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框架下中小科技企业有效配套环境建设
2016-03-16柴俊艳
柴俊艳
山西财经大学
P2P框架下中小科技企业有效配套环境建设
柴俊艳
山西财经大学
1 中小高科技企业培育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中小高科技类企业的数量大幅增长。我国科技类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势头很强,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问题。
1.1 优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通过优化公司治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和持续盈利能力,往往更能吸引投资者。由于我国存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文化和商业道德文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治理问题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建立健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1)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设立创业板市场,在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中实施股票期权制度,使丰厚的资本与最优秀的人才相结合,并充分启动人才资源。(2)健全“企业家机制”。实行管理层收购。企业所有者考虑进行战略转移,把资源安排到其他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把原有企业以管理层收购的形式套现,进行新的投资安排。
1.2 培育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是单一技术知识的转化,而是多种知识交融、多种要素作用的过程。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可以通过内、外部两种途径来进行。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内部途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科学分析外部环境和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确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可能培养点。其内部培养途径主要有:(1)提高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积极进行管理创新。(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4)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5)建立发展型组织。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外部途径。外部途径是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次要途径,是内部途径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有效补充形式。(1)组建战略联盟。(2)外部购买。
1.3 完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其形成与发展必然要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企业是否追求发展,能否实现发展,不仅需要企业行为主体的内在动力和企业内部素质的提高,也需要有一定的外部条件,包括促使发展动力形成的社会、政策环境的存在,以及允许或有助于企业要素在量和质上进一步扩展的外部条件的形成。
提升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完善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保护知识产权等措施,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营造创新创业的政府服务环境,承担调控者、公益者、管制者、仲裁者和护法者的职责,提高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政府服务环境。完善资本、人才与技术市场机制。不断完善资本、人才与技术市场机制,以促进我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2 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创新(中介机构建设)
2.1 中介机构的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
建立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二板市场,其公司来源应主要来自二、三板市场满足特定情况的公司。三板市场体系的建立采取“条块结合”的模式,既有集中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又有区域性的股权、产权交易市场。具体思路如下:
(1)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2)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同时,积极规范地区性股权交易中心。(3)解决科技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转让问题,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4)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2 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
金融产品创新,(1)积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在发行以银行相关资产为基础的证券的同时,联合p2p平台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相关资产为基础的证券。(3)积极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完善资本市场品种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层次,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为投资者提供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手段,从而降低资本市场运行风险。[1]金融服务创新,(1)细分市场,建立分层次的客户服务系统,在做好低端客户、常规化服务的同时,为中高端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投资顾问和理财计划等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2)推进金融混业经营,为p2p融资框架下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创造配套的金融服务环境。[2]资本市场监管,(1)建立科学监管理念,构建有序、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3)资本市场的监管不仅要靠证监会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在保持证监会独立性的同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4)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3 中小高科技企业培育
我国中小科技类企业的发展环境非常严峻。[3]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对中小高科技企业进行培育。政府应建立健全促进中小科技类企业健康成长的政策扶持体系、中小科技类企业法律保护制度,有效保护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和权益。[4]
政府出台能力券扶助政策,政府可以试点推行能力券政策[5],鼓励高校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合作,加速知识转移并开展更多的创新项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信息咨询平台,为中小科技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公共技术发展平台,为中小科技类企业提供开发、试验、设计、检测、推广、培训等全面服务。提供和完善评估服务,建立系统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多种信用评级方法,促进和完善中小科技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企业培训和经营指导,建立综合性配套服务体系[6],为中小科技类企业提供初期培训和后续经营指导。成立创业投资同业协会[7],支持创业投资及相关担保、咨询、服务机构、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士,遵照自愿原则,组建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加强与国内外创业投资界的合作与交流,严格行业自律管理,推进创业投资行为规范运作,促进创业投资事业健康发展。
[1]陈晶莹.完善资本市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研究导刊,2008(3).
[2]马梦琪.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与服务跨市场创新研究.金融论坛,2008(7)
[3]袁小军.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研究综述[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
[4]肖泽磊,韩顺法,易志高.我国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9).
[5]肖久灵,汪建康.新加坡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政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3(11).
[6]曹洋,云涛,陈士俊.科技中介服务业与中小科技企业的协同互动及其其示,2007(11).
[7]曲亮,郝云宏,王淑贤.试论建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府扶持体系的必要性[J].商业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