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与火之文化情结
2016-03-16管彦波
管彦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辨风正俗】
彝族与火之文化情结
管彦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在彝族的社会生活中,火有神性、灵性,具有某种神秘性和权威性,人们不仅敬畏它、祭祀它、崇奉它;同时,还借其神力驱除一切邪恶,助猎、助耕、助医、助战,火传承着历史、演绎着文化。
火的神话与传说;火神与火崇拜;火与生产生活
悠悠岁月,火与人类息息相伴,须臾不可离。火能“博赡群生,资育万类。……功用关乎古今,勋绩著于百姓”。[1]彝家之火作为一种自然力的物质实体,当被赋予彝族同胞的心智,它不仅能助猎、助耕、助医、助战,还能演绎历史,传承文化,并逐渐升华为一种饱蕴着信仰的神秘性和闪烁着心智灵性之光的文化复合体。
一、久远年代流淌下来的神话与传说
在西南各民族的创始纪史诗、神话传说中,几乎每一个民族都有关于寻火、取火、奉火、祀火的神话传说。彝族同胞在解释或记述有关天地、日月山川、河流、神学等万物的起源时,亦包含着大量的有关火的神话与传说。四川凉山彝族地区,民间的创世纪史诗《勒俄依特》说:“天上坠下一个火球,掉在恩接介列山,燃起熊熊大火,九天烧到晚,九夜烧到亮。白天烧得黑烟滚滚,夜晚烧得火光闪闪,天是这样燃,地是这样烧”。彝族支系阿细人的《阿细的先基》说:“天上打起雷来,有一样红彤彤的东西,从天上掉下来,人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稀奇的东西,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姑娘和儿子们,在旁边的树蓬里,折了些小树枝,拿来撬老树,撬着撬着嘛,撬出火来了”。《梅葛》中说:“独眼睛这代人,用石头敲硬果,溅起火星来。火星落在树叶上,野火烧起山林”,从此学会“用火来御寒,用火来作伴侣,用火来烧东西,……生吃树果有生味,熟吃树果味道美,人类从此冷暖来分辨,从此生熟能分开”。
上述几则有关火的神话传说,无论是“用石头敲硬果”敲出火来,还是用“三串小火镰”相摩擦“打”出火来,亦或折树枝“拿来撬老树”而“撬”出火来,其情节大同小异。但都明白无误地告诉了我们,彝族先民是这样认识火,并学会摩擦生火的。
二、火神与火崇拜
一般而言,在人类对火的初期认识与把握中,无外乎借助神或神力获取“火种”,历经艰辛磨难而获取“火种”,因观察雷击树木起火和摩擦起火等几种方法,但由于火具有神奇般的魔力,给我们先民的生活提高了无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人们赞美它、崇奉它,严肃而又虔诚。相应的也就有了火神、火崇拜及其相关的祭火仪式。
“所谓神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一种主宰部分或整个物质世界的、超现实、超自然的具有人格和意志的存在。不论神话或宗教里的神,都是在幻想中虚构出来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的产物。”[2]在彝家人看来,火不仅是几缕飘动的火焰,而是一种浓缩了神灵的世界。在火这个神秘的世界中,有神灵、祖灵以及各种各样的司火之神:火神。人们为了把自己的愿望、祈求,倾诉给冥冥之中的精灵并寻求神灵的庇护,常怀着诚惶诚恐的敬畏心情祭祀各种神灵。
在黔西北乌蒙山区彝族的信仰与观念中,司火之神有三个,即火神多斯、火塘神苦鲁斯和灶神格白斯。三神中火塘神和灶神是善神,专司人间温饱,对人有益无害,时时刻刻和人们生活在一起,如麻痹大意有不敬之处,亦会报复于人,因此应小心敬奉。而火神则是恶神,人们稍有不敬和冒犯就会降灾于人,因此敬而远之。云南彝族支系阿细人也认为,火神是引发火灾的罪魁祸首,因此每年正月二十三或二十四举行隆重的送火神仪式。云南富民县罗兔和赤就两乡的彝族如碰到火灾,则认为是得罪了火神,火神埋了火星进行惩罚,因此,要举行“找火星”的仪式。届时村民凑钱请巫师毕摩寻找“火星”。毕摩先在村中念《火神经》《灶神经》《雷神经》后,分别到各家把火神咒贴在堂屋正墙上,然后在一支红公鸡脚上系上麻绳,驱赶公鸡到各处寻找火星,边走边吟诵《火神经》。另外,许多地区的彝族每年正月初一早上和六月二十六日举行祭火礼,每年正月初二或初三还举办火神会,专祭火神。在祭火神时,吟诵祭火词,颂扬火的功德,追述火的来历,最后表示对火的殷切祝愿。
彝族同胞对火的崇拜有一个不断演进和发展的过程。最初为对自然物实体的崇拜,认为火是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自然力,怀着感激之情加以崇拜;后来在人们长期使用与认识火的过程中,觉得火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有思想和感情,具有人格化的特点和超人的能力,甚至无所不能,被视为各种神秘力量的化身。这时对火的崇拜,实际上已上升到对灵物虚体的崇拜或者对鬼神异体的崇拜。[3]
火有神性、灵性,具有某种神秘性和权威性,人们敬畏它、祭祀它;同时,又希望凭借其威力驱除一切邪恶,美化人间。彝族巫师毕摩认为,能够沟通天地的东西只有火,火起源于天,燃烧于地,最后回到天上,只有火才能通达神灵处。所以,在彝族巫师的祭祀活动和民间一些日常的祭祀活动中,常把火作为一种净化器。祭祀时所献供品无论生熟都必须在火上绕几下,人们认为经过火的净化,供品可能带有的不洁也就消除了。
无独有偶,在彝族民间有一种烧鸡尾的仪式,即当小鸡长到一月后,用燃烧着的火炭烧去尾毛,边烧边念“烧鹰眼,烧蚊眼,烧鼠眼,烧蛇眼,你见到鹰,鹰见不到你;你见到蚊,蚊见不到你;你见到蛇,蛇见不到你……。”他们认为通过这种积极巫术的行为就能防止鹰、鼠、蚊、蛇对鸡的侵害。火炭的作用在于净化了鸡身上的邪气。[4]
三、火塘:火的房子
火引入家居而产生了火塘。彝家认为,“火塘是火的房子。”彝族家居生活中传统的火塘,大多为三石鼎足式,即以三块石头围砌于火的四周,成为支撑饮食用具的最好支点。据传,彝族祖先在迁徙过程中不幸落水,幸存者用三块石头支锅,恢复了体力,得以继续向南迁徙,久而久之,火与石就被渲染上神秘的色彩,成为他们精神生活中甚为神圣之物。
火与石组成了火塘,火神又是火这一自然力的象征,而火塘是火塘神居住的地方,火塘、火塘中的火及锅庄石相应的也就成为火神的象征。彝族民谚称:“汉人敬官,彝人敬火”。敬火、崇拜火转移到火的房子——火塘,那就是对火塘的祭祀与敬畏。确实如此,彝家之火塘,那一方普普通通的方寸之地,那永久不熄灭的火焰和轻易不肯变更的几块沉默的锅庄石,在人们的心灵世界中,不再是那样的平淡无奇,而是融宗教信仰、社会观念和习俗风尚于一体,具有奇特的神圣地位。
在彝族的社会生活中,火塘是人们生活起居的中心,重要的文化传承场和各种神灵聚集之地,它维系着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人们常常通过各种方式去祭祀火塘神灵,去取悦和感化鬼神,以求得神灵的庇护。在对火塘诸神灵的祭祀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与火塘有关的禁忌。彝家火塘里的火被称为“万年火”,与家庭命运休戚相关,长年不熄,表明家中“香火”不断,万一火熄灭则视为不祥。讨火种必须到族里最年长的人家里去讨取。若重建新房或兄弟分家另住,必须到火塘的老火塘去引老火种,迁入新房的第一件事是在火塘升火。在搬家时要先搬火种及火塘锅庄石。搬动时要先祭火神,祭词道:“火是石头火,火是石神送来,火神藏家中,人畜得安宁”等等。祭毕,家中长者用盆子装好锅庄石和火种,在众人簇拥下搬到新居,选择火塘,干柴引火,以祈求搬家吉祥之兆。
火塘里的锅庄石被视为神灵形象,轻易不可移动,严禁任何人触动,甚至做饭时一般也不把锅、碗放在锅庄石上面。他们认为如果把炊具放置其上那是对祖先的不尊不敬,会给家庭带来灾难。他们严禁用脚踏锅庄石,如果需要搬动锅庄石,须择火日,先祭献火塘神,然后才可以搬动;严禁从火塘上跨过去,严禁在火塘上烧烤不干净的东西。在火塘四周座次的安排上,一般主客有别,不能乱坐。添火时,一般只能顺下方向添柴,不能从其他方向添柴;烧柴时必须分清大头小尾,先烧大头,如果颠倒了,以后生小孩会倒生,甚至会惹恼火神多斯。
如上种种有关火与火塘的禁忌,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火神的敬畏。
另外,彝族崇拜火、火神、火塘神,还把火塘与家庭、婚姻联系起来,把对火的崇拜与对祖先的祭祀结合起来。最能反映火塘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是小凉山彝族男孩的穿裤仪式与新娘的转魂仪式。小凉山彝族男孩成年举行的穿裤仪式,必须在火塘边举行。届时,母亲先用一块石头放入火塘里烧热,然后浇上凉水,把新裤放在热石发出的蒸汽上转一圈,再给孩子穿上。民间认为,裤子在火塘上熏过,表明已获得火塘神灵的保佑,并且不论婚否,都带上了家庭的灵气。新娘的转魂仪式由巫师毕摩在夫家的火塘边举行。在结婚的第二天,新娘及丈夫家人分坐在火塘两侧,毕摩手提一只捆好的活母羊,从左绕新娘头部七圈,再从右绕到新郎头部九圈,边绕边祈祷。行完此仪式,新娘的魂便正式转到夫家,成为夫家的一员。有的地方在迎接新娘时则是在村外烧上三堆火以示敬火,表示新娘从此加入这一家人的生活。
四、火葬、火把节
火葬是彝族比较典型的丧葬形式,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同时又与火崇拜有着密切的联系。据史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氐羌族群就行火葬。《太平御览》卷七引《庄子》:“羌人死,燔而扬其灰。”渊源于氐羌系统的彝族也承继了这一古老的葬俗。
彝族的火葬主要流行于四川大小凉山地区,其法是在野外架起火柴堆,将尸体置放在柴上,盖上青松等枝叶,由亲属点火。为了防止野鬼作祟及仇家将牛、羊骨抛入火中,亲属在焚尸的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守护在旁边。这是因为彝族认为有魔鬼干扰,祖先之灵就不能达到阴间“乐土”。那么,彝族的火葬文化是建构在什么思想基础之上的呢?
据相关学者研究认为,彝族的火葬源于对火的圣洁与净化作用的认识,是远祖先民对万物有灵观念的一种反映。在彝族先民看来,人的灵魂不会死亡,它能离开的人的躯体而独立存在。在经过火的净化之后,便能消去生前的罪孽,冤魂在毕摩的超度和引导下,沿着本家支的迁徙路线,翻山越岭,一直回到祖先的发祥地去和祖先团聚。[4]
火把节是彝族民间传统节日之一,它鲜明地突出一个“火”字,而且也是以火为中心的祭祀节日。有关火把节由来的传说甚多,且因地而异。据光绪《昆明县志》载:“汉之时有彝夫阿南,其夫为人所杀,南誓不从贼,即以是日(六月二十四日)赴水死,国人哀之因为此会。一云南诏皮罗阁会五诏于松明楼,将诱而焚之,遂并其地,邓赕诏妻慈善,谏夫勿往,夫不从,乃以铁钏约夫臂,既往,果被焚,慈善迹钏得夫尸以归。皮罗阁闻其贤,欲委擒焉。慈善闭城死,滇人以是日燃炬悼之。”这是较为普遍的说法。又云南路南彝族(撒尼)传说:“古时候有一个魔王,残酷压迫百姓,百姓起义后用羊群进行火攻,把魔王的堡垒攻下,人民为了纪念这次斗争,于每年六月二十四日耍火把相庆。”另外,彝族民间还有另外一种传说是:天王恩梯古子派使者斯热阿比到人间收租征税,激起人间的反抗,地上的勇士阿提拉巴奋力杀死斯热阿比,恩梯古子闻讯大怒,就派天虫去吃人间的庄稼,阿提拉巴与大家商量,于六月二十四日晚上,男女老幼齐举火把,烧死了大部分天虫,保护了庄稼,夺得了丰收。
三个不同的传说,说明了火把节应源于原始时代的祭火及祈丰年习俗,其永恒不变的内容是火的威力与博大,是火的虔诚与慈善。时至今日,人们还相信火炬可驱尽家中、村中及田中的鬼邪,确保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故节日夜晚点燃火把后,要挨家挨户或围着田边地角走,边走边往火上撒松香,并打击什物,以示将鬼魔驱走。
从以上与火相关的两个文化事象可以看出,彝族之火是驱除一切邪恶鬼魔有无比威力的灵物。
五、火:生产生活用具
彝族早期是一个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火既是防兽的“利器”,又是助猎的工具。在狩猎中,彝族常在某一狭谷森林的三个方位,堆积干树枝和野草,夜晚点燃火堆,驱猎犬逐兽,野兽畏火,只往无火的一方逃窜,守侯于此的猎人,便可将野兽猎获。当发现野兽进入山洞时,则于洞口点燃有毒的树枝、干草,利用风向将火烟吹入洞中,猎物被熏晕而无力挣扎,捕获极易。在放牧活动中,彝族有时也引火烧山,森林、草原经火烧后,可以长出嫩绿的青草,有利于放牧牛羊,使牛羊肥壮。
火不仅能助猎、助牧,还能助耕。
康熙《云南通志》卷三十七记彝族先民爨蛮是“种类甚多,……大略广则刀耕火种。”乾隆《开化府志》卷九:“有号鹿蛮者,……大略寡者刀耕火种。”檀萃《滇海虞衡志》卷十二《志蛮》:“黑罗罗,……男子耕牧,高岗硗垅必种之,故不善治水。收罺稗,无嘉种。”这几则史料说的是彝族借火之力,进行刀耕火种的情况。
刀耕火种离不开火,因为火可以烧去大片的砍倒的杂木并作为肥料,可以烧死土壤中的草籽、害虫,烧松土壤,有利于作物的生长。直到民主改革以前,每年春天,一些地区的彝族群众常砍倒一片树林,晒干后放火焚烧,灰烬作为天然的肥料,就地种植五谷或荞子。彝族专称烧荒点种荞子的地为“科咪伍”,意为烧荞地。
在彝族的社会生活中,火不仅是生产工具,而且是“净化器”“餐具”和必要的“医疗用具”,也是衣服的重要“补充物”。
大家都知道,在人类的饮食发展史上,未学会用火之前处于一种“饮血茹毛”的前人工自然饮食状态,当人类学会利用自然火并保存火种特别是人工取火以后,原始烹调的第一块丰碑就矗立起来了。有了火,人类可以吃到各种各样的熟食。烧、烤是利用火制作食物最直接的手段。在至今许多彝家的饮食生活中,常把肉、荞粑、豆子、玉米、土豆等作物,直接放在火焰上或灰烬中烧烤,无须锅碗瓢盆之类的餐具,而是通过火这一“简易餐具”进行必要的粗加工,就可以制作多种饮食。这里,火既是能源又是“餐具”。
“环火而眠”是西南民族一种重要的起居生活方式。彝族同胞大多居住在海拔较高的山区或半山区,到了寒冷季节,为了御寒,同时也为了照明,人们晚上大都围火而坐,环火而眠,借助火的热量,以增加体内温度,这时火就成了一种重要的“衣物”。
以火助医在我国的民间医方中是非常常见的医疗方法。彝族同胞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总结出了熏疗法、蒸疗法、热压法等多种与火相关或利用火的热量治疗疾病的方法。所谓熏疗法,系把干辣椒、蒜、狗毛等物或者把一种叫“耿吴”的树枝燃烧于火上,烧出浓烟,病人披毡裹身,围坐于浓烟旁,通过烟火之熏,可治疗头晕、肝胃不适以及体感疲乏等病状。所谓蒸疗法,一是将狗粪、鸡粪等调成糊状倒在烧红的石板上,用高温、浓烈的蒸气蒸熏病体;或者用龙胆草、车前草等放入锅内煮沸冒出蒸气,让蒸气熏热出汗,此法可用于皮肤病和四肢疲软等病症的治疗。而热压法则是把腹部剧烈疼痛的病人,护之坐于火边,脱衣露腹,小火烧烤,用火来回往内推压巨痛处。
除了上述三种利用火的热量治疗疾病的方法外,哀牢山区的彝族常将火草点燃放入小陶罐,立即将罐口覆于膝盖、腰部,治疗关节炎、腰痛等疾病。马帮长途运输中,马遇雨淋患流感时,有经验的赶马人,常用葱、姜、篙放入酒中加温,反复按摩马腰,随之点燃,用之治疗马疾,疗效神速。
[1][唐]徐谦益.初学记(卷25)[M].
[2]李子贤.探寻一个尚未崩溃的神话王国[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25.
[3]安文新.浅谈彝族火崇拜及其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1991,(3):119-120.
[4]陈世鹏.彝族火葬文化管窥[J].贵州民族研究,1989,(4):126-132.
【责任编辑:董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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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6)07-0033-05
2016-05-23
管彦波(1967-),男,云南宣威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历史地理、南方民族社会历史与文化以及生态人类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