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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流派: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水利社会研究

2016-03-28管彦波

创新 2016年4期
关键词:水利共同体研究

■管彦波

理论与流派: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水利社会研究

■管彦波

对于传统的中国农业社会而言,治水及水利管理的成功与否,实际上是关涉社会管理体系乃至国家体系的大问题。正是在强调水利与国家、社会整合这个层面上,对魏特夫的东方水利社会、冀朝鼎的“水”与“基本经济区”、弗里德曼和巴博德的“水”与“宗族社会”、杜赞奇的“水”与“权利的文化网络”以及“水利共同体”到水利社会与文化的研究等进行一一梳理,全面回溯水—水利共同体—水利社会的诸多理论,对我们深入地了解传统的中国社会无疑具有学术史的认识价值。

社会史;水利;水利共同体;水利型社会

治水、管水是传统中国农业社会形成的基础。在我国的文明传统中,讲究“治国必先治水”,治水及水利管理的成功与否,是关涉社会管理体系乃至国家体系的大问题。正是在强调水利与国家、社会整合这个层面上,有人把中国文明称作水利文明,把中国古代社会看作是水利型社会。在社会史的视野下,回溯水—水利共同体—水利社会的诸多理论,广泛地参阅前人研究成果,[1-5]分析和把握相关的研究动向,对我们深入地了解传统的中国社会无疑具有学术史的认识价值。

一、魏特夫的东方水利社会

在讨论水利社会的问题时,美国汉学家卡尔·魏特夫(Karl.Wittfogel)及其“东方水利社会”

理论,可以说是我们至今依旧无法绕开的一个重要理论。

卡尔·魏特夫早年曾经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他对东方水利社会的思考,一个直接的思想渊源是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所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其实,在欧洲的东方观中,从“治水社会”推演出“东方专制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从孟德斯鸠到黑格尔都或多或少地表达过这类看法。在左派思想谱系中,这种偏见也是从马克思、普列汉诺夫直到列宁、托洛茨基都一脉相承的。但是从学术上系统论证这种观点、并把它发展成一套完整的史学理论的,无疑还是首推‘异端马克思主义者’卡尔·魏特夫。”[6]

1957年,魏特夫在脱离国际共产主义阵营20多年后,出版了其代表作《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徐式谷、奚瑞森、邹如山等译。一书。该书出版后,因其提供了了解人类社会的一个思维路径,在西方学界引起很大的反响,甚至被认为是超越《资本论》的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魏特夫把“治水”作为理解世界历史的一把钥匙,将世界分为“治水地区”与“非治水地区”两个大的类别,而中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治水国家”。在魏特夫看来,东方社会的水利灌溉是一个严密的系统,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控制和高度的一体化协作,方能维系其运行。正是由于这种大规模的水利灌溉维系之需要,才产生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专制主义的制度。

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由于暗含着对东方国家意识形态的挑衅,在出版后即受到东方学界的批判。如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在中国学界曾有几次针对魏特夫的专题研讨及批判会。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东西方的学术对话中,大多的学者则从逻辑链条和学理上与其展开论辩与对话。实际上,对于传统的中国农耕社会而言,从大禹治水到各朝各代水渠、运河的修建再到清代黄河的治理,从各个历史时期地方官员的治水政绩到官方或民间的治水表演,水、水利与地方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存在着很多的关联。但是在任何一个“治水地区”,水不论是作为国家、地方攫取权力的工具,还是作为乡村社会争夺资源的一种象征,水权均具有极为复杂的多元表现。针对魏特夫的理论,有学者指出,国家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结构和水利灌溉系统,是一个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关系,并非是一个简单的直线因果链条。[7]就中国的实情,王铭铭(2004)在批评其理论时也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有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但其覆盖和延伸的范围较为有限,治水的中心与政治的中心之间、中心与边缘之间依然有很大的空间是无法用一个单一理论来解释的。魏氏企图用一个宏大的理论,“将所有的现象融为一体,当作自己论点的‘支撑’,将‘治水’这个古老的神话与古代中国的政治现实完全对等,抹杀了其间的广阔空间。”[8]当然,也有学者开始倾向认同治水派学说,并利用交易成本经济学方法对该学说进行演绎,认为中国在文明早期,由于治水等跨区域公共事务供给面临高昂的合作成本,驱使国家治理利用纵向的行政控制代替横向的政治交易,以较高的管理成本为代价换取合作成本的节约,导致了大一统体制及其自我强化特征。[9]

二、冀朝鼎的“水”与“基本经济区”

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外交家冀朝鼎在留美期间,用英文写作完成题为Key Economics Areas in China History的博士

论文①中文译为《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朱诗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36年,冀朝鼎的博士论文由乔治·艾伦和昂温有限公司(George Allen&Unwin LTD)出版之后,引起学界关注。日本学者佐渡爱将其译成日文,于1939年在日本出版。世界著名科技史家李约瑟博士大加赞赏,称该书是有关中国历史发展的卓越著作,并以该书和郑肇经《中国水利史》为参考,撰写了《中国科技史》中的“水利工程”部分。

《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以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和地方史志材料为基础,历史地考察了中国水利事业与经济区划的地理基础,古代治水活动的历史发展与地理分布,古代中国国家经济职能的治水起源以及海河流域的开发,黄河流域的土壤侵蚀,江南的围田以及山区土地利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并把中国古代水利史和水利灌溉的发展演变脉络同中国封建王朝的兴衰更替,中国经济重心的转移等联系起来考察,以高度的概括力,抽象提炼出中国历史上“基本经济区”这一核心概念。

对于水利与基本经济区这个概念的关联性,作者在序言中指出:“本书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样一个重要的概念,这对了解中国经济史是大有裨益的。通过对灌溉与防洪工程以及运渠建设的历史研究,去探求基本经济区的发展,就能看出基本经济区作为控制附属地区的一种工具和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武器所起到的作用,就能阐明基本经济区是如何转移的,就能揭示基本经济区同中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问题的重要关系,因而也就在这一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发展史中的一个方面,给予了一种具体的同时又具有历史表述的分析。”同时,作者在该书的第一章还进一步阐释到:“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利用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就有可能剖析在对附属经济区进行政治控制时成为支撑点的经济基地的作用。因而也才有可能去研究中国经济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从政权与地区关系的观点出发对它加以探讨,以及根据农业生产的发展过程,对它加以系统的论述,——而这种农业生产是随着灌溉事业、防洪事业以及人工水道系统(最初是为了向政府运送贡纳谷物)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再也找不到别的方法能如此清晰地说明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了,即:政权同中国地理区别之间的关系,一地区何以能一再地控制另一地区,以及具有显著地区差异、范围广阔的地域在职能上得以形成统一的途径等问题。”[10]

三、弗里德曼和巴博德的“水”与“宗族社会”

在人类学界,弗里德曼关于古老中国社会的“迷思”,以及和他的弟子巴博德之间围绕着“水利”与中国乡村社会宗族组织的论辩,可以说是非常有趣的“学术事件”。

二战以后,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与埃文斯·普理查德等人关于非洲“宗族”理论的对话中发现,“宗族”组织作为联系社会的纽带,不仅在非洲一些社会结构简单的国家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东方古老的中国社会也有其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于是,他将英国人类学家的非洲宗族模式运用于中国研究,运用世系理论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涉及中国乡村社会的婚姻、家庭、宗族、民间宗教等问题。其中,尤以对中国东南地区宗族组织研究而颇受关

注。这当中,《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①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Freedman,1958。和《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②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Freedman,1966。为他获得了崇高的学术声誉。在这两部著作中,弗里德曼力图通过“宗族关系”把国家和村庄联系起来,力图以“宗族系统”超越村庄社会、以“宗族网络”展示区域社会,进而模型化宗族社会。他认为,广东、福建及华中地区宗族社会的形成与边陲状态、稻作经济和水利灌溉等因素相关联,具体环链是,处于边陲状态下持有父权意识的人们,由于国家权力不在场,他们为了垦荒和自卫、发展稻作经济、合作水利灌溉的需要而组织起来,于是宗族组织得以发展。

巴博德是弗里德曼的弟子,他以自己在台湾屏东和台南的“中社”(Chung-she)村和“打铁”(Ta-tieh)村两个村落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写作完成了Kinship and Community in Two Chinese village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和The Sociology ofIrrigation:Two Taiwanese villages (W.E.Willmott ed.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两文,阐释了自己的“水利社会学”思想,并对弗里德曼的“边陲”之说提出了挑战。在巴博德看来,边陲之地并不直接与宗族组织相挂钩,非边陲之地亦有宗族,边陲之地同样存在着占主导地位的地域组织,水利灌溉并不一定促成宗族团结,具体要根据各地区的水利灌溉性质及土地分布情况而定。同时,他还认为,在一个地域社会,冲突与合作、劳力的供给与需求、家庭的规模与结构等均是影响区域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地方不同的灌溉方式,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社会文化适应与变迁,这不仅在中国社会,而且在所有以灌溉农业为主的社会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尽管弗里德曼(M.Freedman)与巴博德师徒之间关于“水利社会”的观点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他们过分强调研究社区的“边陲化”,好像也使水利设施完全成了地方社会的存在物,致使其理论带有明显的“地方主义”倾向,然而,二人把水利、宗族与村落穿缀在一条主线上的思考视角,无疑是富有创见的,对于我们今天开展水环境与村落关系的研究,依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四、杜赞奇的“水”与“权力的文化网络”

1988年,曾师从汉学家孔飞力的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系教授杜赞奇,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写作出版了Culture,Power,and the State:Rural North China,1900—1942③中译本名为《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即刻获得美国历史学会与美国亚洲研究学会的两项大奖,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

在这部著作中,杜赞奇建构了一个研究村落社会的模式——“权力的文化网络”(culture nexus of power),其基本内涵是:“这一文化网络包括不断相互交错影响作用的等级组织(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和非正式相互关联网(networks of informal relations)。诸如市场、宗族、宗教和水利控制的等级组织以及诸如庇护人与被庇护者、亲戚朋友间的相互关联,构成了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文化网络’中的‘文化’一词是指扎根于这些组织中、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和规范(symbols and norms)。这些规范包括宗教信仰、内心爱憎、亲亲仇仇等,它们由文化网络中的制度与网结交织在一起。这些组织攀缘依附于各种象征价值(symbolic values),从而赋予文化网络以一定的权威,使它能够成为地方社会

中领导权具有合法性的表现场所。”[7]杜赞奇“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中,权力、文化、网络分别把国家与村庄、农户与社会、特殊与一般联系起来,实际上他不是以村庄为单位与边界的研究,而是以水利组织、宗族、宗教等文化价值符号所影响的边界为单位的研究,从而在村落社会研究中建立起自己独特的模式。

为了更好地说明文化网络是如何将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融入一个权威系统之中,杜赞奇选取“邢台地区的水利管理组织”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对当地水利组织——“闸会”及其相关的祭祀体系、祭祀制度、祭祀仪式的深度分析,总结出文化网络的三个主要特点:“第一,文化网络内部各因素相互联系,例如行政区划与流域盆地相交叉,集镇与闸会在某种程度上部分重合,祭祀等级与不同层次的水利组织相互适应。第二,各种组织的权力资源相互混合,例如,在争斗中往往将集镇、乡绅甚至行政机构引为后援。第三,在对龙王信仰被各组织引为己用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不同的利益和愿望如何相互混杂而形成乡村社会中的权威代表。”[11]

五、从“水利共同体”到水利社会与文化的研究

客观而言,人类学、民族学意义上的共同体理论源自西方,但中国学界在水利社会史的研究中有关“水利共同体”的讨论,则多少与日本学界有一定的关联。

大约在二战以前,日本学界就已经开始使用“共同体”这一概念。二战期间,“这一概念又被融化进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设想,他们从‘共同体’理论中摘取有用的词句来描述所谓中国农民中未被西方资本主义思潮腐蚀的原始的亚细亚式的‘合作共荣’价值”。[7]但由于当时日本一些学者在中国华北等地的调查中并未找到理想的农村共同体,所以此理论曾受到日本左派的批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中国水利史研究会曾围绕“水利组织是否就是水利共同体”这一论题,就水利组织与水权、水利设施的管理与运营、水利组织与村落的关系、水利组织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论争的主要论点,张俊峰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近代,水利共同体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实际上是王朝国家借以控制乡村社会的工具之一,其成立,有赖于王朝国家权力的适当介入。二是以“共同的水利利益”为基础而形成的水利共同体,虽然组织本身在维护和修浚水利设施上有一定的独立自主的特性,但组织的运营却依靠其为基层组织的村落之功能,所以,水利共同体具有村落联合的特性。[12]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界在有关水利社会史的研究中,也开始关注“水利共同体”的理论,并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对这个理论进行了检讨、反思与超越。在中国学者中,萧正洪、钞晓鸿、钱杭等是较早在自己的研究中回应“水利共同体”理论的。如萧正洪(2000)的《传统农民与环境理性——以黄土高原地区传统农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例》①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一文,虽是探讨黄土高原农民的经济行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却在文中使用了“关中地区的水利灌溉共同体”这样的提法。钞晓鸿(2006)的《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②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主要针对日本学者森田明的“明末清初水利共同体解体说”的观点,在田野调查和民间文献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了关中中部的渠堰灌溉及水利社会,指出地权的相对分散

也会出现共同体内部权利与义务的脱离,各地水利共同体的解体时间未必统一于明末清初时期。钱杭的《“均包湖米”:湘湖水利共同体的制度》①载《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利、害博弈与历史恩怨——萧山湘湖社会史的变迁轨迹》②载《历史人类学学刊》2007年第4期。、《共同体理论视野下的湘湖水利集团——兼论“库域型”水利社会》③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等系列论文中,虽是以浙江萧山湘湖水利集团为考察的重点,但亦多涉及水利共同体的理论。他的基本看法是,水利共同体仅是水利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并非水利社会的全部,在水利社会史的研究中,应该不受“共同体理论”的局限,进行更加宏阔的综合性研究。

近年来,中国学界在对“水利共同体”等相关理论的检讨与反思中,有关水、水利及相关社会文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下面我们择要介绍。

董晓萍的水利民俗研究。关于水文化、水民俗的研究,历来是民族学、民俗学、文化学等学科的学者关注的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也较多。在这方面,董晓萍教授的研究无疑是应该值得关注的。作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间文化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董晓萍较早关注华北、西北等地碑文水册等水利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后又转向北京地区的水民俗研究,可以说对“村水”“城水”的研究均有建树。她曾出任中法国际合作项目——“华北水资源与社会组织”的中方主持人,主持完成了“北京水资源利用民俗传统与现代化”等项目,发表出版了《华北水利社会研究中的中法社会科学理论探索》④与Marianne Bujard合作,载《法国远东学院学报》2001年第88期。、《不灌而治——山西四社五村水利文献与民俗》⑤中华书局2003年版。、《陕西泾阳县社火与民间水管理关系的调查报告》⑥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节水水利民俗》⑦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北京民间水治》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文章及论著,这些著作不是对水民俗文化事象直观琐碎的现象罗列、简单的归纳推理,而是基于地域社会或水利社会的深度研究。

行龙等人的“水利社会史”研究。在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行龙教授的山西地区水利社会研究,也颇有影响。其重要成果有《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水案初步研究》⑨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0年第12期。、《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⑩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水利社会史”探源——兼论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⑪载《山西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⑫载《史林》2005年第4期。、《明清以来晋水流域的环境与灾害——以“峪水为灾”为中心的田野考察与研究》⑬载《史林》2006年第2期。、《化荒诞为神奇:山西“水母娘娘”信仰

与地方社会》①与张俊峰合作,载《亚洲研究》58期,香港珠海书院亚洲研究中心,2009年。、《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②载《读书》2005年第8期。等。行龙的水利社会史研究,视野较为开阔,其学术路径在于“以水为中心、勾连起土地、森林、植被、气候等自然要素及其变化,进而考察由此形成的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社会变迁的方方面面。”[13]另外,赵世瑜、韩茂莉、张俊峰、谢堤、郑振满、蒋俊杰、刘俊浩、罗兴佐、吕德文、张小军、沈艾娣、萧正洪、麻国庆、艾菊红、柴玲等人有关水利社会、水文化的研究论著,也值得关注。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学界有关水的社会史研究,实际上早已跳出了“水利共同体”的概念束缚,从充满联系的区域社会的时空背景中,联系水与文化的多样性,从多学科的视角开展更加整体而全面的研究,同时,围绕着水资源的利用与水权问题等,现实的关切也比较明显。

六、结语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中国社会面临着重大的转型与重构,传统的乡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虽然说水、水利对基层社会的组织、聚合作用已经变得远不如从前了,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与水相关联的社会、生态乃至民生问题将以另外一种形式呈现出来,水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源甚至可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资源,它仍是掣肘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水而治”仍然是一个永不消歇的主题,对水利社会的关联性研究尚有很多继续拓展的空间和全新的命题。

[1]石峰.“水利”的社会文化关联——学术史检阅[J].贵州大学学报,2005,(3).

[2]柴玲.水资源利用的权力、道德与秩序——对晋南农村一个扬水站的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3]张爱华.“进村找庙”之外:水利社会史研究的勃兴[J].史林,2008(5).

[4]王龙飞.近十年来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述评[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0(1).

[5]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6 (4).

[6]秦晖.治水社会论批判[N].经济观察报,2007-2-19.

[7]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61.

[8]王铭铭.“水利社会”的类型[J].读书,2004(11).

[9]王亚华.治水与治国——治水派学说的新经济史学演绎[J].清华大学学报,2007(4).

[10]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M].朱诗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1.8.

[11]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4-5,31,195.

[12]张俊峰.“水利共同体”研究:反思与超越[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4-11.

[13]张爱华.“进村找庙”之外:水利社会史研究的勃兴[J].史林,2008(5).

[责任编辑:杨 彧]

Theoretical Genres:Resear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History of Water Conservancy Society in China

Guan Yanbo

For C hinese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society, w hether flood control and w ater m anagem ent are successful or not, actually im poses a big problem in relation to the social m anagem ent system and national system . W ith the em phasis on the integration of w ater conservancy, nation and society, the paper review s W ittfogel's research on O riental w ater conservancy society, Ji C haoding's idea of "w ater" and "basic econom ic area", Friedm an's opinion on "w ater" and "clan society", Prasenjit D uara's concept of "w ater" and "right to cultural netw ork". The paper also review s m any theories on w ater conservancy society, w hich is beneficial to the deep understanding of C 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

Social history;W ater C onservancy;W ater C onservancy C om m unity;W ater C onservancy Society

C91-09

A

1673-8616(2016)04-0005-08

2016-02-24

管彦波,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资源环境与生态人类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三峡大学民族学院楚天学者讲座教授(北京,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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