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况新举措
2016-03-15
新情况新举措
南京市国防工业系统试行集体合同双向预警制度
江苏省南京市总工会 程军战报道 为推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健康发展,近日南京市国防工业系统试行集体合同双向预警机制等制度。
一是共同会诊。由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国防工业企业代表共同就本系统企业履行集体合同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归纳梳理出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履行过程中,企业行政方可能发生的11个方面的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形;工会(职工方)可能发生的6个方面情形,作为双方检查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启动预警机制的基本依据。
二是双向预警。由企业行政与工会作为履行集体合同的两个平等的责任主体,通过相互检查,对任何一方发生了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集体合同得不到履行的偏离行为,发出预警和提醒,并督促其改进,直至完全消除妨碍集体合同依法按约定履行的障碍。
三是贯穿全过程。为保障集体合同制度健康运行,南京市国防工业系统把集体合同预警检查、预警启动和督促改进贯穿于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履行全过程,相应建立信息通报、一般预警、重要预警和循环预警四级预警制度,根据严重程度依次递进,为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履行发挥预防、补救和保证作用。预警失效和改进不利的,工会得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请求解决问题。
莱芜市总工会联合地税部门调研督导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山东省莱芜市总工会 亓云雪报道 近期,山东省莱芜市总工会、莱芜市地税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区工会、各地税分局和市局直属局的工会经费代收总体情况、部分企业上年经费清欠情况、工会经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调研督导。
莱芜市各地税分局、各区工会非常重视,克服不利影响,加大工会经费代收力度。高新区分局将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融入到税收管理各环节中,推行“税费并重,同征同管”的征管方式,将费源大户作为代收工作的重点,促进如实申报缴费,提前完成莱芜市地税局部署的征收任务。莱城区地税分局年初提前谋划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分解征收任务,工会经费征收有的放矢。钢城区地税分局严肃工会经费征收绩效考核,分局领导约谈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基层税务所负责人,探索有能力交但拒不缴纳的单位通过法律途径收缴,促进全区依法征收。经济开发区工会建立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两家到企业联合做工作,与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当面宣传、解释工会经费征收法律依据和政策标准,实行工会经费缴纳与评先树优、困难职工帮扶、职工书屋建设等挂钩,实现了由被动征收到企业自动缴纳。截至目前莱芜市共完成征收任务74.91%,征收单位达到2265户,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磁县聘任首批工会系统人民调解员和法律监督员
河北省磁县总工会 赵永恒报道 10月28日,河北省磁县总工会经过培训为首批24名人民调解员和31名法律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管理制度。
工会系统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有良好职业素养、公道正派、群众威望较高的人员,主要由全县工会干部、司法部门等从事人民调解和劳动关系调解的工作人员组成。磁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人社局负责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有关方面的专题培训。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对获得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任职资格进行聘任。主要开展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劳动争议的调处等工作。
工会系统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的聘任完善了群团组织调解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泰兴市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意见
江苏省泰兴市总工会 耿国先报道 日前,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和培训再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鼓励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对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企业职工,普遍开展就业指导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涉及分流、下岗失业的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的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人社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发改、经信、国资管理、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经信部门负责会同发改、国资管理等部门制定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名单;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对象;总工会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保障对象。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调度,督促落实职工安置政策。方案制定过程中,企业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职工安置方案应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对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费、退养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应由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解决。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重点行业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要优先用于职工分流安置和培训再就业。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落实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可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乡镇(街道)、各园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各类企业,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和培训再就业工作,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并落实到位。
滨海县集体协商实行等级管理制
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 尹仁军 刘义昂 王建平报道 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实行等级管理制的意见》,对企业和单位开展集体协商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按照A、B、C三个等级给予确定,以等级为依据,实施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成效化。
建立评估组织。《意见》确定,成立滨海县集体协商评估办公室,由滨海县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工商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县总工会分管民管工作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抽调8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评估工作。
细化评估内容。《意见》要求,以下9个方面进行评估: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是否建制;职工对集体协商和知晓率是否达到90%;集体协商的意向协议是否经职代会通过;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结果满意率是否达95%;集体协商的项目是否全面;集体协商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集体协商的合同是否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集体协商合同是否履行;集体协商是否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发展。
按实评估定级。《意见》规定,评估A、B、C三个等级。上述9项内容经评估全面达标的定为A级,70%达标的定为B级,集体协商未建制或建制流于形式的定为C级。
严格评估责任。《意见》强调,如发现搞形式、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对具体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理。同时,将企业和单位的定级结果在网上和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等级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对A级的企业和单位,适当减少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次数,工会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完善提高、提质增效;对B级的企业和单位,适当增加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次数,工会的工作重点是帮助落实整改措施;对C级的企业和单位,列入劳动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会的工作重点是一对一驻点,敦促其集体协商建制,做到一天未建制,驻点人员一天不撤离。建立集体协商定级档案数据库,并进行公示,定级情况保留期2年,实行流动管理。其定级结果与企业和单位和评先创优、享受政府的政策优惠补助相挂钩。