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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道法自然”思想的医学伦理价值

2016-03-16

文教资料 2016年12期
关键词:道法自然道家思想

曹 红

(遵义医学院 珠海校区,广东 珠海 519041)



道家“道法自然”思想的医学伦理价值

曹 红

(遵义医学院 珠海校区,广东 珠海 519041)

摘 要:“道法自然”是道家的核心观念,这一思想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影响巨大。现今,道家提倡的“尊道贵德”、“顺应自然”、“少私寡欲”、“物无贵贱”等思想,仍然对当代医学伦理的建构和发展有现实的启迪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道家思想 道法自然 医学伦理价值

道家思想始于春秋末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级成部分,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以“道”为中心,以“道法自然”为核心理念,以无形而可以大化之道为总原则认识自然,认为天道无为,并推而解释人生和社会现象。在“道法自然”思想的影响下,道家主张崇尚自然,尊道贵德,重生轻物,自然无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对人身心和社会发展的关注让道家文化对人类道德一直有强烈的终极关怀意识。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现就是伦理道德观念,道家思想虽然批判儒家伦理纲常,但对人性的探讨,以及对人依存的社会的运行发展却有深刻的关怀和认识。“道法自然”思想作为道家全要的主旨,也是贯穿于其道德伦理思想里最重要的核心思想,其顺应自然本性、为而不争、万物等而视之等为主的道德伦理思想,在传统伦理道德的建设中有着积极的作用,对当代医学伦理的建构和发展同样也有现实的启迪和指导意义。

一、道家与“道法自然”的思想

道家把道视为宇宙的本源、本体、规律、原理、终极真理等,其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认为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源出于《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既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自然是道的本性和遵循的法则。这里所谓的“自然”并不是指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自然是即“无状之状”的自然。正如郭象所说:“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道家的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顺应本性的一种生存状态和法则。三国时代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中对道法自然注解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可以说,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自然是道自在本真的状态。

道家从“道法自然”这一核心理念出发,认为道要顺应自然,就要返璞归真、去伪去饰,强调万事万物要符合每种事物“顺其自然”的状态、要顺应每种事物“自然而然”的规律,才能无为无不为。道家讲道,讲自然,并不是局限于自然观,实际上更多的是关注人如何与天地共处,如何把握道的真谛实现生命的最好存在,更多的是注重人内心平静和对精神境界的追求,道法自然的结果是要让人更好的存在。所以说,道家“道法自然”的核心是关注人,关注人生问题,其文化有着浓厚的伦理道德色彩。

二、“道法自然”的医学伦理内涵

“道法自然”既是道家的世界观和养生法则,同时对处世修身又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当前的医德医风建设中,医患关系物质化,医生与患者缺乏信任和理解,某些医务工作者唯钱惟利,医德缺失,医务人员对自身职业的动摇等矛盾突出。道家效法自然,就要尊道贵德、珍爱生命,就要回归“无名之朴”,清静无为,就要万物为一,和谐发展,这与医学所追求的关怀生命、生命平等以及对医务人员淡泊名利、仁爱廉洁的要求有内在的契合。

1.尊道贵德,顺应自然。道和德是道家学说的两个核心概念,所谓道,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产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老子》第二十五章)道即万物之所以生成的原动力,是世界万物运行的最根本的客观规律。“德”是对“道”的认识和把握,是道的体现,所以,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道造化万物由德来蓄养,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而,道家主张“尊道贵德”。尊道贵德具体到行动中就是“道法自然”,即顺应自然,尊重和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让事物和人的身心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自然状态,不刻意,不妄为,实现无为而治。

现代文明社会,物质前所未有的充沛的同时人们失去了对生命本真的把持,异化于追逐物质和欲望的怪圈中,物质过度的享用和追求,让人的身心和大自然都遭到损害而失去了平衡。道家对生命自然本性的重视,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对客观规律和“德性”的重视无疑对现代文明病有着伦理学意义上的启迪。道家认为,人是万物其一,又高于万物而存在“道不远人”,人也要尊道贵德,顺应自然,以自然的态度对待自然,对待他人,对待自我,方能身心和谐,才能提高生命的品质,从而实现生命的价值。如果违背人的自然本性和大自然的规律恣意妄为,都会给人带来危害,人应该“去甚,去奢,去泰”,安于本心,以道为尊,以德为贵,从而达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身心的和谐,进而保持生命的本色,复返生命的根源。

2.见素报朴,淡泊名利。老子主张“复归于朴”,(《老子》第二十八章)他说:“常德不离,复归子婴儿。”(《老子》第二十三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道家从“道法自然”的理念出发,特别注重人的纯朴本性,追求天然质朴的人格之美。道家鄙弃对货利声色的过分追求,在乎心灵的自由宁静,主张“恬淡为上,胜而不美”。道家告诫人们,不要为声名、财货这些世俗的物质利益而丧失自我,认为“嗜欲充益,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如果心里充满着各种嗜欲杂念,眼睛就看不见颜色,耳朵就听不见声,从而扰乱了宁静的心灵,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要保持内心的本真,道家认为需知足知止,要认识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老子》第四十四章),从而“抱朴守真”、不以物累形。

在古代医疗行为中,道家代表医家也特别重视医者不能追名逐利,张仲景鄙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唯名利是务”的庸俗之辈,孙思邈著有《大医精诚》,认为“所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强调“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认为医生必须正心诚意,淡泊名利,对医术的“精”和对病人的“诚”,只有具备“精”和“诚”两个基本素质,才能成为“大医”。

3.生命至重,不分贵贱。道家认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存天地之间,与道、天、地并为域中四大之一。人与万物一样来源于道,遵从于道的规律,其本性也与道一样应顺其自然,因而道家倡导生命本位,主张贵生自爱,身体是人的根本,不要为追逐名利、荣辱、得失等身外之物而伤身,认为只有真正懂得“贵身”“爱身”的人方能“尽天年”。道家将重视人的生命看做人生的第一要义,这对传统医学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国传统医学伦理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重生贵生,珍视生命。在个人的养生上,道家强调的是生命的保存和法自然的自然无为本真状态。在医学上,道家强调救死扶伤是医生的神圣职责,重视人的生命是对医生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大一代“医圣”孙思邈就把“人命至重”作为自己从医的指导思想。他指出:“二仪之内,阴阳之中,唯人最贵。”进而认为人之所贵,莫贵于生,所以全生之德为大,其医著《千金方》更以千金命名,足见对生命的重视。道医代表葛洪认为:“人生先受精神于天地,后禀气于父母。”所以安顿身心、保全性命才是根本,对身体、生命有危害的行为都是“不祥”。

除对生命的关注和对个体生命价值的肯定,在道家看来,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贵贱之分。天地万物皆为“道”所化,自然界不同的生命形态的本体都是“道”,既然万物都来源于道,则“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从道的角度讲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人也是平等的,这一思想反映到医学伦理中就体现为一种道家的医学人道主义。医学直接服务于人类的健康,历代医家都非常重视平等待人、博施济众。孙思邈认为病人来求医,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要“普同一等,皆如至亲”。明代医家、中医外科大家陈实功在其所著的《外科正宗》中就提出过“医家五戒”和“医家十要”,首要就提到“凡病家大小贫富人等,请观者便可往之,勿得迟延厌弃”。道家对生命的重视和强调生命平等的思想对后世医学伦理可谓影响巨大,对现代从医者医德的塑造也有重要意义。

三、“道法自然”的医学伦理价值

医务工作者担负着维护人们健康,预防、诊治疾病的任务,医学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医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效果不但取决于医疗技术、医疗设备,而且与医师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对于医务工作者重新审视生命、处理义利关系、升华人生追求,提高职业道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有利于医者树产尊重生命、甘于奉献的职业价值观。道家历来主张道法自然,万物自化,没有高低贵贱,体现在医学伦理中,就是对生命、对病人的尊重。从葛洪、孙思邈到张仲景、李时珍等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医学大家,都强调以病人为中心的医德理念,这一理念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医学伦理中。

其次有利于医者树产重德轻财、淡泊名利的义利观。道家主张“善利万物”的义利统一,追求个人的少私少欲,而以天下百姓之利益为利益的价值观,这正是当代医学伦理发展所需所求的。

再次,有利于建产和谐的医患关系。解决医患关系的紧张,从制度和法律上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推进现有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外在的约束和必行之路。从内在来讲,医务工作者自身积极自觉的医德修养是关键。道德深藏于人们的习惯和意念之中,通过非强制手段潜移默化于人的思想和行为,这种内在的自我约束的道德力量有时比制度和法律更自觉更主动。因此,道家思想蕴含的个人道德修养的追求,特别是道法自然对个体生命和自由的重视,对精神世界的重视和对物欲的控制,特别是强调个人修身的重要性,这必将为当代医务工作者在医患关系中从严要求自己,坚定道德原则,在道德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重塑医学人文精神提供汲取营养的源泉。医务工作者从内心关爱病人、敢于承担风险、热爱医学事业,这对破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可取之路。

总之,“道法自然”是道家思想的核心概念,是道家人生智慧的凝结。这一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社会现实价值,能够为现代医学伦理发展提供新的哲学基础,树产医务工作者尊重生命、淡泊名利的医德医风,引导医患双方把尊重、平等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律令,营造和谐良好的医疗氛围。

参考文献:

[1]老聃.老子[M].朱谦之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0.

[2]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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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葛洪.抱朴子内篇[M].王明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5.

[5](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

[6]肖玉峰.“道法自然“的现代诠释[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9):94-99.

基金项目:贵州省高校人文医学研究中心课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医学伦理——道家医学伦理思想探析》(课题编号:JD20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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