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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释文》“重”字音义辨

2016-03-17沈红宇郭建斌

武陵学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音义平声注音

沈红宇,郭建斌

(1.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湖南常德 415000,2.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经典释文》“重”字音义辨

沈红宇1,2,郭建斌1

(1.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湖南常德415000,2.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重”字在中古《经典释文》和《广韵》中有多组音义匹配。表“分量大”及其衍生义,读上声直陇切,为其常用音义;重牙又作崇牙,为重叠之牙,既指悬挂编钟编磬之类乐器的木架上端所刻的锯齿、钟磬架,又指旌旗的齿状边饰,读平声直容切;丧礼中临时作主位之用的重,读平声直容切;“一似重有忧者”之“重”为副词,指再次,反复,读去声柱用切。

重;《经典释文》;礼记;音义;中古音

重,《广韵》有平上去三声:多也,厚也,善也,慎也,直陇切;更为也,柱用切;复也,迭也,直容切。前贤如孙玉文、雷昌蛟①分别就变调构词和上去异读的意义进行了辨析。本文予以补充辨析。

一、常用音义

《经典释文》(下简称《释文》,其后括号内的数字为引用页码及条序)除“依注音童”1次本字为“童”外,为“重”字注独音者,平声共128字次(下文省略“字次”二字),其中“直恭反”5、“直龙反”111、“直容反”12;注去声共130,皆“直用反”;注上声共3,其中“直勇反”“轻重之重”“直冢反”各1[1]。

注独音上声者见于下列语境中:

《周易·系辞上》:“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薄,指物之微薄,“重”与“薄”相对,谓“茅草作为物是微薄的,但可以发挥重大作用。”[2]《汉语大字典》以此作为“厚”义例证[3]。《释文》(124.21):“可重,直勇反。”

《尚书·吕刑》:“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狱,非尔惟作天牧?”传:“主政典狱,谓诸侯也。非汝惟为天牧民乎?言任重是汝。”重,指(为天牧民之)重大责任,即责任分量大,与“轻”相对。《释文》(198.22):“重,轻重之重。”

《尔雅·释乐》:“宫谓之重,商谓之敏,角谓之经,徵谓之迭,羽谓之柳。”注:“皆五音之别名,其义未详。”《释文》(1637.13):“宫谓之重,直冢反。刘歆云:‘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孙云:‘宫音浊而迟,故曰重也。’”盖宫音重浊,故名。

《释乐》为专有名词,故陆氏注音。《吕刑》并非注音,乃辨词义而已。陆德明以为既为“轻重之重”,则读音自晓,无需更注读音。《释文》除此3处外,皆不独注上声。重指分量大,厚,是很常用的意义,在各经中频率很高。如《礼记·曲礼》注“不敢受重赐者,心也”“轻重不在刑书”,《檀弓上》“别轻重也”“恩重,宜有施惠”,《檀弓下》“任之虽重也”,《王制》“刚柔轻重”“轻任并重任分”,《明堂位》“大刑,重罪也”等等,不一而足,《释文》皆不注音。此《系辞上》例亦为常用义,《释文》注音,可视为例外。

“分量大”之衍生义重视、担心、程度深、庄重等义,《释文》亦不注音。如《曲礼上》“志重玉也”“尊师重道也”“皆为重别,防淫乱”,《曲礼下》“不务变其故俗,重本也”“生乳之时重伤其类”,《月令》“重祭礼”“天子必亲往视渔,明渔非常事,重之也”,《文王世子》“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以其不敢以庶守君所重”,《礼运》“奠之不同处,重古略近也”,《玉藻》“重宝瑞也”“足容重”等等。

可见,与去声、平声注音相比,注上声独音者比例实在很小。此为陆德明于常用音义大多不注音的处理方式。上声注音以同条异读为常,在陆德明看来,属于“音堪互用,义可并行”者。“如字,又直龙反”1,“直勇反,徐治恭反”1,“直勇反,徐治龙反”2,“直勇反,又直恭反”2,“直勇反,又直容反”1,“直勇反,又直用反”3,“直用反,又直勇反”2。

二、重牙

《礼记·明堂位》:“夏后氏之龙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注:“簨虡,所以县钟磬也,横曰簨,饰之以鳞属;植曰虡,饰之以臝属、羽属。簨以大版为之,谓之业,殷又于龙上,刻画之为重牙,以挂县纮也。周又画缯为翣,载以璧,垂五采羽于其下,树于簨之角上,饰弥多也。《周颂》曰:‘设业设虡,崇牙树羽。’”

此条经及注,《释文》(753)依次列“重”“璧翣”“植”“臝”“重牙”“以挂”“县纮”“载以”等词条音义。“重”“重牙”条皆注“直龙反”。通志堂本同。依陆氏体例,同字同音义出现于同条经注中,则往往以“注同”等方式间接注释,无须重出。此“重”二注反切相同,与陆氏体例相悖。故卢本、阮本删第一条。黄焯曰:“卢谓因下文“重牙”误衍,遂从删汰。段云,此似音崇为重,崇重也。”[4]黄坤尧将词条以“崇?”标记为有疑[5]。对于卢、段及黄坤尧之说,笔者有以下看法:

首先,《释文》首处字头当非“崇”字。

崇牙,《汉语大词典》一义为“悬挂编钟编磬之类乐器的木架上端所刻的锯齿。亦代指钟磬架”[6]。其他经典之经注中亦有“崇牙”者:

《诗·大雅·灵台》:“虡业维枞,贲鼓维镛”,传:“枞,崇牙也。”

《诗·周颂·有瞽》:“设业设虡,崇牙树羽”,传:“崇牙上饰卷然,可以县也。”

另一义为“旌旗的齿状边饰”。

此《明堂位》下文间隔476字亦有“崇牙”:“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绸练,殷之崇牙,周之璧翣”,注:“殷又刻缯为重牙(阮校曰:“岳本‘重’作‘崇’……卢文弨校曰‘案前注亦作重牙’”[7]),以饰其侧,亦饰弥多也”。

《礼记·檀弓》:“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翣,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注:“崇,崇牙,旌旗饰也。”

崇,《切韵》(笺注本切韵S2055、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王仁昫刊缪补缺切韵、北京故宫博物院旧藏裴务齐正字本刊缪补缺切韵)锄隆反,无异读。十四种经典之经注中所有“崇牙”《释文》皆不音,且全书中含“崇”字的全部17个词条,都没有为该字注音。可见,在陆氏心目中,该字为常见易识的字,此处陆氏亦当不是为“崇”字注音,故卢说为上。

第二,崇,重也,重迭。故崇牙即重牙,即重迭之牙,多牙。

释“崇”为“重”,始自《尔雅·释诂》:“从、申、神、加、弼、崇,重也”,注:“随从、弼辅、增崇,皆所以为重迭”。《释文》(1625.37)“重也,直龙反,注同。”后常为各注家引用。义指重迭、多,则陆德明音平声。《诗·大雅·凫鹥》:“既燕于宗,福禄攸降。公尸燕饮,福禄来崇。”传:“崇,重也。”笺云:“既,尽也。宗,社宗也。群臣下及民,尽有祭社之礼而燕饮焉,为福禄所下也。今王祭社,又以尸燕,福禄之来,乃重厚也。天子以下其社神同,故云然。”毛传以“重”注“崇”,郑笺进一步疏为“重厚”,指福与禄重迭双至。《释文》(365.23):“崇重,直龙反,下同。”

《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注:“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重指多的意思,《释文》(1232.16)注平声:“崇重,直龙反,下同。”

《明堂位》孔疏引皇氏曰:“崇牙者,崇,重也,谓刻画大版,重叠为牙。”

《尚书·盘庚》:“失于政,陈于兹,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曷虐朕民?’”传:“崇,重也。今既失政,而陈久于此而不徙,汤必大重下罪疾于我,曰:‘何为虐我民而不徙乎?’”《释文》(168.26):“重,直勇反,又直恭反。”传以“重”释“崇”,疏句又以“大重”对应“崇”,一为重迭,一为不轻,陆氏以为二义可并行,故注平上二读,以“不轻”义上声读为首音。“崇,重也”对应又音直恭反,指重迭。

《汉语大词典》收词条“崇牙”与“重牙”。“崇牙”二义上文已述,“重牙”不收此二义[8]374。《诗》《礼记》经文固然是作“崇牙”,然多处注文却作“重牙”,且崇即重,崇牙即重牙,故《汉语大词典》“重牙”条当补充“崇牙”义。

三、重木

“重”有指古代丧礼在木主未及雕制之前代以受祭之木的意义,于《广韵》《集韵》中未收。丧礼中的重,临时作主位之用。《礼记·檀弓下》:“重,主道也。”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既虞而埋之,乃后作主,《春秋传》曰:‘虞主用桑,练主用栗’。”

《礼记》经注首次出现此义之“重”者,为此文上句“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之注“谓重与奠”。今本《礼记》音义于首见不音,且自此往下,有“重”8次,其中经文3次,注文5次,皆同义,未注音。《释文》一般于常用音义不注音。此多处“重”字皆不注音,易让人误以为读上声。而《杂记》:“重既虞而埋之”,《释文》(782.11):“重,直龙反”,读平声。孙玉文[9]102-111对“重”字的变调构词音义作了比较详尽的分析,以动词“重迭起来”为原始词,读平声,分别衍生出“厚,重量大”和“增加、加上”二义,分别读上声、去声。但未提及“受祭之木”之音义。

要考此“重”字读音,仅依《礼记》音义将有失偏颇,还需参考《周礼》《仪礼》音义。《周礼·春官宗伯下·小祝》:“设熬,置铭”,注引郑司农曰:“重木置于中庭,参分庭一在南。粥余饭,盛以二鬲,县于重,幂用苇席。取铭置于重。”又引杜子春云:“熬谓重也……”《释文》(485.13):“重木,直龙反,下同。”《仪礼·士丧礼》:“重,木刊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注:“木也,县物焉曰重。刊,斫治,凿之为县簪孔也。士重木长三尺。”疏:“以其木有物县于下,相重累,故得重名。”《释文》(609.17):“重木,直容反,下及注同。”依《仪礼》疏,重以“相重累”而得名,故《周礼》《仪礼》音义皆注平声,读与原始音义同。《汉语大词典》以《广韵》直容切匹配此义,是也[8]372-373。今本《礼记》音义于《檀弓下》重木义不注音,或为陆德明之疏,或为传本误脱也。

四、重有忧

《礼记·檀弓下》:“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贡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释文》(676.19):“重,直用反。”

“重”于《广韵》三音皆作小韵首字,可见三音于时皆常见。其中,平去二音意义紧密相关,只不过平声为动词,去声为形容词或副词。作副词修饰动词而《释文》读去声的,比如:

《左传·昭公十年》记载,晋平公死,各国诸侯咸来吊丧。安葬完毕后,诸侯的大夫想乘机拜见新国君。“叔向辞之曰:‘……孤斩焉在衰绖之中,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叔孙昭子的意思是,如果以丧服相见,就是再受一次吊唁。重,再次,表示动作行为的重复。《释文》(1096.30):“是重,直用反”。

《礼记·学记》“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容,然后尽其声;不善答问者反此。”注:“从,读如‘富父舂戈’之舂。舂容,谓重撞击也。始者一声而已,学者既开其端,意进而复问,乃极说之,如撞钟之成声矣。”重撞击,谓反复多次撞击,对比于始者之“一声而已”,照应学者之“意进而复问”。重,即再次、更为也,作副词。《釋文》(767.38):“重撞,直用反。”

对于《檀弓下》“重”字音义,孔疏:“言子之哭也,一似重迭有忧丧者也。一者,决定之辞也……是重迭有忧也。”杨天宇翻译为:“听您的声音,很像有深重的忧伤。”[10]孔、杨有不同的理解。笔者以为,杨先生的翻译虽然于上下文意讲得通,但毕竟于音于义皆无据。妇人答孔子之言,曰昔者妇人舅死于虎,夫又死焉,今子又死焉,与孔子之言“重有忧”者相照应,亦即孔疏之“重迭有忧丧”,指再次、多次有忧丧。《释文》读为去声。杨译中的“深重”,古音读为上声而非去声。故,杨译于音于义皆无据。孙玉文[9]109-110指出了“重”字有“频繁多次,反复”的形容词用法,把《檀弓下》例及《汉书·杜周传》“钦复重言”列入其中,似不妥,当补充其副词的用法。

注释:

①分别参见孙玉文《汉语变调构词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雷昌蛟《广韵》“重”字异读音性质考辨,《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37-39页。

[1]陆德明.经典释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宋元递修本,1985.

[2]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337.

[3]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88:3680.

[4]黄焯.经典释文汇校[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4.

[5]黄坤尧.新校经典释文[M].台北:学海出版社,2011:192.

[6]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第3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843.

[7]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1493.

[8]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第10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

[9]孙玉文.汉语变调构词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10]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9.

(责任编辑:刘英玲)

H131.6

A

1674-9014(2016)05-0117-03

2016-08-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经典释文》文献与语言研究”(14ZDB097);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陆德明《礼记音义》研究”(13YBA254)。

沈红宇,女,湖南长沙人,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讲师,安徽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汉语史和汉语音韵学;

郭建斌,男,湖南桂东人,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2013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古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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