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文化障碍探析
2016-03-21程婷婷
房 敏,程婷婷
(德州学院 历史与社会管理学院,山东 德州 253023)
我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文化障碍探析
房敏1,程婷婷2
(德州学院 历史与社会管理学院,山东 德州 253023)
摘要: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有利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缩小城乡社会养老待遇差距,促进城乡养老社会公平的实现。但是,政策的实践推进也会遭遇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障碍。以文化障碍为分析对象,阻碍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文化障碍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积习已久的观念障碍、制度障碍以及行为障碍三个方面。对此,需要加强并轨政策的宣传,加速配套法律制度、户籍制度等的完善以及社区优质文化环境的建设。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文化障碍
2014 年2月7日,国务院决定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打破目前城乡二元养老保险制度的格局,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这对于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城乡养老社会公平,推进新农村城镇化进程具有跨时代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是,客观地看,一项公共政策的预期制定和实施效果之间难免存在一定的距离。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也不例外,在推进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障碍,诸如经济障碍、政治障碍、文化障碍等。本文主要从文化障碍的角度分析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困境,并力求提出消解文化障碍的建议,以期为推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尽微薄之力。
一、制约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文化障碍
文化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其在广义上是指社会中人的活动所创造的东西和有赖于任何社会生活而存在的东西的总和,包括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1]狭义上只包括非物质因素,如文化信仰、风俗习惯、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等。本文取狭义的文化概念。文化障碍是指文化在由封闭型文化向开放型文化转变过程中,多元文化竞相发展并长期存在,人们的价值选择由此而出现的困惑。[2]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文化障碍,主要指长期受相对封闭文化氛围的熏染,城乡居民对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这一新事物在理解上存在的偏差,体现在观念文化障碍、制度文化障碍和行为文化障碍三个方面。
(一)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观念文化障碍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人们思想深处经由长期的社会交互、积淀形成的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认识,具体可以从养儿防老的守旧观念、安土重迁的中庸观念和隐忍不发的保守观念三个方面来分析。
1.养儿防老的守旧观念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的亲子关系是一种“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赡养乙代”的“反馈模式”。这种亲子关系模式不同于西方人的“甲代抚养乙代,乙代抚养丙代”的“接力模式”,其文化基础是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
养儿防老,即家庭养老,主要指老年人依靠家庭成员进行代际供养,以血缘和亲情为基础的养老方式。它不仅是一种行为方式,更是一种文化模式,与我国深远的农耕文明有着密切的关联。久远的农耕文化体现出对关系和谐状态的追求和维护,其中家庭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代际之间以“孝”为先的人伦关系的和谐。家庭养老方式对家庭的崇尚和依赖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社会保障需求处于较低层次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养老的供需平衡,也有利于传承“孝为先”的家庭伦理观念和规范。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们养老保障需要的增长,一味地只是依靠这种传统的代际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养老需要,这一点也会成为政府城乡基本养老一体化政策推进的障碍,亟需客观而理性地对待。
从心理学角度看,养儿防老的守旧观念之所以会成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观念文化障碍,主要是基于两种心理症结:一是“儿子养老子”天经地义。受 “报恩”思想的影响,养儿与养老之间似乎是无界的。子女,尤其是儿子作为家族血脉的传播者,理所当然要承担起养老的重任。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作为子女如果没有承担起主体,甚至是核心的养老重任就会被视为“不孝”,遭到周围人的非议。这样的结果无形之中会使人们对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政策的推动产生偏见。二是“儿子养老子”经济靠谱。农村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之缺乏特殊的劳动技能,劳动能力会逐渐降低,影响到他们正常的家庭收入。在家庭收入有限,需要依靠子女生活的情况下,家庭养老在老年人看来应该是成本最低的养老模式,且受血缘心理的影响,部分老年人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比依靠其他手段更靠谱,因为“血浓于水”。这样的心理观念也会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化养老保险方式的选择。
2.安土重迁的中庸观念
安土重迁是指人们更愿意世世代代固着于一片土地上生活,而不愿意轻易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居住地的心理观念。它使人们形成了独有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等乡土文化心理。
这种安土重迁的文化观念,从积极意义上讲,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过分的安土重迁,又使人们获得的财富大部分都回到了土地田产上,从而使资本积累偏于弱小,没有充分的资金进行额外投资。另外,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较为分散,交往范围也比城镇较小,且世代基本上居住在同一个地方,相对稳定、静态、封闭的生活方式以及小农经济特点,使农民形成了一种封闭意识和内向心态,形成了安贫乐道、求稳怕变的保守心理,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或约束了人们的创造力和进取心。封闭的思想观念与求稳的生活方式等文化圈一旦形成,就会对一些外来的事物、观念持怀疑和排斥甚至否定的态度,缺乏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在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的头脑里,部分人认为陪了自己一辈子,养了自己一辈子的土地足够给自己养老,没有必要参与到养老制度改革这场风暴当中。另外,长久以来与土地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文化情结,使他们认为自身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土地。对于他们而言,相比社会养老,土地养老更为可靠,使一部分人不愿轻易认可和接受城乡养老并轨这一新兴政策,成为并轨工作展开的障碍。
3.隐忍不发的保守观念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礼治秩序。[3]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是一种由个人推展至社会的规范准则,其发挥约束作用依靠的是人们对传统礼教的敬畏以及“社会人”行为的自觉与自为。这种礼治秩序是形成国民性“遇事忍耐”的主要文化因素。
在这种礼治社会中,遇事忍耐是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的需要。“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成为国人主要的处世哲学。[4]人们为了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在处理复杂关系时更容易采取一种妥协折中、回避冲突的方式,即费老提出的“无讼”。但这种性格观念的利弊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地分析。一方面,这种“隐忍不发”的性格特征能兼顾人际之间、组织之间的和睦相处,减少社会摩擦,预防矛盾升级为对抗性矛盾,对现代人际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一部分人认为“枪打出头鸟”。因此,人们不愿意表现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对于一项政策的落实既不大力支持,也不肆意反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中立的保守观念如果不能对政策的落实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的话,其实就已经蕴藏了成为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障碍的可能性。对于支持该项制度的人,他们担心其他人持反对意见,所以并不会表现出强烈的拥护;对于反对该项制度的人,他们担心其他人持支持意见,所以并不会表现出绝对的排斥。这就导致人们在并轨政策推进过程中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正所谓,“逆水乘舟,不进则退”。因此,有必要改良这种观念文化障碍,使其对于并轨发挥最大程度的促进作用。
(二)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制度文化障碍
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推进,不仅会遭遇守旧、落后的观念障碍,也会受到某些制度障碍的限制,如根深蒂固的家族制度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
1.根深蒂固的家族制度
从社会学角度定义:家族是以家庭内父子轴血缘关系扩展和世代聚居而来的。[5]家族组织是我国传统社会里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聚族而居、累世同堂是我们区别于西方社会的一道独特的人文景观。正是由于聚居以及家族利益的连带性,人们一般对所属的这一血缘共同体具有高度的心理认同,并逐渐形成强烈的家族意识。在家族意识影响下产生的行为规范和制度,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换、合作的交易成本。但是家族制度的封闭性和稳定性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甚至左右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阻碍社会变革。
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制度不仅在国民心理观念上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了一种以“孝”为核心观念的家族制度和社会道德规范。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之下,人们更倾向于家庭养老,把养老看作是家庭内无可争议的责任,并且认为子不养老是“家丑”。基于对“面子”等因素的考虑,即使家庭养老给应参保人员带来的幸福感不强烈,他们也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无疑会对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一体化的推进产生阻碍作用。
2.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主要包括户口迁移登记和审批制度,是通过对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而建立起来的城乡有别的二元制度体系。[6]其将社会成员分为“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户口成为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人们逐渐形成了“城乡有别”的观念。同时,也造成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社会保障待遇享有的项目范围、待遇标准,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保障文化等方面的差距。这种差距导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成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制度障碍。
以广大农民工为例。农民工拥有农村居民和城镇产业工人的双重身份。他们以“二等公民”的身份在城市与农村的“夹层”中求得生存,从事着高危低薪的工作。由于二元户籍制度带来的养老关系转移不畅和对未来养老保障预期的不确定,使得农民工在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是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中难以抉择。同时,户籍制度严重抑制了农民工自由迁徙择业的权利。因此,农民工为避免养老关系转接的麻烦,很有可能会勉强在一个城市长期工作或者索性不参加养老保险。这无疑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增加了难度。因此,要想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就必然要促进二元户籍制度的变革。
(三)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行为文化障碍
行为习惯是人们在一定文化氛围的影响下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积淀形成的行为模式。在养老保险方式的选择过程中,有时恰恰就是那些无意识的“理所当然”的行为习惯影响了人们。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已经变成一种保守的力量,成为人们养老行为再选择的阻抗因素。笔者将从善于从众、因循守旧、知足常乐等三个方面来分析城乡养老保险并轨中的行为文化障碍。
1.善于从众的行为趋向
个人由于真实的或臆想的、群众的舆论压力,在认识或行动上不由自主地趋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现象叫作从众。这种随大流的心理在农村这个向来重视熟人关系的社会圈里表现的更为明显。受宗法主义的影响,农民形成了传统的弱小团体情结。在他们看来,个人力量过于渺小,只有和大众捆绑在一起跟大流才是上策,尤其是当别人因为某种行为而获利的时候,其他人往往会竞相效仿,正是由于理性的思辨能力、信息判断能力的缺乏往往使人们处于劣势。
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落实推进的过程中,其他人的理解,特别是在自己的“社会圈”中有文化、有威望的“意见领袖”的看法往往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人的认识观念。对这一政策的落实,如果群众“意见领袖”持有反对意见或者怀疑观望的态度,那么其他的社会成员作为舆论的末端受众受从众心理的影响对政策的态度就容易倾向于排斥或者怀疑。反之,如果群众“意见领袖”对政策开展持积极认可的态度,那么他们周围的末端受众也会倾向于支持信任政策。由此说明,并轨政策在基层的宣传和推动需要抓住主要矛盾,而主要矛盾的焦点恰恰是那些群众推崇的“意见领袖”。
2.因循守旧的行为趋向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异态,这种行为方式固化了社会成员“安土重迁”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上容易形成沿袭守旧的风俗习惯。[4]因循守旧、狭隘保守成为国民性的一个基本特征。反对“过”与“不及”,安于现状,缺乏创新和冒险精神的心态,表现在行为趋向上就是做事缩手缩脚、怕担风险、等待观望、按部就班。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政策的推动过程中,人们习惯性的行为守旧无形中会阻碍部分人心理上对政策的认可和接受。
另外,人们业已形成的“守文化”财富观,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这一新兴事物也产生了较多的文化排斥。所谓“守文化”财富观,就是人们经济上总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事情做准备,更愿意选择储蓄作为处理现有财富的方式,不愿意冒太大的风险。[2]一部分人认为与其把钱交给国家,让社会养老,倒不如把钱攥在自己手里更安全。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态度,与社会成员对养老保险的信息掌握少、养老保险缴费周期长不无关系。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宣传,消除人们的疑虑,改变养老行为习惯,以此减少并轨的阻力。
3.知足常乐的行为趋向
“知足常乐”是社会成员在传统农业生产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趋向,也是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知足”容易使人们产生进取惰性,抑制创新意识和改革所要求的不断创新、不断进取是背离的。
由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城市较低,社会财富相对于成员日益增长的需求来说,也比较短缺。加之近年来,农村因病致贫、因教返贫现象的出现,农村居民更容易出现知足常乐,安于现状的行为趋向,乐于一种“恰好”的状态,知足而常乐。对于这样的一部分群体,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并轨,如何并轨似乎与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他们认为土地带给他们的财富足够他们养老,没有必要参与养老保险的改革。此外,养老保险并轨这一新事物需要长期的费用支出,由于农民对其了解的匮乏,导致农民对社会化养老保险的消费欲望较低,成为阻碍并轨的行为障碍。
二、消解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文化障碍的建议
既然在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过程中存在文化障碍,那么,本着“以文化制文化”的改革思路,建设新型养老文化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所谓新型养老文化,本文是指在继承传统家庭养老优秀内核——孝文化的基础上,依托政府、社区、家庭等组织载体逐渐形成的,并被广大社会成员接受的体现社会化养老理念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群体规范及规章制度等的总称。建立新型养老文化,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并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同入手:
(一)大众宣传舆论引导——促进新型养老观念文化形成
与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其他层面的障碍相比,文化障碍对于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推行的过程中,如果简单地靠规制性制度进行强制推行,没有新型养老文化的宣传,养老社会化、公共化的制度理念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认同的话,不仅容易产生较高的政策执行成本,而且对于提高政策在基层的合法性认同也是无益的。因此,政府不仅要在资源供给上加大对政策的支持,提高人们对其的信任程度和依赖程度,另外也要加强社会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在鼓励保持传统孝文化,注重家庭养老功能维系的同时,积极宣传新型养老文化,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营造一个积极的舆论氛围。
在宣传途径方面,各地区应当结合惠民措施,拓宽渠道,借助新媒体,如微信、QQ和微博等新兴互联网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与此同时,借助新媒体,加强政府、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引导居民树立新型“养老观”与“财富观”,变“养儿防老”为“社会养老”,变“守文化”为“开放文化”,消减文化复合同构过程中产生的文化阻滞。另外,消解老年人以及投保子女的顾虑,提高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识,消除人们对社会保障的片面认识,转变养老观念。只有这样,在并轨工作推进过程中,城乡居民才会有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自发参与到这项政策当中来,进而加强对该政策的监督,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 公共政策推动——促进新型养老制度文化的形成
加快推进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立法和相应制度建设对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新型养老制度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立法先行是社会制度的本质保证。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都应该依法行事,使改革与完善城乡养老保险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养老保险改革决策与法制建设相统一,才能使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由于城镇在养老保险立法方面相比农村较为成熟,因此,要特别重视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包括地方法规和国家法律。从制度建设的需要出发,将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并通过依法治理养老保险来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立法体系,将实现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的任务及具体规范法制化,并以此提高广大居民对政府推行社会保障政策的信心。
长期存在的二元户籍制度将广大社会成员无形中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两大群体。社会成员身上烙印的城乡身份,也连带赋予成员不同的地位和待遇。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成为阻隔城乡社会成员均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保护伞”,造成了城乡之间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距,当然也包括社会化养老。因此, 改革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 消解城乡一体化的制度障碍,实现城乡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包括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转移, 是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基本保证。
(三)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新型行为文化的形成
社区文化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共同孕育创造出来的一种重要的社会亚文化。[7]这种文化对社区成员来说,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凝聚力和渗透力。但是当前,农村社区建设正遭遇一场文化危机。多数乡(镇)政府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上,致使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政治需要。同时,各种社会文化性问题开始出现,农民的精神生活陷入虚无状态。这些原因导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在许多地方基本上还是空白,文化站建成后大多成为一个“空壳”。
在社区文化建设方面,首先,应加强社区物质文化建设。需要基层政府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中心,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集生活服务、疾病防治、文体活动为一体的社区老年服务环境。依托于此环境,加强城乡养老基本保险制度的宣传,倡导更合理、有效的养老方式。其次,应加强社区精神文化建设。通过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村民闲暇生活,陶冶情操,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气氛。把社区作为树立新型行为文化的切入点,借助这一平台,转变城乡居民原有的保守行为趋向,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创造一个积极有效的环境。
总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推进不管在当下还是将来,都具有重要的社会实践价值和历史意义。但是推进政策所遭遇到的文化障碍的消解并不能一劳永逸,对此,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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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玉奎]
On the Cultural Barriers of the Unification of the Two Separate Pension Systems for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FANG Min, CHENG Ting-ting
(History and Social Management School of Dezhou University, Dezhou, Shandong 253023, China)
Abstract:Unifying the two separate pension systems for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will help expand the coverage of basic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social old-age insurance benefits and promote fairness between the two systems. Howev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will face barriers in economic, political, cultural and other aspects. Being the object of this research, the cultural barriers mainly include notion barriers, institutional barriers and behavioral disorders. For this, we need to enhance the publicity of the merger policy,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quality cultural environment of the community.
Key words:social old-age insurance;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cultural barriers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63(2016)02-0027-05
收稿日期:2015-11-15
基金项目:山东省德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大教育视阈下农村社区教育与农民生活方式发展研究”(311359)。
作者简介:房敏(1981-),女,山东德州人,讲师,博士,从事教育管理、农村社区教育研究。程婷婷(1998-),女,山东德州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6.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