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理论中的意与象、笔、法*
2016-03-16马晨晨
马晨晨
(四川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四川成都 610500)
书法理论中的意与象、笔、法*
马晨晨
(四川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四川成都 610500)
意是中国古代书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在古代书法理论中有多重涵义。“意”与“象”分属艺术的精神和形质层次;“意”与“笔”强调书法学习者既要重视艺术构思与想象,也要努力通过艺术传达活动实现构思;“意”与“法”的关系则启示人们需要尊重传统,在一定的规则与范式下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
意; 象; 笔; 法
在古代书法理论中,评价一个书家的书法风格,常常会用到“意”、“法”、“骨”、“气”、“媚”、“肉”、“力”、“古”、“韵”、“拙”等词语。而多数书法学习者对于古代书论中大量的审美范畴用语,存在理解上的困难。人们难以分辨出这些感性的描述性词语间的细微差别。而这正是制约书法学习者提升研究能力的瓶颈。
在这些理论术语中,“意”较其他用词似乎更让人捉摸不透。“骨”、“肉”、“力”等词语是借人身体的状况来比喻汉字书写,可以对应自我身体来理解。“媚”“拙”“古”等形容词,也可以参照世间万物的形态去联想。而“意”、“法”、“韵”等抽象的词语,要想理解得透彻则尤为困难。
在古代书法理论中,“意”字不仅可以单独使用,还通过与其他字相连,组成了几十个不同词性的理论术语:
笔意 意态 意在笔前 得意 有意 随意 古意
新意 心意 率意 意气 意象 书意 意造
无意 作意 意思 意违 意趣 意境 适意
意淡 尽意 用意 意法 意连 刻意 任意
尚意 肆意 放意 立意 隶意 草意 篆意
帖意 意足 意深 意丰 意在笔后
“意”是书家或作品的意趣、风格或书写技法,是书家的心理、构思、情感等主体精神,书家风格或作品优劣的评价标准,更是书法艺术的规则、规律。把握“意”与“象”、“意”与“笔”、“意”与“法”的关系,有助于书法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古代书法理论审美范畴用语。
一、“意”与“象”的关系
“意象”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审美范畴之一。“意象”一词,“意”强调的是创作主体和审美者的心灵、精神,而“象”则与现代西方美学中的“形象”概念意义相近,既是有实体的物外部形态,也包含视而可见的物象,也就是实和虚两个层面的物的描摹。
关于“意”与“象”的关系,在《周易·系辞》中有这样的一段阐释:“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这是意象观念的起源,同时也确立了言、象、意三者的关系。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 所以其“反对‘重象舍意’, 凸显了‘意’在中国文化与艺术中的位置”。对于言、象、意的关系,庄子认为“言者所以在意”,应该“得意而忘言”。意象观念发展到晋代,作为玄学思想的代表人物,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王弼这段话的意思是,“‘意’靠‘象’来显现,‘象’以‘言’来说明,而‘象’和‘言’本身不是目的。‘言’只是为了说明‘象’,‘象’只是为了显现‘意’。”虽然王弼的这段话是用来解释卦象的,但是却仍然具有重要的美学价值。玄学理论在魏晋时期大盛,故而对言、象、意的讨论成为魏晋美学中的热点话题,从而影响到书法理论。
东汉的书法理论就已经有了对“象”的勾勒,魏晋以后逐渐产生了“意”的表述。在魏晋时期的书法理论中,人们往往以对世间万物的种种形象化的描述,来表达书法对形式美的追求。例如:
盖草书之为状也,婉若银钩,漂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虫蛇虬蟉,或往或还,类婀娜以羸羸,歘奋亹而桓桓。及其逸游盼向,乍正乍邪,骐骥暴怒逼其辔,海水窊隆扬其波。芝草蒲萄还相继,棠棣融融载其华。玄熊对踞于山岳,飞燕相追而差池。举而察之,又似乎和风吹林,偃草扇树,枝条顺气,转相比附,窈娆廉苫,随体散布。(索靖《草书势》)
大量的形容,表现出当时书法理论研究者超凡的想象力,然而这也说明,当时人们对于书法意象的理解侧重于象,仍然处在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而发展到唐朝,张怀瓘的意象理论则更加成熟,他不仅关注到书法对自然万物的形象模仿,而且重视书法对书家内心情感表达的功能。例如在《书断》的开篇,张怀瓘先列出了树、叶、井、泉、茧、丝、石、电、云、星、焰、烟、风、雨、雷等等物象,再写:
技由心付,暗以目成,或笔下始思,困于钝滞,或不思而制,败于脱略,心不能授之于手,手不能受之于心,虽自己而可求,终杳茫而无获,又可怪矣。及乎意与灵通,笔与冥运,神将化合,变出无方,虽龙伯系鳌之勇,不能量其力,雄图应箓之帝,不能抑其高,幽思入于毫间,逸气弥于宇内,鬼出神入,追虚捕微,则非言象筌蹄所能存亡也。
所以意象这一书法审美范畴,在书法艺术逐渐成熟发展中,在书法理论研究者的认识逐步深入中,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具有不同的意义。
“艺术作品应该具有意蕴,”黑格尔说,“它不只运用了某种线条、曲线、面、齿纹、石头浮雕、颜色、音调、文字乃至其他媒介,就算尽了它的能事,而是要显现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艺术作品的意蕴。”把握“意”与“象”的关系,需要明确“意”和“象”分别属于书法艺术的精神与形质层次,形质是为了表现精神,而精神依托于形质存在,“借象达意”方能创造出意象丰富的书法艺术风格。
二、“意”与“笔”的关系
意与笔的关系,自传为卫铄所作的《笔阵图》中最早出现,但《笔阵图》作为书法文献来讲并不可靠。王羲之关于书法的比较可靠的理论中,已经具有了关于“意”“笔”关系的初步认识。
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扬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
王羲之认为,心意是将军,笔是刀鞘,心意是书法创作中最为重要的领导者,笔听从心意的指挥完成书写。那么“意”是什么呢?我们可以把心意理解为艺术构思。艺术构思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精神活动,在构思中,书家将要通过想象的方式,创造出各种意象,再通过“笔”的运动,将构思中的意象表现出来。意与笔都非常重要,既要重视艺术构思与想象,也要努力通过艺术传达活动实现构思。
“艺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必然是艺术家有目的、有意识的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王羲之的关于“意”与“笔”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意在笔前”的理论价值在于,它发现了书法艺术创作过程中存在一种“意识”,这种意识是思考笔画、结体、章法,思考写什么、怎么写的心理活动。
而苏轼认为,“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又提出了书写时“无意”的精神状态。“无意”,是一种构思上的“无意识”, 不思考点画安排,不思考谋篇布局,信笔为之,却能创造出优秀的书法作品。这种看似无意识的状态,往往具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能够带来细微的艺术灵感,从而使作品产生意外之喜,使作品更接近“天然”。 而一些现代书法理论研究者甚至认为“意在笔后”更能激发书家的创作激情,更能体现和表达书家的内心世界。
这与王羲之的“意在笔前”的理论相矛盾,实则不然。书法创作大多数情况下必然是书家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但是“无意识”本身也是一种“意识”,“有意”是“无意”的基础,“无意”是在大量的“有意”甚至“刻意”的训练、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的。偶然的“无意”是理性与感性的交织,是激发顿悟和灵感的契机。
三、“意”与“法”的关系
在古代书法理论中,另外一个与“意”相关的概念就是“法”。人们常说“唐尚法,宋尚意”,似乎把法和意对立起来,实际上是没有正确理解“意”和“法”的关系。
“法”的概念最早崔瑗在《草书势》之出现: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剿其墨翰。惟多佐隶,旧字是删。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观其法象,俯仰有仪……
“法”强调的是法则、规矩、法度。在唐及唐以前的书法中,对“法”追求,体现的是对书法实用功能的追求。书法的实用功能是与生俱来的。文字自产生,经历的各种字体的变迁、演变过程中同一个字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文字形态和写法,给辨别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书法只能被称为书写的阶段,人们最渴望的是,将字写得更整齐、易辨别,在实用功能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产生了艺术美的追求。而“意”,作为书写者的主体精神,则正是实现从实用到艺术的跨越的关键所在。
“法”与“意”并不是两个完全对立的范畴,我们说唐代书法“尚法”,是因为唐代书法为后世创立了一个规范的楷书的范式。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将这一范式理解为“理性派:着眼于书法的结构秩序,偏重静态的建筑性的美的规律”。而将宋代的“尚意”,归于“感性派:着眼于书法的气势变化,偏重动态的音乐性的美的规律”。只有在区分书法追求是“静态”的美还是“动态”的美的情况下,“意”与“法”才是对立的。
艺术是戴着镣铐的舞蹈,书法也是如此,它拥有自己的规则与范式,需要尊重传统,在一定的规范下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实现“法”与“意”的统一,创造合乎规范又具有艺术性的书法作品才是书法学习者不断前进的方向。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对“意”的多重涵义以及与“意”相关的“象”、“笔”、“意”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与“意”的性质相似,在古代书论中还存在着许多重要的理论范畴术语,这些术语的理解直接影响着学习者对古代书论的领悟,也影响着书法实践水平的提高。作为书法学习者,需要提升自身的理论修养,把握书法的品评标准,运用自己的个性精神,创造出更为意象丰富、气韵生动的书法艺术风格。
[1]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成复旺.中国美学范畴辞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3]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4]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
[5]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6]黑格尔.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杨锁强.关于书法意象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00-108.
(责任编辑:陈光磊)
Meaning, Image, Writing and Method in the Theory of Calligraphy
MA Chen-chen
(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Chengdu Sichuan 610500, China)
Meaning is an important concept with multiple meanings in the theory of ancient Chinese calligraphy. Meaning and Image respectively belong to the spirit and form of art. Meaning and Writing emphasize calligraphy learners should pay great attention to the artistic conception and imagination and convey ideas through art activit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eaning and Writing inspires people to respect the tradition and innovate under certain rules and patterns.
Meaning; Image; Writing; Method
1673-2103(2016)06-0137-03
2016-10-06
马晨晨(1986- ),女,辽宁海城人,硕士,研究方向:中国书法理论。
J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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