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感的漩涡中“沦陷”
2016-03-21
在妻子眼里他是“顾家”的好丈夫,在亲人眼里他是“靠谱”的好大哥,在朋友眼里他是“仗义”的好兄弟。
然而,东窗事发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一个“为情所困”敛财受贿的民防办主任。任职期间,蒯发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150多万元,造成国家损失1000余万元。
为“爱情”敛财买房
1983年,蒯发忠还在部队时,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因感情不合,二人于1995年协议离婚。人到中年已38岁的他,与小他10岁的王某产生了第二段感情,很快于1996年元月结婚。他对这次婚姻十分珍惜,对王某疼爱有加,有求必應。1999年,他以正团职转业回老家随州工作,历任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王某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一次,她发现城区某小学对面有门面出售,认为此地段人流量大,有较大增值潜力,出租租金也可观,于是同丈夫商量,想买一间门面房。蒯发忠说:“刚安家不久,哪来这一大笔钱?”
此时,王某同事的熟人曹某有一房地产项目没有按规划建地下防空设施。心急如焚的曹某很快通过关系与王某联系,并用王某名字办了一张银行卡,内存10万元,送给王某。收了银行卡的王某告诉丈夫,要其在曹某项目上放一马,家里也好用曹某送的这笔钱买间门面,坐收租金,还能升值。蒯发忠短暂犹豫后,侥幸战胜了理智,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蒯发忠初次尝到了钱权交易的“甜头”。
为“亲情”受贿帮忙
蒯发忠在兄弟中排行老大,非常顾及手足之情。他常说:“长兄如父,兄弟一场,我不帮你们,谁帮你们?”蒯发忠对弟弟们有求必应,其一堂弟曾公开在外吹嘘:“只要给我30万块钱,人防的事,我都可以摆平。”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蒯发忠的一个弟弟给他打电话,请他在一房产项目收费和手续上给予关照。他想,既然是弟弟的朋友,收钱不会出问题,于是毫不犹豫地将钱收下。收下钱后,他很快给予关照,少收费100多万元,还顺利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双方皆大欢喜,弟弟也面子十足。
为“友情”互利互惠
由于手握大权,一些旧识新友,纷纷找上门来,给蒯发忠送上厚礼。他也知“礼”图报,在“收礼”后,根据“礼”的轻重相应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006年,王某某开发当时随州最大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为了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上得到蒯发忠关照,多次与蒯发忠拉关系、套近乎,两人逐渐成为好朋友。王某某先后分4次送给他35万元。他也曾担心出事,但王某某说:“你我是朋友,还不放心?今后不管谁问起来,打死我也不会承认,你放心收下。”他收下钱后,当即少收王某某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还很快主动上门服务,降低人防工程验收标准,为王某某顺利办理了“结建”手续。
就这样,蒯发忠从交友中获得到“实惠”,从一开始不愿交友,到逐渐交了很多朋友,既有单位的“铁杆”朋友,也有社会上的“粉丝”朋友。不论多少,他都毫不推辞,事后都给予相应回报。
此后,蒯发忠在错误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远,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014年9月,蒯发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