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依据及对策
——基于市场失灵理论
2016-03-28■/陈君
■/陈 君
财政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依据及对策
——基于市场失灵理论
■/陈君
摘要:大学生创新创业已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和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然而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域存在正外部性、市场竞争不完全、风险和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收入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现象,导致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不足,需要政府财政扶持调控。文章认为,给予财政补助和税收减免,将正外部性内在化;实行政府采购倾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公共创新创业教育,降低创业风险;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将有助于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市场失灵财政依据对策建议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提出的重大政策诉求。大学生因具备前沿的知识和敏锐的思维,其创新创业已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和解决严峻就业问题的关键。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上创新创业之路,大学生创业中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的因素,也与政府扶持的缺位有关。本文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域存在“市场失灵”现象,需要财政扶持调控。
一、市场失灵理论概述
相对于传统自由经济理论认为只有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工具才能使整个经济取得最佳效率的思想,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市场经济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市场经济有一定的局限性,市场经济活动只是人类社会的一个主要方面,市场不可能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一切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干扰,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调节作用,会造成资源配置失误或浪费性使用。1958年,弗朗西斯·M·巴托在《市场失灵的剖析》一文中把市场失灵归结为外部性、公共产品、市场竞争不充分和不确定性这几个方面。其后,凯恩斯、萨缪尔森、斯蒂格利茨等又增加了偏好不合理、信息不对称、收入分配不公等内容。以格林、霍布森、霍布豪斯、凯恩斯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认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单靠市场机制无法自动实现市场均衡与帕累托效率,无法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需要政府干预来加以弥补。
二、财政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依据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存在正外部性
外部性是某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产生一种外部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又不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买卖。用数学语言来表述,所谓外部性就是某经济主体的福利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他人的行为,而该经济主体又没有向他人提供报酬或索取补偿。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个别企业或个人带给社会的收益大于其个别收益,负外部性是指个别企业或个人带给社会的成本大于其个别成本。大学生创新创业存在正外部性:一是创新创业者无论成功或失败,均会收获宝贵的经验,对其他创业者也是很好的借鉴,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二是大学生创新创业不仅能解决自身就业问题,而且可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局面,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效应;三是与其他的创业群体相比,大学生的知识创业更善于发现或创造新的市场机会,更有利于促进中国创业活动由过去的生存型模式转向机会型模式,而这种创业活动模式的转变,对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转型意义重大。但由于正外部性的存在,大学生创业者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外部收益内在化,因而其创新创业规模会小于社会需要的最优规模。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不完全
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完全竞争为前提的。然而当资本和生产集中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垄断。大企业凭借其规模效应或专利权形成的垄断,不仅限制了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还制约着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这既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增长,更阻碍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创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创业者在企业定位、战略策划、产权关系、市场营销、生产组织、团队组建、财务体系等一系列领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而大学生刚从象牙塔走出来,尚未实现由“学校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但市场不会因为创业者是学生就网开一面。大学生初创的企业,通常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无论在资金筹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或管理经验上,都无法与大企业在同一个层面和平台上竞争。事实上,资金紧张、成本高企、利润微薄、信息不全、经验不足等往往使得大学生的初创企业举步维艰,求生不易。但小微企业又是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生力军,为保证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为小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创新创业风险是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项目本身的难度与复杂性,创业者与创业团队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生产风险、管理风险等。美国布兹·阿伦和哈米尔顿咨询公司根据51家公司的经验研究表明:从新产品的设想到产业化成功,平均每40项新产品设想约有14项能通过筛选进入经营效益分析;符合有利可图的条件,得以进入实体开发设计的只有12项;经试制成功的只有2项;最后能通过试销和上市而进入市场的只有1项。大学生创业既存在一般的创业风险,同时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又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他们充满创业激情但又过于理想化,认为凭一个好的想法与创意就代表一定能创业成功观念的人不在少数,而事实上有了好的项目或想法,只是代表“创业的长征路”刚跨出了一步。一些大学生创业者虽然在技术上出类拔萃,但知识单一又缺乏实践经验,在考察商机时,往往只能停留在理论分析上或只从事物的一方面评价创业项目,对创业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准备不充分或根本就没有思考对策与设计好退出机制,对来自各方面的反面因素浑然不知,从而使创业过程遭遇很多困难与挫折。如资金风险普遍是创业前期的“命门”,大学生因缺乏财务分析,在资金管理上表现出明显的不足,同时由于缺乏融资渠道,从而使企业在创办初期因资金紧缺而严重影响业务的拓展,甚至错失商机而不得不关门大吉。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存在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经济当事人之间所拥有的信息不相同的现象。信息不对称会引起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委托—代理等问题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减弱市场效率,从而导致市场失灵。逆向选择是指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差的商品总是将好的商品驱逐出市场。道德风险是指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委托-代理问题是指代理人以损害委托人利益为代价获取自己收益的机会主义倾向。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市场判断,对创业项目选择、相关商品的市场需求、价格变动、生产技术等缺乏充分的信息,又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从而难以做出最优投资和生产决策。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导致大学生创业者决策随意、理念不清、用人不当,难以避免道德风险、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使创业之路困难重重,难以为继。由此,需要政府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实现公共信息和创业信息资源共享,以引导大学生做出正确的选择。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
由于要素禀赋差异,市场化导向驱动的收入分配在更有效地提高生产要素的贡献率、激励人力资本开发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在动态过程中还会产生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因此,仅依照市场分配原则,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将越发悬殊。这种由市场机制自身缺陷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不仅会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暴力和恐怖的土壤,危及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缪尔达尔认为,“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使得社会进步的每一点成果都被“掌握实际权力的上层集团”所瓜分,而下层贫困阶层的分裂又阻碍了他们为共同利益而促进改革的努力。同时,国家的贪污贿赂盛行,“政府越来越多地落入富人和权势人物掌握之中”,使得原本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更加刚性化。若底层者难以找到进入上层的通道,年轻人要获得成功必须“拼爹”,拥有财富者可以一劳永逸,那么,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秩序的沦陷,社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将大大降低。政府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创新,给一切有才能、肯拼搏、愿奋斗的人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让更多的年轻人,尤其是贫困家庭孩子有纵向流动的上升通道,这不仅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有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打破贫富固化与割裂,加快不同群体和阶层间的流动融合,形成良性和谐的社会互动。这样的机会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将在全社会发挥巨大的示范引领意义和精神凝聚力量。
三、财政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对策建议
(一)给予财政补助和税收减免,以矫正正外部性
一是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以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储备基金,结合“挑战杯”、“青年企业家”、“青年创业计划”等形式,选择科技含量相对较高、市场前景良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直接进行资助,以激发大学生创业的热情。也可借鉴英国的“青年创业计划”,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发展债券式的创业启动金。大学生在申请资助时不需要任何财产抵押和担保,而且手续简便,但它也不是无偿的创业赠款,大学生要支付利息(通常低于银行利息),并要按规定分期还款。当然,如果大学生确实经营困难或者经营失败,也可以申请减免或者延期还款。政府还可以出资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引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资本投入到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中,从而带动社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关注程度。二是建立政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完善大学生初创企业融资担保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劳动等部门的协调,建立政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从贷款额度以及小额担保贷款运行模式等方面,降低政策门槛,简化手续,让小额担保贷款能够帮助更多的毕业生创业。同时,政府可重点扶持一批为大学生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从而提高大学生初创企业的融资能力。三是给予税收减免,如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减免;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给予税收投资激励,对用于新一轮创业投资的股权转让收益免征所得税;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对众创空间等予以适当税收支持政策等。英国实行全面税负豁免与优惠的“创业投资信托制度”也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实行政府采购倾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有效方式。为了给小微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其在政府采购中获得一定的份额,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多项法律制度。如韩国法律规定,政府机关、地方自治团体以及按照特别法设立的特别法人,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商品,并保证政府采购中产自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产品的比重不得低于50%。韩国还在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优先权,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综合流通中心”,促进中小企业与消费者直接接触,从而为广告投放能力弱和销售渠道差的中小企业创造展示产品的空间。美国《小企业法》规定小企业每年获取的政府采购主合同金额不少于总合同金额的23%,并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专门服务和支持小企业发展。1988年通过的《小企业竞争力示范计划法》更是要求按照季度汇报每个联邦机构支持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情况。我国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政府采购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出台了多项举措,但没有对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明确的政府采购份额支持,更无专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的政府采购倾斜。同时,缺乏独立的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专门机构以及缺乏对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律规定使得我国政府采购公平调节效力大为降低。为此,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初创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范围;明确政府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的政府采购份额;建立专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的管理部门,协调、落实和监督政府各部门执行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建立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监督和年度汇报制度,以切实解决大学生初创企业的市场切入问题。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公共创新创业教育,降低创业风险
由于选项失误、竞争激烈等原因,大学生创业失败的比率相当高。因此,要想吸引更多有能力的大学生加入创业队伍,政府必须建立降低创业风险的支持体系,建议如下:(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学生创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良好的体系,很多大学生因为担心创业失败没有保障而放弃了创业,因此完善大学生创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显得非常重要。建议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拨款和大学生在校期间交纳失业保障金两部分组成,将大学生创业者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万一创业不成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基金,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同时考虑将大学生创业者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让他们也拥有类似公务员的相对完善的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另外还要完善创业救助工作。国家相关部门应该设立大学生创业失败者领取救助金的合理标准,为他们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培训,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再创业。德国政府的做法是,为使失业者能同其他创业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政府把三个月的创业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创业者,补助标准是失业保险金加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如果第一次创业失败,并且还想第二次创业,则要等到两年以后才能再次享受资金补贴政策。(2)实施免费创新创业教育。针对大学生创业者普遍存在的知识单一和缺乏经验,财政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教育经费,专门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为创业前的辅导,让大学生创业者了解当前创业环境和相关政策,熟悉各类申办流程。二是创业理论的学习,开设企业管理、经营销售、财会统计等课程,打好理论基础。三是创业中的辅导,协助他们在创业中解决相关的难点和盲区。四是后期跟踪辅导,帮助大学生创业者总结经验,吸收教训,为更好更强发展作好准备。
(四)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离不开公共信息服务的支持。如美国,除了设有小企业管理局(SBA)外,还设有专门的项目和机构对大学生创业活动提供支持,例如微型贷款项目MLP (Micro Loan Programme)能够给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法律、市场营销、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援助,拥有13000名志愿者的SCORE(美国中小企业顾问)咨询团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服务,SBDC(美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的57个主要分支机构都设在大学,给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专业的援助。韩国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政府联合高校成立以大学为中心的“创业支援中心”。建议我国政府借鉴国际经验,投资或引资建立服务大学生创业的“一体化”、“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成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投资信息、政策咨询、技术进步、项目推介、市场行情、劳务供求和外经外贸等有关资讯服务,具体举措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大赛等活动,搭建创业者相互交流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就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构建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国或全省联网和资源同步共享,重视创业项目库的动态维护,力求做到信息对称、降低创业成本、提高项目成功率;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荐的工作机制,确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的规范,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展示、项目洽谈评估、创业融资和小额贷款申请、工商税务登记、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代办手续等“一站式”服务等。政府这些服务,将有助于减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大学生创业者将科技成果更好更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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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浙江大学
◇责任编辑:哈明晖
◇责任校对:哈明晖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70(2016)03-0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