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警务治理的科学化研究
2015-06-30魏麟钧
[提 要]农村是国家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农村警务治理的科学化发展与基础建设,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构建和谐文明新风、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都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和现实参考价值。
[关键词]农村;社会秩序;治理;科学化
[作者简介]魏麟钧(1987—),男,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技术哲学。(江西南昌 330013)
一、引言与时代背景
构建和谐农村是国家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农村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构成,是科学研究,具体实践的根本着眼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基础建设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新型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农村警务工作立足农村、扎根基层、服务广大群众,是新时期公安警务改革的科学化模式的有益探索。农村警务工作通过部署民警深入基层乡村,深入百姓家中,教育、引导、强化广大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充分利用基层公共安全资源,改善净化农村安全环境,强化治安群众联防互助,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组织民警立足农村社区,深化公共安全宣传,加强警民通力合作,进一步推动农村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安全的违法犯罪,确保农村安定祥和、群众安居乐业,为国家稳步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农村警务治理与传统警务比较
1.职责定位的完善。传统公安警务一般认为,警察是承担严厉打击犯罪,有效维护治安的准军事化的国家行政力量,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权威性的鲜明职业特点。而农村社区警务除了要履行以上工作职责,具有上述特点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性质,就是广泛的群众性。这是公安机关践行为民宗旨,组织民警深深扎根农村,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也是维护基层基础安全稳定的核心主导力量。传统公安警务着重于应对各类治安突发事件,刑事犯罪案件,而现代农村警务主要是走访群众,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萌芽,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2.工作模式的更新。农村社区警务的推行,要求公安民警常态化的深入基层组织和群众之中,与广大群众结对子、交朋友、拉家常,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交流,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及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和民意诉求,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农村,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及社区服务。民警的管理效率与农村群众实现互动促进,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和促进更好发展。而传统公安警务中民警主要通过法定强制权来开展社会治安管理,群众的参与度、主动性、积极性普遍不高,实际工作成效和社会面掌控力还有待提升。
3.运行机制的高效。传统警务是警察主导型,强调决策指挥的统一,行政强制的集中,是以发案破案为主要导向的机制。农村社区警务是扁平化指挥,综合化的公安基础工作,通过紧紧依靠农村广大群众,让广大民警真正沉下心思,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扎根农村社区,深入到群众之中,努力创造良好的人际沟通互动,强化群众归属感,培养积极精神,大大促进了邻里守望,巡逻联防,群防群治机制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农村安全防控资源,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科学工作目标。农村警务是警民协同型,强调防范为主,重在预防,服务民生,通过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有效化解,避免向严重违法犯罪的转化。
4.宗旨精神的彰显。传统警务工作一般是围绕发案数,破案率来对民警工作进行考评,导致民警的关注点多集中在如何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上,基层基础单位和个人的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则还有很大的提升和发展空间。通过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民警的工作价值体现在了如何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上,通过进一步科学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指标,紧紧围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来展开,把工作的评判权和发言权真正交给群众,广泛开展开门评警,民调评警活动,有效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着力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三、农村警务治理科学化途径
1.强化法治意识,践行法治精神。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定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广大民警始终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法治精神的要义和精髓贯穿于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始终,指导推动农村警务治理工作的科学化建设发展。
2.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治安防控。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稳定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稳定什么都做不成,稳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要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工作组织,是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主体和重点。农村警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积极协助配合刑警、治安等警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净化社会安全环境。要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加强治安动态的分析研判,通力协作做好安全预防,全面消除安全死角和盲点,整合治安基层组织力量,做好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农村治安防控工作。
3.发挥示范作用,维护农村稳定。农村警务民警要严格纪律要求,注重言谈举止,语言文明规范,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艺术,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的错误行为,教育引导民警深入辖区农村,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积极回应群众对农村警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赢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主动转变执法理念,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形成和睦、和谐、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以小和谐促进大和谐,实现大稳定、大发展。
4.深化群众走访,加强安全共建。广大农村社区民警要充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的爱民实践,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的经验做法,继续组织做好日常走访,主题实践,座谈讨论,送爱心、送温暖等活动,不断深化和做好走访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防范和治安问题工作档案,经常开展针对性安全防范,消防知识等宣传宣讲活动。广泛增进邻里乡亲之间的沟通理解信任,做到见人知名,提人知情,开展邻里守望,联防共建,努力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安全网,共创平安、富裕、和谐新农村。
5.加强专业工作,夯实平安基础。农村社区警务室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开展专业工作的“微笑窗口”,要有效整合数据采集、人口管理、基础统计,安全档案等工作内容和资料信息,建立健全接待服务群众,接受处置警情等工作制度和流程,广泛收集各类治安信息,通过日常巡逻、隐患排查、安全防范等措施全面收集掌握各类信息。做好人口管理这一基础性、长效性工作,对农村人口信息熟记于心,底数清、情况明,全面、系统、深入做好农村治安面管理,更好地服务预防和打击犯罪。要整合各种力量,加强农村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不断夯实治安防控工作基础,确保农村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热情服务群众,共创警民和谐。教育引导农村社区民警牢固树立胸怀大局,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会做群众工作,热情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主动加强与农村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将公共安全管理寓于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群众举措,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以热情的服务,优质高效的专业工作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和民警的信任感、支持度。在社区巡逻,办理案件等执勤执法中,要真正将传统管理型工作模式转变为以服务民生为主导的服务型工作模式,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热情接待群众,及时救助群众,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形成警民关系一家亲、警民共建保平安、警民和谐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警务治理,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改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举措,是提升公安警务工作效能,把握公共安全工作主动权、主导权的重心所在。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深化和全面推进农村警务治理的改革发展,不断完善农村警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农村警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共创平安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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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