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
2016-03-15潘宏纹
潘宏纹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
潘宏纹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自秦汉宗教人文在我国出现或传入以来,外来宗教即开始了与宗主文化即华夏文明的交织交融,历经数千年的积淀与升华,演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立足中国境遇,坚守中国气节,展现中国姿态,坚定中国信仰,以祖国和人民为依靠,独立自主,自信自强,成为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主旨要义。推进我国宗教朝着中国化方向发展,关键在于“化”之有方,“化”之有力,“化”之有效。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需要辨析中国化与本土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为中国化的“导”提供力量支撑,为宗教界朝着中国化方向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宗教;中国化;本土化;社会主义
自秦汉宗教人文在我国出现或传入以来,外来宗教即开始了与宗主文化即华夏文明的交织交融,历经数千年的积淀与升华,演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以来,基于深刻的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面对宗教工作领域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党中央及时调整我国宗教工作的思路,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宗教工作能力与水平,科学把握宗教工作基本规律,提出了我国宗教发展要坚持中国化方向的问题,以新视野、新境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更为丰富的理论实践内涵。从“鸦片论”到“文化论”再到“相适应”论中的中国化问题,反映了我国政府在宗教治理结构形式上的新思维,也为我国宗教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路径与方向。立足中国境遇,坚守中国气节,展现中国姿态,坚定中国信仰,以祖国和人民为依靠,独立自主,自信自强,成为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主旨要义。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推进我国宗教朝着中国化方向发展,关键在于“化”之有方、“化”之有力、“化”之有效。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实际,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一要在实践层面培育中国化的思想政治共识,探索中国化的有效路径或合恰的现当代表达形式,解决怎样做的问题;二要是在理论建构层面解决中国化与本土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解决是什么、为什么、价值意义等一系列决定人们对中国化认识与认知的问题,继而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发展。当前,对于我国宗教已经发生的“中国化”事实,历史与实践已经多有证明,社会各界普遍形成共识,但我国宗教的“中国化”理论体系和逻辑建构,目前还处于学术争鸣的阶段。在此,浅析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面临的两个学术问题,以期抛砖引玉。
一、中国化与本土化:属地改良与本位思维
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首先要回答“本土化”与“中国化”的关系。“中国化”就是“本土化”?抑或今之“中国化”取代了往之“本土化”?二者的关系是什么?宗教学研究应该对此给出解释和回应。作为统一战线理论工作者,要在“中国化”的先期理论之“导”上下足研究功夫,把问题做深、做透,把道理讲清、讲明,通过以理服人增进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中国化”问题的政治共识、文化共识和行动自觉,进而引导我国宗教能够坚定地在中国化的道路上继往开来。这是统一战线教学培训机构的职能所在,也是统一战线理论教研人员的职责所在。
从根本上说,“本土化”(又叫“本色化”)与“中国化”代表了我国各大宗教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演进史。宗教的本土化事实在宗教历史中一直发生着,两者之间存在逻辑学上的相容关系,即本土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我国宗教的中国化,特别是从宏观境域角度考虑,延续数千年的中央集权治理加之较为完整稳定的疆域国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中国文化传承的整体统一,宗教作为国家中的一部分,其本土化无疑也是其中国化。但我们也应清楚,本土化是一个地域指向性十分明显的概念范畴,它更加注重文化迁移过程中对输入地地域要素的强调,是外来文化发生在宗主地域上的客从现象,显见一种主导客从的关联。以我国宗教类型为例,原生自有的祭天法祖式宗法性传统宗教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土宗教,本身就是中华文化先在自有的构成,在文化对接上不存在排异反应,因而本土化问题也无从谈起。与之相反,由域外移植的制度性宗教,即所谓洋教,由于其产生的文化土壤与我国完全不同,基因禀赋也千差万别,因此在入华之后普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由此才产生了本土化的问题。如果没有文化的迁移,没有世界各种文明在发源地以外地区的传播发展,那么就不会出现文化隔阂与文明冲突,本土化也就失去了调和矛盾、弥合裂隙的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宗教的本土化研究基本始于域外宗教传入我国以后。因此,学术界言及的本土化问题主要指向为那些外来制度性宗教在来华后发生的嬗变和调适,它们缘起南亚、中亚、欧洲,与我国相距遥远,历经地域、时空、文化转换,与原生文明存在文化对接的鸿沟,而我国作为宗主国原有的传统保守力量也会对新生的异域文明产生质疑、排拒甚至迫害,因而进行本土化改良,适应处境地的人文旨趣,满足处境地的文化需求,成为每一种外来文化在新的境遇下安身立命、发展自我的基本生存法则,“大凡一种外来文化要在异国他乡扎根生长,首先必须为该社会所理解和接受。而人们接受异域文化又往往先以传统思想去理解它,从而使异国文化带有浓厚的传统色彩,这也许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传统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它不会轻易俯就于一种外来文化,相反,外来文化在传统面前一开始不能不有所迁就而使自己多少有点变形。然后才能站住脚并进一步谋求发展”[1]。
宗教的本土化侧重了生成在不同地域、不同哲学传统、不同文化基因的宗教在宗主国所发生的属地性改良。对我国宗教而言,外来宗教洋为中用,与中华原生文明适应、适从并轨即为本土化。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作为外来制度性宗教,在传入我国的初始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种种文化壁垒,其中,“夷狄之争”“百年禁教”“三武一宗灭佛”等都是外来宗教本土化进程中经历的困阻磨难,但最后由于各大宗教遵循了中华文化主流的客观要求,从自身作出调适,在文化迁移过程中存小异趋大同,甚至舍大异求大同,以各种变通或创新的方式和我国的自然人文、风俗民情、文化结构等进行形神上的深度契合,致力于本土改良和改造,最终都顺利达到“入境随俗”,实现了学者所总结的从表层状态的“文化披戴”到深层结构的“文化融入”的本土化过程[2],构建了我国多元通和的宗教生态模式,为中华文明的绵延兴盛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层。
当前,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我国宗教在本土化的进程中层层递进,承前启后,从基于求生本能和生存刚需的本土化出发,开启了独立自主、自强自信的“中国化”新征程,在适应适从中华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了中华文明的精神禀赋,实现了文化上的自觉自为。与本土化相比,中国化的主旨要义是在突破疆域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加强我国制度性宗教与国情历史的深入融合,特别是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增进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国家、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引导我国宗教立足中国境遇,坚守中国气节,展现中国姿态,坚定中国信仰,以祖国和人民为依靠,坚持独立自主办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契合“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就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的总要求[2]。当下,我们提出宗教发展的中国化是基于现实与未来的多维考量。众所周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丰富发展和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成功实践,各大宗教在生存意义上的本土化调适已经在我国顺利实现,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我国宗教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宗教消极因素的浓度不断聚集,以宗教问题为背景的社会问题时有发生,尤其是宗教问题的政治化趋势显现,具有文化自觉自为意识的中国化亟需巩固和加强。中国化的提出顺应了各大宗教发展的实际,符合我国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国”字嵌入宗教发展的未来,也是中国宗教基于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作出的集体性选择。
二、中国化与主流意识形态:共存体而非对立体
社会主义与宗教是马克思主义永恒的社会命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一对社会关系,也是考量党的执政智慧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3]。习近平同志对我国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了言简意赅的概括,这也为正确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提出了要求。如何精准理解把握宗教中国化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是推进我国宗教在正确道路上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中国化是马克思化?社会主义化?抑或中国化就是要放弃神学信仰实施无神化?这些疑问都需要我们一一作答并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在国内外部分民众的潜意识里,中国与社会主义在一定情境下是可以等同互通的两个概念。提到中国,人们首先就会想到社会主义,想到马克思,而中国也成为其人其理论在现实社会的代言。所以,我们要清醒意识到在宗教问题上提中国化具有极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问题争议性,特别是在局部对中国发展道路持异见看法的国际舆论环境里,我国宗教的中国化则被曲解成了政府剥夺公民人权,强迫信教群众放弃信仰的政治强权。因此,理清中国化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讲明中国化的时代内涵,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文化角度来说,宗教与社会主义都是人类社会科学领域不同流派不同主张的思想学说,它们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社会、人生及一切世界关系的总认识与总概括,都是人类思想史上的智慧财富,但由于技术手段、认知能力、价值取向的不同,两者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特别是在意识形态方面,宗教与社会主义存在根本的分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物质第一性的角度,论证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真理,而宗教哲学则是从神造论或缘起论出发为其世界源起树立了一个至高全能统治者——神,成为有神论的代表。在对世界的认识上,坚持有神论还是无神论成为唯物主义与宗教神学之间最大的思想争锋,这也成为社会主义与宗教关系建构中的最大挑战,并具体化为我国的政教关系问题。坚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社会主义是否能够与坚持有神思想的宗教和谐共处,我们党在建党之初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采取了实事求是、科学理性的态度。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该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4]宗教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根源、认识根源,作为人类头脑中的思想观念,它的存否不以所处的国家、阶级、政党的属性而定,尊重宗教自身规律,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和国家在宗教问题上的一贯态度。
历史和实践证明,宗教不是某个落后或先进国家、社会阶段的专属,并不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先进就没有宗教,也不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落后就滋生了宗教。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一种社会意识,它反映了其所处的社会存在,是各历史阶段社会关系在人类头脑中的映射,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是影响宗教的决定性因素。尽管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社会文明空前进步,但人类对于自然、社会、自我的认知与了解尚未穷尽,人类所掌握的科技理性还存在着诸多局限。尽管我国的国家性质具有制度上的优越性,但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宗教存在的各种根源尚未完全消解。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消除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但宗教存在的其他社会根源和自然根源、认识根源的消失,则需要经历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时期。”[5]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我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宗教的长期性:“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6]宗教的客观性揭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低水平阶段是共存体而非对立体的事实,宗教的长期性决定了必须正确处理对待宗教与社会主义关系的基本命题。长期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贯彻执行成功的宗教政策,关键在于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与中国当代宗教问题相结合,遵循“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原则,正视宗教的客观性、长期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障公民信仰自由与人权,以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态度构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和谐关系。
当前,受一些霸权价值观的影响,我国的国家性质与宗教问题被一些人所利用,他们无视宗教与社会主义共存体的科学现实,曲解夸大有神与无神对立体的假象,在我国政教关系问题上制造了诸多矛盾,使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受到了影响。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有着十分具体丰富的时代内涵和现实实践。首先是爱国内涵。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各国文化交流的频繁互动,我国宗教面临比以往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文化环境。在多元文化格局下,我国宗教如何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在国际舞台展示中国宗教形象,需要源自国家、民族的文化力量及文化自信,宗教中国化激发了我国宗教的文化本位意识,提振了我国宗教的国家荣誉感。其次是时代内涵。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提到“中国化”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在国际社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关注度,特别是在全球经济整体衰退不振的大环境下,中国经济能够逆势而为,这本身就是中国带给国际社会的一个奇迹。因此,中国化代表了中国奇迹、中国崛起等一系列奋发有为、朝气蓬勃的时代意蕴,宗教中国化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宗教坚持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办教,中国宗教能够自己办好自己的教的决心与意志。第三是实践内容。中国化是各大宗教来华后采取的一致行动,也是我国宗教生存发展的基本经验。从某种意义上我国外来宗教的本土化实为西方宗教的中国化。尽管这其中可能有西方宗教的妥协、屈服,也可能包括一定的文化输出策略、手段或是在不平等条件下借助了某些强国大国的国家意志。但总体上来说,中国化是西方宗教之所以在我国扎根开花的根本原因。在此,简单概括归纳外来宗教中国化的一些基本做法。一是佛教。两汉时期,古印度佛教西来入主中原,为了弥合东西方文化的差距,早期佛教从哲学义理、组织制度、戒律修行等方面进行了改良。在处世方面,一边追求超脱出世一边主张“身在山林,心存魏阙”,寻求“国土”“国主”庇护,提出“不依国主,法事难立”的说法,凭借国家机器筑牢了古印度佛教在我国的根基;在义理方面,早期佛教理论家以古印度文明为体,兼收并蓄,在“性善恶”“因果”“性空有”等基本问题上融入了中国儒道百家学说,最后集汉传佛教之大成;在律制方面,我国佛教以“百丈清规”为代表开创本土修行体系先河,增强了整个佛教的聚合力;在文化研究方面,为了更好地与我国主流文化对接,历代佛教名僧大德著述不止,译经不怠,成功来往于中印文化的时空对话中,出现了鸠摩罗什、真谛、玄奘、不空等著名译经家,共译佛教经典近六千卷,为我国佛教文化积累下宝贵的思想财富[1]。二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自唐代传入我国,先后四次离境,其根本原因就是不能入境随俗,对中国文化习俗抱有偏见,特别是在尊孔祭祖等问题上,无法调疏两种文化分歧,进而引起上至帝王君主下至黎民百姓的排斥,沦落到被驱逐禁关的尴尬境地。明末清初,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在吸取前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改变了传教观念与方法,注重与我国传统儒家文化的交流对话,充分尊重中国原生文化秉性特点,在衣冠言行、释经解经、社交礼仪等方面完全本土化,最终使“天主”扎入广大中国乡土社会,将基督教文化成功引入我国,而利玛窦本人也因此成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重要人物[7]。三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唐中期经丝绸之路传入我国,它非常重注与我国地域、民族的深入融合,通过开办经堂教育、注重人才教育培养等模式推动伊斯兰文化传播,在经学建设上倡导“以儒诠经”,将“孔圣”与“穆圣”相比并论,采用汉语“卧尔兹”,以此会通中西,消除中阿文化壁垒,成功在我国十个少数民族中结下硕果[8]。
三、结语
坚持我国宗教发展的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应有之义,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重要理论建树,反映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动态、丰富的发展曲线。在支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方针,坚持统一战线求同存异的基本原则,不能将宗教的中国化简单化、趋同化,在牢记“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这一前提下[9],让各大宗教欣然中国化,在爱国爱教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1]赖永海.从魏晋南北朝佛学的中国化看外来宗教与传统思想的关系[J].浙江学刊,1987(2).
[2]王仕国.全球化背景下的宗教本土化浅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4(11).
[3]王作安.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N].学习时报,2016-08-08(01).
[4]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N].人民日报,2016-04-24(01).
[5]毛国庆.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历史贡献[N].中国民族报,2013-12-24(07).
[6]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新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体会[EB/QL].(2003-06-06)[2016-05-01].http://www. people.com.cn/GB/guandian/8213/28144/28156/1903 214.html
[7]罗映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及本土化的思考[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8]张建芳,敏俊卿.中国伊斯兰教的本土化特征[J].中国宗教,2013(6).
[9]习近平.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EB/OL].(2016-04-23)[2016-08-21].http://news.xinhuanet. com/politics/2016-04/23/c_1118716540.htm.
责任编辑:朱 列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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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0339(2016)06-0067-05
2016-11-24
潘宏纹,女,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理论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宗教文化与宗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