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6-03-16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8期
关键词:正当性潜规则权力

程 东 旺

(赣南师范大学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 赣州 341000)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程 东 旺

(赣南师范大学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 赣州 341000)

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交往,人通过社会交往实现与己相关的社会目的。社会交往作为人的行为,其正当性取决于规则的正当性。潜规则是一种对明规则的反动机制,根源于“不按规则行事”的行为惯习、明规则不完善和权力未受到有效制约等原因,造成大学生社会交往的虚伪化、功利化与零和化。对此,通过树立以人为本的交往伦理,确立规则意识和规则正义的价值诉求,夯实权利本位的权力伦理,创造公平交往的校园环境等对策,消除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负面影响。

潜规则;大学生;社会交往

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的人,人总是在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1]294社会交往是一个正常人不可或缺的活动,个人生存与发展的一切需要在社会交往中得以实现。个人总要根据规则进行社会交往,去实现与己相关的社会目的。因此,社会交往的正当性往往取决于规则的正当性。当前,潜规则仍然在相当大的范围存在着,对大学生的社会交往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厘清潜规则的基本意涵和成因及其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负面影响,并构建应对之策。

一、潜规则的基本意涵及成因

潜规则是指那些不具有正当性的,对公序道德、纪律法规等明规则的反动机制。潜规则之所以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是因为潜规则实际上起着支配作用,但由于它损害了明规则所维护的利益和价值,没有道德基础或法律根据,因而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些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2]45潜规则的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1.“不按规则行事”的行为惯习延续至今

费孝通指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3]28的确,儒家伦理对于人际关系的理解和规范,核心在于差序化,要求人们恪守宗法制度的本位,以自己为中心,依据人情的状况生成关系网络。于是,做人做事讲人情,不讲人情寸步难行,“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3]34可见,规则及其释用可以因人情而异,规则的“权变”取决于人情的状况。因此,人情成为最普遍、最重要的社会资源,讲人情才是办事的基本法则。经过人情法则的长期浸润,人们形成“不按规则行事”的行为惯习。另外,还有中庸之道、等级观念、权力崇拜等传统思维,进一步强化了“不按规则行事”的行为惯习,使得普遍的、公开的、抽象的、去人格化的明规则行不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的明规则不断产生,但是“不按规则行事”的行为惯习,与现代的明规则产生冲突,并与社会转型中的不良因素相结合,致使潜规则蔓延开来。

2.明规则不完善给了潜规则滋生和运行的空间

潜规则之所以能够实际上起着支配作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明规则不完善。明规则不完善是常态的,诸如规则空白、规则滞后、规则超前、规则冲突等,致使明规则的效能不高。但是,社会交往离不开规则,没有规则,必然造成“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的社会危机。如果明规则不能有效调处人们的社会交往,为了避免和减低他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个人不得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些合乎需要的潜规则来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争先采用实际上起支配作用的潜规则。但潜规则的非正当性,使得它必须在明规则的掩护下私下通行,而明规则不完善则给了它滋生和运行的空间。简而言之,潜规则寄生于不完善的明规则,它们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3.权力未受到有效制约,使明规则虚化

权利是法律概念,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资格。权力是政治概念,是一种由代理人掌握和行使的强制力量。从理论上说,权力来源于权利,但权力有“作恶的滥用的自然本性”[4]8,凭借对权利的代理关系,越过权利的边界,干涉或挤压权利,使权利处于萎缩、依附的状态。另外,明规则不完善,自由裁量空间,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强化代理人越界和滥用权力的冲动。一旦权力未受到有效制约,必然造成这样的结局:“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的规则,那就是权力大者说了算。”[5]4如此,权力代理人将无所顾忌,根据自身利益来随意变通、调整或废止明规则。权力代理人把明规则异化为一种工具,在明规则的掩护下,通过权力私下运行潜规则,达到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目的,从而使明规则虚化,潜规则泛滥开来。

二、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会 交往的负面影响

大学生具有好奇心、趋群性和不断高涨的自我意识,社交欲望强烈,但他们的心理和社会化尚未完全成熟,使他们对社会交往和规则的正当性缺乏充分的认知。一旦明规则不能对社会交往进行有效调处,行之有效的潜规则就会乘虚而入,对大学生的社会交往造成负面影响。

1.大学生社会交往的虚伪化

社会交往的虚伪化是指社会交往违背人的自我同一性,使人处于内在自我与外在自我不一致的矛盾状态。一般而言,社会交往应当真诚、真实,唯如此,人与人才能交流信息,建立友谊,精诚合作,促进个人的道德人格、交往能力和社会化的发展。在虚伪化的社会交往中,个人往往隐藏内在自我,戴着某种与内在自我无关的“面具”,展现出一个他人的、非自己的外在自我。个人隐藏真实的自我,只是以虚假的外在自我展现给他人,必然严重削弱社会交往的功能和育人价值,造成人格的扭曲。

潜规则造成大学生社会交往的虚伪化,从调查数据反映出来。当笔者问大学生“如何对待潜规则”时,206人反对,25人不反对,35人无所谓,1人支持;当问及“假如按照明规则办不成事,您会选择按‘潜规则’办事吗”时,40人会,96人不会,131人看情况。可见,如果按照明规则办不成事,171人选择“按潜规则办事”或“看情况”,“不反对潜规则”的人数增加120人。为了了解人情关系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影响,当笔者问“某位您不认识的领导按照规章制度考察您和他的亲戚,您求职成功,而他的亲戚求职失败,您怎么看这个领导”时,3人选择“不讲人情,不好交往”,55人选择“公平公正,但不好交往”,209人选择“公平公正,向他致敬学习”;当问及“您的亲人按照规章制度考察您和一个陌生人,陌生人求职成功,而您求职失败,您怎么看您的亲人”时,6人选择“不讲人情,心生怨恨”,192人选择“虽公平公正,但心生怨恨”,69人选择“公平公正,向他致敬学习”。可见,大学生对待人情关系的态度是矛盾的,当对方与自己没有任何人情关系时,绝大多数大学生希望对方秉公办事。但是,一旦对方与自己有密切的人情关系,有些大学生怨恨对方不讲人情。由此可见,无人情关系者,反对讲人情;有人情关系者,则对亲近者有“超越原则”的期待。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负面影响,是因为潜规则具有隐秘性、模糊性和随意性,不能给予个人普遍的、公开的、明确的行为指向。同时,潜规则作为一种反动机制,通过不完善的明规则和无限制的权力,能够“合法”地造福合作者,“合法”地伤害不合作者或背叛者,而且可以非常便捷地在“造福”与“伤害”之间进行转换,由此产生的成本也非常低廉。因此,面对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的巨大风险,人们不得不通过虚假的行为表演掩盖真实的内在自我。个人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运行潜规则,但在公开场合上仍然要做出公事公办的样子,从而形成一种名实背离的人际环境,诸如“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等。经过这种交往环境的长期浸润,大学生社会交往势必虚伪化。

2.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功利化

社会交往的功利化是指交往者以个人利益为中心,把对方作为一种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是否交往,是否深入交往,一切要看交往对象对自己实现个人利益是否起作用。可见,功利化的社会交往不是为了人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质上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利益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本位的价值取向居于主导地位,为社会交往的功利化提供了适宜的温床,一旦明规则不能很好地起到有效的预防、规范、制止和惩戒的作用,个人就会千方百计地通过潜规则去实现个人利益。

调查数据显示,虽然大学生社会交往总体正常,但是其中浓烈的功利性值得警惕。笔者问及“大学生社会交往的目的是什么”,145人选择“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32人选择“以便将来合作”,43人选择“为了找个好工作”,25人选择“从对方得到好处”,22人选择“为了消除孤独寂寞”,其中122人(45.49%)选择功利性的目的。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待不良社交习气的态度,笔者问“您怎么看‘拼能力赶不上拼爹’”,50人支持,52人反对,161人看情况而定,4人无所谓;问及“假如有关部门要您去组织一场活动,但您发现其中有很多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您怎么办”,76人选择“坚守规章制度,不该做的就不做”,78人选择“向有关部门汇报,请求他人解决”,89人选择“以大局为重,能忍就忍”,24人选择“见怪不怪,遵照执行”。由此可见,虽然大学生反感不良社交习气,但是,当涉及自身利益时,许多大学生难以抵制,甚至“随波逐流”。

潜规则之所以造成社会交往的功利化,是因为潜规则是一种市侩实用主义的行动策略。市侩实用主义就是一种潜意识或经过理性算计的不择手段地实现个人利益的逻辑。[6]它对实现手段的选择完全以实现个人利益为标准,漠视目的、手段、过程和结果的正当性。例如,“一位年轻人和一位老年妇女结婚,当有人问年轻人为什么不计较年龄差异时,他竟然回答:‘当你使用钞票的时候,你问这张钞票是哪年印制的吗?’”[7]可见,在市侩实用主义者看来,只要能够实现个人利益,任何手段均在选择范围之内。潜规则是不择手段地实现个人利益的策略综合体,虚化明规则的规范和约束,提供明规则无法提供的特殊利益。在明规则不完善和权力未被限制的情况下,按照潜规则办事是市侩实用主义者的必然选择。因此,按照潜规则办事,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人能够轻易实现个人利益,而奉公守法、脚踏实地的人难以实现正当的个人利益。长此以往,必然使大学生忽视社会交往的正当性,无限地追逐个人利益,把自我和他人视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导致大学生的社会交往功利化。

3.大学生社会交往的零和化

社会交往的零和化是指交往一方的收益必然建立在交往对象或他人的损失之上。社会交往是特定的交往对象之间的具体行为,但同样对非交往对象产生影响。个人通过社会交往获得收益,但不能对交往对象和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明规则不完善和权力未受有效制约,每个人都通过潜规则去追逐个人利益,形成“互害双输”的交往生态。

为了证实“潜规则造成大学生社会交往的零和化”,笔者设计了两个问题。一是“某个职位只有您和您的好友应聘,但您的好友比您优秀,假设送礼、拉关系可以提高您应聘的成功率,您会怎么做?”调查结果显示,41人会“送礼、拉关系”,149人不会“送礼、拉关系”,77人视情况而定;二是“假如您和您的好友在同一个单位,而且您的好友对您的职位上升影响很大,但是有一个实习生向您求助,说您的好友表示如果这个实习生送礼给他,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实习评价,您会建议实习生怎么做?”调查结果显示,43人选择“送礼”,81人选择“好好实习但不送礼”,75人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68人选择“视情况而定”。可见,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面对利益得失时,他们坚决维护个人利益,但并不在意自己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正当利益。

潜规则之所以造成社会交往的零和化,是因为潜规则导致“交往一方的收益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吴思指出,“那些有生命的个体或团体,投入自己或他人的性命,动用各种策略,争夺生存资源。”[5]239虽然他的描述反映中国传统社会,但在现代中国社会仍然依稀可见。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规则和体制有待完善,因此,有些人乘机“穿越缝隙和扭曲规则”[8]86,使潜规则得以僭越明规则,成为一些人办难办之事和办不能办之事的方便策略。于是,个人越适应潜规则,对潜规则越驾轻就熟,就越能办成事,成功率就越大。因此,当人们面对利益得失时,谁也不敢坚决反对或轻易放弃潜规则,生怕竞争者应用潜规则而使自己吃亏。在“劣币驱逐良币”和“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下,交往双方争先应用潜规则去实现正当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造成社会交往的零和化。

三、消除潜规则对大学生  社会交往影响的对策

大学生通过社会交往,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养成良好的意志和品质。但是,如果潜规则成为社会交往的主导规则,社会交往的功能就会被异化,带来可怕的后果,那就是“既污染了我们的心灵世界,又损毁了人性的善良纯朴;既动摇了人们心中的高尚信仰,又改变了人们对社会的真诚认可”。[9]因此,要积极构建对策,消除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影响。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交往伦理

交往伦理是指人的交往活动中的伦理原则,是处理人与他人、人与自我关系的基本原则。显然,交往的主体是人,交往伦理应当契合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社会性说明,个人的全部活动必须在既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社会关系对个人的社会交往具有先在的制约性。社会关系是变动的,因此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换而言之,人不是某种抽象的存在,而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彼此有差异的人。同时,人类之所以摆脱了宿命式的动物生存,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既因为人的社会性的生产劳动,也因为人具有自我意识,具有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因此,人必须要交往,交往是人的本质要求,交往的目的应当指向人本身。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历史经历三个历史阶段:人对人(神)的依赖性阶段、以人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独立性阶段、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人的交往历经三个历史阶段。人对人(神)的依赖性否认了人是目的,遮蔽了人的本质,使人依附于异己的外在力量;人对物的依赖性催生见物不见人的物本主义,使物质财富成为价值评价的唯一标准,人沦为争夺物质利益的工具。然而,任何不以人作为目的的交往,任何把人作为争夺物质利益的工具的交往都背离了人的本质,都是对社会交往的全面异化。人的社会交往正在而且应当迈向第三历史阶段,即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交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的目的,人的目的是交往的目的。以人为本的交往伦理,就是指人的目的是人本身的交往伦理。在以人为本的交往中,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但人作为手段的正当性在于实现人的目的,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通过社会交往,每个人追求人的生活意义和价值追求,实现自我的完善和发展。当代大学生确立以人为本的交往伦理,就是要把自我的完善和发展作为交往的价值目标,共同追求和互相促进自我和他人的完善和发展。

2.确立规则意识和规则正义的价值诉求

所谓规则意识,是指个人对规则的认知、认同并自觉遵守规则的思想观念。规则意识包括三个层面,第一是对于规则的认知和认同,第二是自觉遵守规则的意愿,第三是规则成为人的内在需要和内在素质。现代公民应当具有规则意识,因为规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素,人们的社会交往都离不开规则的规范。如果人没有规则意识,那么违反规则的机会主义行为必然泛滥,秩序、正义、平等、自由等基本的社会价值,都无从谈起,对社会民主与法治提出严峻挑战。一个人如果具有规则意识,那么他就会严肃、认真地对待规则,努力正确地、全面地认知规则,发自内心地尊重和信仰规则,把规则的原则性与具体情况的特殊性统一起来,自觉根据规则的内容和精神来决定具体状况之下怎样释用规则,保证规则释用的准确性和正当性。

规则正义是个人的规则意识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基石。约翰·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10]1在调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时,规则都要体现出公平公正。如果规则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体现出正义性,那么它就丧失了正当性、威信和公信力,必然遭到人们的质疑和否认,使得人们“另辟蹊径”去实现自己的目的,由此产生对规则的规避和虚化,规则意识也就无法植根于人的内心深处。由此可见,规则正义既是规则的首要属性,也是人的一种价值诉求,一方面要求规则的内容和精神体现和维护正义,另一方面要求在人与规则互动运行中彰显出正义,塑造人的正义品德。规则正义的价值诉求激发人们坚守“规则至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规则,拒绝和抵制那些破坏规则的行为,从而产生强烈的规则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不讲规则,不守规则”并不少见,有的大学生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主动迎合潜规则。对此,一方面,对于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应当把体现规则正义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大学生应当确立规则意识和规则正义的价值诉求,唯其如此,大学生才能发自内心地以规则作为自己的行动准绳,把“讲规则和守规则”这一外在要求内化为自身的内在品质,从而才能在个人的社会交往中拒绝和抵制潜规则,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3.夯实“权利本位”的权力伦理

权力伦理是关于权力的目的及其运行的伦理原则。以权力的价值性为优先是权力伦理的核心原则,权力的价值性与工具性的和谐统一是权力伦理的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权力的价值性和工具性呢?权力的价值性就是权力对权利的忠诚。之所以以权力的价值性为优先,是因为权力本身及其正当性都来源于权利,“任何国家权力无不是以民众的权力(权利)让渡与公众认可作为前提的”[11]62。权力的工具性是权力的效用和实效性。权利规范权力,权力支持权利,因而要求权力的价值性与工具性的和谐统一。否则,没有权利的规范,权力是暴力的;没有权力的支持,权利是脆弱的。

因此,在应然的层面上说,权力应当忠诚于权利并接受权利的制约,始终以权利为不可逾越的边界,并总是把保障和维护权利作为使命,否则它就丧失了正当性。但是,权力与权利不存在天然的一致性,往往处于冲突之中。两者之间的冲突,实质上也是权力的价值性与工具性的冲突,带来的结果往往是工具性扩张,价值性被遮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12]81具体来说,代理人是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权力主体,处于主动的和支配的地位;委托人是权力的客体,他们的权利交给代理人掌握和行使,处于被动和被支配的地位。与脆弱的权利相比,权力具有巨大的力量和效用,致使权利依附于权力而萎缩,两者的关系发生异化,从而催生出人的权力崇拜意识。在权力崇拜者看来,权力至上,“权变”规则,无所不能。如此,在缺乏对权力制约的情况下,权力代理人扩张和滥用权力,运作潜规则捞取作为代理人的好处,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对此,委托人逆来顺受,也就只能诉诸非制度性抗争。为了避免这样的结局,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更为根本的是,要夯实“权利本位”的权力伦理,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意识和权利思维,彻底瓦解权力崇拜的思想基础。同时,我们要对大学生加强公民权利教育,使他们对公民权利产生自豪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在行动上尊重权利,珍惜权利和维护权利,实现权力的价值性与工具性的有机统一。

4.创造公平交往的校园环境

公平交往不仅是一种事实认定,也是一种价值判断。作为一种事实认定,公平交往是指个人的交往活动遵守公序道德和法规纪律等明规则;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公平交往是指交往应当促进个人的完善和发展。可见,公平交往离不开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则的正当性和科学性及人对规则的遵守,另一方面是促进个人的完善和发展的交往活动。从这个方面着手,我们才能创造公平交往的环境。

除了社会环境外,大学生的社会交往主要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显然,校园不能孤立于社会之外,校园也是一个小社会。当笔者问大学生“您认为校园生活中有潜规则吗”时,198人认为校园中有潜规则但不普遍,63人认为校园中潜规则大量存在,6人认为校园中没有潜规则;当笔者问及“您认为校园潜规则主要存在于哪里”时,189人认为校园潜规则存在于“评优评先”,67人认为校园潜规则存在于“学生干部选举”,11人认为校园潜规则存在于“成绩评定”。由此可见,校园潜规则主要发生在涉及学生利益较多的领域,有些大学生深受这些领域潜规则的负面影响。因此,学校要加强规则建设,尤其是在涉及大学生利益较多的领域,允许大学生平等参与规则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全部利益相关人参与规则建设的全过程,确保规则的正当性和科学性,从而激发大学生对规则的尊重和信任。如此,大学生必然内生一种自觉地遵守规则的意愿,而不是违反规则的冲动。社会交往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个人的完善和发展,需要通过交往活动来实现。大学生参与规则建设,实质上就是一种交往活动。因此,从社会交往的根本目的出发,以规则为交往活动的准绳,充分尊重和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和自觉能动性,引导他们或由他们自主从内容、形式、组织、载体等方面优化设计交往活动,把公平交往的两个方面在交往活动中统一起来,从而创造公平交往的校园环境。

[1]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 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3]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三联书店,1985.

[4] [美]格尔哈斯·伦斯基.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M].关信平,沉重显,谢晋宇,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5] 吴思.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

[6] 程东旺.潜规则下的伦理生态解析[J].理论导刊,2014,(1):55-58.

[7] 林希.“狼文化”与市侩哲学[N].光明日报,2005-04-15(7).

[8] 孙立平.重建社会: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9] 刘云龙.审视言必称“黑”的危险语境[J].传媒,2006,(6):23.

[10]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1] 卓泽渊.法治国家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12]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责任编辑贺晴】

Research on Influence of the Unspoken Rule on College Student’s Social Intercourse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CHENG Dong-wang

(CPC Revolutionary Spirit and Cultural Resources Research Center, Gannan Normal University, Ganzhou 341000, China)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social interaction and people realize their social purpose through social interaction. Social interaction acts as a human being, and its legitimacy depends on the legitimacy of the rule. The unspoken rule is a reactionary mechanism to explicit rule, rooted in some habits which are not based on the rules of behavior, imperfect explicit rule and ineffectively restricted power, and it causes the college student ‘s social interaction hypocrisy, utilitarian and zero-sum. In this regard, through setting up the people oriented communication ethics, establishing the rule consciousness and the value appeal of rule justice, tamping down a right standard of power ethics and creating a fair environment of campus communication, the negative impact of the unspoken rule on college student ‘s social intercourse would be eliminated.

unspoken rule; college student; social interaction

G641

A

1009-5128(2016)18-0085-06

2016-07-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抵御不良影响的对策研究(14BKS084);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潜规则对大学生社交行为影响及干预机制研究(13YB112);江西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赣教社政字〔2013〕42号)

程东旺(1977—),男,江西婺源人,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猜你喜欢

正当性潜规则权力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网络空间秩序与刑法介入的正当性
清代阅卷潜规则
权力的网络
潜规则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
潜规则
唤醒沉睡的权力
人民调解司法确定制度的正当性反思
试析传教活动主体的伦理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