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过程中呈现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建议
2016-03-24赖杨山
作者简介:赖杨山(1990-),男,汉族,江西赣州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方向:民商经济法。
摘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提出的改革目标。然而,关于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仍然时不时的见诸于传媒上。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对城市的良好发展作出了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城管的公共形象,几乎被等同于暴力执法、扰民、欺压弱势群体等。本文通过研究城管执法的报道,结合调研访谈,总结城管执法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并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城管执法有所帮助。
关键词:城管执法;问题;成因;对策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的各种需求不断增长,城市管理职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城市发展所引发的秩序变化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面对需求和挑战,我国政府探索出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城管执法,由于执法力量集中,增强了执法威力,市民投诉和媒体关注的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现象得到了很好的处理,市容市貌日新月异。可知,从工作成果上看,城管的存在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是,提到城管,人们脑海中想到的是:暴力、欺负弱势群体……网络上更是充斥着各种恶搞城管的段子或漫画。
一、城管执法中呈现的问题
(一)借法执法,没有直接的执法依据
城管执法,已经拓展到为市民服务的更多领域。然而,虽然城管执法的职能范围扩充了,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缺乏一部专业的法律来支持城管执法。城管执法一般根据《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省级政府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及地方政府文件,一些城市出台了城市管理条例。由于城管执法缺乏一部强有力的直接法律依据,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一般都是借法执法,哪方面出问题借哪方面的法。法律法规的不完备,使得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性较大,市民又不了解城管的法律权限,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冲突,不利于城管执法。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
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正当合法的行政执法程序应该是:发现违法行为——提取证据——处罚违法行为。现实中的程序则是这样:控制摊贩的经营工具——暂扣工具——处罚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出示证件、暂扣物品不制作单据、不按规定程序履行告知义务以及执法不公正等违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程序屡见不鲜。不规范的执法程序,不仅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而且也加剧了城管队伍与摊贩之间的矛盾。
(三)复杂的外部环境
城管执法环境主要发生在街头和社区空间,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外部环境。从执法对象来说,主要是流动摊贩,由下岗职工、城市无生活保障人、进城农民等构成。没有稳定的收入,不能承受城市高额的消费水平,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小本买卖,为了省下成本,会做一些缺斤短两、占道经营、乱抛垃圾的违法行为。当城管队伍来执法时,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利益,容易与城管发生冲突。城管留给人们的印象不好,一旦在执法过程中稍有不妥的执法策略或者沟通不顺利,可能引发群体围观,甚至群体事件,致使局面失控。处在这样一个开放性执法空间,面对这种喧闹吵杂的环境,城管队员必须小心谨慎。
(四)媒体的舆论效应
对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了解,人们一般通过媒体获取信息。然而,为了吸引读者,媒体在报道时往往使用醒目的标题,如“城管打人”,对事件的报道不够全面,人们看到的基本上都是关于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受媒体报道的影响,人们主观上就会认为城管执法就是在扰民。媒体对城管执法负面新闻的报道,不仅没有缓和城管队伍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冲突,而且也影响了城管队伍与其他百姓之间的关系。
二、成因分析
受多重原因影响,城管执法在回应社会需求上还存在不足,但不能因此完全抹杀城管执法的积极效果。城管执法之所以发生冲突,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体制不健全
多头管理,无章可循是城管执法最现实的一个写照,在城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下,城管执法必须面对这些状况:第一,城管需要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中职能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城管执法涉及居民的方方面面,而原本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事项,集中由城管部门执行,城管直接与居民对接,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加大,执法矛盾向城管部门集中。第二,城管部门管的基本都是其他行政机关没有管好或者不愿管的事情,承担了某些行政机关的责任,使得城管部门经常处在风口浪尖。
(二)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平与法治意识不高
城管的职能要求它的执法者具有完备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丰富的社会经验。但现实情况是,受编制、待遇、工作压力、执法环境等各种因素影响,城管队伍的建设存在众多的问题。以编制为例,为了应对执法力量的不足,城管部门都会聘用协管员,这些协管员文化水平不高,待遇低,流动性大,不便管理。混杂的城管执法队伍,简单的岗前培训,导致很多城管执法人员对自身的职责不明。法律意识不健全,对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不了解,产生粗暴,蛮横的工作态度,在社会各界引起不好的影响。
(三)执法对象法律意识的淡薄
城管执法对象,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有些甚至是文盲。所以有时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在经营过程中会缺斤短两,乱扔垃圾的不良行为,不仅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影响市容市貌。有些摊贩不听执法人员的规劝,暴力对抗,甚至组织别人对抗城管执法。法律意识的淡薄,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使得摊贩不知道如何应对城管执法,最后演变成要么躲避城管执法要么暴力对抗执法。
三、对策建议
(一)改进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与条件
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各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意识,城管部门需要改变以往给人们留下的执法印象,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理念,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知识过硬,按程序办事,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城管队伍。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的监管,尽可能采用先进的电子设备代替人力资源,减少街面执法的频率。提高城管队员的待遇,使执法人员有保障的生活来源和足够合理的工作条件。
(二)改善与媒体的关系,加强对媒体的监督
城管部门应该多与媒体接触、沟通,通过媒体,向人们宣传城市管理的观点与理念,让人们更好的了解城管部门的工作性质与职能,减少人们的误解,减轻严重的舆论压力问题。同时,作为媒体,也应该秉持着基本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报道新闻,不要为了吸引观众而有意突出报道一方,略过另一方,在加剧城管队伍与百姓之间的矛盾中起推泼助澜的作用。
(三)合理规划城市建设
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摊贩面临的问题,进而导致城管执法难,究其原因,不合理的城市规划是其成因。因此,在未来的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规划街道,为摊贩经营提供一个稳定的场所,既便民又利于管理。
(四)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各级政府应该关注民生,积极改善民生,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为人们创收提高条件,使城管执法目标远离底层人群的基本生存线,从而降低执法难度。(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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