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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6-03-18刘传熙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教育体制双元制办学

刘传熙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治经济与管理系,广西 桂林 541001)

“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刘传熙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治经济与管理系,广西 桂林 541001)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征是“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相结合”。站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学习德国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提升国人对现代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创新我国职业教育体制和保障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于建成人力资源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启示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为德国开发人力资源、实现经济腾飞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享誉全球。“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也成为世界各国教育专家和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当下,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关键时期。因此,探讨德国“双元制”的奥秘,学习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于深化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大量的高技能人才,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及其特征

所谓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是一种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学生的一种教育制度。这种教育体系与我国的职业教育相比,具有如下显著不同特征:

(一)“双元”教育理念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是德国职业教育“双元”教育理念的产物。首先,职业教育是一种民生教育。德国职业教育专家、巴符州教师继续教育学院高级培训师Thomas Hug直截了当地指出:“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既是一种教育制度,更是一种教育思想,是一种注重实践,突出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思想。”[1]其次,职业教育是富民强国的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发展经济的“秘密武器”。在这种教育理念引领下,通过对“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和法律设计,为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办学思想基础、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双元”办学主体

在“双元”教育理念指引下,德国的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是职业学校和企业(或企业联合)。在两个办学主体中,以企业为主,职业学校为辅。

(三)“双元”教育主体

在“双元制”教育体系中,作为职业教育主体的教师由两种类型人员组成:一类是职业学校的老师,属于公务员;另一类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师傅),属于企业雇员。

(四)“双元”教育对象

接受“双元制”教育的对象具有学徒和学生的双重身份,他们首先是与企业签约的学徒,然后才是职业学校的学生。

(五)“双元”教学场所

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教育场所包括学校和企业,通常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企业接受培训。

(六)“双元”教学内容

在职业学校学习公共课和专业理论知识,公共课主要包括德语、外语、数学、宗教、体育等,专业理论知识因职业而异,主要是专业基础课,使用教材由各校自行选择,一般选择出版社组织专家编写的教材。在企业主要学习专业课程,为确保企业培训标准和质量,国家要求企业培训统一使用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培训教材。

(七)“双元”教学模式

由于在职业学校和企业教学内容不同,在教学模式上也不一样,首先是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由所在州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各职业学校依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企业的培训则依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制定的培训条例来组织培训工作;其次在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上,职业学校负责培养过程质量控制,社会(主要由企业、学校、工会、行业代表)负责培养结果的控制,即通过职业资格证考核进行。

(八)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保障体系

通过制定法律推进职业教育的做法在德国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其最早的《科隆车工章程》于公元1182年颁布。时至今日,德国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之完备,举世无双。目前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主要由职业教育基本法、职业教育单项法和各种规章制度三大部分组成。主要的职业教育法规有《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培训者规格条例》和《公职系统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实训课堂教学时间计划原则》等。法律的内容从职业教育办学主体至办学条件、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生源组织、就业等都有规定。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30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内部改革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引入职业资格证、探索“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等等。但由于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认识存在偏差或是没有从根本上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改革,致使职业教育发展至今依然步履维艰。因此,站在经济全球化,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高度,需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推进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性认识

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是人力资源开发的竞争。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最重要途径,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其重要地位怎么形容都不为过。这一点,德国人最为清醒。德国人务实的民族性格和独到的战略眼光在教育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可以不办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但必须办世界一流的职业教育。现实中,德国不存在歧视职业教育的观念。他们通过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开发人力资源,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使得德国产品质量傲视群雄,称霸世界。“德国制造”成为优质品的标志,得以实现在两次世界大战战败后,在一片废墟上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也被世界各国视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在世界职业教育中独领风骚。在我国,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对职业教育重要性有着十分清楚的认知,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社会存在影响,至今社会上对职业教育依然存在着严重的认识偏差,认为职业教育是低等教育的观念根深蒂固。职业学校招生难,办学经费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实训条件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力,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困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职业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于职业教育理念的落后。因此,必须要解放思想,提高全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建设发达的职业教育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奠基工程。

(二)构建新型的职业教育体制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其实质是“现代学徒制”,是学校、政府、行业、企业协同教育体制。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体制是以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为主,是“现代学校制”,最典型的特征是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是职业院校。虽然我国学习德国职业教育已有30多年,职业院校也积极开展改革,如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积极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等,但职业院校招生难、实训条件差、缺少有实践经验师资、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低等难题却依然严重困扰着我国的职业教育。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改革都是在现行职业教育体制下的改革,这些困难是现行职业教育体制的伴生物,是职业教育体制设计上企业缺失的体制性障碍,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先天性不足。要突破体制障碍,必需改革现行的职业教育体制,进行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让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才能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潮流的“现代学徒制”。

(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国学校职业教育体系由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组成,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是主体。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目前只有专科层次,没有本科、研究生层次。建议将现行普通高等院校中的“三本”“二本”院校改成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招收职业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架构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立交桥。

(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保障体系

1.完善职业教育法律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1996年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20年。本着确保职业教育有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参考德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对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律进行修订。明确政府、企业、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赋予企业作为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其次协调好与劳动法、高等教育法等其他法律的关系,避免法律间的冲突,为职业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2.改革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筹措方式

德国的教育包括职业教育属于公共服务。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德国法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经费主要由企业和各级政府(主要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负责,其中企业承担占80%左右。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职业学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学生奖学金、教学仪器设备、校舍建设和维修等,企业提供的经费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实训教师工资和学徒培训津贴等,学生上学不收取学费。[2]

我国高职院校(专科层次)的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和个人缴费。政府拨款有按生均拨款和预算拨款两种方式。个人缴费是指上学的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个人缴费占到高职院校经费的50%左右。企业由于不是办学主体,因此,没有承担职业教育费用的义务。

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经验,出台企业出资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如企业按员工工资一定比例上缴职业教育基金,用于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训的企业。只有将企业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中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下我国职业教育经费不足、双师力量薄弱、缺乏实训条件、因贫困而失学等职业教育的难题。

[1]Felix Rauner.Die duale Berufsausbildung–Motor für die Wettbewerbsf higkeitderdeutschenWirtschaft[J].FG Berufsbildungsforschung(I:BB),12-14.Oktober 2010.

[2]段玉清.德国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对我国西部职业教育的启示[J].教育财会研究,2012(2):40-43.

German"Dual System"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Its Revelation

Liu Chuanxi
(Department of Politics,Economics and Management,Guilin Normal College,Guilin,Guangxi 541001,China)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dual system"vocational education in Germany is"school education combined with enterprise train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 economy,society and education,learning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German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of historical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in improving the recognition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innovating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and guarantee system in China,constructing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building human resources power and realizing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Germany;"dual system"vocational education;revelation

G710

A

1001—7070(2016)02-0084-03

10.16020/j.cnki.cn45-1302/z.2016.02.021

(责任编辑:盘桂生)

2016-03-02

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德人力资源开发比较研究”(项目编号:SK13LX534)。

刘传熙(1986-),男,广西临桂县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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