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民主党派推进政党协商的思考
2016-03-15黄颂凯邓可英
黄颂凯,邓可英
(1.贺州市宗教局,广西贺州542899;2.中国民主建国会贺州市委员会,广西贺州542899)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民主党派推进政党协商的思考
黄颂凯1,邓可英2
(1.贺州市宗教局,广西贺州542899;2.中国民主建国会贺州市委员会,广西贺州542899)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用,增强使命感、把握新定位、找准着力点,积极探索和大力加强与执政党的协商合作,不断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不断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与实践,凝聚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最大公约数。
多党合作;协商民主;政党协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5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为政党协商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1]大力加强与执政党间的协商合作,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作为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优势和作用,是新时期参政党履行职能、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实现自身价值作用的必然选择。
一、政党协商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的政党协商起源于民主革命战争年代,特别是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以后,得到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他们发表宣言、通电和谈话,并接受邀请奔赴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这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的政党协商开始走向成熟,并逐步得到规范。在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的次日,毛泽东致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沈钧儒,以协商的口气具体提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即“新政协”)的时间、地点、参会党派和原则、实施步骤等,对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5条作了进一步的补充。毛泽东的这封信函,表达了共产党对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团结合作的坚定决心和真诚意愿[2],也是中国共产党真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开展政党协商的真实写照。1948年8月起,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层的代表人士陆续进入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进行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8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代表同由国民党统治区和香港到达哈尔滨的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在成立新政协筹备会和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问题上取得共识。北平和平解放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先后从沈阳等地抵达北平,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同筹建新中国,为新中国建立后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基础。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中处于首要地位,并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通过政党协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的弊端,成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可以说,这种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也为世界政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3]。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党协商的实践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我国政党协商空前活跃和取得丰硕成果的“黄金时期”。在1949年至1954年的政务院组成人员中,4位副总理中有2人是党外人士(郭沫若、黄炎培);21位政务委员中,有11人是党外人士;政务院下属34个机构的109名正副职位中,党外人士占49个[4]。此后,政治协商经历过各个发展时期,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孙春兰同志对我国政党协商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指出新中国成立之初,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等内政问题,还是抗美援朝等外部事务,中国共产党都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后再付诸行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初期,为调动广大工商界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邀请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5位领导同志座谈,“五老火锅宴”成为一段佳话。进入新世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立中原经济区等,都是由民主党派中央参与调研提出,并成为推动我国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党派中央就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对雾霾污染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通过政党协商,搭建了制度化的表达意见、沟通协商的平台,广泛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了国家治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3]。
2015年是中国政党协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成果丰硕的一年。中共中央先后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其中,《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写入了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则规范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种基本形式,明确政党协商位居首位,与政府协商一同作为需要“继续重点加强”的协商形式;《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则对新形势下推进政党协商作出了系统性设计,规范了其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等等。这些都是新形势下多党合作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这一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140份[5]。
我国政党协商60多年来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政党协商是多党合作实践的重要法宝,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重要法宝,是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法宝。对于这样一个重要法宝,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任何时候都不能忘。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发挥我国政党制度优势、巩固发展和谐政党关系,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从政党协商60多年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扬成绩,从新的起点上再创政党协商新辉煌。
三、当前政党协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60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党际协商,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政党协商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不可取代,甚至愈发重要。从当前政党协商的实践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和问题。一是上热下冷。表现为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对推进政党协商高度重视且日趋制度化、程序化,但地方部分党政领导政党协商的意识不强,存在敷衍了事、被动应付和“走过场”的现象。二是流于形式。政党协商本来是在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就应当提前部署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重大决策在协商前党委就已基本形成决议,协商只是走走形式,名为“协商”,实为“通报”,起不到协商的效果;有的在协商过程中,以“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为名,或明或暗地事先“提醒”党外人士要“统一思想认识”,尽量多发表赞同意见、少提不同和反对意见;有的党外人士担心自己的观点会对自身带来不利影响,或者认为自己对协商结果的实际影响作用不大,不能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进诤言”“讲真话”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三是领域较窄。一般来说,地方政党协商议题的设计,往往主要集中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如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思路等,而对于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协商相对较少,使得协商多少显得有点“不接地气”,难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四是能力不足。这一点主要是就作为政党协商重要主体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身而言,有的参政议政的意识比较薄弱,没有从多党合作的高度认识政党协商,缺乏协商的主动性和热情;有的把参加协商当成一种任务被动应付或当作一种荣誉简单对待;有的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无法就协商议题提出有价值、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的缺乏参政协商的理论和经验,不能发挥政党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和优势,不能深入地发表意见[6];有的事先没有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展开相应的调查研究,导致无法掌握真实情况,不能如实反映群众的真实愿望和利益诉求。
四、发挥参政党职能作用和优势,全面扩大与执政党的协商合作,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逐渐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描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蓝图。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的重要主体,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角色定位,应当主动顺应时代潮流,紧紧围绕执政党的战略目标,增强使命感、把握新定位、找准着力点,全面扩大与执政党的协商合作,不断丰富政党协商和多党合作实践,充分凝聚起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一)增强使命感,明确新时期政党协商的主要任务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阐明了政党协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地位,明确了加强政党协商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并首次对政党协商的定义予以完整明确的界定,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开展政党协商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与执政党的党际协商,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赋予各参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各参政党发挥作用、彰显价值的有效途径。面对新时期多党合作的新使命,参政党各级组织及其广大成员一定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深刻领会政党协商的丰富内涵、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正确掌握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明确新时期各参政党及其地方各级组织在各级政党协商中的主要任务和角色定位,确保政党协商方向的正确性和政党协商行为的规范性。
(二)把握新要求,全面加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
民主党派协商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政党协商的成效。《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协商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执政党和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责任和内容。就参政党来说,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成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形势要求和肩负起参政党的职责。一要加强学习。政党协商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专业性很强,遇到的新情况和需解决的新问题多,对参与者的要求也很高。为此,参政党各级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掌握政党协商理论,把握政党协商工作规律,熟悉政党协商工作方法和程序,努力成为政党协商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自觉实践者。二要建好队伍。要推进参政党“智库”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人才;要注意物色、培养、吸收有较强协商能力和意愿的同志加入,有目的地重点发展短缺的专业人才,保证协商队伍有较全面的专业化、系列化人才;要加强政党协商骨干成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党协商人才库,有选择、有目的、有意识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参政议政水平的党派成员培养成为参政议政骨干成员,充实到人才库中去,为切实做好政党协商提供人才保障。三要强化实践。要组织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调研,拿出有见解、有深度、有影响、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或提案、议案;要选准领域和角度,努力体现政党界别特色优势,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影响全局的关键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党协商等渠道,有的放矢地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有效施策。
(三)找准着力点,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丰富政党协商实践
当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总方略。各民主党派作为改革发展事业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实践者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下的社会主义参政党,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也是当前各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着力点和发挥作用的切入点。面对新形势下政党协商实践的新使命新要求,各民主党派要按照政党协商的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着力点发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和大力加强与执政党的协商合作,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政党协商理论与实践。
1.发挥经济领域的界别优势,在协商中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是政党协商的重要内容。各民主党派特别是民建有不少成员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经济界联系密切,这是他们独有的界别优势。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为此,要积极组织发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界的党派成员,围绕实施“十三五”规划、转变发展发式、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方面的重大经济问题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全局性影响的前瞻性课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真知灼见,使参政党在经济领域的政党协商中有更大的“权威性”、足够的“话语权”和更多的“成就感”;要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民主党派成员及其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服务引导,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会员企业发展中的具体困难,积极探索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新路子新模式,为推进经济领域的政党协商提供成功案例和参考借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发挥联系广泛的社会优势,在协商中推动解决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民生等重大领域,必将触及相当一部分群体的利益,是一项输不起的“革命”。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在政党协商中,各参政党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言献策、沟通协商,提出改革的具体举措和合理建议,及时推动解决改革进程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清理改革思路,协调各方关系,努力消除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负能量”,不断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最大公约数”。
3.发挥智力密集的专业优势,在协商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主党派成员中不少是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法律工作者,具有智力密集的专业优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开展政党协商可以依靠的力量。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法律界的党派成员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及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事关经济社会民生的法律法规问题、全面深化改革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和系统研究,拿出有建设性的成果,通过政党协商平台加以采纳、转化和应用,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巩固改革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优势,在协商中助力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保证执政党先进性、纯洁性的客观要求。从严治党不单单是执政党的责任,也是参政党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各民主党派要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做与执政党“肝胆相照”的亲密友党,通过政党协商,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诚坦率地指出执政党在党风、政风、作风、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要密切配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发挥党外监督的独特优势,广泛发动全体会员积极参与,通过出任特约员、行风评议员、监督员、检查员等形式和借助互联网传播平台,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民情民意,及时掌握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线索,发现违法违纪典型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通过政党协商渠道和适当方式向执政党反映,共同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从严治党全面取得新成效。
[1]习近平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N].人民日报,2015-02-13(01).
[2]五一口号[EB/OL].(2010-05-30)[2016-09-02].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oOz797p9fcotKZb NMlzabX93i5qqWu1WxnzGMVKYs5hEKc2N-NUZ 1gqAYFVdp6iHpf1oQNo09B3PHXvX-i_PiK.
[3]孙春兰.着力推动政党协商深入开展[J].求是,2015(11).
[4]刘仰东.新中国首任部长中的党外人士[EB/OL].(2010-04-11)[2016-09-10].http://cpc.people.com. cn/GB/64162/64172/8503785038/6962797.html.
[5]李云路,蔡敏,李鲲.“有事多商量”——政党协商开辟“中国式民主”渠道[EB/OL].(2016-03-15)[2016-09-15].http://www.xinhuatone.com/detailjsp?con_ id-714907&class_id-s3.
[6]张三平.地方政党协商现存问题及其对策研究[EB/OL].(2016-05-15)[2016-09-20].http://www. syszx.gov.cn/news/detail.asp?n_id=2578.
责任编辑:杨绪强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6.006
D665
A
1009-0339(2016)06-0035-05
2016-10-20
黄颂凯,男,贺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贺州市宗教事务局局长,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邓可英,女,中国民主建国会贺州市委会副主任委员,研究方向为多党合作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