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刘蘅静的教育观
——以国民参政会的提案为背景
2016-03-16张美凡
张美凡
抗战时期刘蘅静的教育观
——以国民参政会的提案为背景
张美凡
抗战时期,国民参政会中女性参政员总数有20多名。刘蘅静作为国民参政会中为数不多的女参政员之一,非常重视国民教育,在国民参政会有多个提案涉及教育领域。她认为教育是国家的根本事业,是抗战建国的基础,她提出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员收入、施行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制与国定制并行等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使更多的人接受到更好的教育,为抗战建国的成功打下基础。
刘蘅静;国民参政会;提案;教育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全面抗战,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及无党派爱国人士,强烈要求国民政府建立民意机关。1938年7月6日国民参政会在武汉成立,至1948年3月宣告结束,国民参政会共历时9年又8个月,召开过4届13次会议。在抗日战争期间召开了前三届及第四届一次国民参政会。刘蘅静是国民参政会女参政员之一。1923年,她毕业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数理系专业,后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26年回国后,她任广东省立女师及执信中学教员,广东教育会评议委员,1927年任南京省立女中校长。与现在学校教师比例女多男少现象相反,当时是男多女少。“私立乡村建设育才院”在“1940夏在5省11处招生,”到1942年该校“此时有教授11人:瞿菊农、汪德亮(教育专修科主任)、刘蘅静(女)、常德仁(农业专修科主任)、孙恩山(社会专修科主任)、李象元,崔宗培(水利专修科主任)、彭笃生、孙伏园、熊芷(女)、张鸿钧”,这表明在1942年刘蘅静已经成为学校为数不多的教授之一。1948年被选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委员。其“第一至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的身份使其在参政会期间提出了大量提案,其中有多个提案涉及教育,为推动当时国民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教育之于抗战建国的重要性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提出抗战建国纲领,包括政治、经济、外交、教育等方面。国民参政会也以该纲领为指导。刘蘅静提案也不例外,她认为教育在个人、国家两个方面对抗战建国纲领的实现都有着积极意义。
刘蘅静认为教育能够培养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启发他们的爱国思想,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志向。如在难民问题上,她认为除救济外,还应实施教育。她认为难民“既无一技之长,又不习于劳苦;只有思乡之心,而薄于国家观念”且人的“懒惰根性,以为既有饭吃,便不求上进,甘于依赖”。政府消耗大宗赈款救济而不教育难民,“不但于国家无益,长此以往,反养成游民,为害于社会”,而潜回沦陷区域的难民虽无心通敌,也“难免将后方情形传达于敌人,更足妨碍抗战工作”。为解决隐患,必须对难民实施教育,启发其爱国思想,培养积极之态度,扫除懒惰自私根性,“使其愿意学习种种技能,从事各种职业,即使不得已而回沦陷区域,亦不致甘作敌国顺民,而为汉奸所利用,更可潜在民间,作无形之宣传工作”。通过对难民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进取心、独立性和爱国情怀,为抗战建国胜利提供国民精神支撑。
刘蘅静认为教育是抗战建国事业的根本。1942年她在提案中指出“教育为国家根本事业,以抗战建国之意义上,教育建设之重要,则不下于各种经济事业之建设。其认为教育是重要的、根本的事业,是一国的根基,在抗战建国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这不是她第一次强调教育对国家的意义。1938年在鼓励实行难民教育的提案中就有涉及。1939年她更是明确提出了俾全国义务教育加紧实施,早日普及,以巩固抗战建国之基础,且全国义务教育不可因国家战争、社会混乱,政府就不管不顾,任其停滞。扩大教育范围,提高教育水平势在必行,政府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推进国民教育,以期国家根本事业有合理之发展。1941年,刘蘅静在《女子教育问题》中指出教育至关重要,“不但是安定社会的工具,而且是改造社会,改造国家的工具”。基于教育对抗战建国的重要性,她主张将受教育者范围从难民拓宽到包括女子在内的普通民众,使教育的范围更加扩大化。
二、发展教育的路径
面对教育在抗战、建国中的重要性,刘蘅静在国民参政会提案中对政府提出以下建议,希望通过这些建议和措施来实现国民教育的发展,抗战、建国事业的巩固。
1.增加教育经费
增加经费,为国民教育提供资金支持。刘蘅静认为文化教育经费岁出占国家全部岁出的比例很小,限制了国家义务教育的发展。据我国26年度国家岁出经常临时合计数,为1000649446元;其间教育文化费为42934368元,仅占国家岁出总数4%强。“国民教育的各级教育之基础”,英美德法等国的教育文化经费,大部分用于义务教育,而我国的国民教育经费,需由地方自筹,所以义务教育不能迅速普及。自民国二十四年度起中央经费已将补助义教经费列入预算,计二十四年度为240万元,二十五年度为390万元,二十六年度为590万元。这些数字表明,国民政府虽将文化教育经费列入中央经费财政预算之中,且在之后几年有所增加,但与列强教育经费的比重相差甚远,“即以590万元而论,与全部教育文化费相较,仅占14%,数量亦较少”。她希望政府能够“根据管教养卫并重之原则,于编造下年度预算时,充分增加教育经费”,以便积极推进国民教育。抗战期间,对于各省义务教育经费不能按计划发放或教育停滞的省份,要敦促其恢复各项教育,“中央义务教育经费应继续予以支持,并扩大教育经费比例”,甚至可以加倍增拨。增加教育经费是推动全国义务教育实现,培养爱国的国民,促进国家根本事业得到合理发展的基础,推动了抗战建国的实现。
2.提高教员收入
通过提高教员待遇维持教育者资源的稳定可持续。教员资源的稳定是国家教育可持续发展,培养出有爱国心、责任心国民的保障。战前教员生活本就清苦,平时收入难以积蓄,然抗战以来,“各地物价飞涨,一般生活程度,已较战前增加数倍,而教员待遇不但不增加,高中学教员之薪给且较战前低减”,若按战前待遇标准,教员温饱成问题。能否生存是抗战时期教育者的首要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必然会影响教员资源的可持续。物价高涨,中小学教员待遇未改善,生活压力日加严重,“教员遂纷纷脱离教育界而改业政治或工商,近日各中小学已有难于聘请教育之现象”。她从中小学教员待遇现状,分析公立与私立学校教员薪资、生活现状。她认为,教员从事其他职业不仅仅是人员在行业间的流动,而且更威胁到教育事业的发展。“近观各校情形则处处表现寂败之象,多数教员......生活昂贵,薪俸不足以维生,纷纷改业。公立学校教员待遇较高,教员人才水准尚不免日渐低落,私立学校之薪给竟是不足以供个人生活,无论养家庭。长此以往,非相率停办不可”,最后必动摇国家教育事业之基础。她认为政府不仅要提高中小学教员的待遇,国立学校教职员之待遇,使其与政府机关之公务员相等,而且还要补助私立学校教育经费薪资,使私立学校与国立学校的教员待遇标准相差不远。刘蘅静希望通过提高教员薪资待遇,保障教员的生活,稳定教育工作者人心,实现国家根本事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施行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制与国定制并行的制度
抗战前,中小学教科书的编辑具有竞争性,各学校可在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范围内自由采编。通过竞争,质量不良的就会被淘汰。为求生存,编辑者就会力求教科书的进步以确保质量。“故在教科书审定制下,中小学之各科程度,颇能逐渐提高,而未尝发生流弊。”但抗战后,“各大书局以经济印刷运输种种困难,未能供应后方各地学校之需要,教育部乃有固定教本之编印”。无其他版本与之比较,优劣无法进行衡量,便无改进和提高动力。针对教育部统一编印教本之弊端,她主张改战时教科书编印制,“规定课程标准与严格审定教科书两种办法”,实行“政府恢复教科书审定制度,使与国定制并存”。“①准各大书局遵照教育部规定之课程标准编纂中小学教育书、程送教育部审定。②经教育部审定之教科书,各学校得自由采用。③改善国定教本,提高其示范作用。④准各省自由编辑以适应地方性,但必须经教育部审定者。”由具体办法可知,她主张教育部拥有最高审定权,地方有部分自由权,各大书局有编纂权,学校有自由选择权。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使教科书的质量和水平在竞争和监督中实现优胜劣汰,不断进步提高,从而促进教育进步,实现国家教育的发展。
三、结语
当时国家正处于抗战艰难时期,国家上下皆以抗战胜利为首要任务,国民参政会的建立亦为实现党派统一,促进抗战胜利。刘蘅静在国民参政会上提出的议案充分体现了其具背时代性的教育理念。她从欧美国家吸取经验,根据我国的发展现状提出适合中国国情,以发展教育提高个人精神和国民爱国思想,促“抗战建国”的理念,提出财政、经济和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具有政治家的视野和教育家的胸怀。但是因处抗战的混乱时局,其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1]周勇.重庆通史第2册2版[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04):213-214.
[2]陈予欢.民国广东将领志[M].广州:广州出版社,1994.12:80-81.
[3]丁小珊.中国城市与社会史专题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3:154.
[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编写组,万仁元,方庆秋,王奇生编.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5:275.
[5]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印.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纪录[EB/OL].http://www.cadal.zju.edu.cn/ book/09002909/1/search@query=国民参政会, type=all,tag=,publisher=,2016-08-02.
[6]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印.国民参政会第二届第二次大会纪录[EB/OL].http://www.cadal. zju.edu.cn/book/16073311/1/search@query=国民参政会第二届,type=all,tag=,publisher=, 2016-08-02.
[7]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印.国民参政会第三次大会记录[EB/OL].http://www.cadal.zju.edu.cn/ book/16073067/1/search@query=国民参政会, type=all,tag=,publisher=,2016-08-02.
[8]刘蘅静.女子教育问题[J].妇女月刊,1941(3):2-8.
[9]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印.国民参政会第五次大会纪录[EB/OL].http://www.cadal.zju.edu.cn/ book/16073150/1/search@query=国民参政会第五次,type=all,tag=,publisher=,2016-08-02.
[10]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印.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大会纪录[EB/OL].http://www.cadal. zju.edu.cn/book/16073335/1/search@query=国民参政会,type=all,tag=,publisher=,2016-08-02.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