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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书评

2016-03-25黄江松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6年1期
关键词:大城市功能建筑

黄江松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由简·雅各布斯于1961年出版。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进入逆城市化阶段,开始盛行的郊区化浪潮导致美国大城市中心区的衰败,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纷纷离开城市中心,而原先繁荣的中心区逐渐被大量的穷人、有色人种占据。于是美国展开了由政府主导的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运动。作者雅各布斯在上世纪50年代在美国任《建筑论坛》助理编辑,负责报道城市更新运动,她认为大拆大建的外科手术式的城市更新“不是对城市的改建,而是对城市的洗劫”,她逐渐对传统的城市规划理念产生了质疑乃至否定,由此写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在此书的导言中,她开诚布公地写道:“此书是对当下城市规划和重建理论的抨击。所进行的抨击不是对重建改造方法的一些不痛不痒的批评,恰恰相反,要抨击的是那些统治现代城市规划和重建改造正统理论的原则和目的。”

雅各布斯是不折不扣的城市主义者。她认为霍华德提出“花园城市”理论的目的是要创造自足的小城市,尽量避免使小城市变成大城市,他创立了一套强大的、摧毁城市的思想。而芒福德的《城市文化》一书,基本上就是对城市疾病的可怕的、充满偏见的罗列,对大城市的成功之处漠不关心,只对大城市的失败有兴趣。在他眼里,大城市就等于是大杂烩、暴力之城、丑陋之城,是一个恶魔、暴君、行尸走肉者。雅各布斯态度鲜明地提出,人口的集中是一种资源;大城市是天然的多样化的发动机,是各种各样新思想和新企业的孵化器。一个大城市只要有活力,就有了战胜任何困难的武器。最有力的例证便是大城市在与疾病斗争方面发挥的作用。城市曾经是疾病的最无助和最凄惨的受害者,但是它们后来成了疾病的最大的战胜者,斗争中发展的现代医疗技术、完备的公共卫生体系现在不仅大城市需要,郊区、小城镇也需要,而这些东西都是大城市的产物。有谁会认为解决今天困扰我们的问题的答案会出自那种铁板一块、标准一致、毫无变化的小镇生活?她的观点不禁让我想起爱德华·格莱泽于2011年出版的《城市的胜利》这本书。他雄辩有力地证明:高密度的城市生活相比郊区生活,更绿色、更环保、对大自然的破坏更小;而且能够带来创新与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因而说,是城市的胜利。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通篇围绕大城市的多样性这条主线,美国的城市需要各种各样的多样性,各种互相联系、互相支持、错综复杂的多样性,城市生活由此可以进入良性运转。大城市所谓的“死与生”完全由城市的多样性主宰。单调、缺乏活力的城市只能是孕育自我毁灭的种子。但是,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则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超出了城市的限度,它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那些问题和需求。城市规划最重要的问题是城市如何能够综合不同的用途、产生足够多的多样性,以支撑城市的文明?

城市要产生丰富的多样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会阻碍一个地区多样性的产生。

第一个条件,城市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于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这些功能要确保有大量人流,同时人流的时间分布还要均衡。而且多种功能之间只有有效地融合,才能达到产生多样性的目的。那么,什么是有效的融合呢?(1)在不同的时间段使用同一条街道;(2)在不同的时间段人们要使用同一条街道上的相同设施;(3)在不同的时间段使用同一条街道的人群在数量上要相对均衡。

第二个条件,大多数的街道必须要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拐弯。街道频繁出现和街段短小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而商店太多,从街头排到街尾,并且商业格式一致,会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第三个条件,一个地区的建筑物必须各式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如果城市的一个地区只有新建筑,那么在这个地方能够生存下去的企业肯定是那些能够负担得起昂贵的新建筑成本的企业。在城市的任何地方,成功的多样性指的是高产出、中产出、低产出和没有产出的企业的混合,所以城市需要旧建筑来孵化新的产业。旧建筑相对新建筑租金低、维护成本低,能吸引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起到孵化器的作用。再者,建筑是有流行风格的,不同年代的建筑,即使是住宅建筑,本身也体现了不同时代的建筑技术和经济状况,从视觉上会低调地增加地区的多样性。

第四个条件,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只有人群集中在一起时才会产生便利的价值。从长远来看,城市的低密度区域会产生很多危机,最终成为灰色地带。城市地区的建筑密度要适中,应该高到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地区潜在多样性的产生;当然,也不能太高,高到了开始压抑而不是激发多样性的程度,就过高了。保持建筑高密度要避免建筑标准化,城市街区不能只有一种房屋类型,一旦建筑类型的种类下降,人口和企业的多样性也会下降或趋向滞缓。要融合建筑的高密度和类型的多样化,凡是受欢迎的高密度城市地区都拥有种类繁多的建筑。

对于城市的多样性,人们难免存在一些担心。一是多样性会不会导致交通拥挤?其实,一个地方的多样性越是丰富多彩同时又有条不紊,人们就越愿意步行,减少小汽车的使用。在很多人口集中和用途多样化的城市地区,人们仍然以步行为主。二是城市的多样性功能是不是会带来毁坏?应该说,有些功能确实是有害的,而有些功能人们习惯上认为是有害的,其实不是。前者如,垃圾场对一个地区的便利、吸引力和人口的集中不仅不会有任何好处,相反,还会荒废土地、影响城市景观,二手车车场也属这类。后者如工业厂区,人们一想到工业区,就联想烟囱冒着黑烟,垃圾满天飞。事实上,工业区不一定必须要与住宅区分离,通过划分住宅区和工业区的做法来消除浓烟和废气是很荒唐的。因为流动着的气体并不管哪儿该去、哪儿不该去,只有针对有害气体、污水本身采取的措施才是有的放矢的行为。就是说,对高排放企业而言,不是要搬迁,而是要减少排放。后者再如殡仪馆,在拥有丰富多样性的城市街区,这样的地方并不会让人想到死亡,相比之下,倒是在无生气的街区,阴沉沉的气氛会让人联想到死亡。殡仪馆越是远离闹市区,就越让人感到阴森森。在一些大城市的低收入街区,殡仪馆还经常成为一个积极的因素,这是因为有殡仪馆就意味着有一位殡葬人,像药师、律师、牙医和神职人员一样,殡葬者在街区是社会地位较高的人,通常是一些闻名遐迩的公共人物。

关于城市多样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避免多样性的自我毁灭。多样性的自我毁灭经常发生在城市中心区,其发展轨迹如下:多样性发展成功→地区吸引力增加→争夺空间的竞争加剧→一个或几个功能胜出(如利润率高的产业胜出)→败下阵来的功能退出→地区多样性丧失。过度模仿和复制成功的功能的结果是多样性的瓦解。如何避免多样性的自我毁灭呢?一是通过税费政策避免重复的发生。一旦发现在一个地区某个功能在争夺空间的竞争中占有明显优势,那么地方政府就要采取不同的税费政策,避免这个功能在地区的重复。二是发挥公共组织和半公共组织的作用。公共和半公共组织应负责组织有助于多样性的事业——公园、博物馆、学校、医院、大部分的礼堂、一些写字楼和住宅。三是竞争性分散。对一个具有活力和多样性的城市地区来说,需求大于供给,为避免多样性的自我毁灭,就是要增加多样性地区的供给,让更多的地区发展成为多样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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