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过班”不“保过”消费者如何少添堵
2016-03-22苏振丁少芃
文/苏振 丁少芃
“保过班”不“保过”消费者如何少添堵
文/苏振丁少芃
近几年,教育市场上各类保过班层出不穷。“面试不过,分文不取”“出国捷径”“拿不到毕业证,退还全部学费”“不过一本线,退还学费”等等,不论你是想考公务员还是想出国,只要是关乎考试,好像总能有一款“保过班”适合你。但是,“保过班”不是万能的,能够实现培训目标固然皆大欢喜,若“保过班”未能实现当初的保过承诺时,培训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又当如何分配风险?
学员怠学未上二本线培训机构是否应退费
张某和其子张小某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由培训机构对张小某进行为期一年多的培训,保证张小某在培训结束后的当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或被二本学校录取,若未被录取,低于二本线15分的,退还一半培训费。后在当年高考中,张小某高考分数低于二本线36分,张某和张小某起诉培训机构要求退费。培训机构称因张小某在培训过程中不配合教学,并有旷课行为,长期违反教学纪律,导致教学计划无法正常开展,故不同意退费。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张小某不配合教学开展并经警告无效后,培训机构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培训机构未行使该项权利。同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学生不配合教学活动时不予退费,只明确约定了张小某未达二本线15分或未被录取时培训机构需要退还一半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张某、张小某一半的培训费用。
该案中,虽然张小某不配合教学任务开展,但由于培训机构怠于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同时,双方未对该行为进行约定,故最终需要退还一半培训费。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格外重视培训目标未实现时,双方的权利义务情况,以便日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科”变“大专”培训机构退学费
张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一份,协议中约定张某经过该机构培训后若没有取得本科学历,该培训机构将全额退还张某的培训费用。然而最终,张某仅取得了专科学历。张某以培训机构没有完成约定的义务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款。培训机构辩称,因为国家政策变化,才最终导致张某无法直接取得本科学历,因此其不存在过错。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法院认为张某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协议合法有效,培训机构应当履行协议约定。培训机构认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张某只能获得专科学历,但是双方未对培训协议进行变更,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对张某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根据培训协议,无法认定政策调整为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因此培训机构据此认为不应退还培训费用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培训机构全额退还张某的培训费用。
本案中,培训机构未履行约定义务导致自身根本违约,是法院支持全额退款的关键,故消费者在签订类似保过协议时应当对培训目标进行明确约定,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出国留学未成行起诉赔偿被驳回
刘某与某培训公司签订一份留学服务合同,在通过培训机构收到国外一所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刘某想更改专业和学校,便向之前帮助其联络出国事宜的培训机构员工伊某提出,要退出先前录取。一段时间后,伊某回复了刘某,并转发给他一份该大学的退学证明。但在刘某通过其他培训机构再次申请该大学其他专业时,这份证明被证实是伪造的,直接导致了刘某信用降低,被该大学拒绝并无法申请该国其他学校。留学受阻的刘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之前的培训机构起诉至法院。培训机构主张按照合同约定,在刘某取得签证和录取通知书下发后双方合同已经终止。况且伊某已经离职,后来退学的事情,是刘某和伊某的私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经过两审之后,法院认为,双方原合同条款中,并未约定退学事项,故双方签订的合同已于刘某取得签证之日终止,且伊某办理退学事项时也没有得到培训机构的授权及事后追认,无法认定伊某是职务行为,故刘某的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支持。
这个案例中,培训机构完成了培训协议中约定的培训内容,双方合同即告终止。因此,消费者在怀疑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仔细阅读培训合同,充分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盲目提起诉讼,既浪费钱财又达不到设想的目标。
若想保过未果不添堵消费者还需多留神
近两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的涉及“保过班”的二审案件达到75件,约占七成的案件是因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合同目的未能实现而引发的,而约62%案件的诉讼请求未能获支持或仅部分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未被支持或仅被部分支持的原因集中在消费者未仔细阅读培训合同条款、不能有效举证等几方面。因此,为了在保过目标不能实现本来就很闹心时不再因退费等问题多添一道堵,消费者在选择“保过班”时应多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在签订培训合同之前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资质和相关经营手续,并留存相关联系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收取培训机构出具的票据时,要注意核实票据上的公章是否与真实一致。
二是对培训机构的宣传内容应理性认识,对培训合同的核心内容如培训目的、退款条件等需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求培训机构将宣传页上的保证内容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
三是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如缔约前期的咨询过程的视听资料、收据发票、转账凭证或者现金交付的录音录像等。同时,若培训机构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出现瑕疵或违约情形应及时记录,以便日后维权过程中能够充分举证。
责任编辑/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