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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城镇化进程中消除贫困的基本对策分析

2016-03-16

河南工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驻马店贫困人口贫困地区

杨 珂



驻马店城镇化进程中消除贫困的基本对策分析

杨 珂

(黄淮学院 社会管理系,河南 驻马店 463000)

驻马店作为欠发达的农业大市,贫困人口基数大,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扶贫难度越来越大,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文章结合驻马店市情提出新型城镇化是驻马店市走出贫困的治本之策,并深入论证、阐述了驻马店构建反贫困城镇化模式的战略意义,最后提出了对驻马店城镇化进程中消除贫困的基本对策和建议。

驻马店;消除贫困;城镇化

贫困与欠发达是长期困扰驻马店的重大问题,如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驻马店进行了持久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驻马店不断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完善扶贫工作措施,通过产业集聚、发展产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多措并举,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增长,贫困地区群众人均收入持续增长,贫困人口也逐年减少,贫困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驻马店作为欠发达的农业大市,贫困人口基数大、扶贫资金缺口较大,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1 驻马店贫困问题的制约因素分析

河南省革命老区驻马店市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市,由于身处内陆,自身资源和发展条件受限,且受到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驻马店农业现代化发展明显滞后,农民增收难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贫困。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贫困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速度要快于城镇化速度,使得农村贫困快速地向城市转移,出现了新的贫困群体。而城市在户籍制度、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缺乏合理安排使得城市消除贫困任务更为艰巨。

1.1 人口转移不足

驻马店多年来扶贫开发的基本着眼点是农业,基本立足点是当地,虽然投入很大,但贫困地区依旧贫困,有的甚至陷入越扶越贫的怪圈,根本原因就是并没有真正解决区域人口分布与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

驻马店农业生产效益较低,依靠农业很难走出贫困实现富裕。农村从事二、三产业、外出务工人数较少,有相当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沉淀在农村和农业,依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走出贫困仍然有巨大潜力。同时,过多的人口基数对驻马店贫困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1.2 城镇化发展滞后

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村人口转移,破解“人口过剩性贫困”,必须解决劳动力在哪里就业、人口向哪里转移的问题,向城镇就业转移无疑是主要方向。然而驻马店在城镇化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科学规划,城镇经济结构不合理,只注重商业设施的重复建设,严重缺乏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城镇化投入不足,缺乏产业支撑,再加上城乡之间在户籍管理、社会待遇、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体制障碍,使得驻马店城镇化发展较为滞后。2012年底,驻马店城镇化率为31.54%,低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的42.2%,更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2.57%。驻马店贫困地区人口转移慢,关键是驻马店市城镇化速度缓慢,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城镇对农村的拉动力不足。

1.3 新贫困人口的出现

新贫困人口与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贫困人口问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包括能力贫困与机会贫困这两个方面。在驻马店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由于城镇化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规划,相应配套的社会政策没有落实,导致驻马店市出现新贫困人口并且规模在不断扩大。当前的城市新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因体制性因素导致下岗的职工、因企业停产或半停产导致无收入与收入减少的在职职工和因企业破产而失业的职工;由农村进入城市打工大多数时间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他们从事的工作大多收入较低;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被征地的农民,他们由于失去土地而失去了生活保障。

新贫困人口的出现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许多危害。对新贫困人口自身来说,由于购买力较弱,使得他们接受的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落后于非贫困人口,从而导致其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较低。最需要消费的城市新贫困人口的消费水平与消费能力较低,也会影响我国社会生产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团结和稳定。新贫困人口的出现,加大了驻马店市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难度,也是我们扶贫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重点。

2 驻马店城镇化进程中消除贫困的路径探索

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走出贫困的基本路径有两种,即增强内在活力与实现人口转移。驻马店贫困集中发生在农村,根源在城镇化发展滞后,城镇对农村的“拉动力”不足,因此解决的根本出路在城镇化。以新型城镇化助力贫困地区发展,支撑驻马店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是驻马店面向未来的重大抉择。

2.1 构建城镇化减贫模式,有力推进城镇化减贫

2.1.1 改革创新城镇化政策,助推城镇化减贫

推进驻马店城镇化减贫,首先要改革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和政策,扫除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流动的障碍;其次要改革现有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和制度,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改革创新城镇化政策及配套政策,有序推动驻马店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尽可能减少和集中驻马店贫困地区人口,更快更有效地推进驻马店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最后还要不断完善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

2.1.2 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保障区域发展后劲

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原因。推动驻马店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重中之重。首先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促进当地农产品输出和农业现代化。其次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改善贫困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吸引贫困人口在本地发展,增加区域发展的动力,加快区域城镇化步伐。

2.1.3 实施劳务输出促进工程,引导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转移

推动城镇化减贫,城镇化是手段,减贫是目的。如果仅仅是纯粹的人口转移和集中,结果只会是转移贫困,事与愿违。驻马店推动城镇化减贫,要从扩展务工渠道、提高职业技能、培育中介组织等方面着手,实施劳务输出促进工程,增强农业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创业和融入务工地的能力。政府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首先要建立劳务输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当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管理、渠道拓展、报酬协商、法律咨询、讨薪援助等工作。其次要构建完善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组织短期培训班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顺应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创业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2.1.4 有选择地承接产业转移,加快驻马店贫困地区城镇化进程

要促进驻马店贫困区域的减贫和城镇化发展,必须加快区域的产业发展。对于驻马店贫困地区来说,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加快城镇化的最重要途径。驻马店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不仅要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水源地,而且要关注产业发展对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所起的作用。驻马店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首先要根据当地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开发潜力,明确产业发展类型和方向,把劳动密集型和低污染、低水耗、高技术的产业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首选目标,杜绝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落地;其次要积极与国内成功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合作,学习管理经验,共建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承担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制造功能;最后要大力引进先进地区的先进技术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当地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园区的发展转型。

2.2 拓宽减贫思路,创新扶贫主体结构

结合扶贫的实践情况,我们应该清楚扶贫的目标是消除贫困,扶贫的目的不是为了消除贫困而消除贫困,而是使人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而只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能真正预防并消除贫困。

扶贫系统目标的实现以扶贫治理结构主体的多中心化为前提。新时期我国扶贫工作应该把“政府主导、以人为主、市场介入、社会支持、企业参与、多元并举”作为扶贫思路。所谓政府主导就是政府在扶贫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扶贫政策的制定,扶贫重点的确立,扶贫资金的筹集,扶贫方向的把握以及扶贫过程及效果的督察与评价都应该由政府组织完成。以人为主就是贫困群体应积极主动参与扶贫工作,而不是被动地接受“赠予”。这是因为农民自身处于贫困环境之中,对怎样才能脱贫致富思考最多,最有发言权。市场介入就是在扶贫工作具体操作层面中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推进模式。社会支持就是动员相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参与扶贫的具体工作。企业参与就是在政府的引导下,把企业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贫困地区的经济资源相结合形成生产力,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并在贫困地区形成“增长极”,通过企业与贫困群体的互动实现脱贫致富。多元并举就是扶贫不仅局限于经济扶贫,还应包括文化、教育扶贫等。

2.3 构建扶贫机制,提高减贫效果

2.3.1 完善扶贫的组织与监督机制

完善的扶贫组织与监督机制,包括完整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反馈工作链条,各级政府各司其职,上级对下级既有任务安排又有督察管理,下级对上级既要执行任务又有信息反馈。基层负有落实的责任,也有信息反馈的责任。不仅应有正常的逐级信息反馈渠道,也有非正常的越级信息反馈渠道。

2.3.2 多渠道融资机制

就目前驻马店的扶贫形势而言,扶贫资金匮乏仍然是扶贫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因此,贫困县区的各级政府应该把构建多渠道融资机制放在扶贫工作的重要地位。政府在扶贫中处于主导地位,但不可能包揽扶贫任务的全部。非政府组织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对企业的投资导向有一定的影响力,也是扶贫融资过程中的重要渠道。贫困县区应为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介入当地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机制和环境,使它们成为扶贫工作的生力军。

2.3.3 扶贫对象的确认机制

扶贫对象在扶贫的过程中会因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因此扶贫对象是动态的,必须形成科学的扶贫对象确认机制,才能使扶贫对象明晰化,使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逐渐自立,而将新的贫困村、贫困户纳入扶贫对象。在调查中发现,有的贫困村的经济实力已有较大的改变,但仍然享受着各种扶贫政策的优惠,而有的村虽然经济并不好,但扶贫政策却难以惠及。这不仅影响扶贫资源的充分利用,而且有失公平。这是扶贫对象确认机制不完善或滞后造成的。建议在扶贫工作中要建立即时的评估机制,随时掌握扶贫对象的变化,不断更新扶贫对象,优化扶贫资源。

(责任编辑杨文忠)

[1] 王来华.基于城市失业问题的“新贫困”现象研究及其概念变化[J].理论与现代化,2004(5):59-63.

[2] 杨晶,彭卫彪.经济增加对江西省农村减贫的影响[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13(12):510-515.

[3] 叶初升,赵锐等.经济转型中的贫困脆弱性:测度、分解与比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1):103-109.

[4] 李翔林.通货膨胀对我国农业低收入贫困群体影响的研究——基于脆弱性的视角[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016-06-2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扶贫开发过程中的贫困农户行为研究”(14CSH046)

杨珂(1988―),女,河南驻马店人,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研究。

D632.1

A

1008–2093(2016)05–0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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