变更多地体现为官民对立。政府筹捐加税,而民众不堪负担奋起抗争;灾荒频仍,百姓生存艰难,而政府却施赈不当。罢工、罢市、抢米等种种民变,概由政府剥削太重,不顾民瘼,片面压制所致。繁重的苛捐杂税的收缴成为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渔利的手段。如地方政府以筹款为名,巧立名目,加重对民众的剥削。地方政府在筹款时,有“补平”、“补色”、“火耗”等名目,实际缴纳的款项大于摊派数目。同时又以筹款为名增开捐税,这些捐税大都被中饱私囊。如御史胡思敬在1909年给当朝者上奏中就指出私捐之滥:“其余各省私自筹划,款目繁多,不可缕数。极而业之,至秽且贱者,灰粪有捐,物之至纤且微者,柴炭酱醋有捐,下至一鸡一鸭一鱼一虾,凡肩挑背负,日用寻常饮食之物,莫不有捐。居者有房捐,行者有车捐。其显然干犯名义者,有赌捐有娼捐有彩票捐”[18]8。连清政府都意识到:“其中官吏之抑勒,差役之骚扰,劣绅讼棍之播弄,皆在所不免。吾民有限之脂膏,岂能堪此剥削”,要求“所有各省派捐等款,除有大宗收数者,姑准照办外,其余巧立名目及苛细私捐,著即概行禁止。凡地方应办要证,仍当次第推行。一切学堂工艺,有关教养之事,但当官为剀切劝导,应由绅民自行筹办,不准籍端抽派,致滋苛扰”[8]5251。但清政府的禁令往往又成为一纸空文。如安庆潜山“凌令于光绪三十一年莅潜,任用家丁胡玉浮收钱糟,纵役讹诈,逼死粮户郑君兆”[5]637-638。铜陵县大通镇和悦洲举办铺捐,委员司事在写捐时不察生意兴衰,只论铺面大小,而又不审舆情,导致罢市[5]585。1906年8月28日,阜阳县征收房、铺、烟、酒各捐,商民以铜钱缴纳,官员竟规定一枚铜钱只准抵制钱八文,从中勒索,引起民变[5]613。

地主、富商又通过高利贷、囤积居奇等方式对民众进行严酷的盘剥,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前所述抢米风潮均和地主富商的囤积居奇有关。1910年和县被灾严重,绅商囤积大米,不肯出售,米价腾贵,百姓无力购买,无以为生。南陵县因为连年受灾,收成减产,受灾最重的东北两乡,居民以草根树皮为生。广大人民要求开仓平粜,但是米商为了牟取暴利,不但囤积居奇,而且把大量粮食运往外地,因此引起人民不满,广大城乡人民都主张禁止运米出口,米商竟以罢市来相抵制[19]。所有这些导致“细民无以糊口,思乱者十室而九”[9]158。稍有波动,即群起响应,或冲击米商、或砸毁县署,或吃大户。

4 日渐尖锐的利益冲突

马克思曾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0]。从根本上而言,上述所列举的数条原因都可以归结为“利益”二字。正如《剑桥中国晚清史》评论中认为:“文献材料表明,所有这些动乱都是经济因素触发的,因为经济因素更加激化了先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情绪”[21]。在清末新政时期,除了阶级矛盾激化所引发的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冲突外,其他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开始凸显,并进而导致民变发生亦是重要原因之一,亦体现了一定的时代特色。

20世纪初叶的十年,罢市成为商民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反抗形式,体现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对自身利益的呵护及其政治意识的觉醒,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罢市的主因是抗捐抗税,如1902年2月18日,芜湖烟馆商人罢市,反对灯膏捐[18]109。1902年2月22日芜湖肉店八十余家罢市,抗肉捐[18]110。1902年2月27日,铜陵县大通镇、和悦洲罢市十数日,反抗铺捐[18]110。1906年5月9日,繁昌荻港商人罢市反对厘卡委员勒捐[5]609。1906年7月28日,芜湖米商罢市,反对抽路矿米捐[18]149。1906年10月10日,芜湖南市米商罢市,反对抽路矿捐[18]152。1906年10月,舒城商人罢市以抗议知县强行摊派各项捐款[18]152。1906年12月5日,繁昌荻港商民罢市,反对官卡苛征[18]154。1908年6月29日,因地方官准备在滁州境内设捐卡,“肩挑负贩,不能偷漏”,商民相率罢市以为抵制[5]635。这些均体现了官、商矛盾。

而商、绅、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样导致了多次的抢米风潮或罢市。1907年二月初三日“河畔泊有丝绸船,载米二百余石,适有匪人煽惑,贫民一哄而上,行抢米之暴动。米船因贫民人众,不敢与较,只得听其所为”[5]617-618。同年三月“松茂砻坊在宣城清弋镇购米百石,昨午泊舟湾子河,被贫民抢劫一空”[5]618。8月12日,芜湖三山镇的民众聚众打毁米店及三山公所,引起各行商店罢市[18]165。除此而外,其他有的罢工、冲击自治会所、捣毁商会等民变,亦有各阶层、阶级之间局部利益冲突引起。1905年8月13、14日,芜湖理发店罢市涨价,此后引起部分贫民滋闹,理发匠试图获得政府支持,但芜湖县令严禁“罢市涨价挟制”,9月6日,理发匠再次罢市以图涨价[5]607-708;1908年“磁工滋事,打毁窑户坯坊二十余家”[5]636乃是因为同业竞争引起。同年“池州府贵池县六都湖土民纠众抗业,围扰垦局”[5]636。1910年3月28日,南陵县禁米出境,商人罢市抗议,农民数千人捣毁商会,大闹县署。六七月间,事情进一步发酵,农民仍旧禁止米谷外运[5]640。1910年芜湖爆发了万倾湖风潮,起因仅因20斤的田租争执[5]644。1910年8月19日繁昌县荻港荻港协和煤矿公司小工百余人反对克扣工资,与巡防士兵发生冲突[5]647。同年,芜湖武举胡彩廷在小湖滩拦河筑埂,妨碍南陵、繁昌、芜湖三县水利,后经皖省谘议局议决拆毁。10月,在当地政府派人拆毁时,遭遇抵抗,“乡民忽鸣锣聚集,老幼数百人,多持农器鱼叉蜂拥而来,砖石如雨,势极汹涌”[5]645。这些均为社会变迁时各阶层利益冲突加剧而导致。

综上所述,频繁发生的民变构成了一副衰世、末世图景,而政府的苛捐杂税、自然灾害的频发、社会经济的残破、官府劣绅的压榨、严重的利益冲突是这幅乱世图景的最佳注脚。这一切均昭示我们,革命其将不远。

注释:

①学界对民变的概念尚有不同界定,因此,对民变统计结果亦有所不同,本文根据(《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3、4期)资料进行统计。

[1]邹翔贯.1906—1910年安徽人民的反封建斗争[J].历史教学.1962(7):23-27.

[2]翁飞.安徽近代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

[3]张振鹤,丁原英.清末民变年表:上[J].近代史资料.1982(49): 108-181.

[4]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5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刘萍,李学通.辛亥革命资料选编:第6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6]论近日民变之多[J].东方杂志,1904(11).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5:355.

[8]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五[M].北京:中华书局,1958.

[9]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Z].北京:中华书局,1979.

[10]李文海.近代中国灾荒纪年[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11]冯煦.皖政辑要[M].合肥:黄山书社,2005.

[12]李文海.中国近代十大灾荒[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3]李文海.灾荒与饥馑(1840——1919)[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14]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M].上海:三联书店,1957.

[15]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16]安徽省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水利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17]张振鹤,丁原英.清末民变年表:下[J].近代史资料.1983(50): 77-121.

[18]胡思敬.退庐全集:卷一[M]//丛书集成续编·史部,第47册.上海:上海书店,1994.

[19]张湘炳,蒋元卿,张子仪.辛亥革命安徽资料汇编[M].合肥:黄山书社,1990:285-287.

[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1]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年):下[M].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683.

[责任编辑:钱果长]

10.13420/j.cnki.jczu.2016.05.016

K265

A

1674-1102(2016)05-0075-04

2016-04-25

安徽省C类省级重点学科(专门史)建设项目;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历史学)建设项目。

黎俊祥(1981-),男,安徽金寨人,池州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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