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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问题思考

2016-03-18张杰常宁宁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期

张杰++常宁宁

摘 要:我国增值税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两类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我们普遍认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基本相同,但是本文作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章通过举例进行说明两种纳税人在面对同一业务时的不同计税处理,发现随着进价与销售价差距变大时,企业如何根据自身商品的特点,通过选择不同身份的纳税人来进行合理避税,实现企业更长久的发展。

关键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比较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我国增值税纳税人众多,会计核算的水平差异较大。为了简化增值税的计算与征收,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的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的计税方法,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一、两类纳税人概念的划分与应纳税额的说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应纳税额,征收管理和负担税率上都有很大的差别。这决定了两类纳税人在面对相同金额的销售时所要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不同。

1.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来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二、两类纳税人针对同一实际问题的案例

现在我们以销售例子进行计算证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面对同一销售事项时的不同税负及对利润的影响。

1.进销差价为50万元时

假设某商贸企业一批货物以不含税价50万元购入,以100万元不含税价将货物售出。无别的因素干扰。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100×17%=17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额×适用税率=50×17%=8.5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7-8.5=8.5万元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为:

利润=销售收入-进货成本=100-50=5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100×3%=3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为:

利润=销售收入-进货成本=100-(50×1.17)=41.5万元

2.进销差价为25万元时

假设某商贸企业一批货物以不含税价75万元购入,以100万元不含税价将货物售出。无别的因素干扰。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100×17%=17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额×适用税率=75×17%=12.75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7-12.75=4.25万元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为:

利润=销售收入-进货成本=100-75=25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100×3%=3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为:

利润=销售收入-进货成本=100-(75×1.17)=12.25万元

三、针对计算数据得出结论与分析

从上述计算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不含税的销售价为100万元,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不论进货的成本为多少,其税负固定由3%的征收率计算所得为3万元;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则随着进销差价的逐渐减少而减少,这主要是因为进项税额的增多,从而抵减了更多的销项税税额。造成了应纳税额的减少。当纳税人的进销差价为25万元时,一般纳税人的利润多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为25-12.25=12.75万元;当纳税人的进销差价成倍增长为50万元时,一般纳税人的利润多于小规模纳税人为50-41.5=8.5万元。我们可以看出,进销差价增长了两倍,但是一般纳税人的税后利润却缩小了约1.5倍。这说明了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优势随着进销差价的增大而减少,并且这里面还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成倍的缩小了一般纳税人的优势。但是本文只分析了进销差价逐步变大的情况,随着进销差价的减少会有不同的纳税结果,但在无差别平衡抵扣点,两类纳税人税收负担会相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

四、带给我们的启示

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在纳税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实际的生活中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因此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对于保证国家税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并符合其他的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也在启示我们,对于企业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应该根据自身企业进销差价的特点,随着进销的增大,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逐渐减少,来进行选择。

企业选择合理的纳税方式,是因为税收因素始终是影响企业净利润的重要因素,在法律允许的条件内,减少税收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留在企业里,对于企业的后续发展,无论是购进固定资产升级生产水平还是进行其他投资,都是一股不能忽视的帮助力量。

企业同时也需要从其他方面来考虑,全方面的分析自身企业的情况。比如购进货物时考虑根据货物的性质,是否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考虑与供应商的性质与关系,尽自己的所能去降低企业的进货成本。又比如在小企业努力提高自己的会计核算质量去达到税务机关的标准时去建立会计制度,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建立账套,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流程与纳税计算较为复杂,需要小企业为此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些都在无形中增加着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总之,在选择纳税身份时,由于一般纳税人不能更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该选择具有不可反悔性。因此在企业选择时进行全方位多方面的考虑,是再谨慎也不为过的。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尹彦力.也谈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J].会计之友,2010(8).

[3]王秀芝.商业企业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税负问题研究[J].商业时代,2003(23).

作者简介:张杰,女,汉,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师范大学,专业:会计学;常宁宁,女,汉,河南省灵宝市,河南师范大学,专业: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