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政治非议下中国政治合法性面临的困扰及其应对策略
2016-03-18陆斗细
陆斗细
(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 550018)
网络政治非议下中国政治合法性面临的困扰及其应对策略
陆斗细
(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 550018)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政治妄议现象日益频繁,各种不负责任的政治言论通过反叛主流价值、质疑基本制度、消解现实成就、追捧西方优势、颠倒历史黑白等方式不断挑战中国政治合法性。对此,试图从政治合法性构建模式、价值多元化与西方意识形式渗透、社会不满的累积以及网络媒体的特性等多个方面探寻网络政治妄议何以侵蚀政治合法性的根源,并主张要站在执政安全的高度,创新理念、夯实政治合法性的现实基础,重构政府与媒体间关系,促进网络参政渠道和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以一套“组合拳”化解当前中国政治合法性建设面临的挑战。
政治合法性;网络政治;非议;话语权;意识形态
在政治文化的语境下,政治合法性本质上就是民心背向问题,这一命题之所以倍受各国执政者关注,是因为“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愿望”[1]。但是,政治合法性建设和维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特别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政治妄议日益频繁,中国政治合法性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表现为在网络舆论、网络言谈中,人们不再局限于政府所预设的叙事框架,而是通过反叛价值、重构历史、抨击现实等方式,质疑当前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侵蚀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为此,认清形势、追源溯流,探寻网络环境下政治合法性建设的策略,成为目前亟待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表现:网络政治妄议如何挑战政治合法性?
(一)反叛主流价值,张扬极端个人主义
网络政治妄议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及其符号的质疑往往覆盖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三个层次。第一,去马列化、“非毛化”、反社会主义议论泛滥。此等言论或者通过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方式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或者通过揭秘“真相”、“爆料”私生活的方式,将思想伟人、革命领袖绑架到道德被告席上,从而削弱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权威性;或者通过“揭秘”苏东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种种错误,“指证”社会主义价值的虚伪性;或者“不顾史实恶意揣测毛泽东领导与发动的诸多事件的动机来抹黑毛泽东;通过夸张、臆造、虚构所谓的毛泽东‘生活细节’来丑化毛泽东形象”[2],等等。第二,张扬极端个人主义,嘲弄集体主义价值观。一些网络言论随意涂抹集体主义精神的时代符号,以“还原历史真相”为名,恶搞英雄人物、道德典型,宣称“邱少云事迹违背生理学常识”、“黄继光堵枪眼是造谣”。第三,嘲弄或攻击爱国主义,宣扬极端民族主义与民族虚无主义。少部分人固守个人主义的狭隘视角,否认爱国主义情感的正当性和崇高性,认为“个人有不爱国的自由”;或者有意割裂“党、政府、国家”三者关系,宣称在爱国或不爱国这一问题上,不能“将国家、政府和党派混为一谈”,诬称各种爱国行为是“向当局效忠”;一些网民用狭隘民族主义蛊惑人心,对他国的灾难幸灾乐祸;也有些网民秉持民族虚无主义的错误立场,妄自菲薄,大肆宣称民族文化的劣根性,矮化民族形象、钝化民族意志,削弱爱国主义基础;有人甚至同情民族分裂势力和港台“民主”分裂运动,危害国家统一。
(二)质疑基本制度,夸大体制机制问题
一些网络言论质疑人大、政协代表的结构、态度、能力问题,宣称“人民代表大会”是“官员代表大会”,人大、政协代表非贵即富,只能代表权贵;某些网民利用某些偶发事件,比附浮夸,制造舆论,大肆渲染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和行为,宣称“党大于政、政大于法”;在类似“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等网络舆情事件中,一些网络言论借题发挥,以偏盖全,宣称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对立面,引发人们对“权力是谁赋予的、权力该为谁服务”的质问;部分网民对“反腐成果”进行反面解读,发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论调;或者在网络上大肆渲染滥用警力、非法强拆、刑讯逼供、冤假错案、暴力截访、公权私用等,误导民众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合理性产生普遍性怀疑;网络中也有人恶意利用权力运行中的失范问题挑起政民对立,行政、执法部门被描述成准黑恶势力,而某些恶意袭击国家公务人员的犯罪分子则被某些网民称之为“义士”、“大侠”。
(三)消解现实成就,曲解路线方针政策
一是渲染和引申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宣称目前贫富的差距已经背离社会主义的宗旨,甚至将贫富分化笼统归因于体制弊端,将贫富分化提升到贫富对立、官民对立层面,煽动仇富、仇官情绪。二是夸大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将社会不公简单归因为体制缺陷、权权勾结、权钱勾结等原因。三是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吹毛求疵,指责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大量权力缺位、错位和越位的乱象;将食品安全事件完全归责于政府失责;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无视党的执政成就和政府治国理政成效,盲目地将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与权力腐败、钱权勾结、官场奢靡、形象工程等不良风气联系起来,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四是盲目抵制“维稳”与舆情管控,认为政府应该从自身去查找和排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对各种闹访、暴力讨薪、钉子户等无条件同情与支持;对政府的互联网治理政策和行为不仅盲目排斥,而且认为政府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渲染他者优势,混淆颠倒历史黑白
一些网民习惯以西方为参照物,批判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与体制。某些所谓公知和“网络大V”将西方的“普世价值”奉为圭臬,高举西方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旗帜,将改革开放的成果归因于向资本主义所谓的普世价值观的回归,将西方价值视为中国富强的必要条件;极力抹黑马克思主义,将共产主义等同于“极权主义”,不遗余力地矮化、丑化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某些人喜欢立足于西方视角批判中国制度与体制,对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制度存在诸多幻想,质疑中国政治体制与机制,或者套用西方市场原教旨主义理论,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或者热衷西方国家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社会福利制度,频发怪论,动辄训人。也有一些网络言论通过“挖历史墙角”来消解中国政治合法性,如下五种论调最为典型:一是抗日战争功绩论,该论调认为共产党抗日贡献不大,进而公然为国民党甚至为汉奸翻案、论功;二是解放战争是非论,该论调认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仅仅是共产党挑起的内战,力图把党置于“暴力夺权”的不义地位;三是西方侵略美化论,该论调认为西方的殖民与侵略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功不可没,应该感谢西方的殖民与侵略;四是党的错误原罪论,该论调历数党在历史和现实中的错误,以此来证明党“天生有罪”,具有“败坏的本质”;五是现代历史权斗论,该论调将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片面地理解为一部权力斗争史,将党内路线之争类比为历朝历代“忠奸”势力的殊死斗争,甚至有人以“权斗论”来解释薄、周、徐、令等“大老虎”落马,为贪污腐化者、弄权误国者招魂。
(五)搬弄西方话语,恶意解构中国故事
网络中有些人极力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中国政治秩序的现实合理性,从而力图否认“党的领导地位”与“政府的治理能力”。主要表现为:其一,套用西方个人主义的话语,刻意回避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和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事实,夸大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夸大改革发展中的失误与问题,质疑党和政府的政绩有效性;其二,套用西方唯心主义历史论话语、奉西方某些反华言论为经典、吹捧西方价值和制度、夸大党和政府在历史和现实中的错误或失误,以此来否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当性;其三,套用西方的多党制、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等政治理论话语,揪住现实政治运行中的某些不足或某些政策的不合理部分,扣住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贪腐行为和不正之风,将其渲染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合理的种种表征;其四,套用西方的现代化理论话语,在“融入国际社会”的口号下,言语上袒护西方国家对国家主权的干涉,主张中国不应该对历史中“受害者”的悲情角色耿耿于怀,并企图从重构历史中证明:鸦片战争以来的西方列强入侵不过是西方国家强行将中国从传统社会拖入现代社会。这种话语不仅严重违背历史事实,而且存在着从历史根源上否定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危险。
二、溯源:网络政治妄议何以挑战政治合法性?
从理论上讲,任何政治共同体内出现某些区别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异质性言论或舆论都是正常的,很难对政治合法性构成威胁。但是从目前的状态和趋势来看,伴随互联网络兴起的诸多有失尺度的网络政治妄议对中国政治合法性构成了实实在在的挑战。挑战之所以形成,主要是中国政治与改革发展的内在逻辑、国际环境要素与网络媒体属性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政治合法性构建模式的冲突削弱意识形态的解释力
中国政治合法性建设大致经历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前的“形而上”主导模式。这一模式强调用某种教条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来提炼社会共识、强化社会认同,政治合法性维系与建设持续依赖意识形态“自上而下”的教化,而不是基于有效性基础上“自下而上”的服从——实际上,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长期较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总结反思中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和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正如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的那样,“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至此,中国政治合法性构建转变为“形而下”主导模式。这种模式首先强调政绩的作用,即通过经济发展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来增强政治合法性,同时也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守住意识形态底线。显然,“形而下”主导模式是对“形而上”主导模式的修正或扬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调而不和”的特征比较明显。
鉴于以下三个原因,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很多都没有被提炼和融合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建设都表现出明显滞后性:(1)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态建设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2)意识形态建设未能在继承和改造之间取得理想平衡;(3)以政绩合法性为主要支撑的政治合法性论证模式表现出实用主义的一面。毋庸置疑,“不能及时反映具有时代特征的普遍性的社会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通常不能给予已经变化了的事实以科学、合理的解释,也使人们时常处于现实的矛盾和对未来的困惑之中,由此导致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将会使不同利益取向的社会主体产生纷争,波及社会的稳定”[3]。可见,如果意识形态建设不能紧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步伐,执政者就难以对变化了的形势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最终将危害自身的执政合法性。反过来,政绩合法性的实用主义和社会意识形态的保守倾向之间形成了某种紧张。趋向保守的意识形态仍然强调社会主义目标的道德至上性,并希望人们将集体的、长远的、全局的利益的实现置于优先地位。而政绩合法性强调在满足私人的、当前的、物质的利益中获得政治合法性支持。这种“调而不和”很多时候同时削弱了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政绩的说服力。
(二)改革中累积的问题与社会不满导致对政治秩序认同的下降
改革过程中累积的问题及其导致的社会不满不仅是现实政治合法性建设的障碍,也是网络政治妄议不断蔓延的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采取的“不平衡发展战略”虽然为低起点的中国经济赢得了腾飞的契机,但长期的“不平衡”也导致了严重的问题,如城乡发展失衡、区域发展失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人与自然发展失衡、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失衡等。“失衡”引发一些具体问题,如贫富分化严重、资源浪费严重、环境破坏加剧、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公共基础设施分布不均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等等,每一个问题都会转换为普通民众能够直接感受的民生问题,如看病难、读书难、买房难、就业难、缺乏安全感、生活成本高等。这些问题都是在发展中产生,也只有靠发展才能解决。但是民众对日常生活的负面感受不仅极容易转化为一种社会不满情绪,并且由于以下原因,社会不满情绪逐渐集中指向了党和政府、党政政策与党员干部群体:一是由于中国特殊政治体制以及一直以来实行的党和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配置中所扮演的至关重要的角色;二是党政干部被视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受益者[4];三是某些官商勾结、骄淫奢侈、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等现象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民众不仅将自身不利地位归咎于“不公正”的政策,而且归咎于党员干部群体直接的剥夺和侵占。社会不满的持续淤积一方面导致民众对党政政策的不信任,从而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引发和加剧了官民之间、党群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的紧张,其典型表现就是群体性事件(包括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激增。更为重要的是,出于地方政治稳定和部门利益(甚至私人利益)的需要,地方政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动辄将民众定性为“刁民”、“恶势力”,滥用警力、滥用武器警械、滥用暴力,不自觉地将党和政府推向广大群众的对立面,从而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政治合法性。网络政治妄议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现实政治中的不满和对政治秩序认同度的下降。
(三)价值多元化与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干扰民众对社会主义的认同
价值观念多元化一般由以下几方面因素造成的:经济变革及其带来的利益冲突,对外开放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冲击,信息环境的开放性与信息来源渠道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中某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影响。价值多元化极有可能引发不同价值持有者之间的紧张,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加,这加剧了人们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的难度,造成不同人、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价值冲突。价值冲突会导致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即淡化、弱化主流意识形态,冲击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造成社会行为失范和社会信任问题[5]。总之,价值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价值认同,侵蚀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另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也扰乱了中国社会的价值认同。西方国家往往以“自由、民主、人权”等为招牌,“大力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目的就是动摇我们的思想根基,摧毁中国人的自信心和凝聚力”,“大肆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6]。国内外敌对势力采取的渗透方式隐蔽巧妙,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他们或者以文化交流为幌子掩盖政治图谋,通过各种名目的基金会、社会组织,以考察访问和培训为旗号,培植代理人,进行文化渗透;或者利用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上的“话语权优势”,诱惑一些中国人尤其是某些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使他们对中国的历史、传统、文化、文明、理论、思想失去自信,成为西方文化、思想的俘虏;或者用学术思想遮蔽政治图谋,以学术创新诱惑某些专家学者,使他们掉进西方所设计的政治陷阱,它们常常打着学术创新的旗号,以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学术访问的面具来掩饰其政治意图,迷惑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使他们丧失判断力和鉴别力。[6]同时,西方敌对势力以强大的文化传媒为后盾输出自身的价值与话语,削弱民众对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四)网络赋权让民众得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网络媒体时代政治合法性的建构和维系面临更多变数,且其逻辑发生了更明显的改变。互联网使网民的信息沟通和言论发表在某种程度上不再受单一权力中心的控制。尽管政府通过种种措施,将网络重塑成为集权的、实在的、可控的信息平台,但市场力量总是在获利冲动下,响应民众基于个性化消费基础上的平等、自由诉求,强力推动的网络技术创新总是倾向于拓展社会交往与网络言论的空间。由此,尽管意识形态仍然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意识形态的单向渗透仍然是政治合法性建设的可选方式,但是网络媒体时代的政治合法性建设越来越依赖于政治沟通才能实现:政治精英需要在与民众的反复沟通中,提炼出能够获得社会高度认同的核心价值,改革优化政治制度、体制和机制,修正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应能力,从而获得政治统治的正当性和民众高度自觉的服从。在反复的政治沟通中,得以提高政治合法性和政府美誉度的政治经验被政治精英所萃取,成为意识形态的新成分,成为论证政治合法性的新鲜养分;而失败的教训尽管不会被意识形态所吸收,但会成为政治合法性建设的新的路标和警示牌。可见,当前网络政治妄议现象和行为的日渐兴起,恰恰可以理解为对政治合法性建构模式转型的倒逼。
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的“网民”还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倒逼:促进政府、主流媒体与公众关系的转型。在网络媒体诞生之前,政府、媒体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定:政府全面掌控主流媒体,主流媒体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公众接受经过政府和主流媒体精心编撰的信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对社会实行意识形态渗透和合法性论证,“媒介一方面用‘共识’来引导自己,同时又以一种建构的方式试着塑造共识,它变成一种‘同意的生产’辩证过程的一部分,这使得媒介总是代表着国家中优势的社会利益”[7]。但另一方面,公众也可能在信息解码过程中进行意识形态的对抗,“从媒介产品到受众的读解是一个意义生产的过程,制码和解码之间的冲突就是意识形态的冲突,所以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成了意识形态斗争的领域”[8]。这种主流媒体与大众间潜在的分歧为网络媒体时代大众对主流媒体的游离埋下了伏笔。实际上,中国语境下政府、媒体与大众之间的关系还长期隐含着利益分歧——政府对传统媒体的喉舌定位导致民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和价值表达无法从主流媒体中得到充分满足,主流媒体也日益不满于政府的深度干预对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束缚,多重矛盾削弱了党和政府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意识形态说服和政治合法性论证的能力。其后果是,在互联网技术催化下,习惯于以主流媒体为传播载体的主流意识形态被以网络媒体为传播载体的碎片化民间表达所冲淡。
三、对策:进一步加强政治合法性建设的路径选择
针对来自网络的合法性质疑和挑战,党和政府也进行了主动回应。但是由于传统管控思维的约束,那种以管为主的应对策略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在网络媒体加快发展的今天,要应对网络政治妄议对中国政治合法性的挑战,加强政治合法性建设,我们需要进一步改变思维、调整策略、改进方式方法。
(一)站在执政安全高度,突破惯性思维,探索政治合法性建设的新视角、新策略与新方法
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技术,一种媒体,更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环境。从内部来看,互联网给现有政治秩序带来的冲击意味着传统的、相对封闭的政治运作模式在逐渐失效。这种失效表现在网民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强烈诉求中,表现在网络空间中各种与主流价值不协调的言论中,表现在被网络事件放大的各种官民冲突中。对于网络政治妄议对政治合法性的挑战,党和政府应站在执政安全的高度予以重视,并在战略层面采取更有效的行动。站在执政安全的高度看待网络言论及其导致的合法性困境,意味着:第一,不能仅仅站在“技术”的层面,还要站在生活政治的层面看待网络政治妄议。在网络中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情绪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未能得到充分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情绪。既然如此,那么对待网络不良政治言论、网络群体事件及其对政治合法性的冲击,就应从现实政治中寻找根源与对策。第二,不能仅仅站在“宣传”的层面,还要站在政治沟通、政治传播、政府公共关系的层面看待网络不良言论、网络舆情事件。这就是要逐步抛弃“宣传”的习惯思维,改变政民之间“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定位,塑造政府与企业、社团、公民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政治合法性构建模式转型,寻求在平等协商中取得共识,在协同行动中实现善治,在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高度融合中提升政治合法性。第三,不能仅仅站在“媒体”的层面,还要站在执政工具的层面看待网络媒体。这就需要执政者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优化新闻媒体管理体制,遵循现代媒体传播规律,提高引导网络舆论与社会舆论的能力。
(二)顺应现代政治发展的趋势,优化政治合法性的构建模式,夯实政治合法性的现实基础
现代政治呈现出一种由传统到现代、由封闭到开放、由权威到民主的趋势。中国政治合法性建设也要顺应这一趋势,不仅要使人们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也要“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9],要强调“双向沟通”,强调兼容并蓄,强调媒体执政,凝聚政治认同,夯实政治合法性的现实基础。这就需要:(1)要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一种共享性价值体系。要调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矛盾。要高举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旗帜,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极端个人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契合,增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要营造一种尊重异己的、多元的价值和利益的宽松环境,充分展开政治协商、社会协商,逐步实现社会的价值共享。(2)要加快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民众对制度与体制的信心。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及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防止人为干扰司法的制度;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体制机制。(3)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加强政绩合法性。这就需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统筹改革发展的全局,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寻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增进改革成果的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民众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提高民众对党和政府决策的认同度、支持度,提高民众政策风险承受能力和对社会问题的容忍度。(4)认真梳理、整合党的历史资源,批判借鉴西方国家的文化成果,增强民众的“三个自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指导下,既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又要理性清理某些不合政治发展时宜的做法;对待党和政府的历史失误和错误,要勇于正面对待、妥善处理。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批判吸收西方国家的文化成果,推动自主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强化自身的话语权;推进政治传播体系建设,提高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推进新闻媒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新闻执政能力,以“话语权”总揽社会舆论引导权
要提高党和政府的政治沟通能力和新闻执政能力。(1)要深入推进新闻媒体管理体制改革。要改变当前地方媒体“割据化”的格局,避免地方党报党刊为地方、部门利益所支配,新闻媒体的“双重管理”结构要逐步转变为“垂直管理”结构。要从制度和体制上逐步拓展新闻媒体的自由报道空间,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公共权力的力度和传递民情民意的效度,弱化民怨借道网络宣泄的内在冲动。要逐步改善党管理媒体方式,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如借鉴法国的“最高视听委员会”、日本的“日本新闻协会”等形式,将党对媒体的政治管理和媒体行业内部的专业管理结合起来。(2)要加强党和政府对新闻媒体的驾驭能力。要构建政府和新闻媒体间的相对独立、互动合作的伙伴关系,逐步形成政府驾驭媒体、媒体引导民众的格局。政府要充分尊重新闻媒体的独立地位和专业性,提高媒体驾驭能力而非管控能力。“新闻的传统价值是重要性和趣味性,新闻价值的双重性,决定了政府和媒体同时参与新闻和议程的形成和设置过程,政治家与记者可以同时对议程设置产生影响。其方法是,政治家借热点问题发表谈话;记者借有影响的政治家报道新闻,增加新闻的价值。或者说,由政府提供新闻事件舞台、演员和对白,由记者根据自己的新闻标准、兴趣点去选择、写作和报道。”[10]总而言之,要强化政府的“媒体思维”,“敢于”让新闻媒体说话,发挥其整合民意和监督权力的职能;要“善于”让新闻媒体代言,引导媒体议程围绕政策议程转,传播政府的立场、观点与态度。唯有如此,党和政府才能牢牢掌握社会舆论的话语权,弥合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裂痕。
(四)开拓制度化网络参政议政渠道,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建设,以政府高回应度提升满意度
开拓制度化网络参政议政渠道有助于将人们正常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表达纳入政治体制,减少社会不满,提高民众的政策认同度和社会问题的容忍度,并对网络政治妄议形成“挤出效应”。目前开拓网络参政议政制度化渠道,需要整合现有网络参政问政形式,搭建勾连同级、上通下达的网络政治参与平台,并将党群互动、政民互动制度化、常规化,辅以相应的权责体系。要逐步建立和推广网络身份证制度,加大网络身份证制度嵌入政治参与、社会公益、政府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领域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引导网民从虚拟化参政议政到实名化参政议政的转型。同时,政府也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民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满意度。(1)要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加快运营速度和提高公众满意度。(2)要拓展与深化公共服务,强化电子政务包容性,扩大公共服务群体覆盖范围,逐步使各类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享受到充分的基于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为此,要开发多种服务种类和接入方式,满足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公共服务需求,要提升公共服务的技术安全性与可靠性。(3)要加强政民互动,准确把握民众需求并吸纳公众智慧。可以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打造一个政民互动的闭环结构,在兼顾公众以代表制方式参与的同时,充分发展公众主动、直接、有序参与,保证民意、民智能全面、及时、准确地表达,保证政府及时有效地了解民情、整合民意、吸纳民智,保证政务信息、政务过程公开,保证政府及时有效地回应民意与民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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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冬梅]
Trouble of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hina an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in the Context of Internet Political Distortion
LU Dou-x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s,Guizhou Education University,Guiyang,Guizhou,550018)
Alongsid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media,Internet political distortion occurs more frequently.Various irresponsible political speeches present challenges to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hina by rebelling against the mainstream value,questioning basic system,dispelling the actual achievement,pursuing western superiority and reversing history.In this regard,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origin through which Internet political distortion erodes political legitimacy from several perspectives including political legitimacy construction mode,value pluralism and infiltration of western ideology,accumulation of social discontent as well as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media.Taking into account of ruling safety,it claims to make conceptual innovations,consolidate the real foundation of political legitimacy,reconstruc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edia,expand online channels to participate in administration of state affairs,enhance e-government services,and cope with current challenges of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hina with a“combination of measures”.
Political Legitimacy;Internet Political;Distortion;Right of Speech;Ideology
D614
:A
:1674-7798(2016)10-0024-07
2016-07-21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围观议政现象研究》(批准号:14BBZ078)、贵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围观式政治参与:中国网络围观议政的深层逻辑》阶段性研究成果。
陆斗细(1975-),男,湖南醴陵人,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网络政治、中央与地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