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研究
2016-03-25李霞干胜道
李霞+干胜道
【摘要】面对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诸多财务问题,本文试图寻求一种解决问题的新理念: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在对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论述了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目标、和谐财务关系、和谐财务活动与和谐财务文化,为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一个整体框架。
【关键词】财务和谐 非营利组织 和谐财务目标 和谐财务关系 和谐财务文化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开展公益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救助自然灾害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仍存在诸多财务及由此引发的问题。如财务信息透明度相对不高、资金使用不当、公信力严重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等。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分别从法律、管理、伦理等多个视角寻求解决之道。本文通过探讨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试图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路,开辟新路径。
一、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社会发展
近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蓬勃发展,党和政府也对其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多次提及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相关概念。指出要“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非营利组织将进一步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有利于社会管理
实践中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财务问题尤为突出,财务丑闻被频频曝光,严重阻碍了非营利组织前进的步伐。从郭美美到卢美美,从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公地变豪宅、从资金放贷到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费”,从成都街头“善款发霉”到广东红会夏天发棉被,从三台县5.12地震赈灾物资变质腐烂到云南“慈善妈妈”王玉琼被举报骗政府项目敛财数千万等事件,接二连三地被曝光于大众视野之下,暴露与显示出非营利组织财务行为的不规范与财务管理的不成熟。这一系列事件犹如一记记重锤,不仅击毁了许多民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度,也击碎了很多人的慈善之心。隐藏于这些事件背后的是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不均衡态,实质是财务不和谐。非营利组织亟待实现财务和谐。
(三)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管理
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可有效解决现实中的诸多财务问题。从组织内部来看,一是与员工关系的和谐可以激发其积极性,提高其忠诚度与组织认同感,提升组织凝聚力,使组织成员行为更为高效,能够以更小成本做相同事情或者以相同成本做更多更好事情;二是可以推动决策科学性,节省大量组织管理费用,提升决策效率;三是可以推进组织财务治理及组织治理机制的建立,提高治理效能并使组织管理规范化。从组织外部来看,一是可以激发捐赠人与潜在捐赠人的捐资主动性,有利于解决组织资金不足问题;二是可以完善组织信息披露机制,规范组织信息披露流程;三是可以提升债权人及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提供者的政府的出资意愿,开拓组织融资渠道;四是可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使组织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五是可以更好协调组织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促使组织与行业领导者、同业其他类型组织、兄弟组织及其他相关环境因素等相关者更加和谐。因而,财务和谐在非营利组织中的实现势在必行,对组织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是摆在组织面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1963年布伦特兰夫人(Ms Gro Harlem Brundtland )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可持续发展理论由此诞生。该理论最初关注的重点是人类社会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如何适应并满足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及人口、环境、生态和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之后学者们对其不断丰富与补充,又提出许多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形成并完善了地球系统观、生态文明思想、低碳经济等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观念得到更高更明确的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战略目标是达到“自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生态、可持续社会三者的和谐发展。要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均能和谐共存、持续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社会、组织与个人都应妥善处理所有相互关系,以获得并维持其可持续性,非营利组织亦不例外。而且非营利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组织形式,对缓解与解决市场和政府“部分失灵”问题,调和与化解第一部门、第二部门发展中的不和谐与矛盾至关重要。许多学者将非营利组织能够灵活有效提供准公共物品作为组织兴起之源。由此可见,在一定意义上而言,非营利组织应和谐之需而生。无论是处理组织与外界关系,还是进行组织内部管理,均应遵循和谐之道,方能确保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组织公认的特征之一,但这并不否认组织的可营利性,更不能否定财务在组织治理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与企业一样,资金运动贯穿于非营利组织各种行为中,财务活动的科学组织与财务关系的妥善处理,关系到组织能否成功顺利运行。非营利组织的长期健康发展离不开相应的财务支撑,要求实现财务和谐。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1963年,美国斯坦福研究中心提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概念。自此,利益相关者经历了从利益相关者影响(stakeholder influence)到利益相关者参与(stakeholder participation)的过程,并日益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的重视,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中得以广泛应用。较之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单个主体利益。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必须以多边治理为基础来安排财权与配置资源,实现财务和谐。同样在非营利组织中也存在利益相关者,各方利益协调亦须实现财务和谐。
对非营利组织而言,代理关系和利益相关者具有区别于其他组织的特点,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对其进行了研究。Rikki Abzug & Natalie J. Webb(1999)采用新古典经济学与委托代理理论,探讨了组织与工会、专业人员协会、机构投资者、捐赠者、社区、政府承包人、竞争对手、顾客、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给出了一个比前人研究更为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利益相关者观点。Young D R(2011) 建立了以资源为基础的利益相关者治理体系。蔡宁和江伶俐(2014)在对非营利组织信息需求和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研究时,将非营利组织利益相关者分为确定型、预期型与潜在型三种类型。组织的不同利益方为了自身经济或非经济利益难免会产生诸多的冲突与矛盾,这些不和谐行为大多与组织财务相联系,且涉及组织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不均衡态。其解决有时是以组织声誉或者效益的巨大牺牲为代价的。
非营利组织中利益相关者的存在为其财务和谐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任何形式的组织都是一系列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财务的根本问题是通过财权的合理安排,使组织资源达到最优配置,以实现各项要素的高效使用或分配。财务和谐需要实现组织利益结构与利益关系的相对平衡,必须综合考虑组织多方利益相关者利益,分析不同相关者的需求,挖掘其行为动力,以实现财务均衡。
三、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结构框架
(一)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概念
和谐反映了事物动态运动中体现出的一种均衡状态。和谐是事物本质中差异面的统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是反映矛盾统一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对立面之间所表现的协调性、一致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的辩证法范畴,是矛盾同一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李殿斌,1998)。和谐是指在由人参与的事物中无势均力敌的对抗性矛盾的良好对立统一状态,是事物稳定性和协调性的成熟表现,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正确作用的结果。体现在人的身心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运动过程中,是事物发展的美好阶段(刘光,2002)。
和谐观念已被学者们应用于企业财务中。对应于和谐概念,企业财务和谐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公平(王朋才,2013),包括财务目标的和谐与财务理论状态的和谐(王治、张多蕾、卢太平,2010)。其实,无论何种类型组织,只要存在财务行为,均须考量财务利益,权衡财务关系,非营利组织亦然。
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是指组织利益结构与利益关系处于一种相对合理状态的理念,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以和谐财务目标为统领,以和谐财务关系为核心,将和谐思想落实于组织财务活动中。能够在和谐的文化氛围中更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以使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结构框架
“完全意义上”的无不和谐因素的财务和谐是一种理想境界,能够使组织“财务关系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和平共处,相互支持。但这只是一种理想。本文中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中的“和谐”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是一种相对稳态,是对非营利组织财务运动过程与财务关系处理中的非平衡态因素,不断进行调整以使组织呈现出平稳高效发展的均衡态势。
在这种和谐中,明确的和谐财务目标是中心要素,其他要素需服从于此目标并推动其实现。和谐的财务关系是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核心内容,组织行为最终需落实于具体的个人,有关个人关系的相对平衡态是推动组织系统整体平稳发展的要素。和谐财务关系的表现和谐财务活动是财务和谐理念的落脚点,财务和谐最终通过财务活动得以实现。这种实现要求组织具有和谐的文化气氛,能促使和谐财务活动在自觉与不自觉当中顺利完成。在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中,各种要素相互独立又互相依赖,具有各自独立的特性与表征,却又相互渗透与融合,形成一个和谐整体。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目标、财务关系、财务活动与财务文化作为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框架的基本要素,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基本要素
(一)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目标
非营利组织财务目标是组织从事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财务目标源于财务本质。对于企业财务本质,学界有货币收支活动论(杜英斌等,1988)、货币关系论(吴水澎,1987)、资金关系论(郭复初,1996)、“财权流”论(伍中信,1998)、价值分配论(张国干,1979;刘贵生,1994)、财务契约论(张正国,2008)、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论(干胜道,2013)等观点。由于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特性与非分配特征,有些理论如本金投入及收益论与财务主体分配论并不适用。分析各种企业财务本质论,借鉴其中精华要素。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财务的实质是通过合理的财务制度与财务权利安排,有效地培育和配置财务硬资源和财务软资源,以求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更大化和协调化,实现组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优化,促进组织可持续发展。非营利组织财务本质要求在制定财务目标时,充分考虑多方利益相关者利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这些都体现了组织和谐财务的要求。
有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目标是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社会使命(张彪、张士建,2003)。事实上,非营利组织财务目标确定视野应更为广阔。组织接受社会的委托来管理、运作和分配一定形式的公益财产,既有责任按照资源提供者的要求使之最终用于受益人,又有责任最大限度地提高公益财产的管理、运作和分配的效率(王名、刘培峰等,2004)。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效益目标要围绕社会效益目标的实现而实现(于国旺,2007)。为此,需建立与财务本质相契合的和谐财务框架下的非营利组织有层次性的系统的财务目标体系,包括总体财务目标和具体财务目标。总体目标是非营利组织全部财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进行一切财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决定着财务管理的具体目标,决定着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具体目标又可以按照财务活动内容与财务管理环节与财务活动的时间跨度进行进一步分类。按照财务活动内容与财务管理环节,可将具体财务目标分为筹资目标、投资目标、用资目标等,每个小目标可进一步细分。如筹资目标可分为筹资规模目标、筹资方式目标等,用资目标可分为日常用资目标、项目用资目标等。按照财务活动的时间跨度,可将组织财务目标分为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期目标等,每个时间段的财务目标均可按照财务活动内容与环节再次细分。在这个财务目标体系的各个层面,均应充分考量组织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与利益,以使各方达到相对均衡。
(二)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关系
非营利组织财务关系是指组织与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可以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将非营利组织利益相关者分别进行分类。时间上,分为当代利益相关者与未来利益相关者;空间上,以组织自身为界线,分为内部利益相关者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外部利益相关者根据其与组织关联度可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与潜在利益相关者。当代潜在利益相关者可能转化为未来的直接利益相关者。非营利组织和谐的财务关系是组织财务和谐的核心内容。
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要求组织处理好与捐赠者、债权人、政府、高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受益者、服务对象与潜在出资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作为组织的非收益性“原始”资财提供者,捐赠方、债权方与政府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应区别对待。在合法合规与组织章程范围内充分考虑其权益,以使其“更加”满意,在树立组织诚信形象基础上建立和培育组织同各资金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为组织获取可持续资金奠定良好基础。政府有关部门作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与监督者,对组织财务影响甚大。组织应处理好同政府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对组织活力激发的积极作用。非营利组织内部决策要素提供者高层管理人员与执行要素提供者普通员工,同组织之间的关系及两者相互关系与各自内部关系,直接关系到组织运行效率的高低与组织生命力的强弱,应妥善处理,以使组织内部人切实感觉到组织财务公平,工作时乐在其中。虽然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很多具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特性,质量很难量化,也不会直接影响组织“收益指标”,但不能因此忽视受益者与服务对象的感受,忽略这一环节的财务关系,否则组织财务目标直至组织使命将难以完成与真正实现。另外,组织还应妥善处理与潜在出资人等潜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正从过去传统的、精英的、富人参与的、施舍的形式,向大众参与、人人参与的公益事业转型。慈善事业正在成为普通大众参与的公民行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非营利组织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应在社会范围内建立组织诚信机制,并逐步确立公益价值观,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组织活动中。
(三)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活动
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是涉及组织资金运动的各种行为,包括组织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用资活动等,体现在组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资金使用、财务信息披露、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等财务管理环节中。财务活动反映了组织的财务关系,和谐的财务关系需要通过系列财务活动予以落实。和谐价值观下财务活动的合理安排,是实现组织和谐财务目标的基础与关键。
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现象,诸如资金筹集能力差、财务信息透明度不足、财务会计核算基础较差等。以安徽省基金会财务现状为例,其总体筹资数额较少,且筹资方式较为单一,2012年筹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基金会占5成以上,且对境内组织捐赠依赖性过大,此项收入占到总收入的约80%;并非所有组织都能够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数据,且数据说明不够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对外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与现金流量表,但现实中很难查询到,应收应付款项、限定性收支、其他费用等内容说明不够具体;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明显勾稽错误。这些财务活动的“不和谐”反映了组织与出资人、组织内部、组织与潜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财务关系的“不和谐”。为了推进财务活动及其涵盖的财务关系更趋合理化,应加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使其更为规范与有效。
对于组织筹资规模小、资金来源较为单一的状况,一是需要提升组织自我创收能力,增加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份额,将无形商品有形化,最大限度转化为组织收入;二是要提高投资收益,不仅要提高长短期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更要提高投资收益率,选择更佳投资项目,分享经济发展的胜利果实;三是应适当提高负债比重,诚然,负债过多则财务风险就可能越大,但负债是一把双刃剑,还会产生“杠杆收益”。这个杠杆收益并非指利用债权人资金为所有者创造更多财富,而是利用债权人资金更好实现组织宗旨。
对于组织财务透明度不足问题,一是要规范披露内容,组织应按照法规规定在既定时间内披露有关财务信息;二是丰富披露媒体与披露方式,尽量使用网络公开方式以提高信息可获得性,降低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获取成本;三是加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优化组织内控环境,健全组织内控制度,促进组织内控实施,强化组织外部监督,对没有按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信息和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披露财务信息的组织给予相应惩罚。
对于组织财务信息核算问题,一是要吸引专业财会人员到组织中去,帮组织把关;二是要完善组织财会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规中对非营利组织审计的相关规定,推动组织财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此外,在日常财务活动中,非营利组织还应关注其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用资风险、组织失败风险等各项财务风险,及时予以防范和控制。
(四)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文化
非营利组织文化反映了组织中人们共同的价值观念,渗透于组织行为中。组织文化在财务活动中的体现形成了财务文化。非营利组织除依据各项法规章程等正式规范制度运行以外,还需依靠使命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一价值观来实现员工思想与行动的一致性。在组织特殊的公共产权形式与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三权分离的财权特征下,员工以及受益者之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他们要按照相同的意念行为,形成合力,达到相对均衡的和谐状态,需要在精神上,在文化领域形成一定的激励与软约束因子。和谐财务文化恰好充当了这一角色,能够提高组织成员的素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改善组织中的人际关系,进而提升组织活动的效益。
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文化是从文化视角,着眼于文化建设去引导、支持实现组织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的和谐。王棣华、孙朴村(2009)认为,和谐财务文化构建的前提是互利文化、构建的基础是财务关系文化、构建的核心是诚信文化、构建的保障是正义文化。非营利组织和谐财务文化的建立需要在组织内部建立诚信机制,实现财务公平,理顺组织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为此,需进一步完善组织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组织财务行为,避免财务欺诈行为,为和谐财务文化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搭建通畅的财务信息沟通平台,确保组织内部财务信息流动顺畅,使所有成员能够较为方便地掌握各项财务资源的来龙去脉,避免由此引发的不必要的财务误解。另外,应将财务公平理念渗入组织行为,使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真切感到受到了较为公正的对待,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利益结构与利益关系中。只有组织的财务关系人团结一致、和谐相处,共同努力,才能使组织走得更远,行进更快。
五、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构建
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构建尚存在诸多障碍,包括各种内部障碍和外部障碍。组织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在日常运作中,各项资产管理方法陈旧,存在救灾食物过期、夏天发放救济棉被等现象。在项目运作中,资金调配不尽合理,长期存在预算工作不到位或者无预算资金管理状况。在与外部沟通方面,许多组织存在信息沟通不畅、财务信息不能及时按照规定公布或者所披露财务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各利益相关者利益不能得到有力保障。财务和谐要求采取各项措施,逐渐排除内外障碍,营造和谐环境。
首先,社会各方需要重视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建设工作。目前学界和实务界许多学者与实务工作者都很重视企业财务和谐构建,然而对非营利性组织财务和谐则重视不够。组织的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组织内部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组织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先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财务和谐对非营利组织生存发展的重要意义,了解组织财务和谐对于解决组织诸多财务问题及其他管理问题的显性与隐性作用。这样才能为财务和谐的构建排除思想障碍,注入强大动力与活力,从而有力推动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构建。
其次,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构建需要采取系统有效措施。要求组织设置合理的结构安排,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科学的管理规范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相对透明、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治理的流畅高效,最终实现组织财务能力提高基础上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相对平衡,形成组织发展的和谐氛围。在组织财务和谐构建过程中,尤其需关注各方现在利益相关者与潜在利益相关者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和谐。为此,应采用各项具体措施,如区别不同类型捐赠者,建立捐赠者档案,对有需求的出资人应详细向其披露资金去向与使用效果等,以保障和谐财务目标的实现。
最后,非营利组织财务和谐的构建需建立与其相应的保障与奖惩机制。在构建过程中,配套的人、财、物等必要保障需能跟上,尤其应注重对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与训练。同时需在各个环节设立奖惩制度。由于和谐度不便于准确综合量化,因此相应的奖惩措施不好直接与“和谐”数值挂钩,可将其渗透于和谐工作的各个具体方面中。如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财务制度的制定实施等实践工作中。
和谐是人类永恒追求的共同目标,也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追求。主流财务理论由于受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影响,被限定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条件下,面对诸多现实问题越来越感到无力应对。于是突破各项假设条件的财务理论正日益兴起。和谐财务理论正是这些新兴财务理论中最具说服力和生命力的理论之一。许多学者对企业财务和谐理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企业财务和谐理论的基本思路,并在理论框架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同样需要财务和谐理论来帮助解决现实中的众多问题。在此,本文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学者关注与探讨。
参考文献
[1] 干胜道.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有机结合——对企业财务本质新认识[J].会计之友,2013(1).
[2] 常江,王忠民.科学发展观可持续理论的创新与发展[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3] 李殿斌.简论和谐范畴[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4).
[4] 刘光.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的思考[J].发展论坛,2002(9).
[5] 王朋才.基于DEA的财务和谐指数的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8).
[6] 王治,张多蕾,卢太平.和谐财务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1).
[7] 蔡宁,江伶俐.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研究[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4(1).
[8] 张彪,张士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若干基本问题探讨[J].云梦学刊,2003(4).
[9] 王名,刘培峰,等.民间组织通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
[10] 于国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探讨[J].山东经济,2007(6).
[11] 王棣华,孙朴村.谈谈和谐财务文化的构建[J].会计之友,2009(4).
[12] 王灿.构建和谐财务管理目标的思考[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
[13] 郭复初.财务理论研究与发展[J].会计研究,1996(2).
[14] 刘贵生.财务本质论[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4(4).
[15] 张正国.财务本质的重塑:一种契约观[J].财会月刊,2008.3
[16] 伍中信.财权流:现代财务本质的恰当表述[J].财政研究,1998(2).
[17] 易小红.财务本质理论研究综述[J].财会月刊,2011(1).
[18] Abzug R,Webb N J. Relationships between nonprofit and for-profit organizations: a stakeholder perspective[J].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Sector Quarterly, 1999,28(4).
[19] World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Commission. Our Common Future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专家小传:干胜道,男,汉,1967年生,安徽天长人,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1998年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四川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等职。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400多篇,出版《所有者财务论》《公司财务战略》《股东特质与企业财务行为研究》等著作25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多项;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论文奖多项。被授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称号。首次提出“所有者财务”范畴并构建了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在财务管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富有特色的科研成果。
李霞,女,1981年生,山西临汾人。2005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博士生,安徽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理论与方法。在《经济管理》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管理会计》等教材多部。主持省级科研项目社会组织信誉评估及失信惩戒机制研究、社会组织异动资金管理研究——基于突发性自然灾害视角、非营利组织财务风险问题研究、安徽省基金会收入支出调查研究等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