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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团费快乐旅游?陷阱!

2016-03-20

大众标准化 2016年8期
关键词:团费低价旅行社

零团费快乐旅游?陷阱!

“亏本大甩卖”、“买一赠一”,生活中往往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促销信息。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花样百出的促销活动中,很多是假低价真陷阱,不法商家采取各种花样,以低价为幌子诱使消费者上当。

当前旅游市场火爆,以优惠的价格享受同样出行乐趣的“低价游”、“低价机票”对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吸引力,一些商家使用不规范的营销方式,打着“零团费”、“负团费”、“超值低价团”的口号进行非法合作与竞争,消费者在报团时缴纳的费用很低,到了旅游景点却被强行拉去进行极其高昂的购物消费,最终让“低价游”变成了“消费陷阱”。

消委会提醒:《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价游形式组织活动,诱导消费者购物。消费者参团旅行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好书面合同或协议,附加优惠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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