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宗教中国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6-03-16李剑锋时江玲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石家庄050053
李剑锋,时江玲(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石家庄050053)
关于我国宗教中国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李剑锋,时江玲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石家庄050053)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中国化指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宗教,主动或被动地按照所处时代的中国社会之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属性和状态,从而与时俱进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过程。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考量因素,包括教职人员中国化、经典著作汉语化、场所建筑中式化、仪式仪轨本土化、神学思想传统化、政治意识自主化、宗教发展时代化等。当前我国宗教中国化面临着境外宗教渗透、高层人才缺乏、神学思想建设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应当以思想引领、团体建设、人才培养、依法管理、平台建设为抓手,着重在“导”字上下工夫,不断推进宗教的中国化进程。
宗教;中国化;思考
一、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我国宗教中国化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宗教中国化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继承和发展的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对宗教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和科学把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历史地看,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又对以上内容作了进一步阐释。王作安、加润国等宗教工作专家学者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就宗教中国化问题专门撰写文章展开讨论。其中,王作安在《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树立宗教良好形象》一文中明确指出,“有的人说,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佛教也早已融入中国社会,所以坚持中国化方向主要是针对其他外来宗教提出的要求。这是不正确的。不论佛教还是道教,或者其他宗教,都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必须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1]。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中国化的讲话精神,综合多位专家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将宗教中国化定义为,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宗教,主动或被动地按照所处时代的中国社会之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属性和状态,从而与时俱进地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宗教中国化包括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空间维度”的宗教中国化,主要是指外来宗教的本土化,即宗教从外国传到中国以后“入乡随俗”的过程,外来宗教传入中国,在与中国社会文化的互动过程中,以保持其自身固有根本信仰、礼仪制度与价值内核为前提,积极地融入中国社会,从中国文化中汲取有益于其生存发展的因素而加以改造和变通,进而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其主体是外来宗教,作用方式是横向跨越,任务是实现外来宗教在中国的本土化、民族化,目的是洋为中用,结果是把“XX教在中国”变成“中国的XX教”。“时间维度”的宗教中国化,主要是指宗教的时代化过程,即宗教中国化是一个动态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目标,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需要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充实时代内涵,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国社会和国情,并肩负起当前的时代使命。其主体是中国的所有宗教,不仅包括外来宗教,也包括本土宗教和已经不同程度本土化了的外来宗教,作用方式是纵向发展,任务是实现宗教与时俱进的发展,目的是古为今用,结果是把“中国的XX教”变成“社会主义中国的XX教”,从与历史上的中国相适应,变为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相适应。
二、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考量因素
宗教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化的过程,但是不同宗教在不同时期中国化的程度和水平各不相同,考量宗教中国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由中国人担任宗教教职人员,并由其主持宗教仪式和活动是考量宗教中国化的基本要求和首要因素。以天主教为例,天主教自明朝万历年间传入我国至20世纪50年代初,一直为外国传教士所控制,我国的神长教友长期处于无权地位。1948年,在我国境内的137个天主教教区中,只有2名中国籍主教,当时的天主教只能作为外国宗教势力的附庸,顶着“洋教”的帽子,难以真正融入中国社会。直到1958年中国天主教会开始自选自圣主教,才真正由中国籍主教领导教区教务。目前,我国宗教的教职人员中国化过程均已实现。
(二)经典著作汉语化
宗教经典著作是系统阐述宗教本质精神和教理教义的典籍,是传播宗教思想的主要载体,外来宗教传入中国后,其经典著作如不能翻译成汉语,那么中国的信教群众便很难真正理解该宗教的教理教义,从而必定限制宗教的生存和发展。佛教和基督教自传入中国开始便十分注重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而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允许将《古兰经》翻译成汉文,到明末清初时,由于汉文在穆斯林中已经非常普及,许多穆斯林群众看不懂阿拉伯语的《古兰经》,难以理解经文的文义,导致了伊斯兰教在一些地区出现了衰退现象。因此,宗教经典著作汉语化既是考量宗教中国化的基本因素,又是宗教中国化的必然要求。
(三)场所建筑中式化
中国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风格,应该在保持本宗教基本样式的前提下积极融入中国元素。我国的佛教寺庙建筑中国化特征最为明显,大庙大都效法中国皇宫建筑艺术,小庙则仿制民间宅院,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取势布局都与东南亚大有区别。许多伊斯兰教清真寺中式化特征也比较明显,西安化觉巷伊斯兰教清真寺便是典型代表,它以中式建筑风格和布局为基础并兼顾伊斯兰教特色,被称为“中国式伊斯兰教建筑群”。位于北京大兴区的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也采用中式风格,整体建筑体现了“天圆地方”的中国传统建筑艺术风格。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要坚持场所建筑的中式化,克服“教堂要建哥特式、罗马式的,清真寺要修阿拉伯风格的”这种“去中国化”倾向,通过中国宗教建筑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和特色。
(四)仪式仪轨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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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仪轨本土化是考量宗教中国化的重要外在因素,是“形式披戴”层面的宗教中国化,即中国的宗教活动、宗教仪式要结合所在地的民俗文化、生活习惯进行本土化改变,在布道、礼拜、禁忌、修炼等活动中使用当地的语言、服饰、音乐、艺术等,使宗教与本土文化达到一定程度上的交互融合。例如,基督教传入中国以后,许多有远见的教会人士一直强调“本色教会”的建设,有人要求教士“戴上儒冠、穿上道袍、蹈上僧鞋”,使基督教的活动与当地婚丧嫁娶、节日礼仪相贯通。英国传教士李佳白在中国传教几十年,一手拿《圣经》,一手捧《四书》,着儒服,甚至戴假辫子。20世纪60年代“梵二”会议后,民族语言的弥撒等礼仪在我国天主教中逐渐普及推广。这些都是宗教仪式仪轨与本地接轨的表现,是中国化的重要因素。
(五)神学思想传统化
神学思想传统化是考量宗教中国化的内在因素,属于“精神融入”层面的中国化。中国化要求把宗教放到中华文化的大怀抱来化,即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神学思想传统化在古代中国主要表现为“会通儒学”,即外来宗教思想尽力靠拢、比附、融会、贯通、接受、吸收儒家学说,以调和与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的关系。西域高僧康僧会在其译著的《六度集经》中用佛教的菩萨行发挥儒家的仁道说,把孟子的“仁道”作为“三界上宝”,阐明了“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训”,为佛教在中国文化土壤上立足奠定了基石,契嵩全面调和佛教戒律和儒家纲常,用佛教的“五戒”会通了儒家的“五常”。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者,首先将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与本土文化代表孔子相提并论,宣称孔丘是东方圣人,穆罕默德为西方大圣,同是“受命于天”,但使命不同。伊斯兰学者将伊斯兰教的“五功”——念、礼、斋、课、朝比附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者利玛窦力图证明耶、儒本为一家,把基督教的“爱”与儒教的“仁爱”相提并论,认为上帝之“爱”就是儒家之“仁”。外来宗教通过会通儒学,实现与中国文化的接轨融合。神学思想传统化在今天主要表现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与当今中国社会、文化的适应与融合。
(六)政治意识自主化
宗教是否真正实现中国化,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宗教能否做到政治意识上的独立自主。宗教政治意识独立自主不是要宗教脱离党和政府管理而放任自流,而是要求宗教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真正贯彻落实我国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摆脱外国宗教势力对我国宗教事务的控制,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对中国基督宗教而言,应彻底摆脱历史上与西方国家宗教之间的隶属关系,按照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要求,探索出一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中国化道路,实现发展新突破。
(七)宗教发展时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论述中特别强调了“时代”二字,凸显了“时代化”的重要性。宗教中国化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使命,宗教中国化不能停滞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止步不前,而必须按照当今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地调适与发展。当代宗教的发展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思想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宗教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正信正行、广泛凝聚和引领广大信教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积极力量的宗教,这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中国化道路,是当今中国宗教的时代使命。
三、当前我国宗教中国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境外宗教渗透是基督宗教中国化的主要障碍
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无处不在,政治领域没有枪炮的较量一直未停。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之间长期而复杂的政治斗争。近年来,西方国家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渗透不断加剧。从天主教来看,罗马教廷通过扶植地下势力插手我国的宗教事务,争夺我国的天主教领导权。从基督教来看,西方势力策划了一系列渗透活动,一些国家的基督教组织,还以投资办厂、公益慈善活动、举办夏令营等为掩护,培植代言人,推动“中国福音化、教会国度化、文化基督化”。一些境外组织借用中国元素和中国符号,打着弘扬中国文化的旗号搞宗教渗透,实则是以“红皮白心”蒙蔽信教群众的“伪中国化”活动,对我国宗教中国化造成极大干扰。
(二)高层人才缺乏是五大宗教中国化面临的普遍问题
纵观中西方宗教,其早期的职业者一般都是哲学家、神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他们学识渊博、学养深厚,因而促进了不同时期宗教的繁荣与发展。历史一再证明,任何一种宗教的每一次跨越发展,都离不开一批宗教大师的引领,宗教大师的学养越深厚,理解和运用文化资源的可能性越大,融会文化的水平也越高,也更能引领宗教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佛教的道安、伊斯兰教的王岱舆、天主教的利玛窦等无一不是博通多种文化的大学问家,他们擅长敏锐地找到本宗教与儒教等其他文化间的异同,通过援儒、附儒、合儒的活动,阐明佛儒、伊儒、耶儒之间相通甚至同源,为本宗教在中国社会扎根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当前,我国宗教教职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宗教领域的大神学家、大哲学家十分匮乏,这制约着宗教自身在更高层次上主动开展中国化的进程。
(三)神学思想建设落后制约了宗教中国化的层次和水平
近年来,我国宗教在神学思想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佛教积极倡导人间佛教思想,紧扣时代要求开展解经释义活动;伊斯兰教自觉批判极端主义思潮,与时俱进阐释中道思想;天主教积极推进自主办教,大力开展本地化神学思想建设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国宗教神学思想建设水平与当今时代对宗教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其中天主教的“圣统制”问题最为突出,在“圣统制”思想禁锢之下,我国天主教的神学思想建设在独立性、创造性方面比较欠缺,难以真正扎根中国文化的土壤,构建中国特色的神学体系。另外,道教作为我国五大宗教中唯一土生土长的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我国道教发展式微,其所面临的时代化任务尤为艰巨,道教中国化的当务之急是系统挖掘整理本教优秀思想文化,并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阐释,以提升道教适应新时代的生命力。
(四)法制观念淡薄影响了宗教人士推进宗教中国化的进程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我国大部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制观念淡薄仍是比较普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认为教规高于国法。一些信教群众不能摆正公民和教民的关系,只知是信徒、不知是公民,重教规、轻国法,甚至把违法行为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有的把宗教身份和宗教问题特殊化,甚至利用宗教聚众滋事。二是不熟悉《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部分教职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备案,随意发展教职人员,乱建宗教活动场所,非法举行跨区域的宗教活动等,对宗教事务有序开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三是不熟悉其他相关法律。如有的宗教机构及教职人员不了解《义务教育法》中关于“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违法招收青少年学习宗教经典。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宗教中国化的水平。
四、党和政府引导宗教中国化的主要抓手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是对宗教界的要求,更是对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要求,党和政府要着重在“导”字上下工夫,通过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推进宗教的中国化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积极力量。
(一)抓思想引领,进一步促进宗教界与党同心同行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促进宗教界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一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宣传工作。各级党的宣传部门要和统战部门一起,充分发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针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二是引导各宗教与时俱进地开展神学思想建设。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并以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信教群众中传播。
(二)抓团体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联系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当前应着力打造一批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发挥它们在促进宗教中国化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选优爱国宗教团体班子。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工作,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帮助一大批年富力强的教职人员走上宗教团体领导岗位,在宗教中国化的道路上担起领军重任。二是推进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教职人员认定、财务管理、活动场所管理等方面制度,把爱国宗教团体打造成宗教界内守法律、讲规矩的表率。三是帮助解决爱国宗教团体的实际困难。对爱国宗教团体可适当给予工作经费保障,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和人员编制等困难,保证其工作顺利开展,增强爱国宗教团体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抓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宗教带头人的素质水平
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了宗教发展的水平。鉴于当前我国五大宗教教职人员政治文化素质偏低、宗教学识造诣有限、梯队结构断档等问题,党和政府要把宗教教职人员特别是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推进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培训“三个常态化”上下工夫。一是主题教育常态化。围绕当前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坚持中国化,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职人员的思想凝聚到党的号召上来。二是培训教育常态化。分级分类举办各种教职人员培训班,组织他们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宗教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水平。三是学历教育常态化。比如河北省自2007年开始举办的宗教教职人员大专班,从全省招录优秀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学历教育,大大改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知识结构,建立起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教职人员人才队伍。通过系统教育和后期跟踪培养,很多宗教教职人员在毕业后走上了各级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岗位,成为爱国爱教的典范和引领宗教中国化的骨干。
(四)抓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宗教活动秩序
一是在宗教界广泛开展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法治教育,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二是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参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坚持是什么就按什么处理,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切实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要把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同正常的宗教交流活动区分开来,进一步加强调研,摸清新形势下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形式、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应对措施,特别是要做好高等院校的抵御渗透工作。
(五)抓平台搭建,进一步发挥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搭建解经释义的平台,引导神学思想建设。支持举办宗教论坛,挖掘弘扬本宗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鼓励天主教、基督教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神学体系。搭建文化交流平台,讲好中国故事。组织宗教界发挥本地宗教文化优势开展对外交流,讲好中国宗教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搭建公益事业平台,助力社会发展。鼓励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通过自己努力走勤劳致富道路,引导宗教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祖国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1]王作安.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树立宗教良好形象[J].中国统一战线,2016(2).
责任编辑:潘宏纹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3.015
D635
A
1009-0339(2016)03-0069-05
2016-05-20
李剑锋,男,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研究方向为民族宗教理论与实践;时江玲,女,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干部,研究方向为民族宗教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