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长首次出庭应诉
2016-03-22文图青青肖利民
法庭内外 2016年1期
文图/青青 肖利民
大兴区长首次出庭应诉
文图/青青肖利民
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大兴法院院长马来客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支冬晨诉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一案,北京市大兴区区长谈绪祥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兴区各委办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低一直是困扰行政诉讼审判实践的问题,此次庭审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大兴区首次由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本案作为涉及行政复议的双被告案件,又是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的新亮点,引入行政复议机关参与庭审,更好的促使行政复议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避免复议程序走过场、搞特权,有力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