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预结局”:一个壮族社区社神信仰的断裂与重拾
2016-03-17梁宏信中共福泉市委党校科研办贵州福泉550599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研所贵州福泉550599
梁宏信,何 飞(.中共福泉市委党校科研办,贵州福泉550599;.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研所,贵州福泉550599)
“未预结局”:一个壮族社区社神信仰的断裂与重拾
梁宏信1,何飞2
(1.中共福泉市委党校科研办,贵州福泉550599;2.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研所,贵州福泉550599)
【摘要】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处于乡村社会之中的民间信仰体系经历着两次较大规模的由断到续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民众宗教生活的状态,是一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众宗教生活史。该研究集中对此两次“未预结局”现象进行讨论,通过其在一个壮族社区生活场景中的具体呈现,以展示出前后两次断裂与重拾的实际状况,尽力寻找这些现象背后的社会力量,以及这种力量与当地人社会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
【关键词】交村;社神信仰;土地;社会变迁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1966年)对过去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否定,民间信仰体系在政治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断裂”现象,由此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直接转为“全面的消灭”,在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铲除宗教行动”。在这场“运动”中,各种村庙、村寺、巫术活动统统成为“扫四旧”的重点对象。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国家宗教政策逐步由紧转松,民间信仰才得以“重见天日”,各地的村庙、村寺在旧址上重修庙宇,各种信仰活动也都陆陆续续地恢复到昔日的“公开”状态。
民间信仰活动得以恢复,历经了一个极其短暂的快速发展时期。但不久,从“文革”挫折中走出的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地投入到紧张的重建工作当中,又逐渐忽略了民间信仰活动的存在,由此出现了第二次整体性的“割断”现象。特别是连续性的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活动,使得那些“文革”时期竭力扫除而未能扫掉的风俗习惯慢慢地退出人们的生活世界,被建设“洪流”所淹没。
进入21世纪,国家将传统文化建设提上日程。在国家行政力量主导之下,“支持”了一场持续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党和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使这场运动在顷刻间遍及全国,原本逐渐没落的村庙、村寺再次恢复往日的“鼎盛”,各地大兴土木、恢复祭祀及相应的习俗活动,民间的宗教信仰活动再次回归到日常生活中。同时,这场运动的开展也意味着“文化大革命”的真正终结[1]。
中国乡村社会民间信仰的这两次“断裂与重拾”,无疑反映的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中国民众宗教生活状态,从时间线上勾勒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众宗教生活史。尽管这两次信仰“断裂”的主导力量不同,但其结果却呈现出高度的相似性——民间信仰不仅再次回归民众的日常生活,而且进一步地增强了它们的影响力。这一现象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民间信仰“断”而再“续”无疑是一种违背“行动者”最初意愿的结局,在社会学者看来,这一现象是一种社会行动或公共政策实施的“unintended consequence”现象,一种“未预结局”或“意外后果”。
关于“unintended consequence”这个社会学概念的系统阐述,可追溯到美国社会学者罗伯特·默顿的《有意图的社会行动之非预料结局》一文(黙顿,1936)。在他之后,社会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和乌尔里奇·贝克等也展开过专门性的讨论。特别是英国学者吉登斯,他将黙顿提出的“行动非预料后果”视作一种经典,将其引向结构化理论进行理解。得出未预结局存在着三种可能:接续效应、不合人意的效应及作为下一个行动的不被感知的条件[2]。因此,可“通过指明限制行动者行动能力的那些因素、分析行动者的理性和动机来揭示行动的意外后果怎样从行动者有意行为中产生,以避免功能主义忽视行动者意图的错误”[3]。而贝克则在风险社会出现的议题上寻找到黙顿的“行动非预料后果”存在。他认为:“现代性从工业时期到风险时期的过渡是自主的、意料之外的、不受欢迎的、强制性的,采用的是潜在副作用的模式,因此没有反思。”[4]由此可见,贝克所谓的“风险社会”是现代性的一种“未预结局”或“意外后果”。
“unintended consequence”的这些讨论成为了后来学者社会行动研究的一个理论范式。如中国学者景军在讨论公共政策实施与社会行动之时借用了这个概念,且将其译为“未预结局”。在他看来,社会行动的“unintended consequence”现象属社会行动者既没有刻意制造、也根本没有预想到的社会行动后果,这个“后果”违背社会行动的初衷,因此它是一种“非预料的结局”,即“未预结局”[5]。国内还有一些学者将其译成“非意图后果”“意外后果”等,运用于工程移民(王利,2007)、公共政策(熊万胜,2009;任学丽,2010;朱静辉,2012)、公共医学(景军,2012)和新闻传播(冯凤仪,2013)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其实,“未预结局”并非只是针对产生不良后果的社会行动的讨论,它还可能是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现象的描述,或是一种“事与愿违”的社会事实探析。本研究也将运用这一理论范式来理解前述信仰“抛弃”行动的两次“未预结局”现象,主要通过其在一个壮族社区生活场景中的具体呈现,展示出这种“割而不舍、舍而未断”现象的整个过程,尽力寻找该现象背后的社会力量存在,以及这种力量与当地人社会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等论题。
二、祭拜社神的交村:一个壮族社区的村庙信仰
“交村”即交顶村(一个自然村)的简称,是黔东南州从江县下辖的一个壮族社区。该村距当地乡政府所在地6公里,距县城92公里,坐落于黔桂两省的交界地带。因受地形因素的影响,全村房舍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皆为三层式的高大型吊脚木楼。
该村主产水稻、玉米,以种植水稻、经济林及外出务工等作为家庭经济的收入来源,是典型的丘陵农耕经济型乡村社区。截至2014年8月底,全村共有35户142人。交村壮族保存着完整的传统信仰习俗,特别是在每年除夕当日对社神的祭拜仪式,至今仍是该村一年一度最为隆重的集体性活动。
交村祭拜社神又称“敬社”,在每年除夕上午举行。该仪式由寨中主事者①负责操办,祭师主持,各家各户派人参加。其中包括请师、敬社神、订“协议”、送神、分食等几个重要的环节,仪式举行十分繁琐。
社神是交村等壮族社区至高无上的社区神,它管理着村寨稻谷成长、人口平安和六畜兴旺等事务,与此同时,村寨中一些神判之事也通常由社神来完成。因此,当地壮族村寨每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都设有专管社区的社神庙,社神庙设在各自村寨的附近。
社神庙的形制极为朴陋,是一间矮小的茅草屋,屋的内侧靠山,两侧裸露或简单遮挡,正面不做门墙,便于社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维护社区的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而且,社神庙内更没有具体的神灵偶像,整体样式粗糙简陋。它的粗陋样式并非村民财力有限所致,而是因为社神庙的形制古来皆是如此。
在当地有这么一个传说:社神建庙之初,原本也有建一幢高楼大厦的打算。但一切物资筹备妥当之后,却苦于未能寻到适合的良辰吉日。直到年关,迫于无奈的社神只好于腊月二十九②这天在村头的大树之下搭建了一座茅屋。因此,临村大树下的矮小茅屋即是当地社神庙的“标准”建筑样式。
神庙简陋,但社神在交村壮族民众的心中却是十分重要的,除了除夕之日的制度性仪式举行之外,它还表现在民众日常性的信仰活动当中:在举行家庭祭祀或巫术仪式时,巫术专家们都须先请社神“就位”,相应的仪式才能逐一开展,无一例外。由此可见社神的地位之重要。
三、交村社神信仰的两次断裂与重拾
自农业文明开始,土地就一直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关于土地之神的信仰也就自然是民众生活体系当中影响最为深刻的地方。正是因此,对于以丘陵农耕生产为主的交村而言,作为土地之神的社神自然而然地就是社区中管理稻谷、人口和牲畜等平安的重要神灵。尽管社神对于交村壮族民众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交村却出现了两次与社神“割裂”的现象,这种割裂也直接反映出民间信仰在不同时期受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深刻影响。
(一)拆庙运动:一次未成功的“拆散”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民间信仰的定位相当“暧昧”,特别是50年代中后期至“文革”结束的这段时间,在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学习运动,试图通过“打破迷信”“扫四旧”及社会主义学习等系列的社会主义活动将民间信仰一类“牛鬼蛇神”彻底铲除。因此,各地村庙接受“改造”,成为社区的食堂、学校或办公地点等,也有部分庙宇被直接销毁,彻底地退出人们的生活世界。
在这一时期,交村的社神庙同样遭到了革命性的“扫荡”,一夜之间庙宇尽毁。据村中年长的吴姓老师回忆:
我们村的庙被烧掉,大概是1958或1959年的样子,还记得那时候大炼钢铁,我也才十岁、十一岁的样子,都还不大记事。但晓得那时候搞得很严,我们这里的民兵连长吴XX一把火把我们这个社庙烧了,那一两年都不准祭拜。过了那两年,才又有些人偷偷摸摸地去祭拜,还都不能给大队里边的人晓得,有时候大队的干部为防封建迷信死灰复燃,还特意在大年三十这天来查访,要是被查到,那可是要挨批斗的……也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完全恢复起来③。
从描述中可知,这一时期的“政治迫害”使得原本正当、合法的社神信仰活动被扣上了“封建迷信”的帽子,从社区生活中强行“拽走”。
“文革”时期,“四人帮”竭尽全力将庙宇这些具体的神圣物件销毁,同时还严禁一切相关活动开展,试图由此将根深蒂固地建立在人们心中的“信仰”摧毁,强制信众们从行为上、思想上“破除迷信”。但这些行动的最终却是徒劳的,尽管政治压力强大,仍有一些村民坚持开展极为隐蔽的社神信仰活动。因此这场“拆庙运动”仅以表面上的信仰断裂掩盖了它后台化的继续存在。可以说,这是一场并不成功的“运动”。
谈及这场“拆庙运动”,村中40岁以上的人都能说出一些与之相关的事情。一些人回忆说,吴XX将村庙付之一炬后不久,与社神庙相依的一棵大树也被大风吹倒了。在当时,人们对于社庙古树和对社神是一样的尊重,认为它们具有相同的神性,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圣物件,即便倒下了它也依然是神圣的,都非常敬畏。而吴XX为了继续他的打破迷信运动,竟将大树劈成干柴搬回家中烧毁。
毁庙和砍树发生两年后,吴XX的妻子突发怪病去世,其儿子也随之发起癫狂之病,不久离世。对于这样的“怪现象”,大家一致认为是社神庙的报复。因此,一些村民们不敢继续怠慢,在大年除夕这天避开村干部的监控,组织人偷偷地“重启”了祭拜社神的相关仪式。
而另一方面,经历过吴XX的事情后,时任大队干部的一些人也不再正面干涉交村的祭拜社神活动,只是要求不准建庙、不准大张旗鼓地进行祭拜,以致这种“偷偷摸摸”的祭拜状态一直持续到80年代初期才得以恢复正常。
(二)抛弃的无意与集体默认
社神庙重建没几年,国家便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大队分到组、由组分到户,这样的生产模式从以大队为中心转为以家庭为中心,使得原本由大队共同承担的祭祀仪式再次面临破产危机,社神信仰随即陷入了新的迷茫之中。
因刚刚经历社神信仰的断裂到重拾,交村壮族民众似乎对社神祭拜之事十分敏感,村干部及时举行了专门性的村民大会,讨论祭拜活动的延续问题。最终,通过了切合实际的“主事者轮流制”方案,即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好顺序,每年一户负责祭祀大猪的饲养任务以及主事活动,负责操办当年的仪式事务,而其余农户每年仅需提供三两糯米和在人力上协助即可。这一方案的提出,实质是将原本村寨的责任转移到个人身上,避免了全村介入的无序与操劳。而这种“主事者轮流制”也一直持续到新世纪之初的2006年才走向终点。
进入新世纪以后,打工潮席卷中国西部乡村,交村外出务工的人口与日俱增,小小的村寨几年间因人口的外流而变得越来越寂静,几乎每一户人家都有人员外出到粤、浙、桂等沿海地区打工,甚至后来还有几户人家举家外出,撂荒土地和房舍。受此影响,在2006—2011年间,交村的祭拜社神活动再次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断裂”期。
时值2006年,祭社活动轮到村中Ljz家主事,恰巧其当年全家外出广东打工。而外出之前,Ljz将准备给社神的猪崽转交给其房族堂弟帮忙看管。但接近年关之时,当地发生一场瘟疫,敬献社神的大猪也在这场瘟疫中死去。而其堂弟又因小智障,大猪死后并未及时告知在外的Ljz,加之年终Ljz及其子女都不返乡,所以当年社神庙的祭拜活动因无人主事,而最终不了了之了。
村民的集体“默认”使得这种情形持续蔓延,接着从2007年、2008年到2010年的几年间,后续者们也都不再提及祭拜社神庙之事。除夕这天,整个村寨以沉默替代往年的隆重仪式。再则,前两年,村寨生产正常,生活平安,而且还修通了乡村公路,完成了部分木楼的改建工作,大家在顺心和喜庆气息中并没有意识到社神的存在,这也增强了这个小村寨对于不祭拜默认的程度。
(三)重拜社神庙:一个未预的结局
直到2008年8月中旬,一件离奇而巧合的事情发生,才让人们再次关注社神。这天,Ljz家突发大火,新建不久的三层五间大木楼在几小时内烧成灰烬,而与之相邻的三户人家却并未遭殃。这样的巧合让大家再次想起社神的存在,将灾害的发生原因都归结为Ljz没有按照规定祭拜社神这件事情上。灾祸发生后,在外的Ljz并未及时回家处理,且其家人也未直言再祭社神之事,过了一段时间村民们的议论也就又默默无声了。
而此后的2009—2011年,是交村“最不安宁”的三年。这三年整个村寨被死亡与灾祸笼罩,全村变得冷清而萧条。据村民反映,村中的鸡鸣在2009年出现了混乱的现象,除公鸡不按时啼鸣外,甚至还有母鸡跟着叫更的现象发生。这在当地是一种不祥的征兆。而这种“不祥”首先在2010年5月得到了“应验”。先是村中Lhk骑车意外致死,他的丧事还尚未处理妥当,其母亲于三天后也接着离世;2011年5月,Lhs的幼女下河游泳又意外溺亡;同年12月,Lhb外出时也发生了始料未及的车祸等等。这一系列离奇之事瞬间让社区内的人们产生恐慌,积累的恐慌也使大家对村庙之神——社神的关注增加。有人开始打破沉默,大胆提议重拜社神庙之事,以祈求社神的原谅与庇护。
这样的提议并未完全打破长时间的沉默状态,而激活人们重拜社神庙的坚定决心是一个游方巫师的到来。这个游方的巫术专家在一场巫术活动中直接指出,村寨近年的不顺与伤亡事件频发是村寨长期不祭拜社神庙的结果。游方巫术专家的这种“合理性解释”,迫使村干部开始与寨老进行对话,共同商议2011年祭拜社神之事。
尽管2011年的祭拜活动为临时决定,但大家心里的长时间“打算”,最终使得事情很快确定了下来,而且妥善考虑了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提议废除此前的“主事者轮换制”,改由村委负责。这样,每届的组长便成了祭拜仪式的主事者,而所花销费用全部由集体承担,再一次切合实际地解决了祭拜所面临的困难。时隔五年的祭拜社神活动又再一次被重启。
在祭拜社神活动恢复的第二年,交村还重新迁建了财神土地庙,村庙信仰体系又恢复到断裂之前的状态。这种意外结果无疑正是前文所说“未预结局”的实例。
四、重拜社神庙与村庙复兴的“非遗”话题
交村壮族民众的社神信仰从建国至今呈现的两次“断裂与重拾”,集中反映了不同时期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对民间信仰的直接影响。于此过程中,第一次信仰断裂与国家政治有着直接的关联性,是在破除迷信的“政治运动”中出现的民众与信仰对象割裂现象。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交村民众的社神信仰受到了政治权力的直接打击,被硬生生地从社区生活的前台拽走,被迫在此后一段时间内进行默默无声的后台实践。但是,此次的断裂是暂时的,社神在“革命者”的惨淡遭遇中找回了自己的地位,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后台又恢复到往日的日常生活当中,实现了村庙信仰的第一次复兴。这种复兴无疑是公共政策实施的一次“未预结局”。
交村社神信仰的第二次“断裂”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现代性的直接影响。置身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交村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见表1),特别是世纪之交的前后几年,社区村村通电工程和村村通路工程全面落实、居住条件改善、自来水工程建成和外出务工人口增加等,使小山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表1 1997—2014交村主要的建设项目
社区的这种巨变使得居民的生活环境及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他们生活的关注点开始从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向多元化,外出劳务、经商或教育等都可成为他们的新选择,因此他们对于土地的依赖逐渐减弱。再加上社会流动的增强,促使一部分人远离乡村,奔波于车水马龙的闹市之中,他们远离了乡村,远离了土地,也远离了社神,且越来越远,对社神庙的依赖自然也在逐渐地减弱。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待社神的态度也随之而变化,一次“无意的抛弃”竟能让村民可以完全地放弃对社神的祭拜。
然而,此次的疏离仍只是一种暂停,是信仰生活的一次短暂断裂。因为作为村庙信仰主要内容的社神崇拜根植在交村的社区生活实践之中,它直接服务于社区,对村民生活、生产意义重大,仍具有生命力。与此同时,他们之间的情感存在并深嵌在交村壮族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成为整个社区民众思维和行动的指南,一时之间很难被其他的事物取代。因此,尽管2007—2010年中的几个主事者以行动“支持”了Ljz的无意“抛弃”,但他们和其他村民一样并不发表反对或支持的公开言论,仅用极其晦涩的沉默方式来回应这场“抛弃”行动。当社区遭遇离奇事件和意外死亡威胁之时,他们又瞬间将自己从信仰的边缘线上拉回来,重新捡拾起这份祖先留下的信仰,从社神处攫取宽慰心灵的“精神货币”[9]。
前述交村壮族民众在村庙信仰上出现的断裂与重拾经历,并非单一的个案。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村庙复兴已成为中国乡村社会文化建设的一个明显标志,村庙复兴甚至已是观察乡村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获得众多学者的关注。如王铭铭在溪村的考察[10]、景军关于大川村孔庙的研究[11]、高丙中对民间仪式中的“国家在场”探讨[12]等,他们努力从具体的生活案例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这一标志性变迁议题。
村庙复兴在中国乡村社会大致地经历着这样的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可视为重建期。受文革的“迫害”,村庙信仰在“扫四旧”“除迷信”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中被“扫地出门”。改革开放后,国家宗教政策由紧转松,民众又自发地将其“请回来”,在村庙的旧址上大兴土木、重建庙宇。第二阶段是重修和再造期。进入新世纪以后,村庙信仰获得了重新的定位,将其类归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来进行保护和开发。再加上各级政府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形式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引导,中国乡村社会形成了一股“重修”与“再造”村庙的浪潮,人们将原先的庙宇进行拓展或原本断裂的信仰习俗再重拾起来,村庙信仰被迫卷入国家文化建设、旅游经济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交织的这股“浪潮”之中。
人们对待村庙态度的明显变化在前述学者的研究中已经得以体现,他们在描述这类变化的同时还致力于将传统的民间信仰研究话题引向重建中的权力技术和经济获利机会等议题,全面关照了“村庙复兴运动”中的政治、社会、经济及宗教等多重力量。特别是重建、重修与再造等词的使用,即可清楚明了地勾勒出这一项“村庙复兴运动”的基本图式。
村庙的复兴成为一场“运动”,除了与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新落实及村民信仰本身有关外,还与国家推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及市场经济的运行密切相关。正是受此影响,“村庙复兴运动”的推进逐渐使得原本彰显地方社会文化的村庙信仰变得不再“单纯”,其功能和意义逐步异化成为与国家政治、乡村社会及经济、信仰习俗等息息相关的复杂多面体,融进了多重力量,致使村庙本身“在表面上不断拓展,但实际上却与村落社区日益疏离”[13]。
“村庙”一词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信仰体系中“村”与“庙”的存在感。村庙信仰正是基于“村”这一可感的社会组织而形成的庙宇崇拜,是村落社区的共有习俗。因此,它本身意涵了一种集体行动及行动中的各种关系互动,自然地,“运动”中的权力技术和经济获利机会的嵌入成为了学者关注的新议题。因为在这场“运动”中,村庙本身的信仰问题在国家政治与乡村社会及其经济发展面前日趋边缘化,仅作为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已不再是核心点。正如年轻学者骆建建的《归来之神》[13]、王新民的《民间信仰与民众生活研究》[14]和张祝平的《传统村庙的当代变迁及实践逻辑》[15]等论文中记述的那样,各种权力技术及经济利益的喧宾夺主,成为这场“运动”的真正主角儿。
而与此不同的是,交村壮族民众的第二次重拜社神庙尽管在时间上与中国乡村社会村庙的第二次复兴运动大致相同,但其断裂与重拾的原因却与国家政治及经济获利并未发生直接的关联,它所展示的仅仅是社区民众应对灾难的集体性选择,其中蕴含的是交村壮族民众用以解释世界和认知世界的方法论。尽管这一切在无神论者眼中是一种极为夸张的巫术行为,但在民众身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文化深层力量的引导。它使原本“应当抛弃”的事物遭遇阻碍,最终不仅让它重返民众的社会生活,而且还强化了它的存在感。这就是地方性知识在日常生活场景中的一种展现,是民俗主体与民俗文化互动的真实结果。
五、结语
正如前文所言,交村社神信仰的第一次断裂是国家政治干涉的后果,其结局除了“事与愿违”外,还进一步强化了社神在社区民众心中的真实存在感,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公共政策实施所始料未及的,且尽管第二次“割断”是村民的主动疏远,但其结局无非也是同样如此的一种“未预结局”。
交村社神信仰的这种“未预结局”现象并非偶然,它是传统文化生命力的具体彰显,是前文提到的地方性知识在日常生活场景中的一种展现,是民俗主体与民俗文化互动的最终结果。如果说交村壮族民众经历的第一次断裂与重拾同中国各地民间信仰由断到续存在高度的一致性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观念使然,那么第二次的由断到续,则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个案。第二次断裂与重拾经历了前前后后五年的挣扎和徘徊,其中展现了当地壮族民众面临灾难的心理和处置问题的方式,是传统文化独特魅力所促成的最终选择。在这个过程中,社神是他们无法割舍的依靠,社神信仰是他们用以认知世界和解释世界的地方性知识体系,直接作用于他们的思维和行动。因此,当村寨生活遭遇危险困扰时,他们首先能想到的和首先会选择的只会是他们所信赖的社神,寻求它的照顾和庇佑。这个过程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乡村文化建设、旅游事业发展以及经济引导没有任何的关联性。
我们知道,社神信仰即是对土地之神的信仰,依托农耕经济而存在。在当下,随着现代性不断涌入乡村社会之后,外出打工或乡村生活方式的逐渐改变,使得人们对于土地的依赖在日渐减弱,他们那种远离村寨或远离土地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主动地疏远社神,或者默许这种疏远的实际存在。由此,当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持续地改变时,当人们逐渐摆脱这种信仰束缚开始另一种全新生活时,到了那一天,神圣的社神是否还是交村壮族民众的最终依靠?是否还是灾事来临时的精神归宿?是否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是否也会被卷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之列?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现在都无法做出具体的回答。我们只能如许烺光先生在其《祖荫下》一书之末所说的那样给予答复:“传统的方式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适应新的要求,这两者究竟怎样才能有效地结合以达到平衡,我们只能让时间来说话了。”[16]
注释:
①交村之前的“主事者”主要采取轮换制形式,每年由一户负责祭拜。轮到做主事者时,该家庭需要饲养一头生猪作为社神祭祀的供品,而在进社的这天,主事者还需负责所有事务的操办工作,包括人员安排、食材采购、供品摆设等。近年来,因受外出务工的影响,轮换制无法延续,已改由村委会承担主事者的所有工作,由集体凑钱购买献祭礼品。
②在每年的腊月二十九这天晚上,交村壮族民众自觉分成老、中、青三个年龄群体,在吃过晚饭后聚集起来举行一种集体性的聚餐活动,大家吃喝玩乐,通常要闹上一整宿。当地俗称为“吃二九”。尽管无人确知该习俗与社神的关系,但结合该习俗的举行及社神庙的传说,此二者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他们的这种狂欢式聚餐无疑是一种社神新居落成的庆典活动。
③采访对象:吴老师,65岁,壮族,退休教师,对村史较为熟悉,采访时间:2014年8月6日。
参考文献:
[1]高丙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大革命的终结[J].开放时代,2013(3):143-152.
[2]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M].李康,李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74-75.
[3]刘玉能,杨维灵.社会行动的意外后果:一个理论简史[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45-51.
[4]乌尔里奇·贝克,安东尼·吉登斯,斯科特·拉什.自反性现代化[M].赵文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24.
[5]景军.国家同志:媒体、移民与一位农村老年妇女的自杀[G]//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06-209.
[6]何星亮.土地神及其崇拜[J].社会科学战线,1992(4): 324-328.
[7]许慎.说文解字·注音版[M].长沙:岳麓书社,2005:9.
[8]杜正乾.中国土地信仰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2005:25.
[9]张琪亚.民间祭祀的交感魔力[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5-6.
[10]王铭铭.溪村家族[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
[11]景军.神堂记忆[M].吴飞,译.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
[12]高丙中.民间的仪式与国家在场[J].北京大学学报,2001(1):42-50.
[13]骆建建.归来之神[D].上海:上海大学,2007.
[14]王新民.民间信仰与民众生活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1.
[15]张祝平.传统村庙的当代变迁及实践逻辑[J].浙江社会科学,2012(6):83-89.
[16]许烺光.祖荫下[M].王芃,徐隆德,译.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1:315.
责任编辑:黄贤忠
“Unintended Consequence”: Regain of the Land Gods Belief in a Zhuang Community
LIANG Hongxin1, HE Fei2
(1.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Fuq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of the CPC, Fuquan Guizhou 550599, China; 2. Institute of Ethnic Studies, Fuquan Municipal Bureau of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Fuquan Guizhou 550599, China )
Abstract:Affected by the national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folk belief of rural society generally appears twice broken into by large-scale continuous process. This process in a large extent reflects the state of religious life in more than 60 years of the founding of the new China, and it outlines the life history of religious people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The research is mainly to discuss the two“unintended consequence”phenomenon, and through the concrete presentation of a Zhuang community life situations, showing twice before and after the break and restore process, the social forces behind this phenomenon is to be discovered,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local social life is also obtained.
Key words:neighboring village; land gods belief; land; social changes
作者简介:梁宏信(1986—),男,贵州从江人,硕士,主要从事民俗文化与民间信仰研究;何飞(1990—),女,湖南岳阳人,硕士,主要从事民间信仰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民族大学科研院(所)、基地(中心)项目“黔东南壮族村庙信仰的现代调适研究”(项目号:KYJG[2014]55)的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5-08-08
中图分类号:F59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004(2016)01-00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