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内容、形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三个重要维度
2016-03-16包清临
包清临
(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10)
理念、内容、形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三个重要维度
包清临
(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71010)
[摘要]拓展新时期党的建设中有关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一直是政治学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管理学中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从理念、内容和形式三维角度出发,力图从制度和现实层面系统地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多维视角;信访举报;理念;内容;形式
拓展新时期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一直是政治学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管理学中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从理念、内容和形式三维角度出发,力图从制度和现实层面系统地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对策建议,从而为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高效科学良性运行提供新的理念与路径选择。
一、理念、内容、形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三个重要维度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必须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放在首位
信访举报是一种介质,通过提高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将法人或组织同党员、党组织联系起来,使两者之间沟通有了渠道、有了内容、有了共同的目标。这种沟通表面上是尖锐的,有矛盾冲突的,但实质是为了党自身的发展,人民共同的利益。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搞得越好,沟通就越顺畅,党组织和党员就越能够得到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拥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解决大量涉及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就会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因此,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最高的和唯一的标准。
(二)真实准确是核查工作内容的关键,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涉及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信访举报实际上是一个信息反馈的过程,群众信访举报是反腐民意的“晴雨表”,时时在提醒我们密切关注问题的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人群。信访量越大,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任务就越繁重,要求就越高,反馈的反腐败信息越多,党组织掌握的情况越多,对党风廉政现状越了解,做工作的针对性就越强,人民的满意度也就越高。举报少,核查高,说明党风好,反之越差,而客观公正与及时准确的核查工作,群众就会感到参正义可以申张,民意可以表达,与反腐败行为可以得到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与认同,这样激发起群众更大的反腐热情,腐败分子就会更无藏身之地。
(三)关注敏感问题是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重要形式
关注信访案件高发阶段出现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一些特定时期易发多发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访察是核查工作的重要形式。
首先,经济类信访举报问题是核查的重点。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经济类信访举报越来越高于政治类举报。经济发展的背后所伴随的各类矛盾和利益冲突以及与这些矛盾相伴随的各类信访事件逐年增加,呈现出经济越发达,信访举报越多的走势。其中贪污类信访举报总是排在第一。
其次,农村腐败问题突出是核查工作的难点。农村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且举报量大。尤其是村干部私自开支集体经费是基层举报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群众上访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对待信件处理上稍有偏差或不慎,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社会大的震荡。
再次,违反政治纪律和“四风”问题是核查工作的热点。在反腐败斗争中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关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虽然这类举报往往少于经济类,但影响大、性质恶劣,关注度高,仍需从敏感问题入手,当前尤其是对“四风”问题更要严防死守,一寸不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从多维视角找寻影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原因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操作性较强的实践问题,尤其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率问题,国内目前尚无人进行系统研究,更无可借鉴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情况不一。核查工作中也存在的一些制度性漏洞、缺陷与不足,长期以来给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理想信念缺位错位,导致虚假举报增加,致使核查工作难度增大。一是信念错位缺失。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不能正确看待信访案件的调查,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事不关己,不愿意配合案件的调查;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缺位错位。部分干部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存在一定差距,有些核查人员在调查中不向群众做解释工作,居高临下,态度恶劣,造成群众的不满,不能如实反映情况,核查内容难以落到实处;三是一些举报人不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关键证据丢失,无法核实,形成积案死案,核查率低。
2.工作不实,内容简单随意,造成信访案件增多,核查量大。一是基层工作人员核查时询问内容简单,甚至调查内容与案件毫无关系。有的基层纪委组织涣散,工作敷衍了事,在处理和协调群众利益关系问题上,往往说服力不强,得不到群众的支持,调查不到实质性内容;二是工作程序不规范。一些核查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方法简单粗暴,随意性强,更无保密意识,造成工作被动,案件的调查不能按时顺利进行,有些对信件的处理结果告知程序不规范,不及时,多次上访,重复访和缠闹访增多,核查工作里大,核查率低。
3.形式简单导致匿名信件和有名无法核查的案件居高不下,信访举报数量高,核查率低。从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看,在天水市纪检监察受理的群众来信中,2009年至2014年六年中,收到匿名信1358件,占信访件的63 %,匿名信件占据较大比例。一种是不署名,另一种是借用他人名义举报,线索不够清晰,有些举报捕风捉影,使纪检机关无从下手查处,虚假举报不断出现,信访举报线索可查性不强和无法核查的案件较多,造成了一些信件留置。有的是个人猜测,道听途说,没有实质性内容;有的举报人文化程度低,写出的举报内容无法辨识,或无逻辑联系,给核查工作带来了困难,无法核查。
4.纪检核查队伍力量薄弱,个别纪检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使核查率降低。从目前情况看,基层纪委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人员少,工作量大,专职不专责,不能尽快适应核查业务的开展,甚至解释政策出现矛盾,执行政策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有的作风浮躁,处事轻率,对信访举报分析不准,对反映问题研判不准,所作结论与事实有一定差距,造成缠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延续和升级,增加了核查难度。
三、从多维视角探索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
(一)坚定一个理念,实现一个目标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情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以减访息访为目标,提高施政水平和工作能力。首先,党和政府在制定涉民政策时应加强科学论证和对民情影响的研判,增强政策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以尽可能地减轻社会震荡,有效控制社会矛盾,减少政策冲突,减少执行中的偏差走样现象。其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身边的歪风邪气敢于说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传递正能量,减少信访举报量。
同时加强对信访核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信访干部素质。建立信访干部轮流到上级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和观摩学习制度,使其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积累经验,完善公平竞争机制, 成为信访核查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突出惩治内容,抓好两个重点
纪检监察工作分为教育、监督、惩治三项工作,而惩治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重要的主业主责,这项工作既要求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通过巡视、审计等手段挖掘办案线索,还要通过群众的信访举报得到办案线索。二者构成了惩治腐败的第一道程序,也是惩治腐败的总入口。但从实际情况看,在查办的全部案件中有将近一半都是由群众举报而得到的线索,这充分表明提高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与惩治腐败有着紧密不可分的关系,核查工作中不遗漏任何一个有用的线索是查办案件最重要的保证,也是惩治腐败分子的前提。
1.以依纪依法为重点,打好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法治基础。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反腐倡廉政建设,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为今后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依法规范信访核查工作,建立责权统一、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信访机构是提高核查率的重要保障。一是明确信访机构的法律地位,使其权责一致,改变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将信访机构纳入国家监督体系,在法律的框架内有权行使裁决职能。二是从法律上对信访部门的权力做出科学、明确的规定。要授予信访部门调查处理权、复查权、督办权、处分建议权、处罚权等权力,使其外强中实,发挥职能作用。
2.以诚信守法为重点,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核查过程是一个教育疏导的过程,核查能否及时有效进行,关键取决于能否把举报信件顺利的核查清楚,如果查办处理受到影响或阻碍,案件就得不到及时处理。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营造诚实守信新风尚,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利益问题。教育群众把自己的利益放到国家建设的大局和长远利益上,不要盲目攀比,在经济补偿中不能漫天要价,不能凭空想象捏造内容,打击报复。对上访人员,做好心里疏导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采取多种形式,用好核查利剑
1.建立科学合理的核查制度保障体系。信访举报核查制度体系是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与其他信访部门之间、纪检监察信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协调制度和信息通报、案件互转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的自办、转办、交办、督办制度,科学周密地规范自办、转办、交办、督办件的范围及程序要求制度。
2.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保密制度。将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与单位领导的工作相挂钩,对下属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开办理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积极性。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开,倒逼核查工作,提高实名举报率。在办案过程中,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一包到底的查办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3.建立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核查机关为统率的大信访格局。一是将分散于各个部门的信访机构协调起来,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业务联系与沟通。提高其设置层次,增加人员编制。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和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每个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把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二是增强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公开公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举报内容复杂化、举报主体多元化、调处难度增大化的特点,原本一些能在基层解决的矛盾纠纷,由于信访网络的不畅,难以及早发现和遏制,最终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因此,纪检监查部门通过建立高效灵敏的信访预防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问题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近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做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
4.全面开通网络举报系统,强化基层纪委办案力度。实行分级受理办理,打通网络举报核查通道,推动基层纪委落实首办责任,加大初信初访核查力度,解决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闹访案件,提高群众对基层纪委的信任度。对转办案件强化监督检查,实时掌握运行轨迹,加强监督,促使信访举报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参考文献:
[1]张化为.专题问题是怎样精准发现的[J].中国纪检监察,2015,(04).
[2]王儒林.扛起主体责任 紧握巡视利剑[J].中国纪检监察,2015,(07).
[3]陈晓钟.探究长效纠正“四风”的路径思考[J].党风廉政建设,2014,(04).
[4]陈潇,龙树意.关于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调查思考[J] .中国纪检监察,2014,(07).
[5]杨吉斌.村组干部违法问题的治理对策[J].中国纪检监察,2014,(17).
[6]信访条例一本通[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7]宋协娜.信访和谐问题研究[M].中国人民出版社,2013.
[8]信访工作条例[M].2012.
[9]赵宝亮.最新信访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一卷)[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10]刘东升.和谐社会试域中的信访制度建设[J].党政干部学刊,2009,(01).
[11]“中国基层信访问题研究”课题组.中国基层信访问题研究报——以西安市临潼区信访状况为例[J].云南大学学报,2008,(03).
[12]周定财,白现军.善治目标下的我国信访制度改革[J].中共南昌市市委党校学报,2007,(04).
[13]陈庆云.信访改革取向与制度创新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05,(06).
[14]王亚明.涉法信访的价值、成因及改革设想[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06).
[15]张国文.试论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出路[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7,(03).
[责任编辑:马莉]
[收稿日期]2016-05-15
[作者简介]包清临(1990—),女,藏族,甘肃天水人,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创新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07(2016)04-00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