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与经济发展关系初探
2016-03-16曹明源
曹明源
绵阳东辰国际学校
雾霾与经济发展关系初探
曹明源
绵阳东辰国际学校
近年来,雾霾现象频繁发生,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与热点。伴随我国城市发展的加快,空气质量日趋下降,人们对“心肺之患”的雾霾治理,呼声越来越高。因此,探究雾霾治理已成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本文将以分析雾霾与经济发展关系为中心,讨论如何使雾霾与经济发展达到平衡状态。
雾霾治理;经济发展;关系
据有关研究表明,雾霾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构成的,与天气中的雾气结合而成。天空中若出现严重的雾霾,将变得异常灰暗。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北京监测的是PM2.5,也就是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既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近来我国大量南、北方城市都成为雾霾的高发地带。过度的雾霾不仅影响城市面貌,还让经济发展受阻,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可见,雾霾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雾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是当前推动雾霾治理的必然之举。
一、雾霾产生的原因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
(一)经济发展方式未摆脱经济体制束缚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仍以粗放式为主,企业片面追求产能、利润,未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机制,违背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久规律。在这种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下,企业发展对环境资源的掠夺速度和规模逐渐增加,自然生态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进而引发了大面积的雾霾现象[1]。可见,当前我国的雾霾现象与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观念密不可分,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决定着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方式,从而对自然环境产生必然的影响。
(二)产业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是重要源头
一个地区的空气质量与该地的产能消费有着极大的联系,雾霾成分中大量的二氧化物与当地产能消费结构不合理有着极大的相关性,利用后的污染排放量也不尽相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各一。我国在煤炭燃烧方面,不仅燃烧效率低,且染排放量也大,这主要由于:首先,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无论是储量的可探明和开采难度系数上都有着绝对的优势;其次,受以往计划经济布局的影响,我国煤炭开采利用与石油、天然气相比,技术相对成熟,且开采利用的成本低廉,开发程度灵活,形成了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的格局,这是雾霾产生的重要源头。
(三)住房和机动车用量急剧上升促进雾霾产生
从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上看,住房与机动车使用量的连年剧增,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小觑。就机动车尾气排放导致的雾霾而言,根据我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相关研究显示,机动车对PM2.5作出了10~50%的贡献率。机动车需求日渐提高的同时,也不断刺激这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进而产生了更多的汽车尾气。就住房建设而言,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与雾霾的形成有着显著的关联。与机动车一样,建筑扬尘对雾霾的贡献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二、如何构建雾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
雾霾作为污染空气的重要形式,对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何正确处理好雾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科学治理雾霾,笔者将从如下三方面来提出雾霾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相处对策。
(一)政府引导,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雾霾的防治不仅关系社会民生,也是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突破点[2]。首先,政府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与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及时完善大气质量标准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限定二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次,政府要加快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与宣传,并将新增的大气污染物纳入其中;最后,政府环境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治理,加强大气环境监测与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大气污染的应急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定期公开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情况,落实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二)转变方式,大力推广生态经济
相比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集约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实现。要从根源上治理雾霾,就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能简单依靠生产要素投入驱动经济增长。集约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也不能依靠大势的能源投入,要调整产能生产与消费结构,从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鼓励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和低碳产业,关闭或减少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产业,最大限度减少雾霾产生的污染源。
(三)能源创新,调整企业生产结构
科学治理雾霾,企业有着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对此,企业应加快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做好节能减排。企业管理者要有社会责任感,不可一味强调企业发展而忽视大气环境污染,重新审视人、自然与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与加工过程中不断加大科技的投入,充分发挥科研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角色,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充分借鉴先进企业的成功做法,开发并使用例如天然气、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以能源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改善城市雾霾问题。
[1]戴星翼.论雾霾治理与发展转型[J].探索与争鸣,2013,(12):70-73.
[2]张美华.从雾霾成灾谈企业的社会责任[N].安徽工人日报,2013,(3):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