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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简帛学体系构建新论

2016-03-16

关键词:简帛简牍学科

蔡 万 进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首都文化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089)



中国简帛学体系构建新论

蔡 万 进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首都文化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089)

简牍学,或兼包帛书而称简帛学(见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李学勤序》,文物出版社,2009年),有学者考虑到日本、韩国及欧洲都曾有简牍的发现,认为为了更为规范和避免歧义,可以称“中国简帛学”(刘国忠《对于简帛学建设的几点思考》,《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笔者认同并采用这种提法。中国简帛学是20世纪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重要学科。百余年来,中国简帛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学科建设获得长足进展,但不可否认,目前的简帛研究还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系统科学的中国简帛学体系亦尚未得到确立、构建,突出表现为迄今所见国内已出版的有关简帛学著作,其研究的内容及体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不相同。

台湾学者马先醒撰著的《简牍学要义》(台北简牍学社,1980年)是我国台湾地区和国人第一部有关简牍学的通论性著作,正文12篇,即“简牍释义”、“简牍时代”、“简牍踪迹”、“简牍初现与朝野倾动”、“欧洲学人与汉晋简牍”、“简牍本之经史子集”、“简牍质材”、“笔削与汗青”、“简牍形制”、“简牍文书之版式与标点符号”、“篇卷与竹帛”、“简牍之编写次第与编卷典藏”等,针对简帛形制、质材、内容、发现经过、研究概况,提供了全面而系统的新的综合整理。

林剑鸣在其《简牍学概论》讲义基础上,参考日本学者大庭脩《木简》一书,重又编译而成的《简牍概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是中国大陆地区最早一部较系统全面地介绍简牍学基础知识的专著,主要有“解放前简牍出土的历史”、“解放后简牍出土的历史”、“简牍的形式和名称”、“简牍中的法律文书”、“简牍中的书籍”、“简牍中的遣策”、“简牍中的诏书”、“简牍中政府下达的文书”、“简牍中上呈和同级间的文书”、“简牍中的通行证和身份证”、“简牍中其它种类的文书”等11章,重点就简牍出土的历史、简牍的形式和名称以及简牍中出现的各种文体等进行介绍和解说。

高敏的《简牍研究入门》(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是中国大陆地区出版的又一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简牍学著作。是书共9章,分别为“绪论”、“新中国建立前简牍出土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简牍出土的简况”、“简牍文书的类别划分和书写体例、格式举例(上、下)”、“云梦秦简的史料价值”、“汉简的史料价值(上、下)”、“秦简、汉简研究的状况与展望”等,较为全面地介绍和阐述了简牍的本身形制、出土历史、文书种类及其史料价值。

郑有国编著的《简牍学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系作者《中国简牍学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的再版,是中国大陆地区首部以“简牍学”冠名的研究出土简牍的专著。全书10章,分别题为“简牍的出土与整理”、“简册制度”、“简牍的内容”、“简牍的整理及考释”、“简牍研究的初始时期”、“简牍研究的酝酿时期”、“简牍研究的新时期”、“秦简的出土及研究”、“简牍学与诸学科的关系”、“简牍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等,系统总结、勾勒出一个世纪以来我国简牍研究的学术发展历程。

李宝通、黄兆宏主编的《简牍学教程》(甘肃人民出版社,2011年),是我国迄今出版的第一部简牍学教材,全书设为九章,前三章“简牍概论”、“简牍出土情况”、“出土简牍文字与书法艺术”,集中介绍了简牍学的基础知识;其余六章“简牍中的政治与法律制度”、“简牍中的经济制度”、“简牍中的军事活动”、“简牍典籍与思想文化”、“简牍中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关系”、“简牍中的社会生活”,比较全面阐述了简牍资料反映社会历史文化的重要价值。

上述诸家简帛学著作的内容与体系设计,或是对我国简帛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与展望;或是侧重简帛史料价值的介绍与分析;或是主要针对简帛自身形制、内容的综合整理与研究。它们无疑都是中国简帛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和中国简帛学体系构建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同时也说明,系统科学的中国简帛学体系至今还尚未定型和确立,仍存在较大分歧,这不仅与当前中国简帛学的国际显学地位极不相称,也严重影响了中国简帛学的理论建设和学科发展。

众所周知,简帛学的研究对象是出土简帛。我国古代历史上曾有过简帛发现的记载,但却无有简帛实物留存下来。近代简牍的发现始自1901年西方探险家斯坦因、斯文赫定在新疆尼雅、楼兰遗址的盗掘。迄今为止,百余年来全国各地出土的简帛总量据统计已达30余万枚之多。从出土实物的年代来看,上起战国,下迄魏晋,可见战国、秦汉、魏晋时期是我国古代简帛使用的高峰。从内容来看,书籍类中凡《汉书·艺文志》所列之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相关内容的文献无所不有;文书类中包括战国、秦汉、魏晋中央至地方官府的书檄、律令、簿籍、录课、符券、检楬等都有发现。从文字来看,有战国楚系简帛文字、战国至秦代的秦系简帛文字、两汉简帛文字、魏晋简帛文字等多种,涉及篆、隶、草、行、楷等汉文字体。中国简帛学应当是把上述全部出土简帛当作一个整体进行纵向、横向研究。至于我国境内出土的历代各类非竹木质类简牍(如玉简、石简、金简、铜简、铅简等)、非汉文简牍(如佉卢文、婆罗迷文、于阗文、龟兹文、回纥文、吐蕃文、西夏文简牍),以及纸取代简帛作为书写材料后出土的魏晋以降历代汉文简牍,由于它们不是主流,数量少,特征规律不明显也不系统,且其形制、用途、地位、作用等与简帛使用高峰时期的战国、秦汉、魏晋出土简帛不可同日而语,它们应是简帛制度、文化的余绪和影响所及,自然不应纳入简帛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之内。

简帛学的研究对象是出土简帛,毋庸置疑,以上述地下出土简帛为研究对象的专门之学,则即应是学界所称的“中国简帛学”。关于出土简帛研究,谢桂华曾指出:“大体上可分为简帛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所谓基础研究主要包括发掘报告、图版、释文、注释、语译、索引、字编、参考文献和论著目录等。而应用研究主要是应用新发现的简帛资料,结合传世典籍研究当时的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乃至科技、民族关系、中外关系、语言、文字、书法等各个方面。”(谢桂华《百年来的简帛发现与简帛学的发展》,《光明日报》2001年9月4日)骈宇骞认为:“目前简帛研究有两种趋向:一种是考古学和古文字的途径,以文字、音韵、训诂、校勘等方法,对简帛文献进行研究、考订、校释;另一种是历史学特别是学术史的途径,对简帛文献的思想内涵作出分析,对其史料价值进行发掘,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骈宇骞《简帛文献纲要·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关于简帛研究与简帛学的关系,高敏在《简牍研究与简牍学刍议》(《光明日报》2002年4月30日)中认为:“简牍学研究是任何简牍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都不能取代的。”“简牍研究虽然与简牍学有密切关系,但把它完全混同于简牍学的说法是不可取的。这种说法的危害在于降低了简牍学作为一门学科体系的作用和地位”,“简牍学应当是把全部出土简牍当作一个整体进行纵向、横向研究,从而揭示我国古代简册制度的渊源、内涵、演变及其有关规律的学问。它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一些方面:简牍的发现史,包括自然发现和科学发掘史;简、牍、方、觚、札、检、楬、遣册等等不同简牍名称和涵义及其区别;简牍的制作材料与制作过程;简牍书写时所使用的各种符号及其意义;关于简牍本身按照书写内容不同的长短宽窄的法律规定及其变化发展;编制简册的各种有关规定与作法;书写简牍时按照简牍内容类别不同而产生的各种格式及其变化发展;书写简牍的字体变化及其发展规律,特别是战国简牍与楚简的字体特征与规律值得深究;不同时代的简牍书写时所使用习惯语言的揭示与归纳;整理与研究简牍的基本方法、途径与步骤的总结”。高敏所言的上述“系统的科学的简牍学的内涵”,虽然现在看来不免失之于窄,但其简帛研究不能混同于简帛学的认识和论断,对于厘清简帛研究与简帛学的关系,构建新时期系统科学的中国简帛学体系,却不啻醍醐灌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造成当前中国简帛学研究没有一个确定的体系而致人言人殊,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学界对中国简帛学的研究对象存在模糊认识。我们说中国简帛学的研究对象是出土简帛,这个提法并无任何不妥,但问题在于中国简帛学是研究出土简帛的文字内容,还是研究出土简帛自身的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到底哪些方面的研究才是属于真正的简帛学的研究内容与范围?如果说中国简帛学研究的是出土简帛的文字内容,则等于说出土简帛仅是古代文献的一种。我们知道,简帛所记内容十分广泛,其学术内容涉及所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按照常识,利用简帛文献资料开展的相关学科与领域的研究,则属于各相关学科的范畴,应由各相关学科总结综述,与简帛学无关,否则简帛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其他学科将难分彼此,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简帛学作为一门学科体系的作用与地位。实际上,把出土简帛文字内容的研究视为简帛学,本身其实也是对于出土简帛的自身属性与特征缺乏科学认识的表现。研究表明,出土简帛本身既是一种古代文化遗物,同时又是一种宝贵的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出土的珍贵文物,三重属性与特征集于一身,对于出土简帛,不仅需要进行文化学、文献学意义上的研究,而且也需要对出土简帛本身进行文物学意义的研究(蔡万进《简帛学的学科分支新论》,《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因此,从文化学、文献学和文物学等角度,对出土简帛自身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科学地揭示、分析和总结,这才是中国简帛学真正研究的内容和方面,也是中国简帛学区别于其他任何一门学科的所在。

确定了中国简帛学的研究对象是“出土简帛自身的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这个主题,其理论体系便不难构建,与其他以出土简帛的学术内容为研究范围的学科如哲学、文学、史学等的界限便不难区别,学界长期存在的“简帛研究”混同“简帛学”的不正确认识将得到消除,既往学界有关简帛学的定义、概念和范畴等的研究也因此而得到修正、补充和完善,有关出土简帛自身的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的诸多方面的研究也将在这个主线下似珍珠串线而不再一盘散沙。如前所述,简帛学是研究出土简帛自身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的科学,出土简帛自身不仅是一种文化遗物(简帛制度),同时又是一种宝贵的文献(简帛文献)和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简帛文物),简帛学研究的内容与方面自然应紧紧围绕出土简帛自身这一特性和特征逻辑性展开,并在此基础上,对简帛学的概念、定义、范畴等进行探讨,对有关简帛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思考,构建严密科学的简帛学研究体系(逻辑和学理)。具体言之,中国简帛学的研究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对简帛学概念、定义和范畴的探讨与界定,具体涉及简帛学学科名称、研究对象与范围、内容与体系以及学科属性与分支、简帛使用发现史与学科发展史等,这是中国简帛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必须首先直面和回答的问题。关于学科名称,我们以为还是以“简帛学”命名较为准确和符合历史实际。关于简帛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我们认为应是20世纪初以来百余年间中国境内各地出土的战国秦汉魏晋即简帛作为书写材料普遍使用时代的汉文简帛,至于20世纪以前的古代出土简帛、近代以来出土的历代各类非竹木质类简牍、非汉文的少数民族简牍以及纸取代简帛作为书写材料后出土的魏晋以降历代汉文简牍、世界其他国家出土简帛,则不应包括在研究对象范围之内,但可以参与中国简帛学的讨论、比较和建设。关于简帛学研究的内容及体系,我们认为应在厘清确定中国简帛学的研究对象是“出土简帛自身的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这个主题和出土简帛自身具有文化、文献和文物 “三位一体”属性与特征这一认识下逻辑性地展开与构建。关于学科属性,简帛自身“三位一体”属性与现代学科分类都表明,简帛学是史学研究的一个领域,而非史学的辅助学科,应是“历史学”(大类)中“历史学其他学科”(中类)下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有关简帛学的学科分支,我们认为出土简帛自身的属性与特征决定了简帛文化学、简帛文献学和简帛文物学是中国简帛学的三个学科分支(蔡万进《简帛学的学科分支新论》,《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简帛学与分支学科的关系是,简帛学重在简帛本体研究,是对简帛自身各种现象、特征和规律的系统、全面、科学揭示,分支学科则是对简帛本体的专题、深入和拓展研究,是对简帛不同属性特征现象、规律和意义的揭示,两者研究的内容虽有交集,但各有自身研究的体系。关于简帛学的学科定义,可以概括表述为:中国简帛学是以20世纪初以来中国境内各地出土的战国、秦汉、魏晋即简帛作为书写材料普遍使用时代的汉文简帛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考古学、语言文字学、文献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和知识,揭示中国古代简帛制度渊源、内涵、演变及其规律,总结简帛文献文本形式、内容、整理与研究的基本方法、途径与步骤,以及探索简帛文物的价值作用、辨伪鉴定、科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一门学问。简言之,中国简帛学是研究出土简帛自身各种现象、特征与规律的学问。

第二个方面是对简帛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总结归纳。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有自己一套严密成熟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论,中国简帛学也不例外。百余年来的简帛学发展历程与研究实践表明,中国简帛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主要来源于与简帛学关系密切的相关学科,即考古学、语言文字学、文献学和历史学等。首先,出土简帛是考古活动的产物,本身是一种古代遗物,即一种带字的文物。既然是文物,就要遵照田野考古操作规程进行发掘、清理、保护,就要按照考古发掘出土遗物进行考古学意义上的整理与研究,记录下文字及其他一切相关出土信息,如出土地点、方位(单元)、地层、原状、伴出物、尺寸等等。换句话说,就是考古学的理论方法完全可以引入到出土简帛的整理与研究当中。其次,出土简帛都是由不同时代的文字书写而成,本身是古文字材料,既然是古文字就需要综合利用传统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即语言文字学的理论、方法与知识,对出土简帛文字进行释读与考释。第三,出土简帛本身是古代文献,具有文献的一切属性与特征,既然是我国古代文献的一种,就具有文献学的整理研究意义,就能够利用文献学的理论、方法和知识,对出土简帛进行录文、分类、编目、校勘、注释、翻译、索引、编纂等整理以及对其来源、形成、内容、年代、结构、流传、典藏等进行研究。第四,出土简帛本身是史料,是研究和编纂历史所用的材料,而对于出土简帛史料价值的认识、研究、考证等,同样也需要利用历史学的理论、方法和知识。一般地说,出土简帛都要依次经过考古学、语言文字学、文献学的整理过程,最后才能为历史学等学科研究者所方便利用,因此简帛学与考古学、语言文字学、文献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这种密切关系,决定了上述诸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同样可以引入到简帛学的研究当中,使之成为简帛学理论与方法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对简帛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的梳理分析,借助考古学、语言文字学、文献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简帛学研究实际,总结、归纳、升华、产生出科学的简帛学理论与方法,庶几可以构建简帛学自身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论。

第三个方面是对出土简帛自身各项制度的研究揭示。简帛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形制和使用方式上多遵循一定的规则,形成了一定的制度和规范,此即所谓的“简帛制度”。这种简帛制度,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简帛的使用,积淀形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国简帛文化,对这种文化现象和规律的揭示,自然应是中国简帛学的重要部分。简帛存在制度,自1912年王国维《简牍检署考》首次详考以来,久已成为学界共识,代有学者研究阐发,比较重要的有傅振伦的《简策考》(《考古社刊》1939年第6期)、劳榦的《居延汉简·图版之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21本,1957年)和《释文之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40本,1960年)、陈梦家的《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马先醒的《简牍形制》(《简牍学报》1980年第7期)及《简牍制度之有无及其时代问题》(《国际简牍学会会刊》第一号)、胡平生的《简牍制度新探》(《文物》2000年第3期)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古代的简牍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且随着近年来简牍的不断大量发现和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关简帛制度的研究,不断有新的发现与进展,极大地丰富了简帛制度的内涵。目前简帛制度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于对既往丰富的简帛制度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归纳与整合,确立科学的简帛制度的内涵、逻辑和体系。我们认为,简帛制度一般地应包括简帛形制、编联、版式、题名、符号、文字等诸方面,涉及简帛自身材料应用的规律、编联形式的规律、版面形式的规律、标题格式的规律、符号应用的规律和文字演变的规律等,这些都是简帛自身外在形态和形式的反映,也是基于简帛自身形体由表及里认知的最基础和最基本的方面。

第四个方面是对出土简帛文字内容本身的研究。对出土简帛文字内容本身的研究,实际上即是对出土简帛文献的整理研究。简帛首先应该是一种书写载体,继之才是在其上书写文字,形成为一种文献。张舜徽在讨论“文献”的含义时曾指出:“古代实物上载有文字的,如龟甲、金石上面的刻辞,竹简缣帛上面的文字,便是古代的书籍,是研究、整理历史文献的重要内容,必须加以重视。”(张舜徽《中国文献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既然“竹简缣帛上面的文字”是文献,那么在对上述简帛形制、编联等一系列外在形态和制度的研究揭示之后,接下来自然就应该对简帛上的文字内容本身进行文献学的整理与研究,具体应该包括如下一些方面的内容:简帛材料与简帛文字内容的关系;简帛形制与简帛文字内容的关系;简帛文字内容的性质、分类、结构(体式、格式)、来源、习惯语言表达;简帛文字内容整理的基本方法、途径与步骤以及简帛文字内容的数字化等。简言之,就是要从文献学的角度对出土简帛文字内容自身进行诸如性质、内容、分类、属性、价值等文献学意义和方面的现象、特征和规律的揭示研究。至于简帛文字学术内容的多学科具体研究,如前所述,因为不是简帛学研究、总结和综述的范畴,这里不作涉及。

第五个方面是对出土简帛自身的文物学研究。出土简帛本身是文物,对出土简帛自身进行文物学的研究,自然也是中国简帛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首先,出土简帛自身的文物学价值是多方面的,需要认真进行深入研究。研究表明,出土简帛自身具有独特的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如简帛书法、绘画价值;简帛考古、文字、文献和历史价值;简帛教育价值及经济价值等。第二,非考古发掘出土的简帛自身需要进行辨伪研究。一则因为出土简帛具有重大价值,利益驱使,社会上不少不法分子作假简伪简的手段不断翻新;二则盗掘使大量简帛流散社会。对待非发掘品简帛,鉴定辨伪至关重要,学界需要花大气力对简帛自身各方面的特征规律进行讨论归纳。第三,出土简帛在进行和完成以上各方面的发掘、整理和研究过程之中、之后,简帛文物保护工作至为关键,不仅需要对出土简帛自身的物理、化学等特性进行研究认识,同时还需要探索、研究、制定科学的简帛出土现场、馆藏、库藏的文物保护技术、手段和方法。第四,简帛文物保护是手段不是目的,对于出土简帛文物还需要站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高度,对简帛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面研究、科学规划,使之更好地为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此外,还有普及推广工作,尤其当下公共考古和公共史学方兴未艾,简帛学的公共普及推广应该引起重视。

第六个方面是对国际简帛学体系构建的可能性探索。简帛的使用与出土,除中国外,同时期或稍晚的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日本和欧洲等地,同样也都有使用和发现。在韩国,自1975年以来,迄今发掘出土的6-8世纪木简近千枚,韩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多年的整理研究,提出了“韩国木简学”的概念(戴卫红《近年来韩国木简研究现状》,《简帛》第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日本发现木简数量较多,截止2008年底,年代属于7-9世纪的出土木简总数超过32万枚,受到日本学者广泛重视,同样提出了“日本木简学”的概念(王元林《日本古代木简的发现与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第9辑,中华书局,2010年)。自1973年以来,英国雯都兰达出土公元1世纪前后的罗马帝国木牍军事文书已达约1200余件,据估计在雯都兰达底下可能保存的木牍在1-10万件之间,这些木牍的形式与内容和中国汉代的居延、敦煌的简牍颇多类似,故有学者将之誉为“罗马帝国的居延与敦煌”;此外,罗马时代的木牍过去在英国、德国、荷兰、法国、意大利南部、埃及、多瑙河中下游北岸以及瑞士等地都有发现(邢义田《罗马帝国的居延与敦煌:简介英国雯都兰达出土的驻军木牍文书》,《简帛研究译丛》第1辑,湖南出版社,1996年)。如今,各国简帛研究者已从专注本国简牍研究转向探寻世界各地出土木牍的共性、区别与联系,在努力使本国简牍研究国际化的同时,还试图整合、构建国际简帛学的体系,如韩国学者“东亚简牍文化圈”的构想,日本学者“东亚木简学”的提出(角谷常子《东亚木简学的构建》,日本汲古书院,2014年)等。中国简帛学以其简帛出土数量大、年代早、种类全、延续久、制度规律显著、学科体系发展完善成熟、研究国际化程度高以及简帛制度、文化在历史上对于汉字文化圈地区辐射作用强等特点和优势,理应在当今国际简帛学体系的构建中占据中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简帛学已走过了百余年的发展历程。目前首要的不是理论与方法的标新立异,而是要着眼于对百余年来中国简帛学研究成果的总结,并尝试用更为科学的体系加以统括,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创新。

10.16366/j.cnki.1000-2359.2016.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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