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2016-03-21寇晓旭中铁资源集团金港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寇晓旭 中铁资源集团金港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浅谈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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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但因其组织形式较为复杂,常常导致其内部资金分散,缺乏统一调配,因此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开始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在整个集团范围内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文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意义、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对比了各种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
关键词:企业集团 资金 集中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但因其组织形式较为复杂,常常导致其内部资金分散,缺乏统一调配,因此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开始采用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在整个集团范围内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进行研究,可以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资源优势,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且有效运营,保证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
一、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企业集团往往都控制着大量的成员单位,它们的资金需求高峰不可能完全一致,通过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将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合理调剂资金余缺,促进企业集团资金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外部贷款,增加存量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2.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提升企业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一般情况下,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各自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财务状况较差、经济实力较弱的成员单位从外部银行取得贷款时往往只能接受较苛刻的筹资条件,从而增加融资成本。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企业集团凭借整体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可以提高与银行合作的谈判筹码,提高授信等级,并利用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性,降低融资风险与成本,获得更多的银行让步利益。
3.有利于加强资金监控,降低财务风险。
企业集团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监控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成员单位资金管理的不规范行为,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二、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不同的企业集团其资金管理方式必然不同,即使采用相同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在细节处理方面也是有所不同的。企业集团应当分析经营环境与体制特征,选择适合自身战略与结构、管理与控制要求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一般来讲企业集团选择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时主要从控制权大小和效益性两个方面来考虑,按照控制权从大到小的顺序,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可分为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结算中心、内部银行以及财务公司。
(一)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
所谓的统收统支是指集团总部掌控各成员单位的现金收支权,整个企业集团的现金收支统一由总部的账户核算,成员单位不单独设立账户。这是一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集团控制资金流转,减少资金沉淀,实现收支平衡,但会影响成员单位经营的灵活性,从而降低财务活动效率。
拨付备用金模式是指集团总部按一定期限拨给成员单位一定金额的现金,备其使用,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虽然成员单位在集团总部规定的收支标准内具有一定的现金经营权,但超出标准范围的部分必须由总部审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发生的现金支出必须持有关凭证到总部的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成员企业在总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
以上两种资金管理模式均属于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通常仅适用于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二)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模式是我国现阶段中小型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是由企业集团总部设立的专管资金的机构,统一办理内部成员单位资金收付及往来结算业务。它是企业的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主要通过账户对资金进行管理。企业集团总部设立一级账户,各成员单位设立二级账户,集团总部通过一级账户对二级账户的资金流量和存量进行管理控制,从而构建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池。企业集团通过结算中心对各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将整个集团的资金统筹安排,能够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管理,从而降低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支出,并产生资金规模效应。该模式下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账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现金的经营权和决策权,但结算中心要根据成员单位的日常资金预测需求量对其进行资金划拨,对超出限额的部分严格审核,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成员单位使用资金不便,影响成员单位的发展。而且该模式的管理难度较大,对各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要做到一视同仁,并且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内部银行
内部银行模式是将商业银行的部分职能引入企业内部,仿照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资金运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模式。内部银行在隶属关系上是企业集团总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它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可以发行内部票据降低内部关联交易的货币资金占用以及交易费用,通过发放内部贷款减少对外借款,降低各成员单位的财务费用。各成员单位在企业内部银行开设内部存贷结算账户,用于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清算与划拨,该账户无对外资金结算的权限,各成员单位无权从外部筹集资金。在内部银行模式下,企业集团通过集中存贷、放贷的控制方式对成员单位进行现金管理,使成员单位的资金流动处于集团总部的监视下,降低对外贷款的财务费用,并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利用信贷关系确保各成员单位有效使用资金,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内部银行模式下各成员单位使用资金相比结算中心模式具有更高的自由度,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其积极性,促进成
员单位发展,但由于内部银行作为企业集团的职能部门,其对外筹资的手段和渠道有限,获取外部资金的能力也有限。
(四)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根据自身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行政上隶属企业集团,受企业集团直接领导,业务上受央行监管。
根据银监会2004年发布实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可依法经营以下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同业拆借以及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还可以向银监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在财务公司模式下,企业集团通过内部结算来加快资金周转,利用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企业集团内部产品购销等方面的问题,运用同业拆借、外汇及有价证券交易、发行债券等手段,可以为企业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增强企业集团的融资功能,促进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利用企业集团内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增加剩余资金的投资收益,使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并通过对企业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为企业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对企业集团而言,财务公司的作用远远超过其他资金管理模式,它使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紧密合作的关系。但由于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其融资渠道、分支机构的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较多,再加上财务公司自身内部控制管理及专业水平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为企业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效果。
二、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实际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风险,需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内部借贷管理薄弱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部门受制于企业决策层,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贷款的审查缺少严密的论证,不用担保、抵押,对贷款用途和效益回报、款项风险管理缺少控制,造成借出的资金没有收益,甚至有些成员单位认为内部借款可以不及时偿还,经常拖欠借款本息造成企业集团资金无法正常运转。
(二)内控机制不健全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控制各成员单位的风险,但如果企业集团没有建立与之配套的风险控制机制,只是集中资金的管理与投资,缺少资金安全管理,势必会提升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最终很可能给企业集团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资金集中管理给企业集团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企业集团要根据自身的规模、特点以及管理跨度,结合战略目标,选择合适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同时建立与之匹配的风险管理办法与激励约束机制,为资金集中管理提供安全的运营环境,并提高成员单位参与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