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维稳工作思考
2016-03-16毕世强
毕世强
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
宁夏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维稳工作思考
毕世强
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
出租车素有城市名片之称,是展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行业是否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出行,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宁夏各地出租汽车行业历经快速发展,在解决群众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行业不断发生的停运、罢运事件,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其管理和维稳工作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全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出租汽车企业85家,出租汽车16144辆,其中:银川市5561辆、石嘴山市2699辆、吴忠市2585辆、固原市3289辆、中卫市2010辆。全区出租车从业人员24137人,其中失地农民占55%、下岗职工及城镇待业人员占20%、外来人员25%。全区出租汽车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全部为民营企业,其中80%的企业拥有车辆不足200辆,95%以上的企业以挂靠为主,企业管控能力有限,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逢重大突发或群体性情况,企业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管理难度。
首府银川市出租汽车起步较早,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经历了起步初始、迅猛发展、规模控制、整顿规范四个阶段,形成了以个体经营为主要成分、以个体挂靠公司为主要形式、经营权有偿无期(限)使用为主要特点的银川模式。现有出租汽车公司19家,从业人员10000余人,出租车日均载客约50乘次,单车日均营业额630元左右,出租车司机月均收入3500元左右。出租汽车经营者每年缴纳税费近1500万元,自1996年以来,累计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9亿余元。出租车万人拥有量约30辆,里程利用率为74%。
(二)运价情况
3公里范围内,银川市起步价为7元,其余各市区为5元。每公里基本运价为1.00元~1.40元,大部分地区以1.00元为主。
(三)出租汽车费用收取情况
以银川市为例,一辆出租汽车缴费标准为:有偿使用费3194元/年·车,营业税2760元/年·车,车船税480元/年·车,服务费(挂靠管理费) 1200元/年·车。上述费用中,政府收取的费用占84.3%,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挂靠管理费)占15.7%,服务费计收标准是2003年银川市物价局核定的,普遍低于周边省市。实际经营中,大部分车主将出租车承包租赁给驾驶员,24小时运营,每天150—200元。其他各市出租汽车服务费(挂靠管理费)在每月50-60元之间。车主将出租车承包租赁给驾驶员,24小时运营,每天租金50-120元不等;全区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三市收取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自治区相关部门计划取消此项收费。
二、行业不稳定因素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不断增多。受利益驱动,部分私家车在城市内或一些客流大、班次密度大的城际客运班线上,随机或有组织地与合法经营者争抢客源,现今的通讯网络方式,使行业管理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活动取证难、查处难,暴力抗法、冲击执法机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滴滴打车、专车等网络预约车冲击出租车市场。一些潜在的投资者,想法设法以汽车租赁或预约车等新业态的形式,间接进入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冲击着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出租汽车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利益,有时直接与其发生冲突,对行业不稳定带来很大的风险。2016年4月初,银川市发生出租车驾驶员被预约车司机殴打事件,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满,串联罢运。后经多部门做工作,事件得以平息。
三是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影响出租车市场稳定。部分残疾人代步车,以解决生计、养家糊口为由,长期在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既影响安全,又影响稳定。据统计,全区现有300多辆残疾人车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政府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时,个别残疾人车辆一旦被扣,容易引发聚众上访、围攻执法机关等不稳定事件。
三、维护行业稳定发展的主要措施和对策
做好出租车行业维稳工作,必须对症下药,解决不稳定问题的根源,要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工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及自治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加强部门联动,大力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并逐步构建以地方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维护全区运输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经营者、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全面、迅速、准确掌握从业人员思想状况和行业稳定信息,在出租汽车行业选拨可靠人员做为维稳信息员,配合做好行业稳定的信息收集和预警工作。在我区出租汽车行业几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串联罢运活动前,我们通过预警机制提前获得了准备信息,并积极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隐患,使全区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的苗头和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三是加快出租汽车用气设施建设。2012年,我区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引起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交通运输部门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向各级市、县(区)政府部门建议,加快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候车点、加气站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快完善固原市、中卫沙波头区、海原县出租汽车加气站建设,促进了我区南部山区出租汽车“油改气”工作进程,使我区“双燃料”或纯燃气出租汽车从80%达到了当前的100%,降低了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宁夏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推广应用天然气车辆示范省区。
四是完善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交通部门主动配合价格管理部门,建立我区出租汽车运营价格与燃油价格调整的联动机制,通过及时合理的调整运价和加收燃油附加费等形式,解决由于燃油、燃气价格上涨影响出租汽车司机收入的实际问题。同时,清理涉及出租汽车的不合理收费,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司机的负担。
五是开展出租汽车行业 “挂牌评星”活动。在出租车行业开展“挂牌评星”活动,始于2009年我区吴忠市运管行业,后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结和推广此项活动经验,2011年,在全区出租车行业开展“挂牌评星”活动,通过设立出租车企业党支部、为共产党员车辆挂牌、为出租车评星定级的方式,围绕“卫生星、文明星、安全星、诚信星、守法星”五个星级标准,对出租汽车进行评星定级。同时,建立出租车星级考核、奖惩、淘汰机制,激发了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争作行业标兵的积极性。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能自觉遵章守纪、诚信经营,有效地提升了行业文明服务水平,促进了行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