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6-03-25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判定、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适用范围。
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内部控制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
财政部就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针对管理会计体系中的4大方面7个问题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总体框架具体包括总则、管理会计应用各要素、附则共6章。基本指引的适用范围既适合企业又适合行政事业单位。
财政部布署2015年度事务所信息报备工作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认真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开始。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网上报备完成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除按通知要求报备述材料外,还应当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6〕2号)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财政部印发PPP评价标准
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订,《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于近期印发。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这次指引的出台明确了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进行定量评价,还提出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方法。
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
三部委下发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
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而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国资委废止和宣布失效31个规范性文件
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废止和宣布失效3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8个文件被废止、23个文件被宣布失效。被废止的财务类文件有:《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中央企业应付工资余额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宣布失效的财务类文件有:《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税总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了《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8号),整理汇总了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基金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缴费单位(个人)与扣缴义务人权利、义务的登记、申报、检查及执法类文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5〕891号)中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同时废止。
税总明确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公告明确了研究开发人员范围、同时享受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加计扣除折旧额的计算、多用途对象的费用归集要求、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支出不得加计扣除等。
中注协发布7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中注协近日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等6项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
“三证合一”后银行业务新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发〔2015〕401号),明确了“三证合一”后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等问题。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任一证照过期,银行应要求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再行办理银行业务。
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
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指引》共八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章程、职责与权限、审计工作流程、部分审计活动外包、考核与问责、监管评价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