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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的现代性特征研究

2016-03-24张元赵保全

关键词:网络空间数字化世界

张元,赵保全

网络文化的现代性特征研究

张元,赵保全

工具性、技术性和价值性特征是网络文化现代性最基本的属性,从价值维度和技术工具性特征来看,网络文化具有虚拟仿真、超容时效、多元共享、文化形态符号化、文化信息数字化等现代性特征。网络文化的存在方式、文化形式和文化环境具有虚拟性和仿真化。网络文化的超容时效性表现为其将绝对时间标准内在化和相对化,使其成为一个与现实物理时间和空间相对应的新型时空间存在形态。网络无中心化模式使得全球性的多元化的文化资源和网络信息得以共享,数字化虚拟技术使得各民族、各区域纷繁多样的文化资源、网络信息和网络资源即时地传输到世界各地,成为一种全球网民的共享性资源。网络文化在其存在状态上是一个联结、贯通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性状结构松散的符号化文化体系,其既是物质生活世界的符号化指称,也是对物质生活世界的符号化移植,构成了物理真实性与网络虚拟性的辩证统一。网络文化的数字化特征保证了文化信息高速传递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拓展了文化信息存储的时空间,使文化信息载体以多媒体等多种方式保存和传播。

网络文化;现代性特征;虚拟仿真

目前,网络文化所蕴涵的理性的、探索的、创新性的文化机理和文化模式,对传统的、自在的、经验性的、人情化的日常生活文化形态构成了激烈的冲击。这种有别于传统文化的全新的网络文化实践形态,具有工具性、价值性和主体性等现代性特征,为主体传统的日常生活场域实现“自觉化”提供了重要契机。现代性是“一个关涉现代生活最深刻和最抽象的价值系统。作为现代社会的价值体系,现代性体现为以下主导性价值:追求真理、独立、民主、自由、正义、平等、主体意识、总体性、个人本位、崇尚理性、认同感、中心主义等。相比之下,传统社会价值体系或者前现代性主导性价值归结为:血缘、依附、身份、等级观念、服从、人情关系、家族至上、神权崇拜、特权意识等。而后现代社会主导性价值体系或后现代性价值观念则体现为:偶然性、差异性、碎片性、不确定性、游戏性、无序性、结构解体、文本互涉、修辞和反讽、无中心主义、躯体和欲望等”[1]36。

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网络文化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联姻、应用所催生出的一种新型的文化实践形态。从“广义上来说,网络文化是指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设施,以网络生命‘比特’——信息为载体,以虚拟的赛博空间为传播领域,以数字化技术为基本手段,以符号编码(视觉、声响、语言)形式传输为交往方式,以具有网络行为的人的网络活动为存在方式,包含有网络技术实体、网络主体、网络信息、网络制度和网络观念等有硬件和软件支持的‘有机’整体,是网络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等经新型整合之后构成的亚文化复合体,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化活动中逻辑生成的一种新兴文化形态,是信息时代人类的一种‘网络共同体’的生存方式和社会发展图式。从狭义上说,网络文化就是指在网络空间场域中所发生的关于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教育、宣传、工作学习、休闲娱乐、交往沟通、文学艺术等侧重人文精神性和娱乐性的生活方式和存在形态及其所映射的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总和。”[2]22工具性、技术性和价值性特征是网络文化现代性最基本的属性,从价值维度和技术工具性特征来看,网络文化具有虚拟仿真、超容时效、多元共享、文化形态符号化、文化信息数字化等现代性特征。

一、虚拟仿真

(一)存在方式的虚拟仿真化

从存在方式看,网络文化产生并依赖于虚拟的“赛博空间”。“赛博空间”是一个由无数数字符号编码所组成的虚拟的网络空间,是一个由无数符号组成的虚拟网络空间。一般认为,虚拟的网络空间由虚拟技术和网络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中的虚拟意识、观念和虚拟行为两部分组成。虚拟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为网络行为主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延时交流和交互共享的生活环境,使人们生活的现实物理世界延伸出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网络虚拟世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人们可以突破和超越现实物理世界的时空间等有形障碍,依据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去享受有别于现实世界的数字化虚拟生活。马克·第亚尼在《非物质社会》一书中认为,数字化是“一种声音或光线,均可以变成基本的数码系统,不仅可以储藏,而且可以输送,还可以随时复制,最后还可以发明和改造。如此一来,声音和视像、思想和行动,全部都数字化了。”[3]244仿真化虚拟技术使得人类的文明成果以一种特殊形式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文化的存在方式、传播扩散也随之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对人类的生活方式、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仿真化虚拟现实技术也为人们提供了与虚拟世界沟通的桥梁,现实的客观世界被转换成了数字化的信息,使文化以仿真化虚拟的方式得以创生并予以呈现,如网络空间中就大量存在着虚拟生活馆、虚拟图书馆、虚拟农场、虚拟医院、虚拟学校、虚拟网络教程等大量仿真化虚拟的生活形式。

(二)文化形式的虚拟仿真化

在虚拟的网络文化空间中,一切知识和信息等各种要素都涉及到数字虚拟的处理转换、控制压缩和存取传输等高新技术,都是以数字化符号编码的形式出现和活动的。但是,网络行为主体因长时间的脱离“在场”的社会关系,致其将自身视为一种单纯意义上的信息“符号”。在网络空间中,网络行为主体可以以任一名字、性别和身份登陆某一虚拟社区,成为其中的成员,借助文字信息编码符号与其他成员进行交流和开展各种活动,并通过网络文化空间完成越来越多的现实社会行为。尽管人们在这个数字化的虚拟世界里可以像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一样展开各种文化活动,但这一切都是借助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虚拟而实现的。它虽然立足于人类现实的物质生活世界和精神生活世界,但又与其相异,是由数字虚拟和仿真技术构造而成的与物理世界、精神世界相区别的“第三世界”。“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而不是人类新建的一个更自由、更美好、更民主的另类天地。”[4]289在虚拟与仿真化的网络社会中,网络技术使人们的体貌身份特征变成了电脑屏幕上的一串串字符,成为网络文化空间中的一个个不可或缺的组成元素。

(三)文化环境的虚拟仿真化

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人类真实的物理世界与仿真化的虚拟世界的边界变得日益淡化与模糊,以仿真化虚拟技术为存在基础的“赛博空间”,就是一个虚拟人类现实生活世界的数字化与虚拟性的生活空间。当人们在网络文化环境中,将对真实世界的虚拟现实看作一种真实时,会导致其虚拟意识和观念的产生,从而导致人们在现实物理空间里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生活规则和行为习惯被打破,而代之以虚拟和仿真化的网络空间。“虚拟现实能使人造事物像真实事物一样逼真,甚至比真实事物还要逼真。”[5]85网络文化虚拟和仿真的对象客体是真实的人类生活世界,它将自然实体的物理现实与创造的虚拟仿真连接起来。虽然网络技术仿真的文化情境是对现实物理世界的虚拟创造,但由此所带来的感官体验和情境附着功效却又是真实的,这种特质去除了物理世界中的时空间对人们文化活动和文化环境的限制,超越了国与国、各民族、各区域之间存在的各种有形与无形的交往困境和交流障碍,使得在信息网络时代的网络行为主体能够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物理世界”与“虚拟的网络世界”并行不悖、相互交织和彼此交融的二重甚至多重的“虚拟并现实”着的场域和空间中。

二、超容时效

网络文化是一种具有超容量和超越时空间特征的新型实践文化,它将绝对时间标准内在化和相对化,使其成为一个与现实物理时间和空间相对应的新型的时空间存在形态。网络文化的超容时效性拓展了各区域文化之间的时空间交流和传播渠道。

(一)传受时间的超容时效性

网络文化活动消解了现实时间的绝对标准,使网络生活中的网络行为主体摆脱绝对统一时间的制约,网络文化具有的即时性、全时性和非线性特征,使得现实世界中的物理时间在数字化的网络虚拟世界中俨然成为网络行为主体,依据其自身需要可随意选择和操作的对象。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网络文化信息的时间关系可以被人为地任意地改写和重构,当文化信息以数字编码符号的形式在网络世界中组织和传递时,网络时间和空间也以压缩式的结构和形式呈现出来,受传受时间的虚拟与数字特质的影响,网络文化信息的网络传送使有形的国界和时空的距离消失了,超容性和时效性特征使网络突破了现实时空间的限制,创造和产生一种有别于物理世界现实时空间的网络时间和空间。

(二)传受空间的超容时效性

网络虚拟空间是一个与现实物理空间相对应的新的空间存在形态。它是一种知觉空间而非物理空间,是网络行为主体在从事网络生产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一种交感幻象,是与物质宇宙并行的一种无限场域,是无所不在但又无处可在的“第三类空间世界”,是突破、超越传统的物理时间、地理间距和空间约束的纯粹信息数字符号王国,是为世界网民提供交往互动平台和娱乐空间的场所,数字化虚拟世界的种种特质正是网络的超时空特性所衍生的。网络文化的这种超时空特性的发展弱化甚至消解了文化存在的地域性,拓展了各区域文化之间交流和传播的物理空间,使地域特征明显的传统文化凭借着网络分布延伸的全球化和信息传播的高速便捷性而逐步走向全球,与之对应,区域文化也必将接受来自全球的文化冲击。网络文化传受空间的虚拟性与数字化可以使大学生网络行为主体实现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中难以实现的交往实践,克服了物理世界的时空限制,体现出超越现实时空间的特质和优势,其信息传输速度和覆盖面也远超传统物理世界的文化信息的传输数量和传输速度,从而为区域性文化走向全球化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和文化基础。

三、多元共享

网络文化资源的多元性和开放性又引申出文化资源、网络信息和网络资源的共享性。数字化虚拟技术使得各民族、各区域纷繁多样的文化资源、网络信息和网络资源即时地传输到世界各地,将原本散落在世界各区域的文化信息资源,虚拟和仿真到扁平化的网络空间中,随时随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和全球受众,成为一种全球网民的共享性文化资源。

(一)文化资源的多元共享

网络的“无中心化”模式使得不同层次和群体的多元文化在网络空间中自由建构,体现和发挥着各自的独特性和价值意义。网络文化资源的多元性和开放性又引申出网络资源的共享性。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特点所具有的趋同性,将原本只属于一定范围和区域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了所有文化区域和范围内的共同资源。同时,在网络空间中,“抛弃和弱化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种种偏见和歧视,不同文化在平等的地位上,不存在优劣之分,可以平等地无障碍地交流互惠。在网络世界里,国家的和民族的、政府的和民间的、各阶级各阶层各行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组成了一个多元的复杂的人文景观,不同观念、不同层次、不同爱好的众多文化群落,都可共处一网、聚散信息,形成各种文化共居共荣的多元、共享和交融的和谐局面。因此,网络文化共生着不同的文化形态,包容传统文明状态下所产生的一切文化的因素,各种文化的形式多元共存共享,人们可以在网络中自由地选择文化内容,为人们跨国界、跨民族、多形态的文化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前景。”[6]90各种文化在网络空间中的多元共生和发展并存也促使它们进一步走向碰撞、交锋和竞争,这对处于不同社会形态的人们的价值观重建提出了巨大挑战,激发和催生着人类的技术革新和智力创造,从而造就人类精神领域的文化奇观。数字化虚拟技术可以将物质生活世界中的事物虚拟和仿真到网络空间中,实现物质生活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之间的联合互动和快速转换,再以便捷的方式、低廉的成本实现网络文化资源即时地传输到世界各地和全球受众,成为一种全球网民的共享性资源。

(二)网络信息的多元共享

网络信息来源的多元性与共享性使其优于报纸、电台和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蒂姆·伯纳斯-李说他发明万维网的初衷就是缘于他对于万维网的信息共享价值的不懈追求,他说:“我对万维网抱有的理想就是任何事物之间都能潜在联系起来。正是这种理想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自由,并使我们能比在束缚我们自己的等级制体系下得到更快的发展。”[7]1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都需要经过专门的数字化处理,信息存储的容量巨大又易扩展,这种优势使网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和途径既多元化又便捷。互联网的并行优势“允许网络行为主体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信息源进行同主题的多用户访问,它的异步传输与交互式沟通,使主体能够更自由从容地择取和吸纳信息。网络信息以五彩纷呈的文化样式、多元化的价值观念通过网络的高速传播呈现在广大网民面前,满足了不同层次品位、兴趣爱好和心理需求的网民群体的需要。多元性也反映在共享性上,网络文化使网民群体之间的差异性、独立性、创新性和宽容性得到认同。同时,网络使不同区域和民族的文化完全冲破了地域和时间限制,使其得以相互了解和交往沟通”[6]84,基本实现了网络信息供给与用户需求的一致性,促进了不同文化主体之间以及各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共享和融合。

(三)网络资源的多元共享

网络空间中的网络资源纷繁庞杂、兼容并包,积极先进和消极落后的文化并存共荣,正是网络资源的多元性和开放性又引申出网络资源的共享性。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虚拟性和共享性特征将分散在世界各个区域的文化资源转变为所有文化区域和范围内的共同资源。网络是遵循着一定意义上的资源共享原则组建而成,体现为自由、灵活和开放的资源共享和网络交往方式,网民在网络空间中可根据自身意愿去做在现实物理世界中很难做到的事,如自由便捷地浏览各种网络界面,访问互联网每个节点上的网络资源和世界各地网民在线互动交流等。网络行为主体在网络世界中享受这种完全非受控的自由的同时,也可以将其物质和精神生活世界中的事物,如个人见解、思想言论、生活图片和文字资料等,通过虚拟和仿真技术传输到网络空间中,以低廉的成本和便捷的方式向全球的受众予以展现,世界各地的网民可以借助各类翻译软件和万维网的帮助,通过浏览、访问网站和下载等多种方式在线共享来自全球的各种层次的网络资源。

四、文化形态符号化

网络文化在其存在状态上是一种性状结构松散的符号化的文化体系,通过作为维持网络文化逻辑建构和运作方式的主体、客体、中介等要素,把符号化的人、现实世界、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组成一个联结,贯通于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有机整体的网络文化系统。它既是物质生活世界的符号化指称,也是对物质生活世界的符号化移植,构成了物理真实性与网络虚拟性的辩证统一。

(一)网络文化空间符号化

网络文化在其存在状态上是一种融开放性与有序性于一体的文化性状,表现为主流文化与亚文化共生、积极文化与消极文化并存、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互融等性状的结构松散的文化体系,它模糊了人类地域文化和时空间概念,消解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中心主义,冲击和更新着人们的思维模式,赋予人们的思维以更大的开放性和更广阔的视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为建立“环球文化”提供了一种技术手段和特质载体,并造就了由数字虚拟技术建构的“第三世界”(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之外的主客观统一的世界)。从技术层面上讲,网络文化空间是在网络中由“比特”构成的几乎可以找到实存于现实社会的一切东西的虚拟空间。“现实物理空间是承载着物质、信息和能量并具有直接可观测性的真实生活世界,而赛博虚拟空间是只允许电子信息存在的不可直接观测的非真实空间,网络文化的存在、传承与创造活动正是在这一虚拟的文化空间中进行的。不仅网络文化活动的总平台是虚拟的,参与网络文化活动的各种要素也都是虚拟的。”[8]56网络空间中的一切文化信息要素都以数字符号的形式展现,“人们沉溺于数字化的环境,脱离‘在场’的社会关系太久,将自己视为纯粹意义上的‘符号’。”[9]222并通过网络文化空间完成越来越多的社会行为,形成了与现实社会相平行并在其之外的虚拟社会。

(二)网络文化主客体符号化

网络文化通过主体、客体、中介、价值等要素建构起其自身的逻辑和运作方式,并“通过这些要素把符号化的人、物理世界、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网络文化系统。网络文化主体是指掌握一定网络技术,从事网络活动的网民。客体是指网民在开展网上文化活动时所指向的客观对象,包括自然界、人和社会等。中介是指构成网络的硬件、软件以及通过网络技术平台传输的数字化符号等。价值是指人们通过网络而形成的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及其对网络主体的物质、精神等方面需求的满足。”[6]87网络的开放性结构使人们的生活实体空间(物理空间)发生了延伸,可以在现实的和虚拟的两种不同的时空间里自由转换。“网络是开放的结构,能够无限扩展,只要能够在网络中沟通,亦即只要能够分享相同的沟通符码(例如价值或执行的目标),就能整合入新的节点。一个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具有高度活力的开放系统,能够创新而不至于威胁其平衡。”[10]570网络虚拟技术与符号化特征使人们生活的真实世界得以无限延伸和拓展,日常生活世界和虚拟网络世界也因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结构而得以联结、贯通和交融。

五、文化信息数字化

网络文化的基本构造方式、存在形式和实践活动都是数字化的产物,表现为文化空间活动的数字化和文化信息载体的数字化等。文化信息数字化保证了文化信息高速传递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拓展了信息存储的时间和空间,使得文化信息载体以多媒体的方式保存和传播。

(一)文化空间活动的数字化

在数字化网络语境中,网络文化活动的内容与言说方式也是数字化的。不仅网络文化形式是数字化的,而且网络文化的实践活动也打上了数字化的烙印。“虚拟与数字是网络文化的基本构造方式,网络文化的一切文化要素和一切文化活动都是数字化的产物,它是一种基于现实,运用数字编码符号,通过虚拟技术构建而成的网络文化活动空间,并使人类的文化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得以存续、传承、发展和创新。在现实的物理环境下,人们可以从服饰和体貌特征等形式中判断出个人的某种身份特征,而在数字化的虚拟环境中,暴露给对方的仅仅是一个数字符号和信息代码,人们只能通过他人赋予的意义符号来识别和认知对方。”[11]146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主体可以以任一名字、性别和身份登陆某一虚拟社区,成为其中的成员,借助文字信息编码符号与其他成员进行交流和开展各种活动。尽管人们在这个数字化的虚拟世界里可以像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一样展开各种文化活动,但这一切都是借助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虚拟而实现的,它立足于人类现实的物质生活世界,又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二)文化信息载体的数字化

网络文化信息载体最大的特点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输,数字化的过程就是将各种信息(文字、声音、图片等)转化为一系列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二进制符号代码。以“比特”信息为存在形式的网络文化信息载体因其数字化和虚拟性特质,使其具有以往文化信息载体不可比拟的发展优势:一是保证文化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文化信息载体的数字化形式使其能够快速传播,数据符号编码的存在和传播形式只有经过正确的解码才能被读取,这种经虚拟与数字化处理的文化信息载体可准确、安全和真实的传播。二是拓展了信息存储的时空间。网络文化实践活动是在互联网络所架构的虚拟与数字空间中展开的,它可以突破现实世界中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极大地拓展了网络文化信息存储的时间和空间。三是网络文化信息载体的虚拟与数字化使文化信息以多媒体的方式保存和传播。多媒体方式包涵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可实时再现或仿真再造自然界和人类日常生活世界的细节动态,创造出仿真、逼真和超真的虚拟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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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汝)

G122

A

1673-1999(2016)09-0083-05

张元(1983-),男,博士,淮海工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5)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网络文化建设;赵保全(1976-),男,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徐州221116)校长办公室副研究员,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级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文化。

2016-05-2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大学生网络道德异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2016SJB710116);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大学生网络道德异化问题及治理研究”(16YB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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