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和”的时代价值
2016-03-20李海玲
李海玲
(河北省和谐文化研究会,河北 石家庄 050091)
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和”的时代价值
李海玲
(河北省和谐文化研究会,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和”是中华文明的本质特征,不同层次的中国传统文化其所以然的根据都归于太极之“和”。“和”的内涵从声音的调和、味道的调和,发展到药物的调和、政治的调和、人际的调和、思想的调和、万物的调和,最终上升到无所不在的“和”。无所不在的“和”在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中,不断地由实而虚,逐渐成为中国人对世界的根本认识,成为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成为中国太极思想的代言,成为中国哲学的本体。这个本体“和”不是孤立、静止、片面的本体,而是蕴含着阴阳和合、生生不息的本体。阴阳和合、和实生物、和如羹、和而不同、仇必和而解是“和”哲学内涵的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是全面、深刻体悟“和”的五个方面,只有时时抱住“阴阳”“生生”才能深刻体悟这五个方面。“和”既有“阴阳和”的辩证,也有“多元和”的包容。辩证与包容是客观的,但价值观是人对客观的主观选择,虽然“对立”与“统一”是矛盾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在对“对立”与“统一”的主观选择中,中国哲学的传统强调“统一”,而不是“对立”,这是客观事实。
“和”;本体;时代价值;太极思想;仇必和而解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异质文化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传统文化高于异质文化的本质特征。2014年以来,“和”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宣传思想之一。一方面,“和为贵”“和气生财”是我们的日常生活用语,是中国人的口头禅。另一方面,“和”作为哲学本体的抽象性、超越性又很难理解。而“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内涵自然离不开其深刻的本体性。因此,阐释“和”的深层内涵与“和”的时代价值就成为当前的迫切需求。
一、“和”的本体性
“和”之所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灵魂,是因为“和”具有其他汉字无法比拟的本体性。本体性的根本特征在于一而万,万而一。本体是高度抽象的“一”,又是无所不在的“万”。
“和”最早的造字本意是声音的调和、味道的调和,后来发展到药物的调和、政治的调和、人际的调和、思想的调和、万物的调和,最终上升到无所不在的“和”。无所不在的“和”在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中,不断地由实而虚,逐渐成为中国人对世界的根本认识,成为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成为中国太极思想的代言,成为中国哲学的本体。
老子是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创始人。“道”是中国哲学发展中的第一个哲学本体,而且在后来的文化传承中,“道”也成为了本体的代名词,求道就是求对世界、对事物的根本认识,最根源的“道”就是本体论。魏晋之后又提出“无”“理”“心”“气”等哲学本体,现在我们又提出“和”这个哲学本体,他们之间是一脉相承、生生不息的关系。
不同名称的中国哲学本体,不论名称在不同时代如何变化,其一脉相承之处在于他们的核心都是太极。而“和”的内涵最能代表“易之太极”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和“生生之谓易”。
(一)“和”与“一阴一阳之谓道”
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必有阴有阳,阴阳冲气为和,而道正是因为有阴阳,阴阳和合,方才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生生不息。老子将“和”上升到了“道”的高度。张立文先生云:“和作为阴阳本体之道,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常态,这种常,便是老子的形上学之道”。[1]382
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云:“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我们套用一下这句话,可以说,“万物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从每一个个体到全部的群体,正如王船山所云:“统此一物,无非一阴一阳之和而成。”吕大临曰:“所谓道也,性也,中也,和也,名虽不同,混之则一欤。”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直接指明:“太和所谓道。”
(二)“和”与“生生之谓易”
无、理、心、气、性、中、善、仁、孝、家、诚等中国哲学核心,只有“和”代表了易之生生。早在西周末年史伯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此后,除老子之外,还有管子的“和乃生,不和不生”;庄子的“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荀子的“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礼记》的“阴阳和而万物得”;董仲舒的“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淮南子》的“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矣”;王充的“阴阳和则万物育”;朱熹的“极其和而万物育矣”,等。有“和”才有生,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有阴有阳不和合也不生不长,只有阴阳和合,方才生生不息。自然界的生与男女的生是一样的。当然,男女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子又生子,孙又生孙,子子孙孙无穷尽焉。纵观无、理、心、气、性、中、善、仁、孝、家、诚等字之中没有“生”的思想,而“气”虽言气化流行,生生不息,但“气”要生,也须“和气”,和气生财,和气生物。总之,没有“和”就没有生。[2]
二、“和”的基本内涵
(一)阴阳和合
阴阳和合是“和”的根本特征,是“和”作为哲学本体的命脉所在。《周易·乾·彖》云“保合太和乃利贞”。“太和”,太极之和,或者说和之太极。“和”就是“负阴抱阳”,就是“太极”,就是“常”,就是“道”,就是宇宙万物的本质及生生不息的基础。
世界的本质是多元,多元的本质是阴阳,阴阳的本质是太极。“万物一阴阳也”,“阴阳和”是“多元和”的至赜而至简。“阴阳和”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矛盾是普遍存在的。钱逊先生云:“世界本来就是和。”[3]在中国哲学的理解里,“和”就是世界的存在形式。
(二)和实生物
西周末年和宗史伯与郑桓公纵论天下,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
张立文先生对此解释说,“和”怎样“生物”?并非有一个唯一的、全知全能的上帝创造万物,而是由多样的、相对相关的“五行”冲突、融合而和合成万物,这是“和实生物”的“和生”,而非“一生”“独生”,而是“以它平它”的和生。[4]土与土合在一起还是土,土与金、木、水、火、杂,方能生成百物。五行代表了自然界的所有元素,五行相生相克代表了自然界不同物质之间的相生相克。
物质的生须和生,思想的生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的和生;光的波粒二象说就是光的微粒说与波动说的和生;或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和”就是共产主义与和谐社会,就是老一代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自发和生。我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变化、创新、发展都是和生。庄子明确提出“成和”是“物生”的前提与基础。没有“成和”这个前提与基础,则任何一物都是不能生成的。[5]就像《和合学》所说的和合是诸多形相和无形相的融突与和生。新结构方式、新事物、新生命、新思想、新文化、新生活、新气象……一切新生都是和生。
和生万物,生生不息。由“和”到“和生”,“生”成为“和”的思想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徐道一先生认为:史伯提出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比达尔文的进化论更合理地解释大多数事实和现象,显著优于“优胜劣汰”的发展观。[7]“优胜劣汰”的前提仍是不同基因的重组和合,然后而遗传而变异,然后分出优劣,强者优,弱者劣。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和生也是自然法则。但,人立天地之间,人的社会是有情义有温度有道德的社会,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只是人对自身的自我贬低。如果说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那么和生就不仅是自然法则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和谐发展的社会法则,和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法则。
(三)和如羹
晏婴云:“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左传·昭公二十年》)水、火、各种佐料、鱼肉、薪、宰夫互相配合,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泻其过,最后这碗美味的羹就是“和”的状态。“齐”“济”“泻”是“以他平他谓之和”之“平”。齐之以味,“齐”是平衡,是多元要素依其自身客观属性努力达到最美味的协调状态的那个平衡;济其不及,“济”是补不及,多元间互补;以泻其过,“泻”是去其过,去其过分、粗劣、不好的部分。这一碗羹,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献否成可,献可去否,政平而不干。
晏婴接着说,“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味和,声和,心和,政和,德和,无论味道、声音,还是政治、心德,去同取和,一个道理。首先是“包容”,五声六律,七音八风;其次是相成相济,也就是平衡、互补、去过的“齐”“济”“泻”;再是味戒声和心平政成德全,达到“和”的状态,这就是“和如羹焉”。
在论述“和如羹焉”的过程中,晏婴极力排斥了“同”。《晏子春秋·谏上》云:“所谓和者,君甘则臣酸,君淡则臣咸。”君主如果是甜,大臣就应该是酸;君主如果是淡,大臣就应该是咸。君甘臣也甘,君淡臣也淡,此“所谓同也,安得为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又云:“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一专,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史伯讲:“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无讲。”(《国语·郑语》)钱耕森先生对此解释为:“只是一种音调,没有和声,未免太单调了,也就没有再听的必要了;只是一种颜色,没有文采,未免太单调了,也就没有再看的必要了;只是一种味道,不能成为美味,未免太单调了,也就没有再吃的必要了;只是一种事物,不与别的多种事物相比较,也就无法做出全面而公允的评价了。”[8]
史伯与晏婴都是在肯定“和”的同时,否定了“一”“同”。
(四)和而不同
史伯与晏婴都明确了“去同取和”的态度,孔子进一步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将“和”“同”作为君子小人的区分标准。
儒家是讲做人与治世的,“和而不同”既是儒家做人的标准也是儒家治世的法则。《左传·昭公二十年》还记载了孔子结合郑子产议政谈自己对“和如羹焉”的见解。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宽猛急缓刚柔,阴阳相成相济,如此执政,方能布政优优,百禄聚集,这是“和”的执政之道。
“和而不同”之“和”既指多元和,也指阴阳和,用于做人治世,那就是既要“多元和”的包容,也要“阴阳和”的辩证。
此外,从哲学角度来说,“和”并不是完全排斥“同”。“和”不仅离不开“异”,也离不开“同”,“异”与“同”是“和”的阴阳,这是对“同”的辩证分析,否则就陷入对“同”的片面否定。钱耕森先生在《大道和生学》中指出:“只有经过‘求同存异’,才能达到‘平’‘平衡’,才能‘达到‘和’‘和谐’,才能‘生物’。”[8]钱耕森先生强调“和”是既“存异”,也“求同”。可见,“和”是“多”与“一”,“异”与“同”的和合。只有“多”,没有“一”,只有“异”,没有“同”,也达不到“和”。
要深刻理解“和”,就要时时抱住“阴阳”,正如朱熹所讲:“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朱子语类·易三》)
(五)仇必和而解
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云:“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有象斯有对”是中国哲学辩证思维的传统。从史墨的“物生有两”,到王安石的万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程颢的“万物莫不有对”,程颐的“天地之间皆有对”,朱熹的“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等,“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太极思维是一脉相承。
“对必反其为”,“对”的运动方向是“反”。中国哲学不仅有辩证的传统,也有运动变化的传统,不片面,也不静止。老子讲:“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反者道之动”,老子不仅肯定了运动变化,也指明了运动的方向:“反”。物壮则老,水满则溢;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寒往暑来,日往月来,矛盾双方在屈伸相推中变化发展。
“有反斯有仇”,有矛盾就有对立有摩擦有冲突有斗争。张立文先生指出:“有差分即有冲突,人世间没有没有与人冲突的自然,没有没有冲突的社会,没有没有冲突的人生,也没有没有冲突的心灵,以及没有没有冲突的文明(文化)。”[1]62“仇”不只是狭隘的“仇恨”,“仇”包括一切差分、对立面之间、多元之间的矛盾,包括大矛盾、小矛盾、敌我矛盾、内部矛盾、二元矛盾、多元矛盾、简单矛盾、复杂矛盾……“仇”是普遍存在的,正如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也正如和合学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
“仇必和而解”指出:矛盾最后的解决是“和”。冯友兰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是“仇必仇到底”,而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传统是“仇必和而解”。冯友兰先生将“仇必仇到底”与“仇必和而解”对立起来。但是,从阴阳之“和”来说,“仇”的“对立”与“仇”的“统一”又恰恰是一对,所以“和而解”既包括矛盾的对立斗争,也包括矛盾的统一融合。也就是说“和而解”与“仇到底”是包含的关系,不是并列的关系。斗争为主,还是融合为主;是保持旧的统一体,还是建立新的统一体,那要唯变所适。打天下“一分为二”,治天下“合二为一”;反腐要“一分为二”,交友要“合二为一”,“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是一对阴阳。阴阳之对是普遍的,是彻底的。张立文先生指出:“和合即冲突即融合,又非冲突与融合,和合是冲突融合的超越。”[1]64所以,“和而解”不仅否定片面的斗争,也否定片面的调和。从辩证法来说,“和而解”既有斗争也有调和,既有对立也有统一。旧的矛盾结束,新的矛盾开始,矛盾运动生生不息,成成相继。张载在《太和》篇中云:“不有两则无一。”“和而解”之“和”也是“一物两体”。
向世陵先生认为:“仇必和而解”不但不是指矛盾的消解,而且本身就是矛盾存在的外在表现。[9]28“无论从人道还是天道来看,“和而解”都不是最后的归结,他只是太虚气化运行的一个片断和阶段罢了。[9]25向世陵先生主张:“立足联系和发展的角度把握张载的思想应当说更为合理。”[9]26
辩证法是客观的,但价值观是人对客观的主观选择。人每天都在不断选择,不同的价值观指导不同的选择。从价值观来说,“和而解”的价值目标是“和”的状态,是二元或多元通过斗争、融合,也就是和合学的“融突”达到高度和谐、协调发展、神化莫测的无穷道德境域。虽然“对立”与“统一”是矛盾不可分割的两方面,但在对“对立”与“统一”的主观选择中,中国哲学的传统强调“统一”,而不是“对立”,这是客观事实。冯氏的“仇必和而解”从价值观上确是中国哲学的传统,也是世界哲学的未来。所以,“和而解”从方法论上来说是“二”的辩证法,是唯变所适,从价值观上来说是“一”,是和谐、和平、合作、共赢。
钱逊先生讲:“今天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也不会是绝对的,而是包含着斗争的、相对的;它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不是直线的,而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交替中曲折前进的;这个过程中,和谐不断地被打破,又不断建立新的和谐。 ”[10]
毛泽东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概括为“团结——批评——团结”。批评是方法,团结也是方法,但出发点与落脚点是团结,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达到新的团结。“团结——批评——团结”不仅是方法,也包含了“团结”的价值观,如果把“团结——批评——团结”说成“批评——团结——批评”就发生了价值观的,或者说立场、选择的根本错误。主观选择是人这个客观存在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主观是客观存在的,完全排斥主观的所谓客观已经背离了客观,完全排斥感性的所谓理性已经背离了理性。当一个人打着理性的旗帜否定一切立场的时候已经选择了另一个立场。因为主观的立场是个客观的必然存在,没有没有立场的立场。
“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可以理解为有事物则有矛盾,有矛盾则有斗有和,斗是方法,和也是方法,但价值观的选择是“和”。“团结——批评——团结”是“和——斗——和”的一种形式,只要是为了“和”,可以是“一分为二”,也可以是“合二为一”,这也就是“非一非二”与“兼一兼二”的玄妙之处了。
三、当前的时代问题与“和”的时代价值
张立文先生概括当前的时代问题:“一是人与自然冲突及其生态危机;二是人与社会的冲突及其人文危机;三是人与人的冲突及其道德危机;四是人的心灵冲突及其信仰危机;五是文明之间的冲突及其价值危机。”
按照西方哲学的传统,美国的亨廷顿提出了“文明冲突论”,那就是以冲突化解冲突,以恐怖反对恐怖,以战争反对战争,其结果是反恐愈反愈恐,战争愈演愈烈,冲突愈来愈深。而依照中国哲学传统,冯友兰先生认为一切矛盾的解决要归于“和”。[11]张岱年先生认为矛盾是变化之源,和谐为存在之基。[12]季羡林先生认为:文化从东到西再到东,是文化交流,是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辉煌了二三百年的西方文化已经是强弩之末,它产生的弊端贻害全球,并将影响人类的生存前途,20世纪末可能是由西向东的转折点。[13]西方一些学者亦认为:21世纪是东方的时代,人类文化的统治地位在东方,东方要影响西方。而东方文化的精髓就是阴阳和合之“和”、和实生物之“和”、和如羹之“和”、和而不同之“和”、仇必和而解之“和”。
面对五大冲突、五大危机,张立文先生认为“和合”是最佳化的文化方式的选择和最优化的价值导向。[1]477在《和合学》上卷末尾,张立文先生指出化解五大冲突、五大危机的五大原理是:“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五大原理,亦即五大中心价值,是21世纪人类最大的原理和最高的价值”。[1]481
“和生”是人与人、人与一切生物、非生物的“共生”。和生必然有竞争、斗争、冲突,如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等。但这种竞争、斗争、冲突不是以共灭共亡为价值导向,而是以和谐、融合,即融突而和合为价值导向,它意蕴着新的生命的呈现,而能和荣和富。[1]478
“和处”是人与自然、社会、他人、心灵和文明的“共处”。人对于自然、社会、他人、他文明以及心灵,都应以温和、善良、宽容、恭敬、节俭、谦让的态度相互和平共处。[1]478
“和立”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和立是以开放、宽容的胸怀,接纳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按其适合于自己特性的生存方式、模式而立于世界之林。[1]479
“和达”便是孔子所说的“己欲达而达人”。人与自然、社会、他人、文明、心灵都应共同发达。任何人、国家、社会都在关系中生活,谁也离不开谁。[1]480假如某个地区发生动乱、分裂从而造成大量难民、盲流,哪一个发达国家也承受不了。当前的叙利亚难民已使欧洲国家头疼。可想而知,如果中国出现动乱,世界必然乱套。所以必须有正确的发达观,那就是和达。
“和爱”即兼爱意识。“和爱”是和生、和处、和立、和达的基础与核心。懂得爱,学会爱,这是人类生命生存的第一要义。无和爱意识,人与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之间的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就不可能实现。人类社会就会倒退为非理性的、禽兽的社会。[1]481
“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这五大原理的核心就是一个“和”,只有“和”才能解决当前的五大时代问题,只有“和”才能使人类继续在地球上幸福地生活下去,这就是“和”的时代价值,也是人类永远最完美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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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席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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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2-2341(2016)01-0074-05
2015-11-05
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的时代价值”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030106
李海玲(1977-),女,山西永济人,讲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