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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财务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2016-03-28王治国

财会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节税月工资年终奖

■/王治国



浅谈公司财务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王治国

摘要:公司的财务人员如何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并进行纳税筹划,降低公司的纳税负担,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权益,是当期和今后一段时间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关键词:公司纳税筹划

目前来讲我们国家的纳税人在税费压力还是非常大的,缴税是当今公司经营活动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经济要素,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来讲非常关键。公司经由该项规划控制,能够切实的意识到纳税要素对其财会工作的干扰,进而和外在的纳税氛围保持一致,达到单位的理财目的,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财务政策的选取对于公司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会计计量方法选择,如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可从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两方面人手。两个因素的变化会通过影响每期分摊额而影响各期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以及纳税额。对于折旧年限而言,在所得税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或有下降趋势时,缩短折旧年限可使后期折旧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会推迟纳税时间,获得货币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了一笔无息贷款。对于折旧方法而言,应根据经济形势,适当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如果所得税税率不变或有下降趋势的,选择加速折旧法可把前期利润递延至后期延缓纳税;如果所得税税率有上升趋势应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延缓纳税的利润与税率高低成正比,若未来税率升高则以后年度税负会加大。除此之外,新会计准则还允许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有差异时进行调整,固定资产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可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空间。

(二)公允价值的利用空间

它的实际衡量标准的定义现在还不是非常合理,不过这个计量体系的存在会干扰到公司的资产以及负债的相关计量信息,特别是对于投资性的要素。《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当存在非常明确的指标表示公允该数值可以持续获取的话,公司可以使用上述内容开展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不独自分析。这两个模式的选取会对单位的利润产生不一样的干扰,进而对于税负有一定影响。

(三)部分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可筹划性加大

1.公司债务重组的处理。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此时,很多没有能力还债的单位,如果获取了债务的一些豁免之后,它的利润就体现在利润表之中,此时提升其当期的利润。不论是上市公司或是别的公司都可以结合具体的状态来筹划分析。

2.新业务的增加。新规中多设置了很多的内容,像是单位的年金等等,在目前的纳税里,并未认真的论述有关的处理活动。针对此类空白内容,肯定会有新的筹划空间。总的来讲,新规的落实对于公司的财会核算指出了更为严苛的规定,首先其要了解税法的规定,在其划定的区间之中论述,除此之外,要切实的探索新的规定,要明确新准则和相关法律的联系体,进而为公司设置最为合理的决策方案。

二、财务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筹划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它有着“纳税挡板”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对于折旧年限。除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一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希望通过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来加快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成本费用前移,前期的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之好处。但是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收回的资金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

(二)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集资是单位开展运作管控的必要前提。虽说单位可以从自身的发展以及推行股票等等的一些方法来获取资金,不过它的总的资金除权益资本外就是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其中长期负债和权益资本的构成关系称之为资本结构。它不但干扰到单位的财务风险以及费用,同时还对于单位的税负等等有一定的干扰。因为负债的利息可以抵税,所以在税前投资的利率大于相关的成本的时候,如果负债比非常高,数额非常多的话,它的节税意义就越显著,这就是负债融资的杠杆效应。但负债融资杠杆并非总是体现为正效应,所以,单位在筹资的时候要对使用的一些具体的方案认真的比对分析,进而选择一个不但可以保证单位获得最佳的利润,同时又能够起到节税意义的规划认真的落实。

(三)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投资结构的纳税筹划。现在,我们国家对于不同的区域,不同的行业的投资要素指出了不一样的纳税指标。所以,公司在开展决策的时候,要认真地分析不一样的项目对于公司的总的利润带来的影响,要切实地优化投资体系,进而降低利润。

2.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对于投资来讲,有两个具体的层次,第一是直接性质的,第二是间接性质的。通常来讲,开展直接的活动的时候,要分析的纳税要素较之于另外的一种多,由于投资人一般对于公司的生产运作工作开展直接的管控,其涵盖的税种非常多,但是间接性质一般仅涉及所收取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税及股票、债券资本增益而产生的资本利得税等。

(四)支付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相应的个税也越多。

1.年底双薪的避税策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可分两种情况处理。情形一:“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同月发时,即可将此两项奖金合并除以12确定税率和扣除额;情形二:“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时,可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年底双薪”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至于用哪种方法缴纳个税,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应缴纳的税额,从而作出判断。

小王2013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若按第一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3500)× 3%〕+〔(4000+9000)×25%-1005〕=15+2245=2260元;若按第二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3500)×20%-555〕+(9000× 25%-1005)=345+1245=1590元。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670元,降低税负29.65%。

2.绩效工资避税策略

小李是一名空调营销人员,他的月工资底薪2500元加提成奖金,根据他2013年的销售业绩,小李只有5-9月每月拿到提成奖金8000元,其他月份都没有提成奖。即小李在2012年缴纳个税为〔(2500+8000-3500)×20%-555〕×5=4225元;若小王5个月的提成奖分别在5月-12月份平均领取的话,即2012年缴纳个税为〔(2500+5000-3500)×10%-105〕×8=2360元,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1865元,降低税负44.14%。

从上例可看出,将绩效工资平均摊开到每个月,将起到节税的效果。如果纳税人的工资极不平均,可以采用分摊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空调制冷等。

3.年终奖的发放时间调整避税策略

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来确定适用税率和扣除额。但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小黄月薪是2800元,2012年12月年终奖20000元。

若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即小黄缴纳个税〔20000-(3500-2800)〕×25%-1005=3820元;若年终奖分12个月发放,即每月发放1666.67元,一年缴纳个税〔(1666.67+2800-3500)×3%〕× 12=348元;

如上两种方法对比,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多缴税3820-348=3472元。

继续沿用上例,若小黄月工资9000元,年终奖24000元;若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即小黄全年缴纳个税[(9000-3500)× 20%-555]×12+(24000×25%-1005)=11535;若年终奖分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每月发放2000元,一年缴纳个税[(9000+ 2000-3500)×20%-555]×12=11340元;两种方法对比,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多缴税11535-11340=195元。

在上述例1中,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多缴税,在例2中,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少缴税。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年终奖发放时间的避税策略:当月工资低于个税起征点时,尽量将年终奖平均分配到每月发放;当月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年终奖的发放比例调整避税策略

某公司小李年薪为18万元,比较具体的发放方式:

(1)若小李月工资1.5万元,即他全年缴个税[(15000-3500)×25%-1005]×12=22440元;

(2)若小李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12万元,即他全年缴个税[(5000-3500)×10%-105]×12+(120000×25%-1005)= 29535元;

(3)若小李月工资10000元,年终奖60000元,即他全年缴个税[(10000-3500)×20%-555]×12+(60000×20%-555)= 20385元;

从上例三种计算方法对比可知:方法(3)比方法(1)节税2055元,比方法(2)节税9150元。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要达到合理避税,必须考虑到很多因素。一般来说,月工资与年终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奖、年底双薪)的比例应该调整到两者的个税税率接近时的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三、开展纳税筹划需要关注的具体事项

第一,综合分析集资以及运作等有关的纳税法规要素。才可以得到不一样的纳税规划,并优化分析,指出对纳税者最为合理的决策。

第二,应该形成综合的纳税思想,确保其筹划意识是合理的。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安排运作事项,以此来防止不合理的避税嫌疑。

第三,要站在较高的层次上分析纳税规划,一些规划或许会使得赋税者在特定的的时间段中的税收最少,不过对于总的发展来讲并不是合理的。该项规划活动是单位财务管控的一个关键组成要素,要和单位的财务管控的总的意义保持一致,所谓的节税是提升单位的总利润的一个具体的措施。单位在分析的时候要综合到许多具体的要素,比如有效使用资源,提升管控力度等。

第四,关注公司的利润总额和分配方式。假如一个投资规划的收益率非常高,不过它的应交税额不是很多的话,此时该投资规划或许是最为优秀的规划,要凭借着最少的成本来获取最多的收益,才是努力筹划的方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14.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税法二.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财务与会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信息:武威市凉州区金滢财税咨询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焦岩

◇责任校对:焦岩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70(2016)03-0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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