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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中“unbewu覻t”一词的翻译及其引发的哲学问题

2016-03-28高超

哲学分析 2016年1期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高超



《自然辩证法》中“unbewu覻t”一词的翻译及其引发的哲学问题

高超

摘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Sie ist seine unbewu覻te und unbedingte Voraussetzung.”一句中“unbewu覻t”一词在中央编译局编译的译本中先后有三种中文译法:“不自觉的”、“本能的”和“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如果选取“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历时”看法,即科学解决了哲学提出却未能解决的问题,从而使哲学终结;如果选取“不自觉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共时”看法,即哲学与科学作为人类思维的两个维度而相互依存,从而使哲学踏上新的道路。不同的译本会使读者产生不同的理解,读者也有权利依据其理解而构成不同的哲学问题。这是探讨“unbewu覻t”一词在《自然辩证法》中的中文翻译及其所引发的哲学问题的真实意义。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unbewu覻t;不自觉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

《自然辩证法》由一批恩格斯撰写的手稿组成,原文是德文。1925年,经苏联梁赞诺夫主持编辑,这批手稿首次公开出版。在我国学术界最具权威性、被引用最多的则是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几个译本,分别刊载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以下称“《全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以下称“《选集》”)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以下称“《文集》”)的多个版本中。在这些版本的《自然辩证法》中,一个德文单词“unbewu覻t”①根据2005年正式实施的德语新正字法,“unbewu覻t”应该写成“unbewusst”,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第I部分第26卷出版于1985年,为了行文连贯,“unbewu覻t”在本文中都按照被引文献的写法来写。出现数次,在“Sie ist seine unbewu覻te und unbedingte Voraussetzung.”②F. Engels,“Dialektik der Natur”, in 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2), Band I/26, Berlin: Dietz Verlag, 1985, p. 443.一句中的“unbewu覻t”③“unbewu覻t”是形容词原型,修饰阴性名词“Voraussetzung”时写成“unbewu覻te”。一词,几个译本却有三种含义区别较大的译法。1971年出版的《全集》第一版第20卷译为:“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④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10页。1995年出版的《选集》第二版第3卷译为:“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⑤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2009年出版的《文集》第9卷译为:“这个事实是我们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和无条件的前提。”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2012年出版的《选集》第三版第3卷和2014年出版的《全集》第二版第26卷都沿用了《文集》的译法。⑦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之前,1932年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的杜畏之译本译为:“这个事实是我们理论思考之不自觉的,不可缺少的前提。”1950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郑易里译本译为:“这个事实在我们理论思想上是不自觉的而且是无条件的前提。”1955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曹葆华、于光远、谢宁译本译为:“它是我们的理论的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孙正聿教授在1992年出版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中以恩格斯的有关论述为切入点构建了其整个“前提批判”的哲学理论。但需要注意,孙正聿教授的工作是与当时《全集》第一版的译法——“不自觉的”——紧密相关的。如果孙正聿教授最初看到的是“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译法,还会引发当时的思考吗?如果译文的变化是对误译的纠正,那么孙正聿教授不就是“非法引用”和“借题发挥”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探究“unbewu覻t”一词在恩格斯的原始语境中的可能含义,考察对不同中文译法的可能理解,并讨论由此引发的哲学问题。

一、“unbewu覻t”在原始语境中的可能含义

“unbewu覻t”一词的中文翻译从“不自觉的”到“本能的”再到“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这一系列变化表明,对这个词的翻译既十分重要又不太容易。可供对比的是,这个词在《自然辩证法》中还有几处使用,但其译法在两个版本的《全集》译本中都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具体情况见下页表格。

除第三行原文“halb unbewu覻t”被译为“半无意识的”、“有意无意地”外,其他“unbewu覻t”的出现都被译为“不自觉的(地)”,而且在《全集》第二版中也没有变化。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称“《费尔巴哈论》”)等著作的两个版本的《全集》中文版中,“unbewu覻t”也都被译为“不自觉的(地)”。①《费尔巴哈论》所在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卷次尚未出版,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

《全集》第一版第20卷 《全集》第二版第26卷P357回复到辩证法是不自觉的 P457回到辩证法是不自觉的P407门得列耶夫不自觉地应用黑格尔的量转化为质的规律 P540门捷列夫通过——不自觉地——应用黑格尔的量转化为质的规律P450还半无意识地继续存在于民间迷信中 P671还有意无意地留在民间的迷信中P545迫使数学家们既不自愿又不自觉地成为辩证的数学家 P521(相同)P569他们在这些名称下不自觉地应用了完全另外的推理形式 P564他们在这些名称下不自觉地应用了完全不同的推理形式P615尽管是不自觉地借来的 P644尽管是不自觉地借用的

“unbewu覻t”在心理学上是一个专门术语,比如在弗洛伊德的作品中对这个词的中文翻译与理解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但对恩格斯来说却不是这样,在其论断中这个词只是与另外一个词(“无条件的”)共同起修饰作用,而非专门术语。“unbewu覻t”是对“bewu覻t”的否定,后者即“有意识的(反应、行为等)”、“故意的(欺骗、攻击等)”。“unbewu覻t”译成英文为“unconscious”,后者常见的含义有三种,其中一种译回德文为“bewu覻tlos”,指人完全丧失了意识,与我们的讨论无关。另外两种含义都指主体意识清楚,但(1)对自己发出的情感、意愿、行为等没有注意到;或(2)对外部存在的对象或发生的事情没有注意到。这个词直接地说是修饰人的,当我们使用“unbewu覻t”时意味着某人对自己的意愿、行为没有意识,或对外部的对象、事情没有意识。那么,在恩格斯的语境中,当他说出“unbewu覻t”这个词的时候,他在谈论什么?

在语法上“unbewu覻t”修饰“Voraussetzung”(前提),但“前提”本身不可能是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所以这句话实际上是对于“理论思维”来说的,也可以说就是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的。如果把“理论思维的前提”视为“理论思维”的逻辑组成部分,也就是我们自己生发出来的东西,则可以取上述含义(1);如果把“前提”视为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人(个别人的意识)的客观事实的话,则可以取含义(2)。由此可见,“unbewu覻t”一词在德文中的使用与其英文译法在英文中的使用相比较为粗糙。对于其英文翻译来讲没有什么困难,但由于这个词在英文中用法多样,所以尽管英文本读者明确知道德文原文应该译为英文中的哪个词,但取这个词的哪个含义就需要思考了。而中文翻译就更复杂了,“unbewu覻t”本身可以直接译为“无意识的”,在我们所讨论的文本中,如果把“前提”理解为我们思维本身的产物,则更适合翻译为“不自觉的”,如果把“前提”理解为是相对独立于我们思维的,则更适合翻译为“不以意识为转移的”。但这两种理解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的界线,就这段论断性而非论证性的文本本身来说也没有更进一步的证据以供读者做出选择,所以必须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理解。

《自然辩证法》中的这段论述原本是为《反杜林论》准备的注释,这条注释所标注的文本总体上是批判杜林的先验主义哲学的。具体地说,恩格斯为了批判这种先验主义,就要说明意识是人脑的产物进而是自然界的产物,特别是要说明为了保证数学法则的普遍性,为什么不能像杜林那样预设与自然界并列存在的意识,而要承认意识的形式与内容在自然界内都是有原型的,即思维和存在有着以存在为基础的同一性,所以恩格斯写下了标题为“关于现实世界中数学上的无限之原型”的论述。恩格斯认为有三种认识力量在不同方面、以不同程度推进了我们对“思维和存在的统一”的认识:18世纪的唯物主义证明了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来自感性经验;19世纪的唯心主义则从形式方面研究了这个问题,证明了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是类似的;而19世纪的自然科学在内容上扩展了唯物主义的结论,同时又在形式上抛弃了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限制和表述。“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这是恩格斯对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总的看法,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他以微积分为例,因为这个人类精神的纯粹“自由创造物和想象物”被杜林认为是“客观世界提供不出任何相应的东西”的,而恩格斯则要说明实际情况恰好相反,“自然界对这一切想象的量都提供了样本”①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639-640页。。恩格斯之所以以微积分为例,就是要说明,在思维与存在看似最为相互脱离的地方,它们也是彼此一致的,也是“遵循同一些规律”的。那么,这些规律指的是什么呢?

恩格斯说:“辩证法被看做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这就是说,辩证法的规律无论对自然界中和人类历史中的运动,还是对思维的运动,都必定是同样适用的。一个这样的规律可以在这三个领域中的两个领域中,甚至在所有三个领域中被认识到,只有形而上学的懒汉才不明白他所认识到的是同一个规律。”②同上书,第639页。这段论述有两层含义:(1)“这个事实”即“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具体指的是自然界、人类历史和思维都适用辩证法的规律;(2)“形而上学的懒汉”不承认“这个事实”。恩格斯肯定世界的各个领域都遵循辩证法的规律,他断定这是一个事实,并且以微积分中“无限”概念在自然界中也有原型为例,给这一事实以有力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恩格斯是要表明,“这个事实”作为我们理论思维的前提是“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同时恩格斯还认为,这样一个清楚明白的事实,“形而上学的懒汉”却不予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讲,“前提”是以“不自觉的”方式来支配人们的思维的。

这里“形而上学”特指一种思维方式,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有专门论述:“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各种自然过程和自然对象分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体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这是最近400年来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但是,这种做法也给我们留下了一种习惯:把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和各种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宏大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这种考察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植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①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87页。这种思维方式就是把世界割裂开来,而不在“总的联系”中去看问题,也就不会注意到或不能承认世界的各个领域都遵循同一些规律。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测,“不自觉的”与“不以意识为转移的”都是恩格斯对“理论思维的前提”的看法,但这两个词的含义毕竟有所不同,所以增加了翻译的难度。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分析恩格斯对哲学、科学、辩证法、形而上学的看法,以求对其论述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

二、对《全集》两个中文版译法的可能理解

国内学术界引用恩格斯这段论述的著述,以之为佐证的较多,以之为研究对象的较少。孙正聿教授在1992年出版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中专门对包括这段论述在内的恩格斯的两段论述进行了研究,并以这两段论述的关系为切入点构建了其整个“前提批判”的哲学理论。孙正聿教授发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断言“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又在《费尔巴哈论》中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②此处使用的是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出版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所引用的文献。两段引文分别见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219页;第3卷,第564页。,于是孙正聿教授对这两段论述发问:“如果承认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并且认为这是‘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那么,哲学为什么要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如果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那么,为什么又断定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③孙正聿:《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孙正聿教授的研究以《全集》第一版为依据,“unbewu覻t”一词的译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指认为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前提,就有理由解决他所发现的矛盾。孙正聿教授认为,恩格斯关于“理论思维的前提”的论断有两层含义:“其一,它作为‘事实’而‘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其二,它以‘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方式而构成理论思维的‘前提’。”①孙正聿:《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第8页。就第一层含义说,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既是人类生存的事实,又是科学成果的事实;但就第二层含义说,人在现实的思维活动中,并不是通过反省理论思维的“前提”去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而是通过具体的思维活动来达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②参见同上。正因如此,这个“前提”在我们的理论思维中是“不自觉地”发挥作用的。

但如果“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名副其实地“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而且不为我们的理论思维所“自觉”,那么恩格斯如何能“自觉”到这个事实并作出这个论断呢?根据孙正聿教授“前提批判”的哲学理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所支配的是以世界为对象构成思想的理论思维,即各种形式的科学,而自觉到这个事实的正是以构成思想为对象的反思思想的理论思维,即哲学。对于构成思想的维度,它必须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前提,如果它总是怀疑思维与存在是否彼此一致,那么它又如何能够形成关于世界的思想呢?从历史事实来看也是如此,尽管人类从远古时代就开始思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其原始形态的意义上,但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与世界打交道却总是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它确实不为我们的思维所自觉。

这种理解可以解决恩格斯两个论断表面上的矛盾,但是否只是孙正聿教授借题发挥?能否在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中找到佐证?

在早先撰写的《自然辩证法》草稿中,恩格斯已经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视为我们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和无条件的前提”,那为什么在晚些时候发表的《费尔巴哈论》中又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看作一个问题呢?单就这两点而言,彼此之间确实矛盾。但需要注意的是,恩格斯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视为我们整个理论思维的前提,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则是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表明唯物论和唯心论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问题的,并且也都作出了回答,但却都是片面的回答——唯物论只是从内容方面回答了问题,结果就受到了形而上学的限制;唯心论则只从形式方面作出了回答,结果就是采用了“头足倒置”的方式;只有自然科学既在内容上扩展了唯物论的结论,又在形式上摆脱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当然也就是采用了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费尔巴哈论》中的论述与上述论述高度一致。只不过在《自然辩证法》中,“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以结论的形式被宣告出来的,而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则明确地把问题提了出来,并通过一定的论证而得出了结论。我们知道,直到德国古典哲学“终结”之时,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而在恩格斯看来,唯物论和可知论最终战胜唯心论和不可知论等“一切哲学上的怪论”,依靠的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茜素的制造和海王星的发现等等。①参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9-280页。所以恩格斯说:“从笛卡儿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②同上书,第280页。无论哲学某一派别内部的进步,还是派别之间斗争最终的胜负,都是科学和工业进步的结果。换句话说,“哲学基本问题”自古就有,到了近代更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被明确提了出来,但无论古代哲学还是近代哲学都没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始终处于唯物论与唯心论、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之中。但近代以来发展起来的自然科学则证明了唯物论与可知论的正确性,从而彻底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

我们把《自然辩证法》中的这段文本放在恩格斯长期的思考中去理解,就会发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这个事实是由自然科学证明了的铁一般的事实,是客观的,那么“unbewu覻t”在这里不正应该翻译成“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吗?这不就说明旧有的译法不正确或不贴切吗?不就表明孙正聿教授的研究依赖于非法引证吗?但请注意,虽然恩格斯认为自然科学逐一解决了哲学问题并使唯物论战胜唯心论、可知论战胜不可知论,不仅扩展了唯物论的内容,还摆脱了它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但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却是在科学的进步中产生的。而且尽管现代数学“采取了完全辩证的形态”,但数学家们却是“既不自愿又不自觉地成为辩证的数学家”的③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521页。,这意味着即使科学家的工作是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前提的,但他们个人也未必觉察到这个事实,他们的工作也不必追究这个事实。这就说明“前提”是以我们“不自觉的”方式支配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过,既然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我们对它并非永远是“不自觉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是对这一事实的理论自觉。由此我们可以说,对于“前提”,辩证法的哲学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问题的,要追问和反思“思维和存在的统一”的根据与机制;而以形而上学为其思维方式的科学则虽然受到“前提”的支配却不承认或没意识到这个事实,因此可以说,这个事实是这样的科学思维的“不自觉的”前提。

说科学具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并非贬义,恩格斯本来也只是说科学的那种考察方式被培根和洛克移植到哲学中以后,才造成了这种思维方式,但它确实是由科学研究的方式所产生的,并且依然支配着科学研究。这种分门别类的、通过看清细节来看清“总画面”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是科学研究所必需的。这只能说明哲学与科学有着不同的理论对象,不同的理论使命,自然也就需要有不同的思维方式。

这两种译法都有站得住脚的理由支撑,但选择不同的译法又会导致不同的理解,所以可以认为这里不简单是一个翻译的问题。

三、由“unbewu覻t”不同译法引发的哲学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unbewu覻t”这个词本身具有多重含义,在《自然辩证法》中更是可以作两种不同的理解,所以在中文中很难找到一个词准确对应。这么说来,《选集》第二版第3卷译为“本能的”,倒是涵盖了另外两种译法的含义——我们的本能在我们“不自觉的”情况下发挥作用,而本能也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是“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这个译法标识了从“不自觉的”到“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译法变化的轨迹。“不自觉的”和“不以意识为转移的”所表达的含义侧重不同,相互之间并不冲突。比如,在孙正聿教授对思想前提的专门研究中,思想的前提就同时具有“隐匿性”和“强制性”,也就是思想前提发挥作用既是“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又是“不自觉的”。可以说,“不以意识为转移的”是恩格斯比较明确表达出来的意思,而“不自觉的”相对说来是暗含的意思。

周亮勋先生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编译介绍》中提到第一版存在的问题,第二版译文则“纠正了旧版中的错误,改正了不确切的地方”①周亮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编译介绍》,载《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12期。,比如旧版译文“真实的原则是原子和虚空”,“原子”和“虚空”怎么能是“原则”呢?这在中文里也不通顺。原来“原则”一词的原文“Prinzip”应该译为“本原”。再如旧版译文“社会成员占有(创造、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消费”,“创造”“自然产品”显然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搭配。原来“创造”一词的原文“hervorbringen”应该译为“开发”。但我们研究的对象文本并不属于这种情况,中央编译局给出的三种译法都符合中文语法。而“不自觉的”这一译法自1932年起首次出现至今已成为经典,也是三种译法中引用率最高的一种。特别是“unbewu覻t”一词在《自然辩证法》的其他位置以及恩格斯的其他相关著作的中译本中始终都被翻译为“不自觉的(地)”,而唯独在一个地方修改两次,所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误译或不确切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对恩格斯哲学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哲学本身如何理解的重大问题。

如何翻译《自然辩证法》中的“unbewu覻t”,关系到如何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关系到如何理解什么是哲学。尽管两种译法给读者带来的是不同的启发,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那就是在哲学与科学的相互关系中去理解什么是哲学。认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我们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前提的观点是怎么得到的呢?从“历时”的视角去看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在其开端处即提出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尽管是以其原始形态提出的,在哲学几千年的历史上,哲学家们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却始终不能得到满意的答案,而且这个问题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形式或主题出现,直到近代哲学才终于被表述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但归根结底这个问题没能被哲学所解决,而是由自然科学给出了唯物论的、可知论的回答,历史科学则在社会历史领域推广了这个结论。“哲学基本问题”被回答了,于是问题不再是问题了,失去了其“基本问题”的哲学也就终结了。

相比较而言,认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不自觉的”前提的观点则是从“共时”的视角去看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而得到的。凡理论思维总有其前提,无论科学取得多少认识上的成果,总有其前提可供哲学反思,在这样一种“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的关系中,哲学既依赖于科学,科学也离不开哲学。没有科学的进展,哲学就没有继续反思的对象,没有哲学的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特别是它们的统一性就只能被假设为科学的无条件的前提,同时也不为科学所自觉。在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中,科学的进步并没有蚕食哲学的领地,反而拓展了哲学的理论空间。世界的几个部分——自然、社会、思维——分别都有各门科学来研究,并不意味着哲学丧失了一切理论对象进而失去了合法性,哲学并不以世界本身为对象,而是以科学关于世界所构成的思想的前提为对象。所以科学取得越多思想上的进展,哲学的理论对象就越丰富。正如孙正聿教授对“前提批判”的哲学理论做出了拓展和深化,将哲学进一步理解为“思想的前提批判”,即对构成我们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的前提批判。①参见孙正聿:《哲学:思想的前提批判》,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其中所谓对基本信念的前提批判就是对“我们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批判,而这一信念又包含思维和存在的“抽象同一”、“逻辑同一”和“历史同一”等复杂内容。

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科学研究,如果我们时常怀疑思维和存在的统一,那么生活和科研都无法继续下去,它们的统一毫无疑问是我们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前提,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但如果这就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答案,那么哲学的确就终结了,至少以“思维”和“存在”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不再有需要追问的问题了。所以,哲学正是要以这个“事实”、“前提”为问题,不接受经验性的、常识性的回答,把在日常生活与科学研究中起支配作用的“前提”拿过来当做“问题”加以反思,这就是哲学从古至今始终在做的工作,也正是哲学之为哲学的根据。在这个意义上,“前提”只是对于哲学来说才是被自觉到的,而对于其他思想和行动来说都是“不自觉的”。

“思想前提的‘隐匿性’和‘强制性’,构成了哲学反思的必要性。”①孙正聿:《哲学通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7页。正因为思想的前提是隐匿在思想之中的,所以才需要通过哲学反思来揭示思想的前提,“从而使人们解放思想,创立新的思想”②同上书,第217页。。如果我们放弃对思想前提的“不自觉的”这一特点的理解,就意味着思想的前提无需反思,既是在表面上显现出来的,又是人的主观思维所无力批判的,但这与人类思想的历史并不相符。所以,当我们选择“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这一译法时,我们可能选择的就是放弃对思想的反思与批判。

“unbewu覻t”一词的翻译还与“哲学基本问题”紧密相关。如果我们认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前提,那么,我们要么就得承认哲学已经终结,要么就得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后一种观点有很强的影响且论据充分,比如从地域上说,中国哲学或印度哲学并不以此问题为其主要的研究对象;从历史上说,古代哲学和现代哲学也都不主要讨论这个问题;从哲学自身的部门来说,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也都不以之为首要问题。只有西方近代哲学特别是其中的认识论哲学才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其“重大的基本问题”。表面上看,这种说法符合事实,在恩格斯的文本中也有佐证,他认为这个问题从远古时代到中世纪都是以其他面貌出现的,只是到了近代“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③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8页。。加之这个问题已经被自然科学所解决,所以有理由认为它只是西方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而非哲学永恒的问题。

这种观点的奥秘就在于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理解为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前提,也就是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已经由各门科学给出了客观的答案,所以它就不再成问题了。于是便可以得出结论说,要么哲学终结了,要么哲学不再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其“基本问题”了。这种观点的可疑之处在于,哲学的问题如何能够由科学来解决?这实际上是典型的“知识论立场”,即认为哲学与科学都是以世界为对象去构成思想、形成知识,区别只在于知识的范围,这便使得科学可以取代哲学,可以解决哲学问题,哲学自然就显得多余。

但如果我们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看作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前提则会认识到,这个前提并不是直到19世纪才由科学证明了的,而是从古至今在人类存在的各个领域中都“强制”且“隐匿”地发挥作用的。正是这一点,才构成了哲学反思的理论对象。如果恩格斯没有在《自然辩证法》中揭示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始终在我们的理论思维中“不自觉地”起作用的话,只是从《费尔巴哈论》出发人们就会以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只不过是西方近代哲学的问题罢了。

综上,中央编译局给出的三个译本都有可解释的合理性,而最新的译本则突出表现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作为一个被证实了的事实的客观性,参照《反杜林论》和《费尔巴哈论》的相关论述,可能这更符合恩格斯批判杜林先验主义、坚持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的本意。但旧版译法也符合恩格斯和马克思的一贯风格——批判,他们不只要强调一个事实,更要有针对性地指向“形而上学的懒汉”,所以要强调这个事实就存在于我们的理论思维之中,而“懒汉”竟然没有自觉。当然,新译本也有值得推敲之处,如果思维和存在都遵循辩证法的规律,这个事实不是“不自觉的”,那为什么恩格斯还要说数学家们是“既不自愿又不自觉地成为辩证的数学家”呢?可以说,这些译法的变化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挖掘《自然辩证法》理论意义的契机,如果没有这种变化,就很难想象会引发我们这里的思考。

这里的研究只是发现了问题的端倪并尝试给出初步的理解,如果这里发现的确实是关于恩格斯哲学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哲学本身的重大问题的话,这样的研究就远远不够了。希望未来能有学者从对德文、俄文、中文的各个版本的比较研究中发现新的依据,在恩格斯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科学文化成就的背景中把握作者的意图,在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的事业中去理解恩格斯工作的意义,在我们这个时代的现实中去探究哲学与科学关系以及哲学自身的独特价值。这无疑要求更扎实的学术基础,更宽广的理论视野,更深刻的理论思维。

对于外文文本,不同译法会激发不同的理论灵感,开辟不同的研究道路。译文的变化要求坚持使用原来译文的研究者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但同时,对原文的不同理解也会为不同的译法提供依据,对于原文的母语者来讲,对同一个词也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作者可能在写作时就赋予了一个词以新的含义,甚至读者也有权在阅读时给出自己的思考。孙正聿教授“前提批判”的哲学理论从最初的译本中获得灵感,经受住了译法变化的考验,反过来对中文翻译来说也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所以,重要的不是“unbewu覻t”最终被翻译成什么,而是我们通过不同的译法得到了什么启迪,进行了什么研究。

从“unbewu覻t”这个单词出发,我们既可以从“历时”的视角去看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从而要么走上“哲学终结论”的思路,要么否认“哲学基本问题”进而否认哲学独特的理论性质;也可以从“共时”的视角去看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从而在对我们生存和思想的前提的不断反思中走出一条“前提批判”的通途。

(责任编辑:张琳)

作者简介:高超,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B0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16)01-0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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