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对策
2016-03-27课题组
文/课题组
长春市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对策
文/课题组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对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长春市群团工作目前存在着基层人员力量薄弱、群团工作经费不足、缺少群众活动阵地等问题,应该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群团组织队伍建设,加大对群团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群团组织;群团工作
一、长春市群团工作现状
·群团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长春市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基层群团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单位群团组建率大大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市工青妇群团组织覆盖了全市15个县(市)区、开发区,168个乡镇(街道)。长春市积极探索新型群体领域的群团组建方式,扩大群团组建覆盖新领域。团市委共建立了100家农民工团工委,覆盖青年农民工2万多人。市工会把工会组织建到工地、农民合作社,已吸纳近7万名农民工入会。截至2015年底,全市新经济领域和新社会领域群团组织达到5856个。
·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加大
长春市各级工青妇群团组织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工作。五年来,工青妇群团组织共筹集创业就业资金1632万元,新增创业就业人员约15万人。工会系统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组织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筹集发放各类创业就业扶持资金。团委建立长春青年创业工场、正茂园区、长春青年电商集聚示范园区等青年创业平台,成功孵化青年创业企业150家。各级妇联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吸引女性返乡创业,发展在乡女性就业。
·帮扶救助工作全力推进
各级工青妇群团组织利用自身优势,为自身联系服务的群体谋实事。五年来,筹集各类帮扶资金共计1.43亿元,帮扶困难群众38.9万人。长春市工会筹措各类帮扶资金1.15亿元,救助困难职工14.4万人;团市委筹集社会资金1148万元,帮扶青少年15万人;市妇联累计募集款物1.4亿元,惠及9.5万名妇女儿童。
·履行维权职能力度加大
长春市各级工青妇群团组织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积极探索,主动创新。五年来,为近2万名群众解决维权问题。长春市工会建成了市、县、企三级职工维权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员工诉求中心建设。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五年来,开展普法宣传8288场次,参与调解案件720起,群众满意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人员力量薄弱
近年来,长春市工青妇群团组织存在着基层群团干部人员过少、兼职过多、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少数单位的群团组织组建还存在空白点。从各级群团机关人员编制看,长春市级人员编制最多,工会、共青团、妇联分别为109个、33个和31个;而各县(市)区人员很少,工会、共青团、妇联平均编制为4个。基层乡镇(街道)没有设立专门群团机构,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社区(村)级群团干部基本是兼职,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人员少,这种群团组织的机构设置导致了基层群团组织工作处于敷衍状态。
·群团工作经费不足
目前,还没有建立健全稳定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工作经费不足已经成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瓶颈。基层乡镇(街道)工会无独立财务账户,没有规定经费留成比例。多数企业无独立账户,工会对经费没有支配权。一些共青团、妇联组织经费有一定缺口,筹措资金渠道较少。
·缺少群众活动阵地
群众活动阵地严重不足。一部分县(市)区、开发区还没有独立的活动场所,有些群众活动阵地设施陈旧、年久失修,功能基本丧失。宣传阵地不多,长春市群团工作宣传墙和宣传板的数量较少,许多基层单位都没有工青妇专门宣传阵地。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对策
·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春市各级党委应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完善群团组织领导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群团组织的双重领导。同时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实现党建带群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群团工作并积极参加群团组织的重大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围绕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各级党委要指导群团组织立足实际,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群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首先要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支持各级群团组织推进扶持创业就业工作,开展长春青年创业大赛、地铁工程五比五创等群众性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活动,开展城市青年创业就业行动和农村团员带富工程、引凤还巢工程,动员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建设好劳模创新工作室,大力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青年创业培训,提高群众劳动技能和素质,支持创业人员创办企业,推动更多群众就业。其次是推动群团组织开展好帮扶救助民生工作。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的实际问题。各级群团组织要积极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养老健康等服务,深入培育工会的“会校企”联合助学、妇联的“代理妈妈”等本地特色帮扶品牌,建好用好妇联“儿童之家”等帮扶场所,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协会,打造“关爱自闭症儿童,专业化志愿团队在行动”等志愿服务项目。把服务群众的工作推向“窗口化、平台化、项目化”,引进社会工作方法,在可市场化服务领域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向专业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再次是推动群团组织履行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是壮大巾帼司法顾问团、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继续打造“周五法律专家咨询日”等群众需求的品牌项目。利用好员工诉求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公开电话等平台,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
·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长春市各级群团组织应发挥12351职工服务网、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道德建设促进幸福长春建设。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继续开展好“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送文化走基层”等品牌活动。积极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继续深化“现代女性大讲堂”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实践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同时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各级党委要支持群团组织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先进人物事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正气,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扎实推进群团组织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群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首先是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的同志作为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探索建立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对群团干部和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建立群团干部到实践一线锻炼机制,通过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吸引优秀社会人才、专业化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其次是加强群团组织机构建设。按照“小机关、强基层、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实县(市)区、开发区工作人员实力,充实乡镇(街道)群团组织工作力量,长春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设置专岗专人负责群团工作。支持大中型企业增设专职群团工作领导和人员。扩大群团组织覆盖面,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建设,推动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体系。同时加强群团组织作风建设。各级群团组织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高群团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群众观念,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群众评机关活动。
·加大对群团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群团组织的经费和阵地保障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必要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群团组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工作。工作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要落实到位。鼓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单独列支群团组织工作经费。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鼓励群团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好用好群团活动阵地和设施。对现有各类群团工作阵地和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的同时,新建一批群众活动场所。整合用好社会资源,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要同时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将群众活动阵地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群团工作相关政策,完善工会、妇联有关地方配套法规,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群团工作法律法规,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持。
注释
文中数据均由长春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妇联提供。
课题组成员
邱志华,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魏跃军,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邱实,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程宪华,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杨敏杰,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管吉鹏,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 王宝珍
D412.6;D297
10.13784/j.cnki.22-1299/d.2016.0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