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中的民主政治建设
2016-03-23杨飞飞廖清胜
杨飞飞, 廖清胜
(重庆交通大学 思想政治教学部,重庆 400074)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中的民主政治建设
杨飞飞,廖清胜
(重庆交通大学 思想政治教学部,重庆 400074)
摘要:民主作为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诉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代治理天然地包含着民主,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审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前提,法治的完善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最终实现制度正义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制度的现代化。制度正义与否,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民主政治;国家治理;现代化;
“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的国家治理理念已成为当代国家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为顺应这一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这不仅从理论层面上推进了党对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而且在实践层面上体现出党对政治现代化目标的执着追求。政治现代化离不开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民主政治的新发展与国家治理的新要求
民主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言自明,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民主的认识却发生着变化。民主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时所说的民主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是大多数人有权利对少数上层统治者形成压力的一种政体。19世纪中叶,一些新兴的国家和政党赋予民主以新的含义,认为民主就是民众自己做主。20世纪,民主成为人类共同的政治理想,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一书中把20世纪的历史看作是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历史。
当代政治学提倡的国家治理理念是20世纪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是民主在当代的新的实现形式。当代治理理念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历史根源。第一,政治上,西方民主模式遭遇危机。西方民主以科层金字塔式的国家管理体制为特征,其运行模式僵化,缺乏灵活性,因而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而导致政府失灵。人们对政府的能力产生怀疑,渴望以有效的治理实现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主张国家治理主体多元化。第二,经济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加快了各国经济市场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简政放权,改变行政方式,转变政府职能,以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市场对经济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第三,社会上,公民社会组织的壮大。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群体的力量日益壮大,越来越多的民众试图以各自的共同利益形成社会组织,参与政治生活,以影响政府决策,维护个人利益。
正是在传统国家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一大批学者将新公共管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协同学理论、自组织理论等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中,将视角聚焦在国家管理创新的“治理” 范式上。如英国著名公共管理学家、世界最早研究治理的著名学者之一罗得·罗茨(R.A.W. Rhodes)认为,治理是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人部门围绕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而形成的一种相互依赖的伙伴关系,它意味着政府的角色发生了相当大的转变。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我们的全球之家》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组合。”[1]在这里,“治理” 范式的提出意味着对传统管理民主的扬弃、治理民主的伸张,其要旨是多元参与、民主协商,因为传统管理的权力主体主要是单一的政府,而现代治理的权力主体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传统管理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地对社会进行单向度的发号施令,而现代治理是上下互动的合作过程,有利于沟通、协商,弥补国家和市场各自在调控方面的某些不足。可见,20世纪的民主化进程推动了国家管理创新,国家治理理念体现了民主诉求,多元主体协商对话、共同治理是民主在当代的新的实现形式。
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即人民民主,这是中国共产党高扬的光辉旗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如何避免“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问题给出了自信的回答,称我们党已经找到了跳出这一历史周期律的法宝,这就是“民主”。进入新中国,我们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以宪法和法律来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致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政治和社会管理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全能全控的国家管理模式一时难于有效根除,我国治理主体行政化、单一化特征仍较突出,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降低了社会活力,滋生出了令人痛恨的公权力腐败现象,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为尽快扭转这一局面,2013年,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顺应现代国家政治发展新趋势,以当代政治学治理理念审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不失时机地向全党和全社会发出了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号召。目的就是要切实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推进政府从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转变,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共同治理的政治格局。从此,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我国政治现代化的重大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的历史追求。
二、民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一)民主能对政府权力起制约和监督作用
政府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公权力的介入,社会法制的推行也要以公权力作后盾,但权力又容易滋生腐败。我国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突出。反腐败既是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民主的本质来看,它是一种分权制度,其对立面是专制和集权,而民主的扩大则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民主的作用有这样一段阐述:“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27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离不开民主和法制。民主监督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的重要力量,它可以通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来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此,需要我们发挥新闻和网络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作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将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下。同时,我们应注重以民主制度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一系列制度是我国民主的重要体现,因此,通过这一系列民主形式的完善,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对官员的腐败行为要标本兼治。
(二)民主能有力地推进公众的政治参与
从实践层面看,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内容的政治现代化包括公民政治参与扩大和政治制度化两个重要方面。政治参与是人们实现自身的政治诉求的重要途径,民众政治参与的扩大是公民的参政意识提高的重要表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多元主体的参与、合作、协同治理,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以往我们所说的国家管理的主体是执政党和政府,公众是被管理的对象。民主参与的扩大意味着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国家治理中,这就改变了以往单一主体的国家管理,激发了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西方民主政治经历几百年时间,为现代社会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精英民主形式,对其实践中的利弊得失应加以总结,以便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一定借鉴。可以说,扩大公众政治参与是克服现代精英民主弊端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民众通过政治参与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身的利益,民众自己当家作主;另一方面,政治参与的扩大有利于治理主体向着多元化趋势发展,实现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协调互动,不断推进治理的现代化。
(三)民主能为社会自治奠定良好的基础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包含着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最重要的次级系统。社会治理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最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是还政于民的现实途径。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的是要提高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与我们党的共产主义追求相一致。一般来说,社会治理强调的是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个体的民主意识塑造,最终目的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3]。可见,社会治理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也要求在社会自治基础上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以此来看,我国目前的社会治理水平离这个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呈显著上升趋势,其原因在于政府权责不明,管了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社会事务,导致民众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社会活力下降。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加快政府简政放权,使政府从社会可以自治解决的领域退出,以便充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为社会自治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前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2]24这一界定表明党在国家治理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民主为己任。在以后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都以民主为其政治使命。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调整、社会转型、矛盾多发的时期,社会的稳定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因此,我们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由执政党设定国家治理目标,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上来,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上来。同时,中国共产党应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早日实现。
(二)法治完善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有赖于法治,健全的法治能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历史表明,“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不可分的”[4]359,“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4]360。可见,民主和法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是不可缺少的。民主离开了法治,必然导致暴民政治;而法治离开了民主,必然导致统治者借恶法来实施集权专制。在我国,由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没有得到根除,法治历来不是约束官员手里掌握的权力,而是被用来治理普通百姓,这便使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阻力巨大,经历的过程漫长。因此,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此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另一方面要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通过民主选举,强化对政府官员的政治约束。
(三)制度正义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制度正义就是“在符合中国特色国情的前提下注重制度的实践性与可行性,进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5]。从实质上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含义就是制度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要求制度正义。制度正义包括制度的初始正义、施行正义和矫正正义,构成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要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就要通过一种政治制度的安排,促使制度的整体正义。因此,我们要“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以制度创新撬动改革大局,用制度活力推动改革进程,把治理问题落实到制度层面,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制度,以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的运行状态已进入常态化的轨道,并日益表现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治透明等民主政治方面的推进,正是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当然,也还存在不正义现象,需要进一步从三方面进行制度安排:第一,从国家层面落实基本制度的民主;第二,重视国家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制定后还要和实践相结合,看其是否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第三,追求制度的绩效,健全制度测评机制。
参考文献:
[1]The UN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R].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2.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姜晓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4-26.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李海莹,王立峰.国家治理视域下的制度正义[J].净月学刊,2015(2):61-63.
(责任编辑:张杰)
Democratic Politics Construc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YANG Feifei, LIAO Qingsheng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74, China)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demand of modern political development, democracy is the proper meaning of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capacity. Modern governance naturally contains democrac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is the basic premis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s. To improve the rule of law is the basic guarante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s. Finally,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s are the system of justic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is the essence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system. Whether the system is just has much to do with the realization of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governance ability.
Key words:democracy;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收稿日期:2016-03-07
作者简介:杨飞飞(1991—),女,安徽亳州人,重庆交通大学思政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297(2016)03-0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