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互动中的语言及权力
2016-03-16邱仁富
邱仁富
(上海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0444)
多元文化互动中的语言及权力
邱仁富
(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上海2000444)
[摘要]互动作为文化多样性存在的一种存在方式,体现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特征。多元文化互动推动多元价值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语言不仅成为描述和解释各种价值关系,还建构人们价值观念生产的思维方式。在多元文化互动过程中,既要重视文化互动对多元价值观念的作用和影响,更要注意由语言描述及其地方性知识所带来的价值观念迁的影响力及其叙述方式的建构力,进而用中国话语叙述好中国故事。
[关键词]多元文化;价值;语言
文化与语言有着天然的亲缘性,语言是记录和描述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也是孕育语言的母体,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孕育和相互建构的。不同的语言形式所呈现的文化形态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语系不仅建构文化本身,还直接影响文化的思维方式及其叙述方式的改变。
一、语言作为一种文化描述
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的功能:即描述和解释的功能。文化可以通过文字来表达,亦可通过口头语言来承载。书面文字和口头语言的描述和解释构建文化的存在方式,语言在描述和解释人类活动过程中推动文化的传承,也推动了多元文化互动中的价值观念表达。
描述是语言的第一要义。语言描述指称语言以一种比较客观的形式再现文化的存在和人类的文化活动,作为一种记忆系统的表达,这种描述是一种存粹的语言描述。当然,这种纯粹的客观描述总是相对的,因为主体的主观性始终起到极端重要的作用。语言成为承载文化活动、记忆、符号、意义的符号系统,不管是主观意愿、还是客观意志,语言都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人类的文化活动,记录文化痕迹。不同民族的语言、不同时代的语言总是以自身特点的方式描述文化本身,为人类的文明发展承载记忆。因而,语言文字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多元文化的交流和互动,也促动的人类文明的积淀和传承。
语言的描述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特征,它们之间是辩证统一的。语言的客观性是语言描述的基本属性,是语言在描述人类文化活动过程中保持一种相对中立、相对独立的状态。这种描述不因民族情感、社会意识形态所左右,成为再现人类文化活动的记忆体。文化作为一种描述性概念,依赖于语言的描述功能。“文化作为一种描述性概念,指的是一个人群所积累的思想、传统、风俗、技艺和工艺成果的总和,因而亦指某一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东西”[1]7,语言在其中的描述则以客观的形式来记录、承载人群所积淀的思想、传统、风俗习惯等。语言的客观性超越语言之间的差异性,也超越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刻录了人类文化活动,使不同的文化类型在一定时期具有共通性。因而,这种客观性表征着语言纯粹的描述性特征。
然而,语言不仅具有客观性,更具有主观性。不管是无文字的口头语言,还是有文字的书面语言,语言的表达总是文化主体的表达,与主体的信仰、价值观念、认知方式和情感等因素密切相关,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甚至受意识形态所制约。语言在描述文化,本身也在发挥人的主体性,在参与建构文化,《写文化》(writingculture) 一书认为,“写文化”是说,人类学是一种书写的实践———虽说人类学家描述他人的文化,但他们自己的描述也构成一种文化。[2]语言描述的主观性,其最大问题在于语言在什么程度上对文化进行摹写?摹写到什么程度?以及关涉世界是否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否可以记录?人类的内心世界是否可以表达等系列问题。关于外部世界,语言如何摹写,即“关于世界是有限整体的感觉,是神秘的感觉,这种感觉显然是不可说的,否则必然会遇到上述的那种要求置身于世界之外的矛盾。但是,就象人们有把自身也当作考察对象的冲动一样,语言和形而上主体也有冲破语言界限,从外面来把握和描述整个事实世界的企图。”[3]150
语言的描述为语言解释提供前提性条件。语言的解释功能则体现在语言在一定范围内对世界、社会等各个方面出现的现象进行回应,含口头的、书面的回应,即作出解释。解释因而成为语言的主要功能之一。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语言的解释,并以此作为把握外部事物和现象的重要依据。“由于被认为标志着认识的最终成果,解释理所当然地受到人们的普遍青睐;由于被看作是认识的前期工作,描述则自然而然地为人们所长期忽视。”[4]语言的解释在一定时期内承担大量的人类交际、人类交往的功能。但是,语言的解释力匮乏,将容易引发对事物、甚至包括对语言本身的恐慌。因而,语言的描述和解释总是要保持一定的张力。“描述和解释虽然在许多方面具有某种难以分割的密切联系,但它们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别在于:描述出来的东西可以是基于一定的解释的,但它也可以是没有解释承诺的。解释和描述的这一区别,无疑具有非常深刻的哲学意蕴。”[4]由此,重视语言的描述和解释问题,有利于我们把握语言的本质,也有利于把握多元文化互动的核心问题。
语言的描述和解释深层次触及语力问题,这种力如同磁场一样,磁体周边会形成“场”域,磁体之间不用直接接触就能发生一定作用,这个作用依赖于“磁场”。进言之,语言的描述和解释力会逐渐形成以语言权力(话语权)为核心,在多元文化之间,形成一定的磁场,构成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多元文化互动,内在地受制于类似于磁体的语言权力这个中心。由此,我们发现,话语权在多元文化交流和互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里不得不从语言、思维以及权力说起。
二、语言与思维、权力
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一定社会发展的产物,受一定社会历史文化条件所限制,语言除了具有描述和解释外部事物和现象的能力之外,还映现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语言的意识形态特征在阶级社会里更加得到凸显,“没有全社会都懂得的语言,没有对社会一切成员是共同的语言,社会就会停止生产,就会崩溃,就会无法作为社会而存在下去。就这个意义来说,语言既是交际的工具,又是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5]562语言作为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体现了语言的意识形态特性。在阶级社会里,语言的多样性为人们思维交流、人际沟通带来便捷的方式,也引发话语冲突。如何制约语言的权力及其衍生,从深层次看,要把握语言和思维的关系。
长期以来,语言和思维关系的争论焦点之一在于思维是否具有普遍性?不同的回答体现出学术界对语言在思维中的作用的明显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承认思维具有普遍性,意味着语言是思维的表现形式即载体。比较有代表性人物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把语言仅仅是理解思想的符而已,语言只是承载思维的一种符号。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思维比语言更加根本,语言是思维的一种外在的呈现形式。无独有偶,斯大林认为:“语言是手段、工具,人们利用它来彼此交际,交流思想,达到互相了解。语言是同思维直接联系的,它把人的思维活动的结果、认识活动的成果用词和句中词的组合记载下来,巩固起来,这样就使人类社会中的思想交流成为可能了。”[5]561这就从思维是内容、语言是形式的方式来讨论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普遍性思维只代表着人类作为一种“类”存在的角度来看其共同性,但是,思维的普遍性立场容易遮蔽思维的地方性特征,忽视由地方性知识产生的思维方式的差异性及其话语冲突。
第二种观点,如果不承认思维普遍性,就意味着思维具有地方性特征,与地方性知识联系起来,并受地方性知识所制约(包括地方性语言)。承认思维的地方性,并受地方性知识所影响,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语言对思维具有影响力。持这种观点认为,语言建构思维,语言及语法制约人们的思维方式(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一个地方的文化为这个地方的人的思维方式提供文化涵养)。因而,不同的地方性知识影响下人的思维方式具有差异性。“萨丕尔-沃尔夫假设”假设认为越是高层次的思维越依赖于语言,沃尔夫声称:“事实上,思维是最神秘的东西。通过研究语言揭示思维的面目是目前我们所能掌握的最佳途径。语言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思维模式是由某种固定不变的模式规律所控制。这些模式是他自己语言错综复杂的系统化的结果。这些模式规律的控制和语言复杂的系统化过程是在他本人并非意识到或感知到的情况下完成的。不同语言,尤其是属于不同语系的语言之间的比较充分揭示了这一点。人的思维存在于某种语言之中,如英语、梵语、汉语等。一门语言是一个庞大的模式体系。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模式体系。在这一庞大的模式体系中,人们进行交际,分析自然世界,重视某些现象和关系,忽视另外一些现象和关系,对他们进行规范和推理,以此确定建构意识大厦的类别和形式。”[6]人的思维方式存于语言之中,语言对思维产生影响,尤其不同地区的语言对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呈现差异性,“正是有了语法,语言才可能赋予人的思想以物质的语言的外壳。”[5]562
从以上两种观点比较来看,笔者认为,既要看到人类思维的普遍性,即共通性,不管是哪个民族,或存在于哪种文化下的人,人类的思维总是具有一定的共同性,这是人类存在、长久持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又要看到人的思维方式与地方性知识联系起来,两者不能简单割裂起来。正是由于语言和思维的复杂关系,在多元文化互动背景下,不同社会的语言,其行为能力不同,其形成的权力也不同。强势文化的语言所建构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权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即是说,语言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思维的结构性形成权力,从根本上来说体现语言的权力。同理,一定思维下的语言总是体现思维的方向性和特征,而思维的地方性凸显其地域层面的社会意识形态特征,其语言权力反映人的思维方式,这种权力体现人类思维的共同性权力和地方性的权力。因此,我们说不同的语言产生的权力不同,更多地与地方性知识有关,与地方性的文化、思维方式、人们的生活习性有关。
由此,语言的多样性衍生出多样性的语言权力,语言的多样性推动语言权力的多样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语言冲突根本上来说是语言权力的冲突,进而引发多元文化的冲突。多元文化互动依赖于语言建构,语言冲突及其权力的较量,直接给多元文化互动带来冲击,这种冲击对当前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三、多元文化互动中核心价值观的语言权力
任何一种文化都蕴涵特定的核心价值,多元文化存在意味着有多种核心价值观存在。多元文化互动从根本上说在于多元核心价值观之间互动,多元文化之间的冲突,核心在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包含较量),这种冲突与话语权密切相关,即谁掌握了话语权,在多元文化互动,甚至在多元文化冲突中就能占主导地位。因而,多元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话语权密切相关,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前者的发展空间。因此,多元文化存在既是核心价值观观存在的文化基础,又是多元文化互动较量下催生的一个产物,因而对核心价值观建设而言,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第一,多元文化共存既是一个社会多样性发展的基础,又是社会良性运作的需要,是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石。大千世界、多姿多彩,正是由于多元文化的存在,才使得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复杂性等。多元文化存在使得人们不受单一的文化所浸润、不受单一价值观念所束缚,而具有混合式的文化体验和生活方式,这样给人类社会的有序发展提供文化基础。从价值观念上考量,多元文化必然会带来多元价值观念,形成多元价值观。毋庸置疑,一个社会存在多元价值观念是极为正常的,一个社会存在多样性的价值观也是正常的,正是有多样性价值观念及其相互关系,才为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价值源泉。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总是在多样性的多元价值观念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和地位,方能称之为“核心”。中央文件指出:“社会思潮是社会生活多样化的客观反映。在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中,主流的与非主流的思想观念相互交织。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科学态度,冷静观察、辩证分析、区别情况、审时度势、正确把握、妥善应对。对思想认识问题,要摆事实、讲道理,加强正面教育;对政治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以理服人;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和意识形态渗透,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防范。无论处理什么问题,都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能因为强调核心价值观观念而强求一律、排斥多样”[7]185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存在多种价值观为社会的核心价值的形成提供重要构成性资源,体现“一”和“多”之间的关系,没有“多”也就难以体现“一”,也体现内核与外围之间的关系,没有内核,也就难以发展外围,没有外围,也就难以凸显其内核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必须要重视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其他价值观念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多样性价值观念发展的越好,对核心价值观的发展也就越提供良好的价值资源和价值环境。反之亦然。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核心价值观及其话语权建设必须建立在多样性价值观念的基础之上。当前,谈核心价值观不能忽视其他价值观念的作用和功能,要建构核心价值观话语权必须要充分把握其他价值观念的话语问题,在与其他价值观念的话语交流和互动中凸显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和引领地位。诚然,在看到多元文化及其多样性的价值观念对核心价值观及其话语权建设有利于的一面,也要辩证地看待其不利因素,它们对核心价值观观念及其话语权所构成的威胁和冲击不能忽视。
第二,多元文化给核心价值观及其话语权建设带来威胁。多元文化本身值得去分析,即多元文化中的“多元”从概念上分析是看出文化多样性对核心价值观观念及其话语权构建设的积极意义,但是“多元”背后的是什么样的文化值得深思,即多元文化的内容值得深思。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复杂的文化及其冲突对核心价值观观念及其话语权建设产生构成极大威胁。
在全球化背景下,多元价值观念的恶性冲突及冲击愈演愈烈,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不断增加,使得人们对全球化本身持不同看法。有学者指出,全球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全球化’指的是从孤立的地域国家走向国际社会的进程;而广义的‘全球化’则是指在全球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发展的情况下,世界各国之间的影响、合作、互动愈益加强,使得具有共性的文化样式逐渐普及推广成为全球通行标准的状态或趋势。”[8]18全球化既是地域拓展的问题,又是价值观念拓展的问题,它既充满机遇,更充满风险。从价值观念上考察,全球化为多元价值观念广泛传播提供空间,也使世界民族国家的价值观念的边缘化危机日趋严重。美国社会学家卡里.科格莱尼斯指出:“全球化产生的一些问题无法在民族国家的领土边界内解决”,“全球化可能会创造条件,使某些社会价值观得到广泛接受。”[9]35的确,随着全球化的扩张,“普世价值”论日益活跃,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借“全球化”之东风,传播世界角落,试图赢得民族国家人民的认同。因而,中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的冲突也在全球化下更加激烈,表现更加明显。恐怖主义、分裂主义、邪恶势力、极端民族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历史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也不断传播其价值观念,甚至蛊惑人心、干扰群众思绪。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现的情况下,一些淳朴的百姓往往容易被误导。马克思指出:“不言而喻,人民相信的只是实际存在的东西”[10]383群众更加关注现实存在的利益,因而容易被眼前的某种利益造成“错觉”。而这一点却往往被这些非传统势力所利用。因此,这些非传统价值观念的威胁在一定时期还难以消除,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核心价值观观所面对的不和谐因素仍然在增加,面对的挑战和威胁不断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进核心价值观及其话语权建构也就显得十分关键,在一定意义上说,能否抓住话语权,就关系到核心价值观观念建设的成败。在面对各种复杂价值观念的社会生态里,核心价值观如果不能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那么核心价值观被边缘化危机也就不是危言耸听了,就难以获得相应的话语对话空间。当前国家积极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图为争取核心价值观的国际话语空间和话语权,其意图非常明显。
因此,要高度重视多元文化互动的价值及其语言呈现问题,在汲取其合理因素,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不断提高警惕,积极推动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建构,不断增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内和国际上的话语权。只有这样,才能建构具有中国地方性知识的话语叙述方式,才能用中国的话语叙述好中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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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球化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研究”(13CKS051)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6-05-04
[作者简介]邱仁富(1980-),广东韶关人,上海大学社科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价值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07(2016)04-007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