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歌唱的时代》的主题与叙事
2016-03-19张月娥
张月娥
(安阳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我们歌唱的时代》的主题与叙事
张月娥
(安阳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摘要]《我们歌唱的时代》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查理德·鲍尔斯的第八部作品,主要描述了二战后德裔犹太物理学家与一位黑人女歌手以对音乐的热爱为根基,冲破种族的界线并孕育三个有音乐天分孩子的故事。本文主要从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小说的主题,探讨不同肤色的人如何能够冲破种族界限实现和谐共存;重点分析小说中复调叙事、蒙太奇及隐喻等叙事特色。
[关键词]主题;复调叙事;蒙太奇;隐喻
查理德·鲍尔斯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他于1957年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埃文斯顿。年幼时曾经和父亲一道前往曼谷并在那里读完小学和初中。在体验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过程中,年少的鲍尔斯对音乐与文学最感兴趣。大学时代受“对于要鸟瞰世界的人,文学是最佳的观察方位”[1]这一观点的影响,他广泛阅读文学作品,同时密切关注20世纪科技发展,对生态学、神经科学、基因工程、博弈理论、电脑程序设计等等都有所涉猎。这一切都为他在创作中游走于两种文化之间埋下了伏笔。
查理德·鲍尔斯自1985年处女作问世,至今已发表了11部小说,并以第九部作品《回声制造者》夺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极大地提高了其国际影响力,他的作品受到越来越多的评论家和读者的关注,并被译为多种版本。《我们歌唱的时代》是鲍尔斯的第八部小说,主要描述了在二战中失去亲人的一位德裔犹太物理学家大卫·斯特罗姆与一位美国黑人业余歌手迪莉娅·戴利出于对音乐的共同热爱,冲破种族的界限结合并育有三个具有音乐天分的孩子的故事。
一、小说的主题
小说以一个混血儿,斯特罗姆家族的二儿子约瑟夫为第一视角进行叙述。描述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斯特罗姆家族的生存状况以及社会发展过程。四五十年代种族混杂的纽约社区是其一家人生存的土壤,斯特罗姆夫妇为了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受外界种族问题的困扰尽力去隔离他们,为此,他们实施家庭教育,直到孩子们的才华得到专业人士的肯定才不得已去申请专业的音乐学院。“种族问题只有在时间停止的空间内才存在,而时间是永远不会停止,是永恒的,”[2]这是作为研究时间相对论的物理学家的大卫向年幼的孩子们解释种族问题时自圆其说的借口。而音乐则是他们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一家人困扰、迷茫时是音乐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安慰。
斯特罗姆家族共有三个孩子,老大乔呐、老二约瑟夫以及妹妹露丝,他们的肤色由浅入深,都十分具有音乐天赋,在两个哥哥刚分别为14和13岁在音乐学院接受专业教育时,肤色最深只有十岁的露丝见证了母亲被火烧死的过程。母亲去世后,整个家庭分裂:父亲为了逃避现实埋头于自己的物理研究工作中,大儿子乔呐实现了自己的音乐梦想,却被标上了“这是这个国家迄今为止最出色的‘黑人’演唱家”[3]的标签,为了融入白人社会,乔呐只选择奴隶制出现前的古典音乐来演奏,逃避种族冲突的现实生活;作为故事叙述者的二儿子约瑟夫则是哥哥的忠实追随者,不断兼顾哥哥妹妹两者的情绪,哥哥在时演奏古典音乐,妹妹在时演奏黑人音乐,在乔呐去欧洲之后,约瑟夫在妹妹的黑人学校教音乐课并自己创作音乐;作为最小的孩子,也是肤色最黑的女儿露丝是种族冲突的直接面对者,同样有音乐天赋的她放弃了对音乐的追求,成为一名反对种族歧视的“黑豹组织”成员,与种族歧视做了不懈的斗争。
与鲍尔斯的前两部小说相同,《我们歌唱的时代》仍然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1998年的《赢利》抨击了资本主义企业对健康、环保的破坏与影响;2000年的《冲破黑暗》谴责军事问题;本小说作者表面上是在谴责白人文化,实质上则是不断思索冲破根深蒂固的种族问题的可行性方案:乔呐用音乐、用歌声打破了种族的界限,打动了原本带有种族歧视的人们;二儿子约瑟夫则是在成长过程中构造了一种“双重身份”,不断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妹妹露丝坚持自己的种族立场,在奥克兰开办了专门的黑人孩子学校。小说并不是试图将白人的声音与黑人的声音分开,而是通过一系列不同肤色的主人公性格特色及事件的描述,呼吁一种新的文化,其中人们可以冲破种族的界限,实现和谐共存。
二、小说的叙述特色
1. 复调叙事
鲍尔斯曾经说过:“叙述和认知间的双向关系是我创作的中心,通过这些关系的描写我试图将叙述与杂乱离题的写作联系起来,以寻求一种新的形式,这种形式的两个对立面互相表现、相互映衬”。[4]实际上,这里所指的双向关系就是科学与艺术的关系,也是作者所洞察出的科学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小说中,作者运用音乐创作过程中的对位法将不同领域并置,形成平衡叙事,使小说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复调结构。在《我们歌唱的时代》中,作者将黑与白、音乐以及物理学并置,用量子力学、和音乐解析种族问题。整个故事跨越大半个世纪,涉猎范围很广既有对奴隶和奴隶主的简单描述,也涉及充斥着犯罪和裂痕的奥克兰嘻哈文化。音乐是斯特罗姆家族成员的特长,是他们家族骨子里难以割舍的情结,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快乐时他们通过音乐来表达,困惑时通过音乐消磨时光。他们存在的价值从某种程度上也有音乐来定义,个体的生存观念、对生命的激情、心理状态皆有音乐界定,同时,他们对音乐的过分热情又让他们彼此分裂、无法坦诚,甚至给他们带来毁灭。小说中主人公将音乐视为生命,音乐是作为德裔犹太人的大卫和低人一等的黑人后代迪莉娅婚姻的基石,音乐是乔呐与约瑟夫生存的基础,同时,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说,音乐是调节种族矛盾的一种润滑剂。
小说中作为物理学家的父亲经常用专业的知识解释音乐或生活,比如:乔呐在经历青春期换音时,父亲解释到:“声音变调就像是时间之箭,正是如此我们才知道音乐的旋律将涌向何方,声音变调实现了从昨天向明天转化。以前是男童高音,以后变为真正的男高音,这是深刻的物理学原理。”[2]在生活过程中,他也用物理学原理教育孩子们:“所用的东西从高处落下来,摔碎然后融合、混杂在一起。混杂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方向,这不是物质或时空给予我们的结果,混杂中的自我选择才给与时间和空间具体的形式”。[2]谈到种族问题时,他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一类东西存在,只有时间冻结的情况下,种族才是真实的,如果你建立一个坐标,以0为上面的一点,过去作为原点,沿着未来延伸的话,种族仅仅是一个变量而已。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人们会随种族曲线运动,最终实现破碎、重生。”而“时间只不过是我们控制事情不在同一时刻发生的手段。”[2]
小说中的斯特罗姆夫妇,一个是德裔犹太人,一个是黑人,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中都是被歧视的对象,无论是婚姻还是家庭都处在弱势、需要不断抗争的境地。即使开车在路上,作为三个孩子母亲的迪莉娅也要坐在后座上,表面上是为了女儿的安全,实际上则是为了避免白人警察检查的麻烦。在小说中,具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在申请学校时四处碰壁,直到进入由匈牙利人主管的博伊斯顿英语学院才得到专业的训练。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乔呐开始是天真的幻想,心理上没有太多种族的困扰,认为音乐的天赋是一张到达任何一个地方的通行证。在小说中,乔呐入学之后,曾直面同学的侮辱:“我不和黑人用一个餐桌吃饭”,[2]发生了由于种族原因在他们的宿舍门被泼漆的恶劣事件。小说中在音乐学院乔呐所交的女朋友也因为种族关系不了了之。主人公在成长过程中不断体会到种族的烙印对现实生活的影响。
小说中,作者设置悬念,使小说越发的引人入胜。在1955年,一个14岁的黑人男孩在一个种族歧视严重的社区对一个白人杂货店女主人说了一句“宝贝,再见”,就被两个白人成年人勒死,让人深刻意识到种族冲突的严重性。读者的心一直提在嗓子里,以为这是在描写乔呐,实则不然,过后才知道是另一位具有类似身份和经历的男孩成为种族迫害的牺牲者;而小说中的乔呐也是心有余悸,吓得连续几年噩梦。悬念的设置拉近了读者和主人公的距离。
2. 蒙太奇
J.希利斯·米勒认为:叙事不是用尺子画出来的一条直线。倘若那样的话,就不会引起读者的任何兴趣。叙事之趣味在于其插曲或者节外生枝。多重情节成并列关系,他们携手合作,共同构成作品的结构框架。这些情节具有自身价值、也是其他部分的补充,意义不可替代。小说中有两条相对清晰的叙述线索,一是大卫及迪莉娅一代人的生存状况;另一条是他们的的孩子乔呐、约瑟夫以及露丝在生活中的抗争。两条线索不断转换,交相呼应,其中穿插了历史事实如:1939年的马里昂·安德森音乐会,这是小说中,种族抗争的开始,一个黑人女性音乐会吸引了大约7万多听众参加,其中包括大卫和迪莉娅;大卫和女儿露丝见证了1963年黑人为争取自由和工作的华盛顿大游行,其中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号召黑白两族团结、包容;在1995年的“百万黑人男子大游行”时,斯特罗姆孙子辈成员参与了黑人追求自尊自立,与白人争取利益的社会运动。当中还描述了洛杉矶的沃茨暴乱以及罗德尼·金暴乱,场景不断切换,加强了小说故事的真实性并为读者提供了思维空间:黑人和白人之间是否到底还有和解的可能?作者把历史事件放在作品当中,慎重地实现了时间上的转化。在人物成长过程中,不管是周围环境的一如既往还是发生了重大变化,作者总是给读者开放的视角去思索、评论;虽然从整体来看,有时会怀疑作者为了突出主题把这些历史事件放在故事当中的刻意性,但仍给与了读者相对的思维空间、没有通过小说的叙述者把“隐含作者”的观点强加给读者,每一次历史事件的叙述、每一次音乐的再响起,都使读者回顾、凝望、思索、感慨,使读者实现与故事情节、主人公等的分离与融合。
3. 隐喻与“混沌”式隐喻
很多作者在表达自己对世界的感悟和思索时,都会用到隐喻,因此对他们的思想进行解读时,实际上是对隐喻进行解读。小说中有对作者对某一问题的个别性隐喻,也包括总体布局上的隐喻。小说中提及到格林童话《糖果屋》,贫穷的父母把子女汉斯和妹妹格莱泰遗弃在森林里,小孩子误入了巫婆的森林糖果屋,巫婆把汉斯关在笼子里等养肥了吃,让妹妹格莱泰做女佣,一天,格莱泰趁巫婆不备,把巫婆推进炉子里烧死了,救出了汉斯。进入音乐学院刚刚半年多的乔呐在父母的呵护下并没有太多的顾虑,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有魔力嗓音的孩子,能够在任何地方攀登、航行,总是幻想自己的天赋是到达世界各个角落的通行证,种族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从来不是生活的指向标,……”[2]。但就如童话所暗示,乔呐及他的白人女朋友莫内拉,他们的现实生活所处的危险境地就像故事中被贫穷的父母遗弃在森林深处,一个专门吃小孩子的女巫无时无刻不在等他们自投罗网,现实生活中,和女朋友私定终身的乔呐,尽享爱情的甜蜜,从未考虑由于种族的障碍,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受外界环境影响危机重重,无法最终走到一起。
同时,从小说总体来看,整部小说运用到“混沌”式隐喻。戴维·拉维指出,从理论视角来看,混沌理论和后现代范式是一致的,后现代范式质疑决定性的实证主义,承认经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混沌理论告诉我们不稳定性与杂乱不光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同时与后现代理论中的不确定性、开放性与多元性等观念不谋而合,冲击了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核心观念。《我们歌唱的时代》正是运用到“混沌”这一隐喻,叙事上的非线性以及复调结构构成宏大的“百科全书式叙事”,故事情节上的跌宕起伏,一个因素的变化就可能导致结果的大相径庭,主人公的意识流决定了客观事实发展的过程等等,正是混沌式理论的明显特征体现。
[参考文献]
[1]Douglas L. Kiel and Euel Elliott, Chaos Theory in the Social Sicences: Foundations and Applications,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6.
[2]Richard Power. The Time of Our Singing[M],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New York.
[3]申丹,韩加明, 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格非.小说叙事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5]W.C.布斯,华明,周宪译.小说修辞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6]孙坚. 在科学和艺术间畅游——理查德·鲍尔斯小说述评[J].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9,(1).
[7]陈爱华. 混沌理论与美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J]. 国外社会科学,2011,(4).
[责任编辑:舟舵]
[收稿日期]2016-01-25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现实主义视阈下的查理德鲍尔斯小说研究》,立项号:2015BWX021中期成果。
[作者简介]张月娥(1981-),河北省辛集人,安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30(2016)03-00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