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研究
2016-03-24王浩孟宪军
王浩 孟宪军
摘 要:企业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因此,企业的财产清算也是企业日常经营形式的表现。就企业本身来说,通过破产清算,可以更好地保护股东的权益,使得债权人的利益追求得以保障,同时,这也是激烈市场竞争活动的重要保护手段,借助于这样的形式可以保障市场经济能够具备更强的适应性与活力,促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秩序按照预期落实下去。本文将通过对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内容进行分析,就其与传统计算方式的差异性,来将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思考,提高破产清算工作的处理水平。
关键词:企业发展;破产清算;会计问题;财务处理
企业的财务工作会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产生十分明显的影响,其中,当企业的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的时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难以做到按照计划一一完成,更为严重地将会造成企业发展的停滞。针对这种问题,我国根据企业管理人员与产权所有者的要求,可以按照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使得企业的破产程序得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将财产内容进行清算处理。当法院对宣告内容明确之后,通过设立相关的清算小组,来完成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落实到位。当然,在法院对破产宣告批准之后,企业的相关工作需要在法院清算小组的监督下完成,以此来提高清算工作的稳定性与准确性。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破产企业债权核算过程中,尚未能形成相对而言更为稳定的业务处理规则,导致大量的清算问题需要加强本身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而来保障法院在破产工作处理中拥有更高水平的处理能力。
一、破产清算会计理论
1.破产清算会计定义
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需要从会计计算方法入手,借助于对破产法律的使用,来实现对各项清算内容的明确到位,促使企业能在对会计科目有所了解之后,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将财产内容、债权内容以及破产损益科学计算,进而完成对记录、分析工作的稳定开展,使其成为一个具体化的开展模式。
2.破产清算会计目标
破产清算工作需要从三个方面出发:首先,需要对企业破产信息的采集与处理,进而帮助企业可以将法院所需的信息内容与企业本身提供的活动相适应,促使这类会计信息可以得到企业破产工作的有效认可,让清算费用、资产信息以及债务需求得以真正意义上地成为能被认可的信息内容;其次,破产企业的预测工作,应当确保整个会计计算活动得以准确进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利益,使得债务人可以降低损失;再者,在对企业资产内容进行流向分析的时候,债权人的权益需要与企业利益相吻合,以此来提高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稳定性与公平性。
二、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1.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缺乏必要监督
在企业的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应当将与之相关的信息准确、完整的呈现出来,进而保障财务监督工作可以得到更多有效信息的支持。有一些企业会在宣告破产之前,将资产内容进行转移或者隐藏,企图借助这样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因为这样的直接关系存在,导致债务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从而降低了企业清算工作开展的有序性,让利益内容无法按照预期要求一一实现,所谓的财政监督工作也就无从谈起,资产评估也就显得缺乏实际开展价值,成为了个人利益的“维护工具”,损害了整个集体的利益追求。
2.与破产清算有关的信息披露水平较低
破产清算需要企业能够在具体过程中,将复杂的工作内容具体化,以此来确保利益追求者的相关需要得以有效保障。同时,也会有个别信息使用者对信息内容有着特殊化的要求,降低了企业破产信息的可靠性,极不利于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究其根本,造成这一原因的关键在于,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未能有着较高能力的开展水平,其参与者的工作素质与工作能力较低,导致所需工作内容开展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高,最终,为信息处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相应的隐患。
3.与破产清算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的破产保护工作会按照相关法律内容来提高自身的规范性与公平性,但是,其依旧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得到切实的解决。在破产法的内容中,尚未能将企业类型有效划分,导致企业的合伙形式无法在破产处理工作中被有效认知,导致法律本身的适应性无法达到预期的期望。同时,法律内容的适应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地让金融机构不能将破产法的价值有效体现出来,会计科目的计算也就不能适应企业的实际清算工作。
4.破产清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在提高自身科学性的时候,应当从会计科目的内容出发,促使其得以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给予出更为妥帖的解决方案。因为,在传统的财务计算活动中,企业的破产清算所需的信息内容与财务会计计算工作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使得传统会计计算工资应当加强自身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比如,企业在提出破产宣告之后,应当将企业的资产进行保存,确保破产清算小组的工作开展得以更好的进行,但这也就使得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企业已无力支付,其所需的处理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可是其准确性与有效性因缺乏明确的保障,这一业务的开展所需费用成为了双方工作的开展难题,既不能直接划分到“库存现金”的使用需求内容,也不能将其作为“应付账款”,最终,其成为了企业财务工作的“烂账”。
三、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的解决办法
1.大力完善与破产财产相关的评估规范
企业本身在会计计算过程中,因缺乏较为稳定的评估体系,使得其监督工作难以实现有效影响力,降低了其开展价值,也不能帮助企业在破产清算工作中,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利益。当前,我国企业在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的时候,缺乏对权威信息内容的采集,降低了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平性,甚至出现一些企业企图利用虚假信息来逃避债务。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因不能将财务会计的计算报告作为基本依据,使得企业的法律保障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而在律师处理中,依据的信息是经过裁定之后产生的,其本身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障,审计报告也就不能真正意义上地帮助企业更好地去适应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需求。当审计报告的独立性难以实现的时候,企业的破产计算也就会因缺乏公平性而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应当将债权人的认可程度与实际审计工作相结合,促使资产评估内容得以提高后续处理能力,避免因公平性不足带来的资产评估问题。
2.提高破产清算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破产的法制意识是对企业清算工作的良好保障,企业的破产清算应当满足财政要求,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制认识,进而来让工作人员得以在具体工作活动中将财政法律与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增强自身的工作素质与工作能力,确保价值观可以在破产工作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同时,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当将专业知识作为学习内容,做到不断学习,将工作培训活动与自身的学习需求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实现自我提升,确保财务清算人员可以在对会计清算知识进行使用的时候,主动地去提高工作活动的开展水平。当然,会计清算工作需要主动地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认识,加强对教学内容的强化,将过失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实现监督工作的影响力。最终,确保每一个破产清算人员可以将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工作活动的开展核心,形成整个行业的良好风气。
3.对破产清算有关的会计法律进行完善
借助于对企业破产清算法律保障内容的完善,促使相关信息的使用需求可以满足不同经济体制的企业破产清算需求,为企业的制度完善提供更为稳定、公平的法律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将相关法律内容进行优化处理,以此来保障法律内容的操作性可以适应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需求,促使债权人与自然人可以得到共同的保障,确保其损失得以最低化。为了更好地提高破产清算工作可以满足法律建设与完善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应当一方面主动将保障体系的价值体现出来,使其可以成为制度保障内容的一大改进点;另一方面,也要让其得以落实到实处,来确保实践工作可以更为完善,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对破产清算工作的要求,进而让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质的飞跃。
4.增加与破产清算有关的会计科目
因为传统会计工作与破产清算工作有着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在对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应当从会计工作的设置需求出发来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所需的会计项目,进而增加破产清算工作的完善性与影响力。其具体内容包括了:首先,应当让增加的资产与抵押内容按照相关的类别要求,合理划分,当企业的破产宣告被登记之后,其在半年的有效期内都应将相关信息内容进行登记处理,让其得以在企业账目中准确表现出来;其次,企业在对员工福利需求进行满足的时候,当其与资金内容相关联的时候,需要让企业能够将相关财务核算处理工作与支出明细结合起来进行计算,确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出现的企业债务变化与借款内容能够成为科目增设需求。再者,企业应当主动地将虚拟资产形式、专利技术以及土地所有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计算内容,带入到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中,虽然,目前我国的清算认识已经开始逐步地从这些方面入手来提高自我的完善性,但是,开展水平还是较低,其取得的成效应当将专门的清算费用与员工安置需求所产生的支出有效计算出,增强对会计科目的计算整体性。最后,针对于我国企业的经营范围来说,其涉及的领域与影响地区越大,特别是跨国业务的产生,使得企业只有将企业的财务处理工作进行水平提高,确保会计科目的完善可以满足财产处理的需求。
四、总结
总的来说,破产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极有可能面临的问题,在对破产工作进行建设与开展的时候,企业应当主动地将所需的信息内容与执行标准结合起来,促使企业的利益清算能够按照本身的实际情况来达到最好地开展状态,以此来确保企业能够在建设服务工作中主动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程度。最终,提高企业的破产清算能力,实现企业财务处理水平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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