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综述
2016-03-19李尹辉
李尹辉
(中共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委党校教研信息科,湖南邵阳422800)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综述
李尹辉
(中共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委党校教研信息科,湖南邵阳422800)
摘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此,众多学者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探讨,不断涌现出有价值、有思想、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通过梳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内在关系、重要作用及路径研究,全面剖析其研究中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指出当前研究的着力点,有利于研究的不断深化。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个国家要想不断实现繁荣昌盛、长治久安,其要求必须具备和谐稳定的国家政治,保障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已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法治的要求来实现国家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能有效应对国家现代化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严峻考验。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及关系
(一)国家治理体系的含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1]91。从学者的研究视域和侧重点来探讨,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其一,“制度说”。俞可平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2]罗自刚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治理体系构成的保证国家得到有效治理的制度体系。”[3]
其二,“体系说”或“系统说”。应松年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主权国家治国理政制度体系的总称。就我国而言,指国家经济建设体系、政治建设体系、文化建设体系等在内的制度体系之总合、总称。”[4]何增科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以目标体系为追求,以制度体系为支撑,以价值体系为基础的结构性功能系统。”[5]
(二)国家治理能力的含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学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1]91从学者的思想视角和内容方面探讨,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其一,能力说。胡承槐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制度体系的设定要求,运用特定技术手段、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的能力。”[6]许耀桐、刘祺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涵盖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国家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等。”[7]
其二,内容说。从治理内容入手,徐湘林认为国家治理能力包括:“一是重建大众认同的核心价值体系;二是维护和完善决策系统;三是重建公众信任;四是建立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政治互动;五是调整政府与市场运行之间的关系;六是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8]
(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含义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含义界定上,学界代表性的观点是:其一,丁志刚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指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适应现代变革的本质要求而对自身进行的现代化,包括国家治理主体的现代化、治理客体的现代化、治理目标的现代化、治理方式的现代化。”[9]其二,方涛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10]
(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
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界定上,学界代表性的观点是:其一,高小平认为:“从治理路径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把治理体系的体制和机制转化为一种能力,发挥治理体系功能,提高公共治理能力。”[11]其二,郑言、李猛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增强依法按照制度治国理政的本领,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12]
(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1]105这是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的本质论述。当前,学界代表性的观点是:
其一,应松年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孕育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4]其二,齐卫平认为:“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建设的支撑,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运作的本领。治理体系保障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治理能力维系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转。”[13]其三,魏晓文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效能的必要保障。”[14]
二、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笔者认为,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全面应对国家治理难题与治理困境,在调整治理思路、健全治理制度、完善治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的过程中,顺应时代与社会进步要求、实现人民群众期待而提出的治国理政思想,具有极其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作用。当前,学界代表性的观点是:
其一,黄秋生、罗成翼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15]其二,王升平认为:“首先,从价值论维度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动力供给和价值实现功能;其次,从实践论维度看,通过主体间关系的调整、主客关系的合理定位来实现治理效果的直接改善,具有强烈的实践导向性;再次,从认识论维度看,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逻辑的确证。”[16]其三,欧阳康认为:“一是有利于在学术上厘清与国家治理相关的若干理论问题;二是有利于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话语体系,为党和国家提供‘治国理政’的咨询报告或决策建议。”[17]
三、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
(一)坚持依法治国
其一,韩启德提出要以执法公正和司法公信落实“四个理性”,即以依宪治国提升政治理性、以法治政府改进政府理性、以法治市场增进市场理性、以法治社会强化社会理性[18]。其二,马一德认为:“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法治政府;二是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构建多元共治体系;三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19]其三,王海龙认为:“一要培育和任用具有现代治理理念的治理主体,以推动改革和实现有效治理;二要加强理论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和治理理论,创新和完善国家治理的理念和体系。”[20]
(二)发挥好人民政协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21]面对我国国情、世情发生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应该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继续拓展形式、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协商平台、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等功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22]。学界的周洪宇认为:“一要增强协商意识;二要完善协商制度;三要规范协商过程;四要加大协商保障。”[23]
(三)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与治理机制
其一,张贤明、田玉麒认为必须完善治理制度化体系:“一方面,发展和完善民主政治,通过民主途径建构制度,提升制度体系的合法性和认同度;另一方面,注重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优化制度体系的内部结构,提升制度结构的科学性与运行效能。”[24]其二,赵水利认为必须健全治理机制:“一要健全现代政府治理机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建设一个更加有力、更加有为的政府;二要健全现代市场治理机制,紧紧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打造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的市场;三要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一个更加有序、更加和谐的社会。”[25]
(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1]106学者涂小雨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宏观上引领社会思潮,在微观上规范行为,化育人心,要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元化领导地位,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能得到社会大众的共鸣和广泛认同。”[26]
(五)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
其一,李安林、程建军认为:“以发展中政党的理念治国理政,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强化党的制度建设,创新治国理政的方法。”[27]其二,王真宇认为:“首先,领会国家治理理念,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其次,把握国家治理的核心,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再次,实践国家治理目标,增强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28]其三,孙会岩认为:“一要加强理论建设,强化服务理念;二要构建服务队伍,整合服务力量;三要健全服务机制,保障服务效能;四要调整政治行为,体现服务功能。”[29]
四、对已有研究的总体思考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专业性术语,学界就迅速掀起了探讨研究的热潮。综观学界一年多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可以发现,所涉及的内容范畴比较广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含义、内在关系、重要意义、推进路径等方面都出现了具有前沿性、价值性、针对性的理论成果;同时,部分学者还从高校、海关、体育、生态、公民等视角进行了思路探索,推动着该领域研究进一步走向多面、立体、成熟。但总体而言,学界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这突出表现为对策性研究较多,全面性、层次性、系统性研究相对偏少。
因此,笔者认为学界今后应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研究:第一,要细化全面性研究,加大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性与功能性交互研究,积极丰富应用领域研究。第二,要深化层次性研究,着力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域定位或横、纵向比较等层面突破思考,努力提出蕴藏创新意义的见解。第三,要强化系统性研究,结合当前我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背景、目标要求、实现方式等进行解剖探讨,从而系统阐述整个理论脉络和动态布局,这既能推动该研究的深化发展,也能为国家现代化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指导,有利于加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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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孙会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党回应——基于服务型政党的探讨[J].理论月刊,2014(7).
[责任编辑:江亚玲]
作者简介:李尹辉(1990-),男,湖南永州人,中共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委党校教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收稿日期:2016-02-20
文章编号:1671-6183(2016)03-0038-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