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谈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2016-03-16裴予峰
裴予峰
(上海政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上海 201701)
从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谈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裴予峰
(上海政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上海 201701)
摘要:国际私法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着些许问题,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法律全球化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提高我国国际私法课堂教学质量,改革我国国际私法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势在必行。基于此,将对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进行探讨,以其对我国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日益完善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国际私法;改革目标;教学方法;保障条件
作为法学16门主干课之一,国际私法是以国内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国际法、法理学为基础,又涉及丰富的法制史、比较法和外国法知识,以解决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为己任的法律。国际私法历来都在法律教学和实践中占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如今,随着上合组织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间商贸往来的增多,国与国之间涉外民商事争端解决及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也会进一步增多,这些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裁判不仅涉及法院地国家法律的适用,而且涉及内外国法律的选择、外国法的适用及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适用,比之于纯粹的国内案件,需要运用更复杂的法律技术与方法,故而在一国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标杆的作用,代表着一国民商事裁判技术的精致程度[1],不能不受到重视。传统的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以理论和少许案例为主的国际私法教学方式方法已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法律全球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需要,因此为提高国际私法教学质量,契合国家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对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国际私法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际私法传统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的探讨,不重视应用型教学
国际私法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国际私法教学只有采用应用性教学和研究性教学兼顾的方法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但是,在传统的国际私法教学中,国际私法教师更倾向于理论的灌输。实践证明,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很重要的一环。国际私法教师在教授国际私法理论时适当地联系一些涉外民商事具体案例做些分析,能很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晦涩难懂的国际私法理论;同时学生也才会明白,国际私法并不是一门空洞的理论学科,而是来源于实践又需要应用于实践并和我们日常生活也息息相关的一门法学学科。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努力去学好这门法学学科,最终感受国际私法独有的魅力所在,才会有继续学习的动力。
(二)国际私法特有的教学规律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对法学教育来说,法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的设置及开设时间安排有其固有的规律,国际私法的内容繁复庞杂,不作出合理而科学的安排,必然事倍功半。首先,国际私法专业性较强,并且具备自身的特点。国际私法一般是在本科阶段针对高年级学生开设的,这是因为学习国际私法的前提是学生必须已经具备了扎实的法理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的知识,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探讨能力。国际私法和其他部门法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它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形成定论,这也是国际私法的魅力所在,也是它能够不断地吸引很多西方学者为其倾尽才华,深入研究,形成各种国际私法流派和观点的原因[2]。所以老师在讲授时,往往要介绍不同的流派和观点,这很容易使学生感到困惑和乏味,所以只有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积极思考的能力和深入探讨的欲望,才能够学好国际私法课程。所以国际私法课程的开设时间不宜过早于其他部门法的开设时间,适合在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其他部门法之后,再来学习,因此,开设时间一般需选定在学生大三、大四时。其次,国际私法既不同于实体法,也不同于程序法,它是一门不同于一般国内法的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法,既包括实体性规范,也包括程序性规范,还包括它所特有的冲突规范;从体系的角度讲,它涉及内容庞大的基本理论部分,包括较为松散的法律适用部分和实用性较强的程序法部分。这决定了要深入透彻地学习这门课程,必须有足够的课时做保证,而在有限的72课时里,有的学校为51课时,甚至更少,教师很难系统完整地教授国际私法的所有问题;在讲授较为深奥的国际私法理论问题的同时,很难面面俱到地展开有质量的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环节,这也构成了国际私法教学实践中有待解决的一个难题。无论如何简化,国际私法内容不可能很少,用一个学期来讲授是不够的。而现实是,各法律院系均在不断缩短国际私法的课堂教学时间。所以,怎样合理安排国际私法的课时时间能使学生进行系统有效的国际私法学习也是各个法学高校必须考虑的问题。再次,应重视案例教学方法。限于文化背景、案例来源及教师参与国际私法实践的机会,案例尤其是中国近几年的案例在国际私法教学中普遍用得不多,不仅影响了教学效果,还可能使部分初学者误以为国际私法离中国的现实生活很遥远,从而丧失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尤其是现在许多中国法科学生只注重考试,上课到堂,但预习投入较少;消极听讲,而不愿意提问;绝大多数对接受法律训练不积极,只热衷于去参加能在考研、评奖学金时获得加分的辩论赛、模拟比赛。所以同国际私法应用性有关的案例教学应引起所有国际私法教师的重视。第四,国际私法教科书的编写也成问题,不仅数量过多,而且内容雷同于国内或国外的同类书籍。很多教材对国际私法教学规律考虑不足,使国际私法学显得更加零碎、杂乱、不系统。在现阶段,国内大部分国际私法教材甚至连一个中国案例都没有,更不用说要切合中国实际进行教学了。有些以实在法为对象的国际私法教材,不以任何特定国家或组织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为立足点,让学生看着也是一头雾水,望而生畏,更谈不上激发其学习兴趣了。依据这样的教材,国际私法教师讲授时必须另外补充大量的案例及实在法内容以满足教学需要。
二、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目标、观念、方法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国际私法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当然有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努力才能得以解决。但是,现阶段,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新建自贸区、经济带的发展,各国间民商事往来的增多,国际私法的用武之地进一步凸显,所以教授国际私法的教师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从培养优秀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角度,来改变传统教学观念,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今天课堂上的学生,明天可能就是国家的法官(以及其他法律人才);他们学习的好坏,决定了国家未来法律资源的优劣。鉴于此,国际私法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会着力于探索打破传统国际私法教学模式,在教学理念上需实现五变,即: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在教学模式上,需要将以传授知识—接受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设计场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为中心的问题教学模式,即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景中,通过让学生提问题、讨论问题和在教师引导下解决问题,使学生学习和掌握隐含于问题背后的法律规则,从而形成和掌握解决问题的技能,并形成自主学习的能力。在问题教学模式下,会综合运用情趣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着力于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在课堂教学中还可以广泛探索使用3D课堂教学模式,即“讨论、对话和辩论(discussion,dialog and debat)”,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在课堂教学中广泛进行讨论、对话和辩论,能形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有效互动,从而能调动教与学、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国际私法的教学效果和质量[3]。为适应国际化需要,国际私法在教学语言上建议主要以双语为主,师资配备上,以聘用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的“双师型”教师为主。
(一)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目标
今后,国际私法课程的开设要体现在对学生应用型复合型能力的培养上。培养具备一定外语水准,能将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运用所学国际私法知识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和解决疑难问题;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具有熟练文化沟通能力和交往能力;在用国际私法解决区际、国际民商事争端中能传达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维护中国利益,并能够在国际场合、国际机构、涉外部门以及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中灵活运用国际私法解决民商事争端并自如交往的优秀法律人才。因此,国际私法教学目标主要体现在学生国际私法实践能力、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的提高上。
1.实践能力
国际私法这门课,学生学完后要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处理国际民商事事务的能力。所以教师在讲授这门课时,除了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法律人才竞赛和法律人才比赛;通过仿真环境: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实验实训培养学生独立判断、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有效的训练使学生掌握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技能的能力,并进而培养其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能力以外,还需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等实践实习机会来加深国际私法学习效果;如鼓励学生到国际组织、国际机构和涉外机构:例如联合国各机构、各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机构以及涉外律师事务所实习;通过短期交流交换,暑期国际游学等活动加强与国外顶尖的法学院校的沟通和交流;积极推进国内外高校之间教师的交流和互派,学生互换,积极利用海外优质国际私法教育资源,通过灵活多样、优势互补来不断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学生在全球化背景下具有跨文化沟通能力和交往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2.语言能力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除了区际国际私法,更多的是涉及与外国人打交道的法律领域,有其特殊性,其“涉外性"要求必须精通一门或者多门外语,才能对国外的法律有正确的认知,准确理解他人的意思,妥善表达自己的观点,提供周到细致的涉外法律服务,才能在国际社会中生存,所以国际私法这门课需要探索采用双语教学。通过培养学生在英语环境下的涉外法律服务、交流与沟通能力及技巧,使其具备国际私法的外向型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具备与国外法学专业学生竞争的实力。
3.思维能力
国际私法这门课主要要培养学生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和运用国际民商事法律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的能力,所以在国际私法教学过程中要通过理论、案例、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涉外法律职业习惯和熟练的涉外法律职业的处事方式,以此帮助学生缩短就业后适应社会的过程,并为学生能有一个更好的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打下良好的职业基础,从而满足社会对涉外法律职业者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教学观念
首先,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启发学生自行设定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并指导学生通过教学实践逐步完成上述目标,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其次,转变学生角色,使学生从课堂上静态的接受者转变为动态的实践者,并通过仿真环境下的涉外法律实践学习相应的实践技能。转变教师角色,使教师从课堂上的单纯讲授转变为指导,指导学生实际参与到仿真环境中,来达到自主学习,增强实践技能的目的。最后,营造高度仿真的涉外法律实践环境,通过高强度的涉外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并辅以全英语工作环境,以涉外法律职业的高标准规范学生的实践活动,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摒弃传统以知识灌输、概念识记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
(三)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教学方法
1.多方式课堂教学方法
在国际私法课堂教学上,除了采用传统的讲授方法讲授国际私法基础理论知识,加大英语授课的比重,同时侧重重点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课堂分析及相关涉外法律文书的拟定外,将会探索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将会探索采用一些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法律人才培养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中广泛探索使用讨论、对话和辩论,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形成有效互动的3D课堂教学模式“discussion,dialog and debat”;采用以实践审判体验的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的“模拟式教学”;学生通过代理真实案件,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实战技能,使学生对法律事务的程序收获更多更直接快捷的“诊所式教学”;以研讨和案例分析为主要教学形式,训练学生收集、整理、分析信息和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能力的“案例式教学”;鼓励学生课前通过预习深入研究判例,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通过讨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和发现创新的精神,使学生形成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专题讨论会式教学(seminar)”。
2.开设讲座方法
由涉外法律服务部门专业人士或国际私法研究或实务方面的专家开设有关国际私法起诉、应诉、答辩、程序、谈判技巧、维权等方面的讲座。这些专业人士包括国际上从事与国际法律事务有关的专门人才,在国际组织中研究和发展国际法的委员、国际司法机关或国际仲裁法庭的法官和仲裁员、政府及各部门的国际法专家、法律代表、顾问或诉讼代理人等,他们在工作中主要依据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等国际法;包括国境内从事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事务的专门人才,如审理涉外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代理涉外案件的律师等,他们在工作中也会涉及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等国际法内容。
3.仿真环境下的实践教学
以实践中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或仿真国际私法案例为教学素材,由具有国际私法实践经验的主讲教师及实务部门人员指导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或法律诊所等形式进行实践。
4.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所谓翻转课堂,就是教师创建视频,学生在家中或课外观看视频中教师的讲解,回到课堂上师生面对面交流和完成作业的这样一种教学形态。通过考虑国际私法班级的差异,学生的想法,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方法和习惯,以学生必须掌握的目标和最终需要的内容来收集和创建国际私法视频。国际私法内容在课外通过视频传递给了学生,课堂内更需要高质量的国际私法学习活动,让学生有机会自己掌控国际私法的学习,在具体环境中应用其所学国际私法内容,包括:学生创建国际私法内容;独立解决涉外民商事问题;国际私法探究式活动;基于国际私法项目的学习。
5.开展网上教学互动
探索建设国际私法“网上课堂”“网上课程中心”“精品课程网”等网上学习平台,使学生能够随时随地上网学习国际私法课程,能够通过网络与老师和同学展开讨论。积极探索与国外院校进行远程国际私法互动教学,组建同步网络国际私法视频转播系统,建立国际私法互动转播教室,与国外高校国际私法优质课程进行互动转播,实现学生不出校门即可享受国外优质国际私法课程资源的便利。
6.小班授课
传统的国际私法教育规模庞大,国际私法教学班级规模也较大,国际私法授课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采用国际私法小班教学模式能够使教师和学生更充分地了解和互动。教师可以掌握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组织国际私法课堂讨论。另外,增加国际私法授课课时,保证理论和实践课时合理分配,保证学生国际私法学习效果。
(四)国际私法考核方式
国际私法的考核建议采用平时表现、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即对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实践表现及涉外民商事法律文书制作相结合予以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和发现创新的精神和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平时课堂表现以提问、案例分析等为形式;实践表现以模拟法庭参与庭审表现为口试,留存影像资料存档;涉外民商事法律文书制作为笔试。
三、国际私法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保障条件
(一)人员保障——优秀的师资配备和实务专家指导
鉴于国际私法这门课实践性比较强,注重国际私法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融合,需要将国际私法理论教学与最前沿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让学生接触最新的国际私法研究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司法实务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所以要配备国际私法“双师型”精英教师。“双师型”教师以选用有经验国际私法教师为主,重在培养国际私法“双师型”精英教师的教学能力,组织教授国际私法的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国外国际私法研究机构、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法院和国际组织进行相关国际私法解决民商事争端案例的研究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国际私法任课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外语教学能力。在现有师资的基础上,国际私法课程需着力引进涉外法律服务部门的人员指导学生实践,需要建立多个实践实训基地,包括一些与涉外有关的法院、涉外海外律师事务所等,上述实务部门或在涉外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成绩斐然,或直接参与国际民商事争端的解决,能够保证国际私法的实践教学效果。
(二)物质保障
1.涉外法律检索
涉外法律检索不仅要求掌握检索技术,更要强调检索的思路。通过训练,培养学生熟练的涉外法律检索能力,进一步培养学生涉外法律职业的职业思维方式。在国际化的法律服务语境中,涉外法律检索并不局限于中国法律中涉外部分,其范围将扩展至国际法及外国法。对涉外案件尤其是国际上国际私法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国际法规则及外国法的适用问题,包括国际私法所涉及的案例库将是涉外法律检索的一个重要目标,从而构成教学具体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2.涉外法律文本提供
涉外法律文本制作要求学生掌握在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主要涉外法律文本,如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调解协议书、域外送达申请书、域外取证申请书、判决执行申请书、裁决执行申请书等。所以需要和涉外实务部门协调获取此类材料用于国际私法教学之用。
3.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训基地
国际私法课程的讲授需要适量实践的配合。开设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要求学生实际参与涉外案件的起诉、受理及管辖权异议或执行异议的判断、庭审等活动,由具有实务经验的主讲教师或由实务部门人员对学生在模拟法庭或法律诊所中的表现予以点评,从而提高其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的实践能力。因此,国际私法教学改革需重视实训基地建设,与代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涉外司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国际私法实践锻炼的机会。有些高校已建成国际经济争端解决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室或模拟法庭专用教室并已投入使用,这为课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场地和设备保障。很多高校图书馆现已购买多个中文及外文法律数据库开放供师生使用,这为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提供了学习资源保障;还有些高校教务处现有课程中心网站,已建成有涉外法律专业课程,这会为课程网站建设提供网络平台保障。
4.交流深造保障
国际私法的学习需要宽视野、广角度,既要学习国内法的部分,也要了解其他国家立法现状和国际法、国际条约内容;还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因此,从学生培养角度来说,需要更多地加强与国外顶尖的法学院校的沟通和交流。高校应该尽量提供:短期交流交换,暑期国际游学等活动;积极推进国内外高校之间教师的交流和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来不断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从老师培养角度来说,学校需要尽量提供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县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等实务部门进行挂职;选派在职在岗任课教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到境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创造学习国外相关课程的优秀研究成果和先进的课程教学方法的机会,有利于“双师型”、国际视野教师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宋连斌.涉外审判之重不在数量[J].政府法制,2009,(3).
[2]王瑾.国际私法教学改革初探[J].中外企业家,2009,(7).
[3]秦瑞亭.关于国际私法教学改革的思考[C].科学发展·惠及民生——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中),2012.
(责任编辑:侯秀梅)
Development Demand of Foreign-related Legal Talent Excellence Extraction of Classroom Teaching Methods Reform about the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PEI Yu-feng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Busines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1701, China)
Abstrac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traditional classroom teach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can not adapt to the information age, legal globalization and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development of foreign-related legal talent requirements. It is imperativ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lassroom teach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our country and the traditional classroom teaching mode reform of our country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this paper, the reform of classroom teaching method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will be discussed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lassroom teach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
Key words: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reform goals; teaching methods; support conditions
中图分类号:G64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6)02-0056-04
作者简介:裴予峰(1977—),男,河南焦作人,讲师,法学博士,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从事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研究。
收稿日期: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