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推动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的实现
2016-03-16张兰君贾永国王治爱
张兰君,贾永国,王治爱,朱 婷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山东 潍坊 262406)
以制度建设推动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的实现
张兰君,贾永国,王治爱,朱 婷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山东 潍坊 262406)
邓小平基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上世纪70年代末的国情,提出了共同富裕战略构想并付诸实践,为推进共同富裕发挥了重大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的新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也对推进共同富裕进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应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进共同富裕进程,落实共享发展理念。
邓小平;共同富裕;制度建设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邓小平提出的一个重要战略构想。但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在创造了人类经济史上的奇迹同时,也使得中国由一个平均主义的国家变成了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人们由此产生了诸多困惑。当下,共同富裕问题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焦点与难点问题。本文拟对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提出的历史渊源、推进路径和制度设计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现阶段以制度建设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一、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的历史渊源及提出
第一,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的历史渊源首先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及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就是一个实现共同富裕、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明确指出,在未来的理想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1]恩格斯在描述未来理想社会形态时也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应该是所有人都幸福富裕的制度:“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2]列宁领导创建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并通过新经济政策调动积极因素发展经济,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但列宁去世太早,对社会主义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来得及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落实。后来斯大林对共同富裕也做了初步探讨。1934年斯大林《在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和文明的生活。”[3]但斯大林和继任者在处理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改善上出现了偏差,没有解决好农轻重之间的关系,加上对党的自身建设不重视,蜕变成既得利益集团,共同富裕没有在苏联变成现实。
第二,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来看,一批先驱者在革命时期就对共同富裕做过一些探索。陈独秀、李大钊、李达、瞿秋白、张闻天在其著述中都有所论述。例如李大钊曾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整理生产的方法。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4]其论述实际上就是共同富裕思想的朴素表述。在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文件中,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一词,强调“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5]总的来说,建国后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做了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前提性和制度性意义的大事就是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第三,面对全国上世纪70年末普遍贫穷和陷入平均主义的现状,邓小平提出了中国式共同富裕新思路及新的制度设计。首先,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正式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基本战略构想:“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6]他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他先后14次提出要把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作为一个大政策定下来,强调这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必要的手段。他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贫穷落后、地域广大、千差万别的大国,共同富裕只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从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鼓励劳动者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寻求致富之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一部分勤劳肯干、有经营能力的人先富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群众走向富裕,这是唯一正确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捷径。在中国,首先要解决发展问题,然后再解决发展起来出现的问题。其次,80年代中期以后,邓小平将共同富裕确定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和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并提出改革与发展“两个大局”的思想。1986年9月2日,邓小平在接受美国记者麦克·华莱士采访时明确将共同富裕和发展生产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的原则:“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在这里,发展生产是前提,共同富裕是在生产发展基础上必须体现的社会主义最主要的原则。1988年,他又提出改革与发展要有“两个大局”思想,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候,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7]再次,南巡谈话最终把共同富裕进一步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1992年春,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他进一步解释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7]至此,邓小平先富——共富基本战略构想正式形成。
二、邓小平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和制度设计
第一,以经济发展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早在改革之初,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7]1992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再次强调了这一思想:“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者发展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7]同时,邓小平提出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搞改革开放。“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7]当然,邓小平强调的改革不仅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早在1980年,他就提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的问题。1986年6月10日,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经济情况汇报时邓小平提出:“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7]因为他发现,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首先会遇到人的障碍。事情都要人来做的,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妨碍经济发展。
第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发达的生产力只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却不能自动实现共同富裕。资本主义创造了发达的物质文明,但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最后出现“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两极分化。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经济制度保证。邓小平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产生贫富分化的经济根源。要想使共同富裕由理想变为现实,必须排除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属性使之回归到社会属性,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了少数人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能性,使全体社会成员实现生产资料占有面前的平等,为所有人都提供平等的致富机会,使生产力发展的果实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使共同富裕的实现具备现实可能性。正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按劳分配这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每个人都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分配社会财富的资格。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样,既能充分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又能使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富裕起来。正是基于此,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7]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成为社会泛化现实。只有在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邓小平还认为,离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只能是贫穷的普遍化。在生产力发展手段上,他打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点,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可以利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由于双轨制的长期并存,造成了经济效益下降、结构恶化及腐败蔓延。社会发展要求我们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市场经济必然姓资的传统思想仍然在困扰我们。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就会停滞倒退。实践呼唤理论的新突破。其实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强调:“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7]1987年筹备十三大的过程中,邓小平就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有好处就可以利用。1990年以后,邓小平又多次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分不在于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最终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在直接回答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时,提出了如前所述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邓小平的这一创新论断,极大地解放了我国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使处于低谷中的社会主义焕发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第三,加强对分配问题的宏观调控,防止两极分化。邓小平在谈话中多次强调这个问题,其思想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977年,邓小平会见外国友人时讲到,我们现在要恢复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要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提出了把激励先进和兼顾公平结合起来的思想。对于实行市场经济后那种只顾自己发展不顾社会公平的做法,邓小平给与了尖锐的批评。他说:“我们提倡按劳分配,对有特别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与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也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但是也要看到一种倾向,就是有的人有的单位只顾多得,不但不照顾左邻右舍,甚至不顾及整个国家的利益和纪律。……多劳应该多得,但是必须照顾整个社会。”[6]在这一思想基础上,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应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初期是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没有这个提法就没有小平同志讲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快速提高。二是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分配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邓小平发现,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8]邓小平指出,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等方式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三是国家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保护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的合法利益。邓小平认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发展起来后出现的差距过大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还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不允许随便向先富起来的群体搞摊派、捐款、赞助,随便吃大户。
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极大地推进了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把共同富裕这个人类千年理想变成了一个可以逐步实现的进程。不仅对中国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对全人类实现共同富裕也有重大的借鉴价值。
三、以更有效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在继承邓小平共同富裕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党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不断发展完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总抓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统一,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尤其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理念,要求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就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把蛋糕做大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共同富裕的有关理念、制度和体制,建立完善国家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基本制度,积极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途径,推进全体人民向共同富裕稳步迈进。
第一,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构建公平致富的平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共同富裕的社会,另一方面又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制度前提,产权制度改革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贫富差距的形成,虽然与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直接相关,但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财产所有制。要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当前关键性的问题还是要改革和完善不适宜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就是构建一个公平有序、创业致富的大平台,从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其一,在我国,由于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要改变国有经济一股独大的格局,必须借助产权改革,通过一连串的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设计,让外资、民资、管理层等各类资本参与到国企管理和发展中来,将国企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构造出相互制衡的多元投资主体,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格局。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做大做强经济总量,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改革目前城乡分割的土地产权制度。要以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为核心,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就是要从法律上明确农民拥有土地的产权,授予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转让、抵押、入股等处置权,任何一级政府和组织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得干预农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加快农地制度创新,在确保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让农民因地而活、因地而富,开辟农民致富新途径。同时,要坚持农村土地和资产由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受益、集体内部共同分享,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
第二,完善分配制度,缓解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在分配制度方面我们历来的基本方针就是“提低、扩中、调高”。具体说就是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但改革至今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和制度不健全,为获取投机、非法等收入提供了可乘之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妨碍了共同富裕的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思路是,在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通过以上努力,就使劳动者都能平等拥有劳动的权利、条件和发展的机会,能够都富裕起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从实践角度看,目前的难点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得更好的问题。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和劳动要素分配关系既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认同,还要得到国内外市场的认同。这需要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行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经济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当前我国仍然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进一步加剧了优胜劣汰,这就决定了我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需求的迫切性。国家通过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帮助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帮助劳动者抵御年老、疾病、失业等各种社会风险,为失业者和贫困者提供缓冲空间和基本保障。我们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的国家财政,其使用重点也需要逐步转移到社会保障上。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的“公共服务之手”,需要依靠国家决策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扶贫和减少贫困行动计划等手段,同时也借助市场机制的手段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更是十几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上制度建设会为形成一个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可信赖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经济基础。目前,我们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针对特定人群面临的特定困难,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如对城镇低保人口,通过完善各项保障制度来保障基本生活;对老年人要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增强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对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让他们逐步公平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对上千万在特大城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等其他常住人口,要让他们有适宜的居住条件;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让他们有一门专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
第四,探索能人带动机制,带动后富者实现共同富裕。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先富起来的人带动后富有多种形式,如先富者所开创的致富之路、所积累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可以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企业家上缴更多的税收、个人的慈善捐赠活动等。除以上途径之外,近年来各地开始探索其他形式,一是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程,帮助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企业能够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和自身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组织技术、人才、信息、资金、市场等要素在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还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招工等方式,直接面对帮扶对象,帮助扶贫对象建立起可持续的发展基础,实现企业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双赢。二是探索企业内部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劳动力是极其重要的生产要素,无论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还是从事服务业包括做餐饮、旅店、保安、保洁的劳动者,其工资仅是企业成本的那部分,按照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企业所产生的红利应该有劳动者的一定份额。因此我们需要对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的分红进行研究,并以此为突破口,突出按劳分配,搞好分配制度的改革。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先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先富党员干部或者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载体带动农民共同富裕,或者推行农村党员“包片联户”机制,由党员分包联系片内的群众,在发展致富产业等方面进行帮扶,搭建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当然,先富带动后富不是一个自动转化的过程,还需要国家和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通过资金和项目扶持、政策倾斜等手段调动先富帮后富的积极性,以促进落后地区和后富者加快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3]斯大林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李大钊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1993.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孙延波
D610.1
A
1671-4288(2016)05-0020-05
2016-08-04
张兰君(1964-),女,山东昌邑人,潍坊市委党校马克主义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