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的鉴定功能定位及证明机理分析
2016-03-21蔡恒
蔡恒
摘 要:作为司法经济管理活动,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主要是对财务类型犯罪行为的反映、监督、分析。为满足案件侦破需求,应对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加以重视,根据具体案情,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本文在对司法会计鉴定相关概念分析的前提下,对其功能定位与证明机理进行了简要研究,以期为推动整个司法事业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司法会计;鉴定;功能定位;证明机理;概况;侦查环节、诉讼环节;证明思维
1 司法会计鉴定的概况
1954年我国法学者在《会计核算与司法会计鉴定》(苏联教材)翻译中得出“司法会计鉴定”一词。以表面意义而言,司法会计鉴定主要组成部分为司法与会计鉴定。在司法会计中以上二者就具有不同的含义,具体如下:
司法会计内的“司法”是指诉讼,其对司法会计鉴定活动的社会属性进行了界定划分,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法律诉讼活动,司法会计鉴定能够有效区分司法会计和会计、审计活动内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内“会计鉴定”则是指作为诉讼活动内容,其能够有效区分司法会计鉴定和法医学鉴定、司法笔迹鉴定等。
据诉讼法相关规定分析,通常将司法会计鉴定解释为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应用会计学原理与方式,利用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内容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换言之,司法会计鉴定利用诉讼相关财务会计问题的有效处理,可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获取,并将其作为诉讼证据,进而实现财务会计事实查明的作用。相比其他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也要求利用材料检验进行专门性问题所需信息的获取、鉴别与判定。
2 司法会计鉴定的功能定位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伴随检察机关相关业务的展开,为满足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要求,展开的一项专业性检察技术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案件要求司法会计人员必须准确勘验涉案财务信息,通过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知识、技巧对涉案财务问题进行鉴别、断定。为全面了解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内容,必须对其功能准确定位,本文分3个环节如侦查环节、诉讼环节与庭审环节对司法会计鉴定的功能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侦查环节司法会计鉴定的功能
刑事诉讼法以证据为核心,作为证据,在经济案件办理中司法会计鉴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可加大刑事诉讼中司法会计鉴定的实施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为充分了解案情、查明案情,或对案件内某个专业性问题处理时,可指派、聘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鉴定的功能就是通过现代科学理论与方式的合理运营,对和案件相关的专门性问题实施鉴别、确定并作出科学有效的结论,以此作为证据为案件查明提供帮助。案件侦查过程中司法会计的介入,可为检察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提供可靠保障。
2、诉讼环节司法会计鉴定的功能
第一,经济犯罪作案手段的确认;
第二,贪污、贿赂、偷税漏税公款挪用数额的确定,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犯罪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数额的确定,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国家相关人员渎职、失职的确认;
第三,鉴定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实施的犯罪,如网络诈骗、证券等。
3、庭审环节司法会计鉴定的功能
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要求,侦办审理案件时,司法部门有权按照诉讼需求,对特定对象实施司法检查。司法会计鉴定的合理运用,可对案件内涵盖的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并进行鉴定结论的提供。司法会计鉴定作为诉讼证据对庭审环节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庭审过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往往存有翻供问题,甚至影响到庭审的顺利进行。为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将其定位于通过诉讼双方委托的辅助法官定案的专家证人。鉴定人作证对法官对案件认知起到辅助作用,可对缠诉上访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因案件处理量大、司法资源不足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必须重视鉴定人出庭作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必须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法定情形加以明确。同时,必须对举证中的鉴定证据加以重视,以此更好地服务于庭审,降低诉讼时间,达到防范犯罪行为,打击罪恶的目的。
3 司法会计鉴定证明机理分析
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与财务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导致司法会计鉴定工作量快速增多,为此要求必须完善司法会计鉴定理论体系。司法会计鉴定证明机理的分析与研究,可进一步提升司法会计鉴定的真实性,如将其作为标准判断依据,则可满足案件侦破需求,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正常运行。
1、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方法的思维形式是一种证明思维
证明机理是通过若干证明主体共同参与实施的证据推理活动的内在规律与原理。司法证明思维是指按照现有证据信息参与司法证明工作的人员,可按照人脑活动原理,在诉讼法规下加工证据信息的过程,进而间接将案件事实呈现处理。案件事实和证据间是否存有紧密联系,则需利用人脑思维进行确认,而证据本身则无法将其关联性表达出来。如何理解证明思维,需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一种涉案会计事实证明“过程性”的活动,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方式的应用在整个过程内具有重要作用。鉴定人在证明过程内可在大脑的分析领域纳入涉案会计信息与其产生的问题;
其次,人脑是涉案会计事实证明思维这个过程活动的载体。由此得出,人脑各个部位活动的总和即为此过程性活动,其特点包括:定位、整体性等;
最后,此类“过程性”活动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局限性,如会计专业。
2、会计勾稽关系是证明涉案会计事实的逻辑依据
针对会计专门性问题做出的主观判断证明活动为司法会计鉴定,主客观依据为司法会计鉴定的主要依据,其中事实依据为客观依据,其构成成分包括:鉴定客体与鉴定对象。客体是司法会计鉴定是否应用于案件的基础前提,对象是司法会计鉴定能否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司法会计鉴定客体是指会计实体内产生的会计记录,并能对涉案会计专门性问题证明的会计事项,这也就是涉案会计事实。会计勾稽关系是一种相互间存有的可检查验证关系。在会计报表编制时勾稽关系是会计常用的术语,其作用为分析比较多个会计报表间存有的逻辑性对应关系,如不统一、不一致,则表明该报表存有误差。作为一种逻辑关系,会计勾稽关系能够充分发挥涉案会计资料的证明作用,继而按照涉案会计资料对涉案会计事实认定也就能够成为现实。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司法体系愈加完善。按照财务会计学理论体系与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相关规定,要求必须明确司法会计鉴定功能、准确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证明机理加以研究,进而提升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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