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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文化与社会秩序的变迁

2016-03-19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7期
关键词:社会秩序

荣 鑫 郗 戈

(北方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44;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消费文化与社会秩序的变迁

荣鑫郗戈

(北方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144;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个人社会化、组织化方式的变化在宏观层面表现为社会秩序的历史变迁。近代初期法权观念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与发展对传统社会中以政治的组织原则为主导的社会秩序造成极大冲击,经济秩序逐渐成为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秩序。二十世纪初福特制生产为消费大众化提供可能,二战以后,政治生活退隐,市民生活日常化,大众消费从可能逐渐转变成现实。后福特制生产推动消费的差异化、个性化,同时在媒介的共同作用下,消费被塑造成构建主体身份、实现社会区分的文化活动。现代经济秩序从以生产为核心的秩序转向以消费为区分逻辑的秩序。当今时代,人们也逐渐认同并接受了以消费为主导的文化秩序。

[关键词]社会秩序;符号价值;社会区分;消费逻辑

个人的生存状况与社会状态之间有紧密的内在关联。从原始社会发展到现代社会在人的生存状况上表现为从个人对他人的依赖转向对物的依赖。对他人的依赖是特殊的,由其自然属性、地缘属性决定的。对物的依赖则是普遍的,在现代社会表现为人对于普遍的商品体系以至普遍的生产体系的依赖上。所以现代人对于物的普遍依赖表现为两个方面:人对于商品的依赖,借由需要进而消费得以发生;人对于生产的依赖,恰源于生产与消费在现代生产体系中的断裂,而这在根本上由生产的状况决定。人的自然的特殊的方面经由社会生产转变为社会的普遍的方面。人首先作为生产的人即劳动者实现社会化。大卫·理斯曼在《孤独的人群》中提出消费所引起的时代变化。消费对于社会现实的改造作用不是通过它作为生产过程的部分、环节得到体现,而是在于消费引起了人的社会化方式的改变。在消费时代,消费替代生产成为人实现社会化的途径。因此,消费时代对于生产时代*生产时代与消费时代的划分来自于大卫·理斯曼(David Riesman)。资本主义自其产生至今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资本主义诞生至二十世纪初可称为生产时代,以商品的绝对匮乏为主要特征,自福特制生产出现,生产条件、时代条件发生深刻变化,丰裕社会逐渐成为现实,过去的将近一百年可以被视作消费社会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期,是消费时代的大致范围。的替代不是消费与生产两个环节间的简单转换,而是体现为人的社会化方式因此也必然引起社会秩序的历史性变化。

一、血缘、政治与经济:西方社会秩序的历史变迁

人之成为人需要有自然基础,但是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换言之,人首先是社会性、群体性动物,其个体存在总是在一定社会、一定群体中的存在。因此,人自然地受社会存在方式的制约。一定的亲属制度、婚姻形式决定家庭形式,人自然地属于怎样的家庭及由此所构建的社会关系都受到婚姻形式的决定。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在亲属制度、婚姻形式的变更上有具体体现,而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直接地受经济关系决定。具言之,财产的继承因此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引起社会组织形式发生变化的根源。*财产的私有化与家庭形式的变迁是同时进行的。耕地分配给各个家庭所用,一开始是暂时的,后来就变成了家庭的永久的私有财产,引起了家庭家长在财产占有上的差异化,而这与家庭形式从“对偶制向专偶制的过渡”是“平行地发生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0页。)个体的人的存在根本上受经济关系的影响,但是人并非一开始就直接是经济的人,经济人是直到晚近方才出现的。从家庭、氏族到部落及部落联盟再到国家的出现,血缘关系被新的社会关系所替代,同时,特别是自国家诞生以来,政治组织形式逐渐成为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外部条件,人越来越受到政治的、组织的关系的影响。国家是自私有财产产生以来自由民与奴隶的身份差别、穷人与富人的财产差别(及专偶制对更早的家庭形式的替代所造成的男女间的性别差异)及进一步的阶级分化的不可调和的产物,它作为“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在一系列矛盾冲突外部为社会引入“秩序”,试图使社会维持稳定与和谐。虽然国家注定无法完成其命定的神圣职责,但是它和资本一样自产生之日起就引起了社会现实的极大改变。首先,由血缘关系构建起来的氏族公社组织在文明时代大遭破坏,国家所采用的依据地区对社会关系作简单划分的方法容许人口的自由流动,打破了史前时代相对稳固的社会环境。其次,国家设立了公共权力,这也是氏族公社所没有的。公共权力适应了统治阶级缓解阶级矛盾的需要,然而它的合法性并不来自人们“自由、自愿的尊敬”,而是“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因此与公共权力相伴随的不仅是维持其运行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更重要地还需要有从外部赋予其权威的制度因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86-190页。法律、公共权力乃至国家作为外部的强制、一种异己的力量与社会相对立。

自有人类的文明史以来,国家的建立标志着政治组织关系开始成为人的生存的制约性因素。古代社会中,国家与社会尚未分化,各种社会组织是国家的附庸,直接具有政治性质。*参见郗戈:《现代性的基础:市民社会的分裂与整合》,《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在古代国家中,政治国家构成国家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页。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形成是人类社会生活发展的产物,因此是“出于自然的演化”,是“自然的产物”。*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7页。而人类在其本性上就是一种“趋向于城邦生活”的政治动物,这也是自然形成的。城邦生活适应了人的自然本性,而城邦则为人的政治生活提供总体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最初的政治共同体。然而,他认为作为政治动物的人并不是超越地域、种族、性别的一般意义上的人,奴隶就不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在城邦生活中,“凡是赋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远见的,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凡是具有体力而能担任由他人凭远见所安排的劳务的,也就自然地成为被统治者,而处于奴隶从属的地位”*同上书,第5页。,并且统治与被统治的、主人与奴隶的区分是先天造成的,是自然发展的结果。他坚持认为每一事物被造就出来都有其自然的目的*参见同上。,这样就为奴隶在希腊城邦的普遍存在编造了合法而又合理的因由。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生活有三种状态,分别为“享乐的生活”、“公民大会的或政治的生活”以及“沉思的生活”。其中,“享乐的生活”是“动物式的生活”,也是带有“奴性”的人的普遍选择。*参见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1页。“政治的生活”则以获取“荣誉”为目的,或毋宁说是“德性”。而幸福就在于过合乎德性的生活,这是奴隶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奴隶只懂得享受肉体的快乐。沉思是最高等的德性实现的活动,相比于其它德性实现的活动,它是最合乎努斯(心灵)的。*参见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305-309页。无论“政治的生活”还是“沉思的生活”都是奴隶不可能拥有的。这种对特殊群体的偏见在柏拉图的城邦政治结构中同样存在。政治的组织原则是这一时期人与人之间区分的主要原则,政治的支配关系构建了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内在秩序,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差别。

交换与商品生产“包含着随之而来的全部变革的萌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27页。,商品生产的不断扩大作为经济上的决定因素终将引起社会秩序的现代转变。然而在新的社会秩序确立之前,观念上的变革成为必要的先行条件。近代初期,为对抗中世纪残留下来的神权观念,一种弘扬人、人性和人的权利的观念逐步得到确立。人不再是上帝形象的模仿,人的权利也不要借由上帝得到合法性证明,该时期以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为代表的大批自然法论者将人的权利确立为自然的馈赠。然而,人权的观念并非脱离现实的简单抽象,它在根本上是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经历了包括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一系列历史性事件,平等、财产、契约等观念逐渐成为被人们广泛认同的社会观念。*宗教改革这一看似与经济生产无关的历史事件中也同样蕴涵着资本主义生产得以形成的观念要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93页。)这些观念的形成不是偶然的,而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主观印象。换言之,这些自近代以来在西方社会不断被接受并得以普遍流行的价值观念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平等作为商品交换在观念上的必要前提在商品经济时代自然地成为普遍的社会观念,并随着社会资源的普遍商品化而逐渐成为支配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平等的观念乃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即便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中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同样是以劳动的平等为基础,这仍然是带有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残留,因此这种分配制度带有过渡性质,必然要为更高级的分配制度所代替。(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1-23页。)财产的观念乃私有制社会的基本观念,它确立了人对于物甚至人对于他人的合法占有。商品的普遍化和普遍的商品化将包括人在内的生产及生活要素都降低到物的水平,都转变成为可以被占有的对象。劳动力的商品化确立了人对于人的财产依附关系,这种古代奴役制度在现代生产中的延续恰通过契约方式被合法化。因此,伴随普遍商品化、财产化而来的必然是契约精神的普遍化。总之,近代以来被视为自然的、天赋的法权观念都奠基于资本生产的现实土壤。它们也为经济秩序在社会范围内实行全面统治提供思想基础。

法权观念的提出为新的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秩序开辟道路。资本的出现和资本关系的形成对西方社会的发展有极大的革命性作用。这种革命作用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从纵向的即历时性维度来看,资本关系对传统社会关系有颠覆作用。传统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血缘的、宗法的关系构成主要的社会关系,与之相适应,伦理的、宗法的规则是观念及社会行为的主要制约力量。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疏离异陌的,社会关系往往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借助于物质利益的中介作用,因此金钱的、物质利益的观念在现代社会大行其道。与之相适应,法律则成为现代社会制约社会行为的主要力量。从横向的即共时性维度来看,资本以其价格低廉的商品“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都卷入文明的漩涡里”,它以上帝造人的方式“按照自己的形象,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70页。。资本是全球化的源动力,它冲破地域、民族的限制将资本的发展逻辑带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迫使人们被动接受所谓文明制度。自资本产生以来,它便对民族的经济、政治乃至文化造成强大冲击。任何民族都改用同一的资本秩序来施行社会统治。传统的“以家政为基础的政治伦理共同体”随着资本在全社会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普遍扩张转变为由抽象的价值增殖实施主宰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参见郗戈:《〈资本论〉中的亚里士多德:家政与资本主义》,《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9期。

政治秩序向经济秩序的转变不是抽象的纯粹的,不是后者对前者的全盘颠覆和替代,它是社会秩序中占主导地位的规则的历史性转换,是世界范围内各民族、国家之间以及民族、国家内部话语体系的变换。在当今的时代境遇中,各种规则都能在其相关领域中发挥效应,因此,社会之中并非只有一种单纯的秩序存在。当今时代的特征恰在于多样化及随之而来的多样性、复杂性,但是各种秩序最终或最根本的决定力量都从政治的组织原则转向了经济的组织原则,经济秩序处于支配地位。

二、“消费”作为经济秩序的最新区分原则

政治秩序向经济秩序的历史性转变与人的社会化方式的转变是同步的。社会秩序是个体组织化在社会层面的表现。作为组织化的前提,组织或共同体的存在是必要的。社会秩序必然内在地要求以一定的社会组织、社会共同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社会秩序反映了个人在该共同体中的生存状况,或按照结构主义的说法即个体在共同体中所处的位置。社会秩序与共同体的存在密不可分,社会之采取何种秩序与共同体的属性有直接关系。政治秩序以政治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经济秩序则以经济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社会秩序之于个人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实现某种社会区分,而这种区分一方面是指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所处的位置,另一方面也是前提性的方面,个人是否进入该共同体,是否隶属于该共同体。前者是共同体内的相互区分,后者则是共同体的内外之分。在阿伦特看来,极权主义就源于社会共同体对人的排斥。犹太人之被屠杀就在于他们被纳粹用政治的话语排除在了人类文明的共同体之外,实际的政治归属的丧失带来了人权的集体被剥夺。简言之,犹太人就是那个特殊年代被驱逐出政治的共同体进而人类文明的共同体之外的“剩余”,这个“剩余”与现有的社会秩序相异质,它注定要被消灭。因此,社会秩序的存在具有非常突出的霸权性质。政治的秩序是如此,经济的秩序也是这样。这正突出表现在资本对人类文明进程所具有的前所未有的塑造力量。在资本统治下,凡未被纳入资本统治秩序的文明都将被消灭。资本要么用低廉的商品,要么用坚船利炮的方式来推行它所谓的文明,即资本统治的文明。随着全球化的深度发展,资本统治下的经济秩序也实现了全球性的统治。然而,社会秩序对社会的统治作用不仅仅通过社会共同体的内外区分来实现,共同体内部的区分同样重要。后者相对来说更加普遍。如果说前者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那么,后者就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对于社会共同体中大多数人来说都会感受到来自秩序本身的压力。对于进入共同体的人来说,秩序的作用来源于有效的区分。当今,这种区分的原则越来越转向了新的方面——消费。

自古以来,消费在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内就曾起到过实现社会区分的目的,随着消费的大众化,这种区分的功能得到强化,并逐渐成为现代人实现社会区分的主要方式。远古时期,在生产能力非常低下、物质资料绝对匮乏的情况下,人们就学会了用动物的皮毛、牙齿等物件来标示自己的能力和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进入传统社会,物质资料丰富起来,承担起社会区分的标志物也越来越多,社会等级的区分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有所体现。但是,这时消费只能进行着有限度的社会区分,因为消费还只是局限于社会中比较有限的封建贵族阶层,消费的区分功能就集中体现在他们各种类型的夸富、炫耀活动中。同时,在现代商品经济产生之前,传统社会中用以炫耀的物可能大多还不能称作消费物,大多还不是商品。商品经济时代的来临改变了商品的存在状况与社会功能。生产相对过剩走向绝对过剩,商品的功能也从生产时代作为生活资料的实体性功能转向具备越来越多的文化与社会的功能,消费也不再只是工人的劳动力的再生产,而更多地带有了文化的社会的意义,消费的社会区分功能更加凸显。

二十世纪初,泰勒制的科学管理体系与福特制的半自动化流水线的应用极大提高了生产力,高工资推动消费的大众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局势缓和,政治生活退隐,市民生活逐步日常化,这为消费者共同体的形成提供社会前提。消费者共同体的出现是资本统治的必然结果。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在资本的统治下,阶级对立简单化,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资本的统治下,社会关系也被物化为冷冰冰的金钱关系,传统社会中神圣的、封建的、宗法的关系都化为市民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市民阶层不断壮大、市民社会的兴起是现代社会的普遍状况与发展趋势。随社会历史发展,市民内部也在发生急剧的分化与整合。市民在个人体验、价值观念、社会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日益凸显,当今时代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看待市民、看待大众。然而,市民在发生分化的同时也正在进行重新整合,这主要表现在消费的社会整合作用上。如今,消费已成为社会关系构建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消费而不是生产进行身份认同并相互识别。“消费的真相在于它并非一种享受功能,而是一种生产功能——并且因此,它和物质生产一样并非一种个体功能,而是即时且全面的集体功能。”*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换言之,当今时代消费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可能恰不在于它的实体功能,而是更多地表现在其为人的社会化提供了有效通道,即借助于消费纳入社会共同体当中。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后福特制的弹性生产方式推动消费的个性化、定制化。消费对市民的整合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大众消费的个性化引起消费意义进而社会生活领域价值构建方式的历史性变化。消费的实体性功能被弱化,其文化与社会功能得到加强。现代消费逐渐被塑造成直接指涉个人生存意义的文化活动。

分工、职业的划分是生产时代社会等级差异化的主要方式,而在消费时代,消费的文化与社会功能突出体现在其实现消费者的社会区分上。生产时代,生产的水平相对低下,生产的逻辑直接反对消费的发展逻辑,因为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获取利润(即剩余价值),必然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降低工人工资为前提。生产的逻辑内在地要求减少消费,使工人的消费维持在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所需的水平上。消费时代的到来以对生产逻辑的自我扬弃为必要前提。生产的逻辑过多强调生产这一独立环节,而缺乏一种考量生产过程的总体性视角,给资本的积累带来先天的局限。消费的逻辑则以生产的总体性视角为前提,将消费进而生产放在资本生产的总过程中加以考虑。因此,生产时代以生产为绝对的首要任务,生产环节是社会关系构建的主要环节,消费相对来说只是依附性的。消费时代的重要特征体现在生产的隐匿化、消费的显性化,消费相对于生产实现了地位、功能的整体性转换。消费的场域已经成为社会关系构建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甚至在某些场合业已是最主要的环节。消费对于社会关系构建的重要意义突出体现在消费已经构建了庞大的差异性的网络结构,而对差异性的觉知则是主体性建构的关键环节。鲍德里亚曾提出:“人类的‘需求’从来都不是对某一物品的需求,而是对差异的‘需求’。”*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摆脱同一、寻求差异是人类的天性,主体的自我觉醒、自我认同正是借助于对自身与他人、他物之间的区别和差异的认知实现的。现代社会正是借助于对消费需求的操控来实现社会统治。“需求的一系列等级”来自于“一种保持距离和符号区分的社会等级的必要性”*同上书,第35页。,换言之,现代人的差异化的消费需求毋宁说是现代社会等级秩序的内在要求。正是在此意义上,“人们从来不消费物的本身(使用价值)——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做能够突出你的符号,或让你加入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考一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同上书,第34页。。加入一定的社会团体、找寻到共同体的归属感是现代消费在提供人们基本生活的同时为社会引入的文化价值意义的方面。随着消费的扩大并成为日常生活的主要方面,消费使社会区分功能更加凸显,消费的逻辑不再是个体满足的逻辑,而更体现为社会区分的逻辑。“就像亲缘系统并非建立在对血缘和血统关系、对某种天然条件的迫切要求之上、而是建立在某种任意的分类命令之上一样——消费系统并非建立在对需求和享受的迫切要求之上,而是建立在某种符号(物品/符号)和区分的编码之上。”*同上书,第50页。换言之,消费需求的当代凸显正是消费的社会区分逻辑的体现,正是消费的社会功能发生历史性变化的真实写照。

三、消费时代中秩序观念的新变化

推进消费的个性化、差异化是消费的当代策略,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个性化、差异化不仅能促进消费进而维持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其功能会超出经济这一单独领域而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表面上以物品和享受为轴心和导向的消费行为实际上指向的是其他完全不同的目标:即对欲望进行曲折隐喻式表达的目标、通过区别符号来生产价值社会编码的目标。”*同上书,第49页。通过引入差异,以个体满足为核心的消费逻辑发生转变,物以及消费构建起一套组织严密的社会编码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物的符号化与消费的功能化。物的符号化是项系统工程,是在物的丰裕化的时代背景下,由工艺美学的前期设计和广告、大众媒介的后期补偿综合作用的结果。符号的本质是预先设定了的,它来自符号间的差异。物的实体存在(及使用价值)具有确定性,符号的特性则是建立在主观随意性基础上的不确定性与确定性的统一。符号的选择及具体符号的价值具有主观特性,但一经社会化,其价值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物的符号化是包含物的实体性让位、重新赋值进而符号价值社会化的综合过程。“正是在对物品使用价值进行贬低的基础上,才能把物品当作区分素、当作符号来开发。”*同上书,第61页。“符号-物”并没有消灭物的实体性,而是物的整个实体存在都坍塌成蕴涵社会意义的符号。物的社会价值的重新赋予及其推向社会的过程都离不开媒介广泛而不间断的宣传。物的符号化是对其实体功能的抽象,原本不可通约的使用价值转化为可通约的符号价值。物的符号化的前提是物的零度化,原本具有独立本质、具有特殊存在意义的物本身被抽空,这才为社会编码规则的引入提供便利。物的符号化便是对物的意义的重新编码,这必然引起消费意义的时代转变。在生产时代,消费就是消耗物的实体存在,发挥其生物化学功能使之转变为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到了消费时代,消费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消耗物的实体存在本身,而在于它能否被成功地塑造成指向人的身份、地位等社会价值的行为,在于消费能否实现对人的编码。现代消费借由物的符号化成功地转变为指涉个人生存价值的意向活动,转变为人们主动地纳入由符号-物构建起的社会编码体系的积极行为,成为人对于物的社会价值的主动吸收过程。

符号-物的本质在于差异,社会编码体系同样以区分为逻辑。“区分总是要同时建立起整个差别次序。这样,它一下子便成为整个社会的行为,而且不可避免地超越个体。每个个体在差别次序中都各自标明一定的点,并通过这些点的本身来构成差别次序。”*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在消费时代,物的差别不是由人的差别所规定,而是相反,人的差别需要借由物的区分逻辑加以界划。由此,现代社会便依照物的差别次序建构起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有别于政治的与经济的秩序,乃是由作为经济活动更是作为文化活动的消费建构起来的文化秩序。“消费文化的兴起是以日益强化的风格化为特色的,生产、交换、以及消费品的使用越来越受到商品的可被感知的表达或符号方面的影响。”*卢瑞:《消费文化》,张萍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6页。人们经由消费进入消费者共同体,并按照消费的区分原则被重新定位。每个人在共同体中都获取一定的文化的社会身份,同时也参照消费逻辑实现社会认同,这便是消费时代人的社会化的主要方式。因此,消费不再是“一种‘和谐的’个人满足的功能”,而是一种“无限的社会活动”。*参见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

差异化并不是要真正地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引入差异,而是要经由差异对人们实施规训。差异化赋予消费以风格,但风格却从未在消费中得到体现。追求差异是个性消费的主观动机,但它所标明的只是人们“对某种编码的服从”因此“对某变幻的价值等级的归并”。*参见同上书,第59页。在现代生产机制下,商品早就丧失灵韵*本雅明用灵韵(aura)指称传统生产方式下物所具有的独一无二性,这是在机械复制时代物普遍丧失了的东西。,吊诡的是,现代生产总是试图在毫无灵韵之物身上重塑灵韵,就像要在零度化的存在上重塑历史感一样。灵韵乃是现代商品相对于传统之物的惟一缺憾,重塑灵韵就是让物从现代的单一性、同质性中解脱出来,标明自身的独特性,而物的特性如今已经成为人的特性的来源,因此,重塑物的灵韵与其说是物的自我解放,毋宁说是对普遍丧失独特性的现代人的救赎。在此意义上,差异性消费不可能给人们真正带来本质上的差异,它只会构建差异性外表下的同质化。“我们所享受的,是与别人(运动爱好者或者品酒行家)一起分享商品的名字”*费瑟斯通:《消解文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与认同》,杨渝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区分与选择的标准所参照的是商品生产者所塑造的特定文化形象,它们既可以是存在于媒介中的“明星”,也可以是虚构出来的由消费者在思想观念中自主构建的模范角色。参照这些标准实施区分的目的是实现人的重新部落化。“类同并不在于地位的平等化、集体有意识的同质化,而在于以下这一事实,即共同拥有同样的编码,分享那些使您与另外某个团体有所不同的那些同样的符号。”*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围绕不同的符号(商品品牌),在市民社会中松散的市民被重新组织起来。在此意义上,当今时代社会等级的划分规则悄然发生转变,在市民社会当中,阶级、阶层的区分被淡化,符号价值的文化区分成为日常生活各场域划分的主要方式。符号消费构建起严密的文化等级实现对人的规训。“消费并不是通过把个体们团结到舒适、满足和地位这些核心的周围来平息社会毒症,恰恰相反,消费是用某种编码及某种与编码相适应的竞争性合作的无意识纪律来驯化他们;这不是通过取消便利,而是相反让他们进入游戏规则。这样消费才能只身替代一切意识形态,并同时只身担负起整个社会的一体化,就像原始社会的等级或宗教礼仪所做到的那样。”*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

符号性消费主导下的消费文化推动社会秩序的现代转变,引起人们的消费观念以及秩序观念的深刻变化。在消费时代,禁欲这一传统社会直到生产时代都普遍流行的价值观念被适度的纵欲和享乐所取代,消费成为人们构建社会关系的主动行为并被社会舆论确立为一项社会义务。此外,消费符合社会发展与个体生活的双重要求,因此能轻易地击穿社会各领域,成为普遍的价值追求。然而消费中蕴涵的个体满足与社会化的双重逻辑赋予人们的消费活动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效应。当今时代,人们已经普遍接受并认同由消费所主导的文化秩序。

(责任编辑:周文升)

收稿日期:2016-04-20

作者简介:荣鑫(1983— ),男,哲学博士,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郗戈(1981— ),男,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现代性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今时代文化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研究”(项目编号:12&ZD009)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7-01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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